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95後關於廟會的回憶

一個95後關於廟會的回憶

(一)

鎮上一年兩次的辦廟會的時間是固定的,農曆三月十八號和農曆七月十五號。

圖片來源網路

三月十八號的廟會,按我們的說法,叫「小會」。七月十五號的廟會,叫「大會」,顧名思義,小會不比大會的紅火。

大會相比小會而言,紅火在什麼地方?——紅火在大會多了一個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娛樂項目——「唱戲」;唱的什麼戲?——晉劇;誰唱的?——山西省晉劇院的戲劇演員們唱的;在哪兒唱?——在大隊唱(鎮上按戶數分了八個隊,大隊並不特指哪個隊,而是指各隊村民開會的地方)

晉劇院里司鼓的那位,我同學他二叔,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

晚上唱戲一般在七點左右開始,因為這時候村民大都也待親戚們吃過飯了。這會兒的娛樂活動,無非是男人們打牌、吹牛,女人們拉家常,畢竟她們在會上逛一天也累了。老人們呢?聽到大隊喇叭叫喊:「村民們注意了啊!晉劇院七點開始唱戲了啊!不要誤了啊!」便個個提溜個小板凳往大隊里潮水一般地趕。這兒的老頭、老太太大都喜歡聽晉劇,對京劇不怎麼感興趣。畢竟山西的人,你不聽晉劇,誰聽晉劇?雖然在我看來,晉劇和京劇沒什麼區別。最起碼,用我們當地方言來說,「晉劇」、「京劇」這兩個詞的讀音是一樣的。

老人們去看戲,子女走點心的,開個車載著去,老人能坐車裡頭看戲,要不晚上冷啊,大夏天也凍得老人直打哆嗦,畢竟露天的場子。不過開車去的大都是外村的人,他們都是來湊熱鬧的。本村的人沒那個必要,而且大隊廣場就那麼大,擺攤的又多,小孩遍地跑,開個車既不方便進出,又招人嫌。別人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戲,你倆車互不相讓打喇叭鬥氣,你說招不招人嫌嘛。

自己去的老人,我見過帶著「高級板凳」的,板凳和拐杖連為一體,走路時候拄著,累了一撐開就是板凳。

農村戲檯子,圖片來源網路

老人們愛看戲,小孩們不看戲,但他們喜歡湊熱鬧,不扒個戲台都不好意思說自己看過戲。戲台一米半來高,一唱戲的時候,你看吧,戲台沿上,黑壓壓的一片小腦袋。不一會兒,出來個蹦蹦跳跳的小旦,生怕一腳踢到他們腦袋上。劇團的管事趕又趕不走這群小賴皮,便任由他們胡鬧。

二毛坐在「武場」里一堆老頭頭裡面,得意地暼向我們這群「扒戲台的」。他旁邊是他二叔,也就是他「特權」的由來。我跟二毛說:「我給你買個『水雀』,(一種沾水才能吹得響的哨子,當時一塊五毛錢一個)你讓我也去台上坐坐。」二毛有點難為情,「二叔不讓,哪個看戲的小孩都能坐台上那叫怎麼回事嘛!」因為這個,廟會過了一個星期我都沒和二毛說話。

晚上唱戲熱鬧,白天就不行了,看戲的人少得很。因為白天大家都忙著趕會去了。哦!對了!我們不提「逛廟會」這麼文縐縐的說法,我們就叫「趕會」!「辦廟會」也不提,我們叫「過會」。

(二)

過會前幾天,各家各戶就早早準備了!準備待客人的吃喝,客人多是鄰村或市裡來的親朋好友。大人們手忙腳亂的,小孩也不能閑著。我們得幫家裡做家務。拖地、擦窗、買菜、洗水果……什麼都得做,能幫一點是一點。這時候,我、我表弟、我表姐,我們幾個小鬼可不嫌累,因為大人們答應我們這會兒幫著做家務,趕會那天給我們一人二十塊錢。可別小看這二十塊錢。對於那時候的我來說這就是一筆巨款!我記得我上四年級以前家裡人都是只給十塊的,四年級以後就漲成二十了。一般廟會那天是很難正好碰上雙休日的,碰不上的話,小學照樣給我們一天休假,畢竟老師家裡也要待客人不是。

