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商標註冊成功!「MLGB」表示不服……
文/中細軟知識產權 劉鍵
看到「隔壁老王」四個字,你首先想到的是什麼?如果將其註冊為商標,成功的概率又會有多大呢?
最近,一條關於「隔壁老王家」的商標初審公告尤為吸引小知的注意力。
看到這則公告,想必大家會有這樣的疑問,「隔壁老王」作為一個內涵豐富而不十分高雅的網路辭彙,怎麼會註冊成功呢?
隔壁老王其實沒有那麼消極?
大家都瞭然,隔壁老王和小明一樣同屬網路界的神秘人物之一。
百度百科的解釋:隔壁老王是全世界大部分華人認識的人物之一。他具有多種身份,可以是婚外情的對象,也可以是小孩的鄰居爸爸,也可以作為泄憤的對象,還可以當作笑話的主角,反正是集萬千吐槽黑鍋於一身的悲情人物!
網路流傳的各種梗似乎讓「隔壁老王」這個詞的含義不那麼健康積極。
毀童年的一張圖,節操在哪裡!讓人無法直視純真的童年!
小知查詢得知,目前「隔壁老王」的相關註冊信息達到近百條,涉及商標類別範圍廣。最早的商標申請時間為2014年的7月,最新的為今年的一月份。重要的是,相當部分的商標申請已經註冊成功或是進入公告期。
可見,隔壁老王字面的含義是指隔壁姓王的人,主觀上講沒有任何貶義的意義,也不存在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雖然被賦予了網路含義,但是還沒「壞"到「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程度」,將其註冊商標並不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1款第(八)項的規定,所以可以註冊為商標。
隔壁老王註冊成功,MLGB表示不服
「叫個鴨子」能註冊成功,但是「叫了個雞」就不行;「王尼瑪」也能註冊成功,但是「MLGB」就不可以。可見,給商標取一個名字是一件很講智慧很玄妙的事。
商標註冊不是100%能夠註冊成功,但是起名字是關鍵的第一步。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熱衷將網路熱詞作為商標以博取熱度。這種方式無可厚非,但是商標申請還是要注意其合法性,遵紀守法。
小知提醒您:不能把知名人士的名字作為商標註冊,比如姚明、范冰冰;不能故意讓品牌跟「國」字型大小搭邊,比如國酒、國釀;不能使用行業的通用名稱,比如手機、優盤;不能搭順風車模仿知名的品牌,比如雷碧雲碧。
與此同時,商標名字也要避免歧義的產生,尤其是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申請人選擇劍走偏鋒,堅持將個性進行到底的行為。我國《商標法》明文規定作為商標使用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辭彙,容易對人、社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是官方堅決抵制的。
商標是企業產品與服務的品牌標識,不僅是企業形象的代表,也體現著相應的文化內涵。中細軟知識產權強烈建議,商標起名直接關乎商標申請的成功率,在注重創意性與個性的同時不要觸碰法律紅線,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中細軟溫馨提示】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若有不妥之處,請留言告知,感謝!
推薦閱讀:
※了不起的王尼瑪
※暴走大事件中的唐馬儒消失的原因是什麼?
※暴走大事件王尼瑪人物經歷有什麼?
※如何評價尼瑪康復中心的王尼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