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東名字的由來,兼談清末民初的巴林草原放墾政策

林東名字的由來,兼談清末民初的巴林草原放墾政策

來自專欄 林東故事

導語:

問大家個問題:有誰知道「林東」這個名稱是怎麼來的?知道答案的私信我,我獎勵你一朵小紅花。

殘雪小的時候也好奇過這個問題,就此問題請教過我12歲的表哥,然後表哥故作高深的敲了一下我的頭:

「林東嘛,自然就是森林的東邊的意思啦。」

可憐的殘雪那時剛剛小學一年級,就這麼被表哥信口胡謅的謠言糊弄了十幾年,並且就此謬論得出了「林西肯定是森林西邊的意思」的搞笑結論。長大後甚至打算去找那篇森林在哪,現在想想,實在是太可笑了。

林東的名稱究竟咋來的呢?說實話,還真跟地理坐標有關係。

只不過這個林不是「森林」的林,而是「巴林」的林。

事情要從一百年前的一場土地糾紛案說起。


1.兩王旗鷸蚌相爭,北洋府漁翁得利

清朝順治初年,巴林部被分為左右二旗,居西側的巴林右旗土地廣袤,兼之右旗王爺色布騰是左旗王爺滿珠習禮的兄長,故被稱為「大巴林」,東側的左旗也就是「小巴林」了。

草原上標誌性坐標參照很少,所以那個時候給兩個旗劃分界限就劃得很隨意,《大清地理志》、《會典事例》、《蒙古游牧記》等文獻關於旗界的記載居然全都對不上,加上清末「報效放墾」開墾了大量土地,墾出來的土地那都是白花花的現大洋啊,所以也難怪後來兩個旗會因為旗界問題大打出手。

本來吧,有清政府從中斡旋,再加上理番部和昭盟盟署管的嚴,兩個旗也不敢太過造次。

然而,武昌起義一聲炮響,大清亡了。

理番部沒了,出來了一個蒙藏院,管轄的許可權大大縮小,這下沸騰的茶壺沒了蓋子,茶水就全都湧出來了。

插一嘴,蒙藏院這個機構現在還在,當然不在大陸了,在海峽的另一端。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小舅子高思博在2009年就擔任過蒙藏院委員會委員長。

高思博

這個時候右旗王爺扎嘎爾和左旗王爺阿格旺業喜·色丹那木札勒旺寶(這名字好長,以下就簡稱扎王爺和色王爺)就土地糾紛吵了起來,官司打到了蒙藏院,扎王爺寸步不讓,因為他還兼著昭烏達盟的盟長,官袍加身盛氣凌人。色王爺呢,也有制勝法寶。

右旗王爺扎嘎爾在土地放墾之餘,還把本旗土地私自轉賣,而且是賣給了日本人。早在光緒三十年(1905年)日俄戰爭的時候,扎王和好朋友喀喇沁旗王爺貢桑諾爾布就幫助過日本特工繞道蒙古草原進入西伯利亞刺探軍情。

雖然貢王和日本人合作的時候也不少,但是貢王把賣地辦實業賺來的錢都拿來辦教育了,扎王爺呢,賣地的錢全都自己花了。

你說這不是賣國求榮是什麼。

1915年,扎王的昭烏達盟盟長干到了頭,被袁世凱大總統革職趕回了右旗。

與此同時,深藏功與名的色王直接上書蒙藏院,表示扎王是個大蒙奸,本王要與這個成吉思汗的不肖子孫、蒙古族的敗類劃清界限,趁機把旗界劃分清楚,免得扎王秋後算賬云云。

為了這一紙訴狀能直達天聽,色王乾脆「請入年班」去了北平(北京),把訴狀遞進了總統府。10月份就有了信兒,責令蒙藏院和熱河都統委派劃界委員,結果因為冬天冷拖到了第二年,右旗也熬不住了上了個書,這才正式劃界。1922年,劃界結束,兩旗均無異議。

正是這個劃界運動,掀起了最後也是最大的一輪巴林草原放墾熱潮,蒙古族牧民都哭慘了……

這個人叫王鐵珊,字士仁,時任兩旗劃界委員。王委員看到巴林左旗土地肥沃,大有可墾之用,轉頭就給熱河都統署打了招呼,讓左旗王爺擬個面積數「報效放墾」。

「報效」就是報效朝廷的意思,當然,現在得報效國民政府了。放墾出來的土地並不全歸國家,土地收入一半歸本旗所有,另一半上繳國庫,這是清末的傳統,國民政府不欺負你蒙古王爺,咱還是按照這個規矩來,熱河都統王懷慶拿著這個政策就找到了色王,原本以為色王會推辭,沒想到色王居然答應了。

色王也犯了和扎王同樣的毛病,常年居住在北平,生活奢靡,債台高築,缺錢了。現在有人給他送錢了,色王當然滿口應承。

色王說,放墾可以,但必須按照基本法來,不能亂搞,咱就答應放墾八千方(一方5.4頃畝),而且我們這邊要派人監督,王都統拍著胸脯說沒問題。

沒想到,一輩子謹小慎微的色王爺最後還是讓這群漢人給誑了。


2.擬報效國民政府,置墾務林東設縣

1923年,熱河都統設置熱河巴林墾務局林東分局,局址設在海林貝子廟,就是今天后興隆地河海興交界處,墾務局長由林西縣知事鍾熙中兼任。

鍾熙中是放墾政策里第一個被養肥的貪官。

放墾的地區按照今天的地名來看,大致範圍是花加拉嘎鄉、白音敖包鄉、白音溝鄉全境和野豬溝鄉、哈達英格鄉以及林東鎮的部分區域,總面積是10400頃。

1925年林東墾務分局改稱為林東設置局,代行林東縣務,自此林東縣成為熱河省十八縣中最後設置的一個縣。這就是林東這個名字的由來。

林東墾務局的構成人員如下:

