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穿內褲棄船逃走,韓世越號船長被判無期生不如死
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4月2日,韓國海洋水產部工作人員在對世越號船體進行內部清污作業時,發現了船長李某的護照和信用卡。分析認為該物品系李某倉促逃跑時丟失。韓媒稱,世越號的打撈,原本是為了尋找失蹤者的遺骸和遇難者的遺物,但沒想到最先發現的居然是棄船而逃的船長的物品。有韓國網民無不憤怒地批判道,「最先跑掉的是你,最先發現的物品居然也是來自你。」(4月3日海外網)
2014年4月17日,韓世越號客輪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船上載有476人,生還者只有172人,遇難和失蹤人員多為高中學生。2015年11月12日,韓國大法院終審判決世越號船長李某無期徒刑,殺人罪成立。
死亡和失蹤300餘人,船長李某難辭其咎。如果李某不是棄船逃走,而是積極採取應急措施,也許還能挽回很多生命。李某棄船逃走的行為是故意殺人罪,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實在是罪有應得。而今,韓國清理世越號船體,竟然首先發現李某的護照和信用卡,更坐實了船長李某事發時倉促逃跑的事實。於是世人要問:世越號船長李某咋僅判無期?
2014年10月27日,韓國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世越號船長李某死刑。然而,2014年11月11日,韓國法院判處世越號船長李某36年徒刑;2015年4月28日,韓國光州高等地方法院二審宣判世越號船長李某殺人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15年11月12日,韓國大法院終審判決世越號船長李某無期徒刑,殺人罪成立。
對於檢方關於判處船長李某死刑的要求,法院經歷了從有期到無期的折騰,為啥就不能判船長李某死刑?300多條永遠失去,棄船逃走的船長李某死有餘辜。當韓國民眾的視線再次轉向世越號船長李某的時候,法院是否會為沒有判處李某死刑而感到羞愧難當?
2015年,李某以殺人罪的名義被判處無期徒刑,至今仍在獄中服役。不知李某是否知道世越號已被打撈出海,是否知道工作人員清理船體時首先發現的是他的護照和信用卡,如果李某知道這一切,會是什麼心情?因為自己棄船逃走,導致這麼多生命瞬間消失,這麼多家庭陷入無限悲痛中,監獄中的李某能做到問心無愧、心安理得嗎?如果以普遍人的心理猜測李某,李某現在的感受應該是生不如死吧! (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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