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觀業品第十七
來自專欄 那爛陀寺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此品破因果報應。因果報應,最簡單的來講,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佛陀曾經宣說兩種業,一種是思業,一種是思已業
云何知業?謂有二業:思、思已業,是謂知業
思業就是一個人心中意志,有一種行動的衝動。等到行動完成,是為思已業。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對方說:業是存在的,果報也是存在的,一切事物不都是空。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業 云何生果報
龍樹說:請問業是一產生就滅了,還是一直存在到果報出現?
答:一直存在到果報出現
龍樹說:不對,這樣一來,業就是獨立的,就不可能造果了。
答:滅了
龍樹說:假如滅了,業就是不存在了,既然不存在,怎麼能造果呢?
註:若說,A導致B,就暗含著,A和B處於一個依存條件。但是A,B如果存在,那麼就必然導致兩者是獨立的。這是矛盾的。
如果我們借用第一品的論證模式,同樣可以論證。即果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麼無需業。如果不存在,業不可能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東西。總之,這是矛盾的。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第一句話我們注意到一個詞,相續。什麼叫相續?
相續就是,雖然都是獨立的,但是是連續的。比如下雨的時候,每一個雨滴都是不同的,但是連起來是一樣的。
對方說:如同芽和種子一樣,種子生出芽以後,就會死去。死去的同時,接著種子馬上生出葉,不連斷地最後生出果實。這種狀態,不是斷。因為斷滅是有變成無。可是這裡沒有,死亡以後馬上就有東西生出來。並且種子是滅了,也不是常。因此不常不斷。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正如種子和芽的比喻,業和果也是如此。最初的心就是業,心滅的同時,接著一個心生起,最終生出果來。這種狀態既非常,也非斷。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佛陀曾說十善業道。
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余聖眾。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慾、嗔恚、邪見。
既然佛陀說了,佛陀怎麼可能說錯呢?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嘆
還沒等龍樹破斥,另外一個部派的教徒就來破斥了。
他說:這種說法有問題,因為如果按他這種說法的話,人永遠是人。因為有什麼種子,他最後結的果就是什麼。因為無論其中的過程多麼複雜,最後什麼種子,結的果就是什麼。那麼六道輪迴就不成立了。
於是他提出一個解釋,認為,諸佛、賢聖都稱嘆他的說法。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他說,業就如同借錢一樣。我借給你錢,雙方立下憑據,這就可以保護我的錢不損失,不代表我的錢就不存在了。未來,連本帶利你還得還給我。業就是這樣的,你做了一個業,這個業雖然壞滅了(借出去了),但是會生起「不失法」(憑據),在不失法的作用下,果報一直存在的。一直到將來受果以後才消失,就如同你還給我錢後,憑據(不失法)就沒用了。
並且這個憑據不是單一的,可以記錄眾生的一切行為,無論是善業還是惡業。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他繼續說:這種業只有在一個果位到另一個果位的時候,才會斷除。而不是在見道時候斷掉,也不是見到四聖諦後斷掉。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為什麼不能見道之時斷滅呢?因為一旦見道之時斷滅,那麼業就不存在了,這樣一來,就不能生果。這就破了業的存在,這是錯誤的。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在三界中會造同界之業,在善,不善,無記,無漏,各種屬性所造之業,無論是同類,不同類都會產生不失法。當兩種生命形式連接之時(比如死了),所有不失法滅掉,生起一個不失法,進入後世。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那麼思業和思已業兩種報,善業和不善業兩種,都會在現世生起不失法,這些不失法即使果報出現了,他們仍然存在。不過,他們不能再有作用。
就如同,借錢的憑據,雖然還錢了,憑據失效,但是他仍然存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只在果位向果位轉化的過程中,滅去。也就是業產生果,果一旦產生,業就失去效用了。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對方自己讚歎自己說:你看,這個理論,完美地解釋了一切。雖然空,但是不斷。雖然存在,但是不常。業果報不失,這就是佛所說啊。
在這套理論中,沒有我的存在,所以不會我執。不失法是存在的,所以不會斷。輪迴是存在的,業滅了然後不存在,所以不會常。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現在該龍樹出場了,龍樹說:有生起就會有壞滅,對吧?
答:是的
那麼既然如此,如果說業不會壞滅,說明什麼?
答:業沒有生起
那為什麼業沒有生起呢?原因在於,根本沒有業存在。
佛陀說,諸業不失,原因在於,根本沒有業,當然不會失去了。
如果存在一個事物,他能夠生起,結果不會敗壞。就如同,人只有出生,而沒有死亡一樣荒唐。
若業有性者 是則名為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凈過
如果業是有自性的,那麼就是常。恆常的東西,是獨立的,他就不會被造作。如果非造作的東西也有果報的話,就如同說,不造業而有果報,這是悖理的。
這就會導致,不修行都能證得果位了。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如果,不造業也有果報,那麼一切事物就沒有差別了,做好事和做壞事的人,也沒有差別了。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如果業有自性,還能生果,那麼正說明,已經生果的業還能生果。並且,前後的果都是一樣的。因為兩者的業是一樣的,果自然是一樣的。這是悖理的。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生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對方說:一切的業,是由煩惱而生的。
答:如果一切業是由煩惱而生,而煩惱又是哪來的?如果又是煩惱而生,那麼煩惱就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事物,怎麼能生呢?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對方說:煩惱所生果就是業,然後業生果報。
答:不可,因為業和煩惱無自性,無自性的事物無法生。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異亦不一
對方說:存在業,因為受業者是存在的。
答:佛陀說,眾生因為無明所遮蔽,因為愛而束縛。如果自作自受的話,這個作業之人和受業之人不是一樣的,也不是不一樣的。
一切眾生皆為無明之所覆蓋,愛所纏縛,流轉生死,無有窮已
如果眾生要輪迴,那麼眾生就是無自性,否則有自性的眾生,根本無法輪迴。無自性的事物,肯定不一也不異了。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業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因此,業是不存在的。業不存在,造業之人也是不存在的。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沒有,業和造業之人,哪裡有果呢?如果沒有果,哪裡有受果者呢?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向
就好像,佛陀展現神通,造了一個假人,這個假人造了一個假的業,這個假的業造了假的果,還有一個假的受果者。還有假的煩惱。
如果假人都是不存在的,後面的一切怎麼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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