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2夜:他說他是奧巴馬室友
來自專欄 在咖啡館的第n夜
今天一走進咖啡店我就笑了,哈哈哈這不就是上次那個給iPad配了支架和機械鍵盤的大叔嗎。那次偷拍他的裝備,照片還被人要了去發在Instagram上吐槽來著。這次又碰到了。
他身後的一桌人剛剛離開,我正好坐下。再一看,又樂了。裝備還真多,還自帶了靠墊呢。他似乎是在iPad Pro上寫作,對頁的排版,寫得挺快。偶爾直起身子來伸個懶腰,手背到腦後了,一手是紅色運動款腕帶的Apple Watch,一手是運動手環。有意思。
沒想到過了一會兒,他站起來活動身體的時候反倒注意到了我,探著身子湊過來看我桌上的複習資料,動靜太大被我發現了,我抬起頭來笑著說:「你好,你是在寫書嗎?」說著朝他座位努了努嘴。
「哈哈是的。你好我叫Mike。」
「Echo.很高興認識你。」
「E-C-K-?」
「E-C-H-O.」
「噢很棒的名字。Hello-llo-o-o」
「哈哈哈是的是的,我覺得很好玩。」
「你也在寫東西?」他大概是剛才偷看未果。
「不是呢,在複習考試。」我遺憾得聳聳肩。
「那你是在哥大念書咯?」
「已經畢業工作了,在考證呢。」
「中介?」
「哦不是的,是建築師資格證。」我撇了撇嘴。才不是中介呢,雖然我得承認他們比我掙得多。「那你呢?你在寫什麼樣的書呢?」
「小說。關於……嗯告訴你吧……我和奧巴馬以前是室友噢。」Mike挑了挑眉。
「什麼?你在跟我開玩笑吧。」越來越好玩了。
「哈哈哈。我等了八年呢。之前寫也不合適,他現在要搬出白宮了,大概是時候可以寫了。」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樣子。
「是呢是呢。期待啊。」但我可不準備就著總統的話題談下去,這個咖啡店裡討論政治的人已經太多了,「那你就住在這附近么?來這兒寫作的話。」
「並不是。在上邊一些,再過河,揚基體育館附近。」
「那你這麼遠跑到這裡來?你一定很喜歡這裡吧。我也是。」
大叔一幅年輕人還是太天真的樣子,笑著說:「我從1979年就開始來這家咖啡店啦!」
「什麼?!我從來不知道這家店這麼老!」在我的認知里,劉瑜十年前吃過的Ollie』s和逛過的Westside Market已經是我能夠追溯最早的共同體驗了。SoHo那家傳說中小野洋子常去的日料店也從來沒真去過。還有一家格林威治區的咖啡店,據說是紐約歷史最悠久的,從1927年到現在……所以比起來,也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畢竟我住的房子都是1910的了……
「是啊,從那時候到現在,都快四十年了。」大叔打斷我的思緒,「這店60s就在了。」
「啊,60s的哥大。那時候是The Beat Generation嗎?」我想起我在三番的City Lights買的一本按照這個主題編的紐約旅行指南,第一章就是從哥大講起的。
「那是50s.」大叔糾正我,「那時候這家店還都是白牆,大家坐在店裡吞雲吐霧,這店又偏偏一扇窗子都沒有,牆都被熏黑了……後來才刷成了現在你看到的紅色。」想起當年的事情,他眯起了眼睛。
「哈哈哈,可以想像。」我準備問問他裝備的事,「其實我幾個月前就注意到你了。iPad和支架還有鍵盤,很難讓人不注意到你呢。」
大叔開心地笑起來:「我發現自從我帶這些東西來之後,跟我聊天的人多了許多!大家都要就此跟我聊上幾句。」
「不錯的主意。下次我也可以試試哈哈哈。」
「其實說起來是因為我頸椎和腰椎不好。我原先是個程序員,寫代碼做應用開發什麼的,落下的毛病。所以不得不把屏幕墊得高一點。」
「程序員,然後現在在寫小說。有意思。」一般人也不會配機械鍵盤的吧。朋友說那個是HHKB。
「是的,寫程序,寫小說,而且我還做過電影監製噢。」大叔一臉開心。真是可惡呢,這副人生贏家的樣子。「好啦,不吵你學習了,我還得找點事情做做。」大叔看看手錶,「其實今天已經寫得差不多了,但是我家人讓我十點前別回去,好讓他們清凈清凈……真是的,還有一個小時要打發。」
「這也太可憐了。去吧。下次再聊。」
然後大叔細緻地收好了全套裝備,從桌底下掏出一個自行車頭盔來,又背上一個反光帶,出門騎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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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老了也做這樣一個帥大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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