趕會那天,我起得格外的早,上學期間各種起不來床,一到趕會這天人就精神得很,像打了雞血一般。我比鬧鐘先醒來,套上我媽提前給我洗好的短袖短褲就往外面奔,一開街門發現我家門前那一片地方被一個賣衣服的小販佔領了。他的攤兒都支起來了,他和一個女人開始從麵包車裡拿貨,麵包車停在衚衕里。他們手腳並用地往攤位上碼貨,嘴裡還念念有詞,估計是在對貨號。男人看到我,臉上堆著笑,雖然我並不認識他。他是去年那個賣衣服的么?還是前年的?這個問題我只思索了兩三秒鐘。

廟會一景,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一般來說,那些沿街道的人家,小商小販們如果要佔用他們門前的一塊地方的話,都要給主人家四十到五十元的攤位費。

廟會一景,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外婆家離我家不遠,我跟外婆打了招呼,從外婆家出來。路過猴子家,在他家門口大叫:「猴子,去會上耍走!」。不一會兒,猴子竄了出來,猴子他媽在街門道兒里嚷:「別耍太晚了,趕晌午回來,親家們都在。」猴子手裡攥著塊油糕,邊往嘴裡塞,邊應道:「曉得了!曉得了!」。

廟會一景,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猴子跟我沿著街道走,路邊賣早點的攤子不少:賣老豆腐腦兒的、賣油條油餅的、賣羊雜割的、賣餛飩的、賣涼皮、涼粉、擔擔麵的、賣炒灌腸的……賣什麼的都有,但我們不去買這些吃。一是因為家裡已經做了很多好吃的;二是因為有點零花錢,光想著買玩具耍,哪個有閑錢買早餐吃?

廟會一景,鎮上的小夥伴拍攝(注意小販「麵包車」)

「唉,大清早的,他們還擺攤著呢!有甚好看的?咱們大隊里走哇,那裡耍的多!」

小吃攤,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三)

去了大隊廣場那裡,嚯!真叫個紅火呀!打氣球的、打彩的、搞蹦床的、搞充氣樂園的……都早早搶佔好了各自的地盤。

村大隊

「走,咱們去蹦蹦床跳上一會兒!」(晉地方言多用疊字,如:瓶子叫瓶瓶、蓋子叫蓋蓋、水杯叫杯杯、蹦床叫蹦蹦床……)說到這個蹦床,我還是記憶尤深的。在我印象中每年兩次的廟會,這個土蹋蹋的蹦床都在。這個蹦床是裝在一輛大卡車上的,它可以展開,共有上下兩層。這個蹦床車由一家子外地人經營著,一個尖嘴猴腮的老大爺,他老婆,以及他兒子。

你們找到「蹦床車」了嘛

前面說過了蹦床展開分上下兩層,小學三年級及以下的在一層玩,三年級以上的在二層玩。大家都默認這樣的規矩。低年級的小孩在二層玩的話會感到很害怕,不敢跳,而且二層那些高年級的都很壞,有小孩上去玩的話,他們三五個圍個圈把小孩圈起來,一群人繞著小孩使勁跳,震得小孩直不起腰來!不過,我們四年級的老手都知道,二層彈性是真的好。

我們敢自稱老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個蹦床那會兒玩是一塊錢半小時,你上蹦床的時候,老闆會拿油筆芯在你胳膊上標記個時間。老闆看二層,他兒子看一層,約摸這一撥人時間差不多到了,他會把你們拉過來,看你們胳膊上記著的時間。老手們深諳此理,所以他們常結伴晚上去玩,黑咕隆咚的,老闆打個手電筒來看時間,你就藏在個角落,或者就一直混跡在人群里,躲得老闆遠遠的。再後來,我聽猴子說,有膽大的,自己帶了油筆芯改時間!我反正是沒幹過這事,我也沒那膽子。

黑燈瞎火地玩還有一件趣事,就是特別容易撿錢!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經歷:在蹦床上,二十多個人蹦來蹦去,小孩邋遢,錢揣屁兜里,一個不注意,錢抖出來,白天好發覺,晚上直接被人撿走。我們都是光腳玩的,你蹦著蹦著感覺腳踩著東西了,撿起來悄悄揣兜里。我最多的時候撿了十塊錢。我也丟過錢,不過那是我第一次玩蹦床的陳年舊事了。後來我學精了,我穿那種口袋上帶拉鏈的褲子,這樣就不會丟錢了。

