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網易雲音樂「樂評專列」,可能有三大認知誤區……

你對網易雲音樂「樂評專列」,可能有三大認知誤區……

來自專欄 小圈梨談內容營銷

上周,網易雲音樂的「樂評專列」刷了朋友圈。不少人都真誠地表示:看了「樂評專列」里那些精選的「音樂評論」,忍不住淚流滿面,太走心了(如果你還不知道這個「樂評專列」,請自行上網搜索)。

市場營銷圈裡,很多人也嘖嘖讚歎網易雲音樂的創意;一些從業者開始提煉、總結其中的方法論,試圖告訴大家:可以這樣效仿之。

當我看了網易雲音樂在其微信公眾號上推送的文章《我想做一個在你的葬禮上描述你一生的人》,了解了「樂評專列」的來龍去脈後,最想說的是:「樂評專列」本身沒有什麼做內容營銷Campaign的方法、技術可言。產品沒做好,一切營銷都無從談起;產品做好了,營銷就有了強勁的源泉。

所以,本周就和大家談談:關於網易雲音樂「樂評專列」的內容營銷Campaign,三個值得我們警惕的認知的誤區:

一、UGC內容營銷的前提是什麼?

「樂評專列」最讓人羨慕的是:網易雲音樂可以用如此多優質的UGC,做一次走心的內容營銷Campaign。就像網易雲音樂副總裁李茵所說:「網易雲音樂從平台4億多條評論中,先篩選出點贊數最高的5000多條,最終挑出最容易引起地鐵受眾情感共鳴的85條樂評文案。」這個人工篩選的過程,就是一個幸福的苦惱。

很多企業特別渴望用UGC做內容營銷。但是,他們往往忽視了一個關鍵性問題:UGC內容營銷的前提是什麼?

很簡單:先有好產品,才有優質的UGC。李茵也說:要先感動自己,才能感動別人。所以,我說這個內容營銷Campaign沒有什麼方法論可言。

為什麼先有好產品,才有優質的UGC?道理就如「1加1等於2」這般明了。進一步說,這裡面折射了3個關鍵點:

1、 產品是品牌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沒有好產品,品牌何從談起?但是,現實中,不少企業連產品都沒打磨好,就急著「做品牌」。常見的做法是:大肆宣傳自己的「品牌情懷」,希望和用戶形成「品牌共鳴」。我常常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個誤區。男女相親,雙方都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職業是什麼?興趣愛好有什麼?就開始要求達到心與心的碰撞、靈魂的交融,這可能嗎?

2、 有了好產品,才可能誕生好品牌,最終形成「品牌部落」。品牌部落是一群對某個品牌有信念、甚至執念的人的聚合,UGC在「品牌部落」里孕育、成長、繁榮;也就是說,「品牌部落」是UGC的最佳「產地」。

3、 我們做營銷往往本末倒置,特別是做內容營銷。品牌是內容營銷的基石。沒有品牌,就開始大張旗鼓地做內容營銷,等於在自殺。

所以,別再幻想通過幾個「造句遊戲H5」,就能收穫海量優質UGC;更別嘗試用損害品牌內涵的「病毒內容」,引發全網討論。這些模仿,只能是東施效顰。引來的UGC,要麼是口水話,要麼是對品牌的「核輻射」,有毒。

再回到網易雲音樂「樂評專列」的案例。大家回味下:是不是產品為先?是不是產品的用戶體驗為先?

二、不要用「線上或線下渠道」,來簡單地劃分Social

問大家一個問題:「樂評專列」是社會化營銷嗎?一些人可能會毫不猶豫地說:不是,因為它的「媒介主戰場」是地鐵。一些人可能感覺模稜兩可,畢竟,網易雲音樂在公關側,投了微信公眾號。

這些判斷都是以「媒介」為唯一衡量標準。但是,所謂的「社會化營銷」,並不僅僅指在社會化媒體上發生的營銷行為。它更強調的是其本質:互動性、參與性。所以,我認為:這就是社會化營銷。

還有,接下來,估計地鐵將成為不少企業的「首選媒介」了。事實上,之前已經有不少企業在地鐵里造勢了。什麼地鐵車廂里滿地的巨幅廣告、地鐵站里的藝術裝置展等。但是,為什麼網易雲音樂的這次內容營銷Campaign能從杭州一個城市,輻射到全國?

我特別認同李茵說的:「作為城市化的產物,地鐵往往是一個城市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能滿足傳播需要的爆炸力。另外,地鐵也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這種環境下,人的注意力容易集中,情緒傳染也會加速。」換句話說,網易雲音樂的那些樂評,很匹配「地鐵」這個媒介空間。我們有沒有「換位思考」:如果把這些樂評每天發布在網易雲音樂或其它的微信公眾號里,或微博大V轉發?或者把這些樂評放在一線城市公交站的宣傳框里?會是什麼效果呢?

所以,優質的內容營銷不僅僅是「內容」,還要考慮「內容」的生存、發展空間:媒介。當「內容」和「媒介」產生化學反應後,一次真正意義的社會化營銷才會應運而生。

三、文案的職業素質到底是什麼?

一趟「樂評專列」讓一些文案已感到「瘮得慌」: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這麼多牛哄哄的業餘文案。如果你以「寫得走心」這麼單純的視角看待文案的工作,那麼,只能恨遺憾地說:你終究敵不過未來,機器人寫文案的效率;及眾創文案的各種走心。

文案的職業素養到底是什麼?請記住:一個文筆好的人不一定是一個好文案。好文案要:

?有市場營銷/品牌的專業基礎知識,理解「文案」在整個體系里的「角色」與價值。

?理解內容的商業價值,明白「內容」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的?

?對各種社交媒體情境的敏感性。

如果具備以上三點,你又恰巧文筆好。那麼,面對「樂評專列」的這85條UGC,就沒什麼好恐慌的了……

最後想說的是:

——當我們面對一個火爆的案例時,先別急著從眾地評價它做得好。(當然,我是非常喜歡「樂評專列」的。)

——也別急著從中總結出什麼具體的方法論,馬上就能用。比如:我們也趕緊用用地鐵資源吧。

——也別急著恐慌,覺得自己技不如人。

靜下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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