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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何時成了抄襲的代名詞?

原創何時成了抄襲的代名詞?

來自專欄 心像藝緣

原創何時成了抄襲的代名詞?

杜洪毅/文

我一直不太明白,為何中國藝術界這麼流行抄襲和模仿,以至於常讓人誤以為「原創」就是抄襲的代稱。經常在某公眾號上看到對藝術界抄襲案例的批露,其中主人公不乏國內知名美院在職教授之類的權威代表,也算身居廟堂之高的人物,其光鮮的外衣下面卻隱藏著此般見不得人的勾當。既然教授級的人物都如此,其培養出來的藝術「創作」大軍自然也就緊隨其後,抄襲成為常態化的現實就並非不可理解了。

原創之於當代藝術創作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人類文明已步入高級階段,對未知精神領域的開拓才是時代潮流所趨,原創藝術作品早成為市場中的香餑餑。也正因為如此,藝術家若要想把作品成功推向市場,就不得不貼上原創的標籤。問題是,在今天這個對概念認知充滿多元解答的時代,「原創」一詞究竟指的是什麼呢?是不是可以由任何人濫加解釋?如果說藝術家為供給市場所需,把批量化製作出來的產品貼上原創標籤只存在道德上的爭議。那麼,若誰把對他人作品的直接複製也拿來做原創包裝後倒賣,就不只存在某種是非上的歧義,而是觸碰到了法律的紅線。

由於對西方現代、後現代藝術思維的曲解和濫用,當代藝術廣泛的存在挪用、模仿早已是不必爭論的事實。問題是,當你借用他人作品,是否得到原作品版權持有人授權同竟是至關重要的事情。如果是借用沒有版權的品,從道德的角度上講也應該註明,這是最起碼的。若想利用版權作品來進行創作,就必須獲得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授權同意(當然,你若是直接把工業化生產出來商品挪用過來,基本上是不會企業追究,也無需追究,但這與我們討論的抄襲概念無關),否則就構成對他人權益的侵犯,同時也是對乃以支撐起當代文明體系的法治精神的踐踏!

無論是中國傳統還是西方藝術,在創作技巧學習過程中都存在對前人作品臨摹的事實。但若誰要將這種學習性臨摹傳統當作對抄襲的辯護,那就大有問題了。首先,你若要將臨摹而來的作品公開展示,就得註明此為臨摹習作,而非正式性原創作品。其次,若你要臨摹同時代人的作品,就必須徵求對方同意,除非你臨摹完後即行銷毀,而不是公開展示發表或送進市場。再則,臨摹、仿作、原創之間的關係應該釐清,臨仿作品與原創作品有本質性區別,你將臨摹之作以原創名義送去銷售或通過其它途徑博取名利,本質上就是一種詐騙行為。或許有人會舉例說過去某某名家仿了古人作品,提得最多的便是張大千。但據我所知,張大千從未把臨仿之作視為原創,要麼註明仿某人,要麼甘脆幫替古人署上名字(這當是另一種形式的欺騙)。即便如此,傳統書畫的臨摹也僅限於對技法的學習,而非創作,此番詭辯又怎能站得住腳呢?

當下藝術界抄襲現象之所以會如此泛濫,其本質原因還是不少藝術家本身缺乏創造能力,棄而另尋捷徑。以繪畫為例,純粹技藝性繪與自主原創之間還有很大的距離要走。熟練技巧可通過培訓獲得,但若要創作,特別是創造出某種高水準、新風格作品來,對個人學識、人生經歷、天賦才情都有相當高的要求。再說,要想達到較高水平的創作,會有很漫長的艱辛道路要走,非有最頑強的意志和堅定信念不可持久。還有,當下藝術界本來就充斥著大量平庸之輩,太多人報著發家致富的心理踏進藝術之門,又怎敢奢求他們去做原創性探索。於是,抄襲便是不二的最佳的選擇了。問題是,抄別人的作品容易被發現,怎麼辦好?

若是搞當代的,名家大師的作品太多人知道,自然不敢造次。但國外還有那麼多不太知名的藝術家呀,在這個資訊隨時被海量信息淹沒的進代,隨便照搬幾個大概也沒人知道,甚至會有教授用心良苦將此訣竅傳給即將奔向市場的愛徒。可,搞傳統書畫的就沒那麼幸運了,哪去找國外的小名頭來抄呀!其實這也難不到有心人。既然是傳統嘛,大家都是臨古仿古,作品風格上大多那麼幾個套路,抄襲被發現也是可辯解的。再說,當代書畫家那麼多,相互抄抄也不一定被發現,況且誰會認真追究這個呀,大家不都是為了賺錢么?

如此以來,以抄襲、仿造(或者稱為「借鑒」)充當原創就順理成章了,說不定很快就能在弄得名利雙收呢!當然,也會有些更聰名的大神,怕照抄被發現丟不起那個臉,就來個改頭換面、拆散重拼,或只仿套路不照抄作品,如此般「原創」作品誰敢非議呢?還會有名頭大點的,羞於抄仿,可又苦於創造力枯竭,甘脆理直氣壯的多搞幾個向大師致敬,也可算是變相的「原創」吧!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些方式的抄襲完全可當「原創」了:照抄自己拍的照片該沒人敢怎麼說吧!或者把圖片素材放PS裡面攪弄一番再照著畫下來,那可是絕世無雙的原創傑作呢!當然,這幾類情況比直接照抄別人版權作品好得多,至少不會惹來麻煩。

對原創藝術的尊重之所以會成為當代社會的基本普世價值,是因為藝術家所進行的沒有任何先例的開創性工作,本身是非常孤寂和艱辛的探索過程,其本身意義是對人類文明進程的開拓和推動。而抄襲、仿造只是一種純工藝性的製作,若將此般生產出來的產品替代原創藝術作品,無疑是對創造性事業的無情打擊。如果所有的藝術工作者去從事賺錢更快抄襲工作,我們的民族藝術事業和民族文化又怎能發展進步呢?

2017年4月17日

作者聲明:本文可以自由轉載(紙媒需經授權同意),但必須署上作者姓名(杜洪毅),否則一律視為侵權。微信:xingli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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