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CFR201.17
05-20
21CFR201.17
來自專欄 藥品註冊管理
翻譯:Jane
美國聯邦法規
21篇,第4卷
2017.4.1修改版
[引證: 21CFR201.17]
21篇-食品與藥品
第I節—衛生和人類服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C分節—藥物:通則
201部分-標籤
子部分A-一般標籤規定
201.17節 藥品;有效期的位置
當需要藥物的有效期時,例如本章211.137對藥品有效期限的要求,它應顯示在內包裝和外包裝(如果有的話)上,除非通過這種外包裝容易辨認它。 然而,當單劑量容器包裝在單獨包裝盒內,適當地,有效期應會出現在單獨包裝盒上,而不是產品的內包裝上。
[43 FR 45076, Sept. 29, 1978]
[43 FR 45076,1978年9月29日]
原文來源於:國際藥品註冊網&春草夢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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