我跟猴子說:「別了,咱晚上來,交一塊錢,耍他個五塊錢的,不更爽么?忍這一會兒又不會死!」

猴子一拍腦袋,「對啊,我犯迷糊了!」叫他猴子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在蹦床上一蹦能蹦自己兩個身位高,他還會翻跟斗的絕活。我看他玩的時候,青筋爆出,面紅耳赤,恨不得給人把二層的蹦床踩個窟窿,用他的原話說:「你信不信我使點勁可以從蹦蹦床上跨過圍欄直接跳到對面房子的房頂上去!」

我和猴子無視蹦床老闆的招呼,在蹦床老闆娘那裡一人買了一個冰激凌走了。

蹦床的價格幾乎是按每年漲一塊來的,離我最後一次玩蹦床,也就是我六年級畢業那會兒已經漲到了三塊錢半小時。

我上了初中之後,蹦床在小學生心中依舊很火熱,但總不比以前。一是他那設備,多年未見更新,漲價倒是年年不落。二是後發者充氣樂園的競爭讓蹦床這「傳統項目」有點吃不消。

(四)

我和猴子又去了套圈的攤位,大圈一塊錢三個,小圈一塊錢六個。這些小攤主,鬼精著呢。你得先問清楚他壓住算不算,壓住也算的話,我和猴子可以說是穩賺不賠的,套個娃娃是手到擒來。但就是怕人家說壓住不算,只有套住才算。反正我的二十塊零花錢里總有五塊要花在這裡,耍就耍吧。我花五塊套了個三塊的「紅外線」,猴子花了四塊錢套了個觀音玉佩。他問我:「你說這是玉的么?」「呸!你當攤主是愣子么?這一看就是塑料的,頂死五毛錢!」猴子一氣之下把玉佩掰成兩半,「套圈?套個屁!這就是個圈套!都怨你,你非要叫我耍這個,我媽就給了我十塊錢!」我心裡嘀咕:你又不是沒耍過,是不是玉的你心裡能沒點數?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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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那咱們去打彩吧,一等獎一百塊呢!你五毛錢打一次沒準你還能掙回來。」這種打彩用的硬卡片,長五厘米,寬三厘米的,被做成正常錢的縮小版,中間有塗層可以刮開,中獎的檔位有一塊、兩塊、五塊、十塊、二十塊、五十塊、一百塊。我花了一塊錢買了兩張,抽中了五塊,給猴子買個了孫悟空的糖人,他方才套圈的氣消了一半。

然而這並不是「糖人兒」,這叫「麵人兒」

我後來跟猴子說,「假設他這一盒各檔獎都只有一張好了,那就是買一盒最少中一百八十八塊錢。一張票要五毛錢,我約莫他一盒最多一百張,全買下來的話總共五十塊錢。你說我能不能直接給攤主五十塊錢買一盒,然後讓他還我一百三十八?」猴子舔著「孫悟空」,眨著眼睛看我,他的眼睛裡閃爍著迷茫。

「你說什麼?」「哦,沒什麼。」「唉!」我嘆了口氣,為我的天才無人理解感到悲哀,也為我自己慫包不敢跟攤主對質感到悲哀。可能我的數學天賦也就只有在這一層能如此躍進吧!

(六)

現在回過頭來看,很多那時候廟會上的小把戲,都或多或少的運用到了一些數學的、物理學的、乃至心理學的知識。

比如袋中摸球遊戲,這就與概率有關。隨著玩家被小便宜沖昏頭腦,注越下越高,攤主的手段就越來越精明。遊戲的規則越來越複雜,讓人摸不著頭腦,旁觀者瞎起鬨,當局者只能跟著攤主的套路走,但又不能退出。這時摸球就不再是概率問題,而是隨著攤主給你下的套,變成了一道送命題。(這些討論還是建立在攤主不動手腳的基礎上)初中訂的數學周報上,有一期專門討論過這些概率迷題。我那時讀到了,恍然大悟,從此再沒有過和攤主鬥智斗勇的經歷。我沒想到的是多年以後,在大學的教室里,在概率論的課堂上,我又一次被這些袋中摸球問題無情折磨。或許,這就是一種輪迴吧!

