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鴉片戰爭打了四年 為什麼不奪取北京城?

如題。


純屬個人見解,不撕逼

首先戰爭中,佔領一國首都從某種意義上標誌著這個國家的淪陷,就比方說二戰時期攻佔巴黎標誌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滅亡,而實際上當時的第三共和國還有反抗的地區,但是歷史上還是以巴黎被佔領標誌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垮台。而英法聯軍那時候如果攻佔北京標誌著這個國家已經被英法所佔領,戰爭的性質已經變成了徹頭徹尾的「侵略戰爭」而不是英法自己人所說的「衝突性戰爭」,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在對越自衛反擊戰時中國軍隊雖然兵臨越南首都河內但是沒有進入該城某種程度上就是這個道理。

一旦英法聯軍佔領了北京,後果將會有有兩點,第一點如果佔領首都北京,那麼當時國內包括太平天國在內的起義力量甚至全國老百姓一定會將矛頭從清政府轉而對準英法聯軍。用哲學的話來說就是「民族矛盾已經上升為主要矛盾」,這樣英法聯軍就會遭到整個中國而不僅僅是清政府的瘋狂反抗(可以類比一下抗日戰爭時期的國共兩黨一直抗日的態度),這對於只希望進一步打開在中國市場的英法聯軍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因為那時候的英法兩國需要的是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得到更多的經濟與貿易利益而非領土利益。

另一方面,那時候的歐洲剛剛結束了1848年席捲全歐洲的革命風暴,歐洲無產階級鬥爭成為了歐洲各國的眼中釘肉中刺,法蘭西第二帝國的江山還沒有坐滿十年,英國剛剛鎮壓印度民族大起義,兩國還剛剛結束克里米亞戰爭。這兩個國家從某種程度上講都處於多事之秋,他們都不希望在中國深陷泥潭,而且這場戰爭已經飽受國內的包括無產階級在內的廣大力量反對,所以英法也不希望在中國戰場上費太多心思。

但是為了表示對清政府震懾於是他們火燒了圓明園,從某種程度上講在警告清政府「我們不是沒有能力攻陷你們的首都,只是我們不愛佔領」。這對於非常看重「龍根」的清王朝來說他們不但不憤怒甚至會對英法聯軍感激涕零,於是在談判桌上做了更多的讓步(也就是出賣國家主權)。

如此看來,這種情況對於英法來說,豈不是兩全其美的好事?


很簡單,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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