「壞膽固醇」的數據迷思——一個體檢報告上的小科普
不知道這幾天上司突然想起來了什麼,開始翻閱在桌上落了一年灰的體檢報告。今兒就拿著體檢報告來找我:小雷,你幫我看看這句是啥意思。
我一瞅:「……血脂異常: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50mmol/L(正常人群應:<3.37 高危人群應:<2.59 極高危人群應:<2.07mmol/L)」。
上司一臉迷惑地問:「所以我現在算正常人群是算高危人群?我該降血脂嗎?但是降多了我又成高危人群了?」
其實剛看到括弧里的內容我也是有點懵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這貨一向以「壞膽固醇」而著稱,屬於越低越好的數值之一。「正常人群應小於3.37 mmol/L」這一項很好理解,但是<2.59怎麼成高危了呢?
查了一下,懂了。簡而言之,體檢報告省略了一個步驟,造成了理解上的歧義。
先說下標準數據:2017年美國AACE和ACE最新發布的血脂異常管理和心血管病預防指南將LDL-C重新納入了目標值管理體系,心血管事件極端危險、極高危、高危/中危和低危人群的LDL-C目標值分別為<55 mg/dl(約1.42mmol/L)、<70 mg/dl(約1.81mmol/L)、<100 mg/dl(約2.59mmol/L)和<130 mg/dl(約3.36mmol/L)。
這句話各個數值點和體檢報告中所述一致。關鍵在於極端危險、極高危、高危/中危和低危人群是怎麼來的。
風險人群是根據心血管風險評估指南來劃分危險程度,而體檢報告中,並沒有提供體檢者的心血管風險程度,而直接給出各個風險人群的數據。這就產生了很大的迷惑性。LDL-C目標值的正確打開方式是:「對目標人群進行心血管風險評估,當他們分別是心血管事件極端危險、極高危、高危/中危、低危人群時,他們的LDL-C數據應該分別在1.42、1.81、2.59、3.36之下,這一項才能算是健康的」。這幾個目標值還有個意思,就是當對不同風險程度的血脂異常患者進行治療時,治療終點是不一樣的。而並非上司開始理解到的「2.59以下的是高危人群,2.07以下的是極高危人群」。所以,只有在做過心血管風險評估或或體檢者知道自己的心血管風險時,體檢報告的LDL-C數據才有參考意義。
最後,最新的我國心血管風險評估在《中華心血管病雜誌》 2018 年 1 月第 46 卷第 1 期的《中國心血管病預防指南(2017版)》上有講到,感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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