至於指針轉盤,內有磁鐵可以搗鬼,外有托兒讓你上鉤,可謂雙管齊下。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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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鏢扎氣球。這個可能童叟無欺?是個純技術活兒?鄙人不才,但知玩兒圈能人者眾,期待閣下解答。

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沙包丟易拉罐,有的易拉罐裡面灌了鉛,有的灌了沙,有的就是固定在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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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扔桶。一個敞開的桶,拿個網球往裡扔,扔中對應數目獎勵對應獎品。你試著扔的時候,桶里本身有球很好扔進去;你交錢了扔球?對不起,你永遠扔不進去。不服你去畫受力分析圖,當年我高中就考過這種題。遇上花了幾百塊玩兒急眼兒了的,擺攤兒的看不下去,也為了防止穿幫,給你悄悄換兩個彈性差的球讓你扔進去。一百塊錢中個四五十的獎品樂呵呵地走了。遊戲嘛,開心就好!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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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筋彈球。一句話,攤主沒托兒真的玩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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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以後有機會慢慢跟大家介紹。

(七)

我和猴子在大隊玩了一上午,然後各自回家吃飯了。我受不了親戚家那幾個吵吵鬧鬧的小孩,吃完飯就出門了。

路上有小孩在玩具攤位前撒潑打滾,嚎啕大哭。我就不這樣,我自己有零花錢能買。零花錢不夠了我也有辦法。具體是這樣操作的:大人們在談天說地,我故意到他們跟前坐著,一聲不吭,耷拉著腦袋,像受了多大委屈一樣。你看吧,不出五分鐘,我媽就問:「咋不去外面耍啊?怯零零的,誰惹你了?」我就說我想要XXX,其他親戚就附和,「來大姨給你錢」、「來舅舅給你錢」、「來婆婆帶你去會上耍」……我媽總不能讓他們掏錢,就給我錢,嘴裡碎碎念,「一天就是花錢!」拿到錢我立馬像個彈簧一樣跳起來,眉開眼笑,「媽,我晚飯前肯定回來!」「唉,這娃娃!」

(八)

這次過會是我買想要的悠悠球的大好機會。我晃悠來晃悠去,在一個攤位前相中了一個悠悠球,標價十塊錢。我問擺攤兒的:「這個七塊錢賣我好么?別家攤都賣七塊錢,比你家便宜多了。」「便宜那你去別家買啊!」一句話,噎得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上一秒我還在為自己的機智沾沾自喜,想著省下的三塊錢該幹什麼好。下一秒我尷尬得恨不得把手裡的悠悠球吃掉!我心想:不對啊!我這明明是跟那些很會砍價的女人們學的,我親眼看她們這麼說的,她們硬生生地把一件五十塊錢的短袖砍成了三十。嗯?到底哪裡出了問題?但我轉念一想:老闆說的也沒毛病呀!別家便宜我為什麼不去別家買?

玩具攤,鎮上的小夥伴拍攝

周圍兩個女人在嗤嗤地笑我,擺攤兒的扶著他的腰包呵呵呵。我感覺我沒臉見人了,扔下十塊錢,拿了悠悠球頭也不回地跑。或許買東西時,男人就應該閉嘴默默地掏錢,女人就應該嘰喳嘰喳地砍價。儘管你們可能會認為我偏見,但我還是要說:砍價,是女人專有的技能!

玩具攤,鎮上的小夥伴拍攝(「汪星人」亂入)

(九)

我停下了腳步,道路中間一個小攤切開了人流,是賣炒田螺的。五毛錢一杯的炒田螺,我一吃就拉肚子,我媽說這不衛生,但那時候我們鎮上還不賣這個,只能等到過會才能買到炒田螺。不衛生就不衛生,吃還是要吃的,大不了先吃炒田螺,再吃驅蟲葯!

這炒田螺,香香辣辣的。如果說小推車上賣的一毛錢一個的辣素雞對於辣椒的運用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的話,這個炒田螺對於辣椒的運用可謂已臻化境。辣裹挾著蒜香和螺肉獨特的香味由舌尖蔓延到舌根,再由舌根擴散到整個口腔,再來一口沁人心脾的冰雪碧。——這就是我對何謂美味小吃的最深刻也是最初的見解。

攤主左手撐開塑料袋,右手隨意地拿起一個滿是油漬的小杯子在盛滿炒田螺的盆里一舀。

「等等,我要兩塊的吧!」

恬不知恥地說出這句話的代價就是:那天我吃炒田螺牙籤挑斷五根,吃得滿嘴起泡,半夜疼得捂著肚子打滾。我對天發誓:我就是死外邊,從這跳……(此處應有王境澤表情包)

然而,我對這小東西的熱愛並沒有因為它對我的傷害而有絲毫的衰減。左手拇指和食指隔著塑料袋捏著田螺,右手拿牙籤把掩蓋上的姜、蒜、辣椒撥開,牙籤輕輕把掩蓋一掀,就像掀起新娘的蓋頭。小心翼翼地,用牙籤戳到螺肉的正中心,左手調整角度配合右手慢慢旋出螺肉。因為有汁兒的緣故,這個過程可以說是異常的順滑,賞心悅目。偶爾會有那麼幾個在旋出的時候斷開,但這並不妨礙下個炒田螺帶給我的美好!最後再嘬一口螺殼,齊活兒!

