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專利不是你想申請,想申就能申
很多國家對於涉及國家安全的技術的公開,都是有嚴格審查和有相關規定的,中國也不例外。
中國專利法第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並進行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經國防專利機構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其受理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作出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保密專利申請的審查、複審以及保密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可見,如果你的技術涉及敏感的國家安全,而你又想要申請專利,那麼就只能走申請國防專利這條路了。
國防專利條例
第十條規定,申請國防專利的,應當向國防專利機構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十一條規定,國防專利機構定期派人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查看普通專利申請,發現其中有涉及國防利益或者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同意後轉為國防專利申請,並通知申請人。
由此可見,申請國防專利有主動和被動兩種情況,然而,國防專利不是你想主動申請,就一定能申請的。
國防專利條例第一條就規定了,為了保護有關國防的發明專利權,確保國家秘密,便利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國防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國防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制定本條例。
看,首先是發明專利權,所以外觀專利申請被排除在外了,其次,是有關國防的哦!
啥是有關國防的呢,這就需要在申請的時候,附上「國防專利密級證明」***。
要在上述國防專利密級證明中說明原因,例如該專利來源於涉密項目,或該專利因為***,所以該技術涉密等。
這還不算完,還得有「定密單位蓋章「!原則上只能由本單位保密委員會蓋章,其他部門的章國防專利局不認可。民營企業若無保密委員會,蓋該市國防科工辦大章。
因為對於」定密單位蓋章「的規定的原文是:「由定密單位蓋章。國防專利申請的密級確定工作由申請人負責辦理,應提交有定密許可權的有關機關、單位出具的密級證明。其中,申請人具有定密許可權的,密級證明由其相應的業務部門或者保密部門蓋章。申請人不具有定密許可權的,密級證明由其上級具有定密許可權的機關、單位蓋章。申請人沒有上級單位且無定密許可權的,該國防專利申請有項目來源的,密級證明由具有定密許可權的項目來源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蓋章;沒有項目來源的,密級證明由具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
定密單位不屬於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軍隊單位的,應提交定密許可權證明。已提交定密許可權證明並辦理文件備案的,應在國防專利請求書附加文件清單中標明備案文件編號。」
而且遞交國防專利也不能隨意。要親自送交或者經過機要通信以及其他保密方式傳交國防專利機構。其中,和相關專利代理人的溝通也不能隨意,也要參照以上規定的。
所以說~如題
***申請國防專利時應當標明國防專利申請文件的密級,並提交有定密許可權的有關機關、單位出具的密級證明(1504)。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十三條規定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許可權,應當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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