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雞蛋都那麼努力,你為什麼不可能取得一項專利?
來自專欄 思典侃專利
前段時間小思在做一專利穩定性分析項目,在檢索到的大量對比分析文件中,突然發現一件較為奇葩的專利文件亂入,俗話說的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辣眼,下面隨小思一起看看這件專利,其公開號為:CN1596673A,發明名稱為:一種紅茶臭雞蛋的製備方法。
「嗅之微臭,吃起來有暗香」,小思是佩服此發明人的!
眾所周知,小思好吃。來不及細想,也按照上面的指導實操了一次
最後……
好吧,小思承認,此種暗香,恐怕無人來嗅。
看到這裡,相信很多朋友會難以置信地問道:這樣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沒錯的,很多朋友們一直以為專利是重大的科技創新,是經過一系列繁瑣複雜的設計、研發、試驗才可能擁有的成果,以為專利對我們普通人來說是遙不可及的。
在這裡,小思同學要鄭重地說一句,專利並不是陽春白雪,高不可攀,專利是我們每一個普通人都可觸及到,甚至,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一項自己的專利。
不信?那接下來吃貨小思帶大家領略下傳說中的專利有多麼的「高貴」。
比如這件專利,其授權公告號為:CN205547237U,專利名稱為:漢堡雞。
飢腸轆轆的小思以為拆開麵包就可以吃到雞肉了,沒想到裡面還有層荷葉?佩服發明人清奇的腦迴路……
再比如:這件專利,其申請公布號為CN104522722A,專利名稱為:溫胃止嘔型臭豆腐味羊肉串及其製備方法。
恩,這是一串夠味道的羊肉串……
看到這裡,朋友們不禁會想問,這些內容難道也可以拿來申請專利?那我自己曾經有很多奇思妙想的好方案呢,我兒時還發現很多別人不知道的可以解決麻煩的小妙招呢,這些都可以拿來申請專利嗎?
那麼,這些好點子、好方案到底能不能拿出來申請專利?哪些可以申請專利?哪些不可以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形狀與構造的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定義中,能夠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客體產生限制作用的主要是「技術方案」這一措辭。
《專利審查指南2010》對「技術方案」作出了如下解釋:
「技術方案是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採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徵來體現的。
未採用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以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效果的方案,不屬於專利法第二條規定的客體。」
氣味或者諸如聲、光、電、磁、波等信號或者能量也不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客體,但利用其性質解決技術問題的,則不屬此列。
說到這裡,朋友們大概會明白,什麼樣的東西可以拿來申請專利了。
其次,我們還需明確的是,在專利法意義上,可以獲得發明專利的技術方案分為產品技術方案和方法技術方案兩大類型。
其中,產品是指生產製造出來的物品,例如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用具、部件、材料、組合物、化合物等等;當然,也包括由不同物品相互配合構成的物品系統,例如由地面發射裝置、太空衛星、地面接收裝置組成的衛星通訊系統等等。
而方法技術方案又可以分為產品製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前者作用於一定的物品上,目的在於使得該物品在結構、形狀或者物理化學特性上產生變化,(哦,對了就是前文說的紅茶臭雞蛋的製備方法就屬於此類);後者不以改變所涉及物品本身的結構、形狀或者物理化學特性為其目的,而是尋求產生或者獲取某種非物質性結果,例如測量、檢驗等。
那我的方案是申請實用新型合適還是發明專利合適呢?
如果涉及到方法、操作步驟,不是實用新型保護的客體,只能夠申請發明專利,如果您的方案既是實用新型也是發明的保護客體,那接下來看創造性,專利法規定的創造性是指,不說了看下圖吧。
小思簡單說,就是你的方案經過檢索到的對比文件相比,有多大的不同之處,這些不同點為解決問題帶來的好處大嗎,這些不同點別人很難想到嗎,如果答案是「是」的話,那我們可以嘗試申請發明了,當然如果您擔心發明申請不下來怕被審查員駁回,小思建議你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這樣一來,如果發明申請下來自然好,如果申請不下來,至少您還可以有件實用新型專利。
以上,大家知道了哪些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麼,哪些主題內容的方案又不能夠去申請專利呢?
專利法第五條指出: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礙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指出:
對於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科學發現;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動物和植物品種;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在小思不長不短的職業生涯中,經常會面臨許多發明人朋友給小思看的一些方案,其中大部分都會將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與專利保護的客體弄混,那小思今天重點說說關於智力活動規則和方法這一方面的內容。
什麼算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呢,為什麼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就不能拿來申請專利呢?請聽小思慢慢敘說:
智力活動的方法和規則是指導人們的思維、推理、分析和判斷的規則和方法,具有抽象思維的特點,小思舉個例子,比方說日曆的編排方法、比賽規則、儀器或設備的操作說明、樂譜、鍛煉身體的方法……
以上這些規則和方法涉及或者說至少包含在人的頭腦中進行的思維活動,而專利法為專利權人提供的權利是禁止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進行製造、使用、銷售之類的生產經營活動,卻不應該用來禁錮人的思想和思維活動。
因此,試圖將這樣的思維活動置於專利獨佔權的控制範圍之內既不合理,也不現實。
到此,你應該清楚哪些客體不能夠申請發明了吧,如果有具體細節還不是很懂,不要困惑,還可以問小思呀!
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一定有一些小妙招、好方案,那也許是一種舒適性高的高跟鞋,一種防側漏的姨媽巾,甚至,如果你發現了紅茶臭鴨蛋的製備方法,也可以試試哦,畢竟,萬一有人喜歡這個味呢?
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有新奇的點子在腦海里閃現過,但我們很多時候卻沒有意識到如果把嘗試著把這些好點子整理成方案去申請專利,萬一授權,那將是一筆寶貴的無形資產,投入市場可能還會為自己帶來巨大的收益。
雞蛋不好吃,鴨蛋萬一就不一樣了呢?相信自己,每個人都可以是發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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