從表面上來看人員配置是蒙漢各佔一半,委員會的官員也是公事公辦,但是隨著墾務工作的深入開展,委員會發現這群蒙古人太好忽悠了。

忽悠大法一:以少量多。蒙古人和漢人對面積的計量標準是不同的,蒙人面積一大號為十頃,丈量的時候是寬400弓、長600弓,漢人計量標準是寬440弓長660弓,好了,那既然是漢人丈荒,咱就按照漢人標準來,上報的時候按照蒙號報,剩下的地皮呢,幾個人一合計就私自瓜分了。

忽悠大法二:「跑馬代繩」,意思就是不用繩量,直接牽頭馬來騎上跑一圈,估計一個大概就上報,當然,肯定是多報,剩下的土地就中飽私囊了。

最後一個忽悠大法是繪圖員趙寓祜獨創的,叫「搬山挪海」,趙寓祜本人是搞地質勘探出身的,是清末送到英國學地質的庚子賠款留學生,喝過洋墨水的趙先生對於專業術語十分熟稔,所以在繪圖過程中做個假,你還真看不出毛病來。

據色王稱趙寓祜繪圖入表時「凡來局掛領荒地者,預使人諷示納賄,將來領地肥瘠,則視其納賄多寡為斷,竟有領得上則地,領得沙荒者。」不少前來掛地的農民在趙先生這裡吃了大虧。

蒙方監事人員為啥不管呢?因為蒙方也被買通了。

色王實在坐不住了,接著上訪,這回不能上訪熱河都統了,這群墾務局的貪官污吏都是熱河都統署衙門舉薦的,這是找高俅起訴高衙內,告了也沒用,還是去蒙藏院上訪吧。

1925年,色王稱墾務局總辦鍾熙中「狼狽為奸、圖營私利、侵吞款項」,這些辦墾務的「上自總務、下至繪圖員,無不互相勾結、矇騙蒙方」。

但是這會兒中央正在打仗,直奉戰爭,張作霖和吳佩孚打得不亦樂乎,張大帥才沒心思管一個蒙古王爺的土地案子呢,所以一直拖到1925年宋哲元出任熱河都統後才開始受理案情,當年,墾務局土地重新丈量,熱河都統府派出了王立三、華子榮等官員前來調解糾紛,這回都統府沒有護短,直接把鍾熙中總務開除公職。

趙寓祜一番狡辯也沒有奏效,夾著尾巴滾出了巴林草原。

當然,這群吃的腦滿肥腸的大爺是拍屁股走人了,但是貪污的土地和錢財也沒了下落,上到色王下到旗民,都只好打落牙齒活血吞。


3.續放墾草地變田,九一八報效終止

鍾熙中一干人等走了,但報效「朝廷」還是要繼續的。

1926年,張奎一繼任林東設治局局長,錢公久任監視委員,到1927年,又放墾出土地8586頃,期間因為與東側的阿魯科爾沁爭旗界(真是札薩克之間打不完的架),導致放墾進度一再放緩。直到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才逐漸終止。徹底停止報效放墾,已經是1932年3月份偽滿軍隊開進林東以後了。

前後持續了9年的報效放墾,一共開墾出各等級土地共計4.8萬頃,合計八千八百八十八方,當年色王咬緊牙關說了個八千方,沒想到這開來開去,還是超標了。

全旗共有土地21.6萬頃,開墾土地佔全部土地的22.2%,大量牧民失去放牧的草場,甚至有些牧民被迫給前來開墾的漢族地主當佃戶。

今日的某些自然村名稱,仍能看出當年土地操縱者留下的痕迹。像有名的「石旅」(石旅長,今稱解放)、 「司令地」(崔司令地,今稱中段)、 「張團長地」(張鳳寶, 今稱建設屯)、「韓家地段」(韓參謀)、」馬家燒鍋」(左旗教育之父馬真吾)、 「湯大虎地段」(湯玉麟)……在外埠的蒙古王公也有若干土地,如貢王等人,佔地不下四、五百頃。

除了個人佔據外,還有地主集股合營土地組織,如「慶豐公司」,自1920至1927年就開始掛地,其土地主要在今日花加拉嘎鄉整個中部。

1927年左右,慶豐公司土地有1100多頃(以後兼并的當然不包括在內),其股東多為熱河方面豪門劣紳。直系軍閥吳佩孚的三弟(人稱吳三爺)即為南方大股之一,盧薌軒、尹翰章(都是熱河省省會議員)等則是熱河方面的股東。

慶豐公司土地以「三七」形式(收穫物以地主得三成、農戶得七成計)租給農民墾種, 這就是現在花加拉嘎鄉「上三七地」、 「下三七地」地名的由來。

參考資料:《巴林左旗旗志》1985年,編輯委員會。

《巴林左旗文史資料選輯第一集》1985年,文史資料工作委員會。

《巴林左旗旗志附錄》1984年,編輯委員會。

《和子章與蒙騎四師》1989年,赤峰市北五旗縣文史資料協作專輯。

《清史稿》趙爾巽著。

《大清一統志》,佚名著。

《蒙古游牧記》,張穆著。

論文《20世紀前30年巴林左右二旗土地開墾》,格日勒塔娜,烏雲格日樂(指導教師),內蒙古大學蒙古學研究中心,2008年。

論文《清近代巴林部二旗人文地理變遷研究》,塔娜,烏力吉陶格套(指導教師),內蒙古大學蒙古學學院蒙古歷史系,2013年。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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