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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想好風格最後寫成了心情日記??

因為沒想好風格最後寫成了心情日記??

來自專欄 畸零人

這是上一篇被刪掉的部分啦。

每一秒都有無數人在用鍵盤大嚷,如果信息是一條河,它幾乎席捲了所有人的生活,我們在信息的大河中漂流,看似精騖八極,心游萬仞,其實盲目的很。

"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

Simon&Garfunkel,The Sound of Silence

而我,可能就是人群中原本一直低頭看手機走路,然後突然像發了瘋一樣狂奔起來那個中年禿頂的MADAO。

阿基米德大喊著:「啊!我知道了!」大多數時候只是因為他想找個理由在街上裸奔。

我早就想裸奔了。

有段時間很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最後還是因為怕被扭送派出所的理由作罷。

至於想裸奔的理由,這裡引用我自己滯銷小說的一小段:

這種時候好像很適合大哭一場。可是他覺得眼球幹得要命,他那被愛情折磨的靈魂彷彿被燒穿了一個洞,將他的一切日常全部捲入漆黑的空洞中。

雨越下越大,他刻奇地以為自己走在槍林彈雨中。

海風在公路兩邊的茅草從里翻滾,像頭被困住的野獸。他一直是那種很克制的人,他保持著平和冷靜,把一切藏在彬彬有禮後面。他痛苦地坐著,痛苦地說話,痛苦地走路,甚至連他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就像被鋒利的刀刃划了一道口子,那傷口被緊緊束縛,沒有流血,他甚至感覺不到痛。

他一直活在平靜的絕望之中。

此刻,他終於瀕臨這種虛偽的平靜邊緣,他茫然地扔掉行李,突然狂奔起來。

他想掙脫束縛,逃離虛假的平靜,感覺痛苦就要掙扎,受傷了就該嚎叫,人類本來就是穿著衣服的野獸。

他生平第一次,想要像個真正的人那樣活著。

啊啊啊啊啊啊——

他一路狂奔一路大吼,丟掉了衣服和鞋子。漸漸的他有種生來就在狂奔的錯覺。

他隱約明白了:這世上所有的瘋子在另一個維度絕對清醒著。

講道理,一個人想裸奔,其實根本不需要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

人們經常將現實中無法實現的願景投射到別的東西上,以前我覺得如果我活得窮困潦倒,至少我能幻想自己能成為一個憤怒的小說家。

我現在不憤怒了,漂亮的領帶就像項圈。人們都在心中豢養著野獸,最後又不得不讓它們變得平靜又馴服。我不吵不鬧,開始想要和大街上的其他人一樣,長袖善舞,人情練達。我必須體面,漂亮地活著,盡全力去過一種對得起自己品味的生活,才對得起自己的受到的所有冷落。

所以寫這個專欄,大概也算一種掙扎。

既然真愛難尋,理想遙遠,那就坦然地追逐物質,追逐色情,追逐成年人精緻又虛幻的高級遊藝吧。

不過偶爾,還是要照顧自己的精神生活。畢竟心智不像野草,無人照看也能茂盛生長。

我曾經長久在荒無人煙的地方工作,現在在城市與城市之間輾轉,每天看著滿大街的趕路人,常常有一種全世界73.47億人其實是一個人的感覺。

我們工作、娛樂、生活,在地表漫遊,參與極其微小的宇宙事件,藉以抓住生活的食根。狂熱地追著《Game Of Thrones》新出的劇集,或者為林肯公園主唱寫一句R.I.P不會讓你有任何長進,新劇有高品質的細節,生者逝去意義非凡,然而大多數的人既沒有用心細緻地去解析影視的藝術,也沒有特別虔誠地為逝者默哀,警覺生命短促易逝,不要再做傻事。人們被熱點茫然地推著走,最終並不是你在掌控你的生活,更像是生活穿透了你空空蕩蕩的身體,如同晚間最後一班呼嘯而來的地鐵。

地鐵上那些一晃而逝、不辨悲喜的面目很有可能就是別人眼中的你自己。世上所有的他人都是你的鏡子,是你潛在的可能性。是你未來可能成為的人。

所以我們不妨先悲觀一點,認定人的個體都是孤獨且無救的。按照之前的觀點,如果人類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那麼他在靈長類、哺乳綱甚至整個脊椎動物亞門都是一個孤獨又傲慢的怪胎。

這兩者的相似絕不是巧合。

人類很聰明,很醜陋,很善良,也很盲目。

我愛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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