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方、出題人有義務確保辯題的可辯性

主辦方、出題人有義務確保辯題的可辯性

來自專欄 紅雙喜老園丁之家

本專欄第一篇文章是爛題牆。發布之後很多人紛紛發來辯題及吐槽。但也有很多人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吐槽爛辯題。鑒於此,搬運之前的答案。較原文有文字改動。原文鏈接如下:

辯論賽賽事主辦方是否有義務保證辯題平衡性、可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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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背後,有幾個小問題。

1、對辯題優劣的判斷。

2、辯手的權責。

3、輿論導向。

4、如何做到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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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辯題優劣的判斷。

我這裡沒有把優劣局限在平衡性上。

一個題,怎麼叫好,怎麼叫不好,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一方面,大家的辯論觀不同,一方面,即便大家有共識,理論化的過程也很難,目前華語辯論這個領域也是空白。但是這不代表我們無從判斷某個具體辯題的優劣。

我舉個栗子。食堂阿姨/宿管大媽哪一個更適合當老婆。這個題在好多學校校賽里被選中,火了好一陣,但這題無聊且沒品,格調極低,就算是為了觀賞性,我也不知道這樣的話題怎麼能有觀賞性的。

有的人會說,不是只能聽京劇,偶爾聽二人轉葷段子也不錯。話雖如此,但郭德綱追求雅俗共賞我們鼓掌歡迎,但滿嘴屎尿屁的郭德綱也被人屢次詬病了吧?拿正式比賽作為調劑氣氛的場合,非常不妥吧?我們一面說辯論嚴肅嚴謹不是罵街,一面把辯手當猴耍,怎麼都說不過去吧?而且真拿觀眾當大老粗,以為說幾個黃段子大家就滿面紅光下次再來了?就算觀眾大老粗我們就應該迎合這種低級趣味了?

再比如,便利器具便利/不便利,近乎文字遊戲的題,現在還能出現。這也是照顧觀眾的觀感么?未必吧,觀眾聽這個能聽出高潮,畫面太美我不敢想。

所以,辯題優劣,我們還是得分清。分清才能儘可能的選好題,淘汰掉廢題。

2、辯手的權責。

好久以來,我們都強調辯手的責任。

要勤奮查資料,要紮實做立論,要好好打攻防,要乖乖有禮貌。

但權利呢?我們很少提。辯題發給你你就打,評委判你贏判你輸你認了就是了,辯手往往就是這個圈子裡最弱勢的一個群體。話語權?得罪主辦方,會不會以後比賽不找我們隊伍了?得罪評委,會不會以後被穿小鞋?

所以,即便很多辯手都看出來題目有問題了,但是要麼不敢說,怕得罪人,要麼不想說,怕被其他人嘲笑事多,要麼是覺得說了也沒用不如就算了。

這些都反映了一個問題:辯手沒人權啊!

在目前的規則里,有幾個比賽,是參賽隊能參與到題目的篩選過程中的呢?有幾個比賽,設置了額外的題庫以防止辯題確實平衡性不足,導致申訴換題呢?又有幾個比賽,給了辯手申訴題目的權利呢?

參賽隊有知名辯手,或者有有名望的人推動,自然好辦事,名不見經傳的小學校小隊伍,他們的權利誰來保障?

沒有。

辯論圈是個鬆散的、基於愛好的團體。評委犯錯、主辦方過失,都是輿論罵一罵,這事就結束了。制度性約束基本沒有。所以辯手的權利更容易被漠視,甚至有這樣的潛台詞——辦比賽多不容易,要花錢要花時間,為了圈裡能辦比賽、且活動有熱度,適當犧牲某方權益,是可以理解、不可苛責的。

簡言之:不要給臉不要臉,說什麼辯手權利了。給你們辦個比賽夠意思了,你們還想怎樣?

3、輿論導向。

輿論里,容忍不平衡辯題存續的理由,大概有這麼幾個不同的聲音。

第一種,是剛剛的說法:辦賽不可能考慮的十分周全,有壞題,雖然確實對辯論賽有負面的影響,但在現在的流程框架下無法禁絕,也是無奈。大家忍忍就是了。

第二種:辯手知道這是壞題,但也只能忍了。辯手的天職就是把己方立場闡述清楚。誰讓我們這次倒霉呢?

第三種,目前依然流行的說法:出現立場不公平,多麼的正常,而且正是劣勢方才能鍛煉人,才能看出辯手水平!

如果說第一種是深思熟慮的無奈,第三種就是沒腦子了吧?持第一種和第二種想法的人,在合適的時機和更好的制度下,是有動力推動辯題平衡性完善的。持有第三種想法的人,他們就乾脆沒有意識到壞題對於這項運動的破壞了。

而事實上,公眾對於辯論的誤解,很多都產自於這種只能逗自己的無厘頭辯題。一方明明辯無可辯,還非要顛倒黑白,滔滔不絕,換誰都會覺得這種人面目可憎、無可救藥。

但我們現在輿論的聲音,尤其在辯論水平不是很高的學校里,第三種呼聲此起彼伏。這些聲音彼此交加,甚至讓很多人真的覺得,辯題的平衡性不是個問題!

這才是最令人可怕的。

4、如何做到平衡性。

事實上,出一個好的辯題,是非常、非常難的。尤其是熱點話題下,準確找到社會輿論的爭議點、並能總結概括成一個辯題,非常考驗出題人的水平。因此一般情況下,沒有一個好的團隊在做這件事,我並不推薦幾個大學生坐著拍腦門。

相比之下,撿現成的辯題看上去是一個更靠譜的選擇,但是好多過時或者當時就不平衡的題目依然要不斷被篩選。

實際上,近幾年我們很多主辦方已經做出了有益嘗試。

比如,設置題庫的時候,與參賽隊進行溝通,設立一個共同商議的機制,讓隊伍意見充分表達。

比如,設置備用題庫,參賽雙方明確表示因題目平衡性問題而換題的,可以有流程確保題目更換過程。

我個人建議,無論出題還是選題,組委會應該對本題的兩個持方,都做背景調查。這種事情不能流於形式。這一步,其實是主辦方回應辯手的重要內容:我們為什麼要選擇這個題入庫,我們為什麼覺得這個題平衡。同時,應明確隊伍對辯題的申訴流程,要交什麼材料、經什麼人組成的受理小組審核,怎樣算申訴成功,等等應該有明文規定。如果不予更換題目,那麼,主辦方更有義務在第一時間給出官方的解釋,並公開,不得推諉或者拒絕。

從這個角度看,賽區主辦方、出題人拒絕對不平衡辯題做說明、調整,本身就是失職,即便參賽隊珍視參賽機會不做追究,依然是對賽事品牌的巨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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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辯題應該保證平衡,不平衡對辯論活動有害無利,這在理念上並沒有什麼問題。

在實際過程中,完善平衡性確實是一個大工程,但依然不是維持現狀的理由。應該逐步推進規則明文化,形成一個輿論態勢,同時明確主辦方的職責所在,明確辯手的權利所在,讓主辦方出題不再隨心所欲,能嚴肅對待,這必然對這個活動是重大利好。


辯題平衡性相關問題鏈接:

如何評價16年京辯6場大城市應不應該有政策圍牆比賽中反方全輸的現象?反方怎麼做會更好一點。??

www.zhihu.com圖標辯論賽主辦方能不能出比較敏感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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