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求義:第七章 定

《大學》求義:第七章 定

來自專欄 夢回先秦

第七章 定

「定」,本義是:結束征戰,回到家鄉。定引申出 「使不動、使不變、確切地預約」和「不變的、確切的」。

由「定」的字義我們可以得出,經過了一番艱苦的努力(征戰),達到了一個(暫時)不變的、確切的,可以安居度日的結果。所以。「定」,是達到了合適的地方,是目的的達成。

《大學》講:「知止而後有定」, 「知止」的過程,也就是那一番艱苦努力的過程。

承前文, 「定」作為目的的達成,它實現的道路、規律、根本、依憑,就是「道」,它實現的過程也就是「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的過程。

定,作為目的的達成,卻不代表著長治久安。項羽平定秦軍,卻讓劉邦坐了天下;劉邦馬上得天下,卻靠文景以文安天下。拿下不代表擁有,因為它可能根本不屬於你;得天下不等於安天下,正所謂攻守異術。

目的的達成,也是新的境界、新的體量、新的格局的形成。新的自我、新的環境、新的道路,需要繼續付出努力才能適應;得之不易的成果,也需要付出努力才能保全。定金不等於交易,只是擁有了新的起點,距離交易更近了一步。

因此,定,是一個過程的結束,也是另一個過程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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