大學到了南方我才知道,這玩意兒有多便宜!以及這玩意兒有多大!是小時候的我想像不到的那種大!只是現在吃得話,再也咀嚼不出十年前那刻骨銘心的香辣。可能這個配料里少了一些東西,一些逝去的東西。

炒田螺,可以說是成了活在記憶里的味道了吧!

說到田螺,我就又想起一件事情。小學有個同學綽號「諞嘴」。「諞」這個字是花言巧語的意思。「諞」在我們這裡,音同「暼」,老師說我這個同學是「滿頭的嘴」,他總能哄得人一愣一愣的。我們常說一個不靠譜的人,「你就諞吧」(意思是你就胡說吧),「你真能諞了」(意思是你真能胡說了)。我愛吃田螺上文介紹過了,但是我很少見過活的大田螺,我們這裡的水溝或者魚塘里能找到那種指甲蓋的二分之一大小的田螺,再大的就沒有了。廟會上賣的半個拇指大的用來吃的田螺我是真沒見過活體。(所以不難想像我到南方看見超大的活的田螺的感受了吧?)

有次過會這諞嘴就神神秘秘地跟我說:「我跟你說啊,你把你吃了的田螺殼洗乾淨,泡在水裡,再撒點營養液,(我們那時候養海洋寶寶用的所謂營養液,海洋寶寶就是軟軟的、放水裡一泡就變大的、五顏六色的那東西)泡個七七四十九天,田螺就會自己長出來!」我信了他的邪,還分了他半袋沒吃完的田螺以示感謝。結局就是我精心呵護地這團惡臭的東西半個月後被我媽扔掉了!

我都沒機會等到七七四十九天奇蹟發生的時刻,可悲的是我當時仍自以為是個樸素的唯物主義者!

(十)

關於過會還有一些有趣的事情:

在我小學那會兒,廟會上有叫賣溫州皮包的小販。至於後來你們聽說的,「江南皮革廠,XXX老闆黃鶴坑錢跑路,員工拿皮包抵工資」都是在那以後很久的事情了。最初會上賣這個皮包的,就說他是溫州的,套路也基本一樣,說什麼工廠倒閉啦,員工拿包抵工資啦,但沒有提什麼XXX老闆。至於後來為什麼會衍生出「XXX老闆黃鶴」的版本。我的猜想是:

引入「XXX老闆黃鶴」這一萬惡的資本家形象,讓故事更加生動具體,人物形象更加鮮明;在撻伐無良資本家的同時,凸顯了員工的無奈、可憐的境地;渲染了悲涼的氣氛;引起了廣大勞動群眾的情感共鳴。

回到正題,廟會上的這個小販拿個大喇叭,「脫口秀」是必備的技能。(多年以後我知道這叫數來寶)小販周圍圍了一圈人,圍觀群眾大多報以看熱鬧的心態,大家不一定買他的皮包,但看他的嘴皮子如何把他的包吹出天際。

「溫州廠家直銷真皮錢包,你買不了吃虧,你買不了上當。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好皮包不怕你……」我聽得入迷,鬼使神差地買了一個十塊的錢包。你別說,真XX耐用,我小學五年級買的,一直用到我初中畢業!要不是裡面的塑料內襯爛得像狗啃的,以及錢包的樣子實在跟不上時代潮流。我估計會用它一輩子!

於我而言,它是我謹慎的自主購物的過程中,遇到的少有的可以堪稱質量和誠信的代名詞的產品!(原諒我用如此諂媚、拗口的句子來表現多年來這個假皮包帶給我的震撼)

這個錢包有多堅挺,當年烈日下小販的「脫口秀」就有多動聽!

(十一)

還有一件要說的事:

小孩子嘛,誰還沒有個愛心泛濫的時候?我這每次過會的二十塊錢裡頭,有一半的錢要用來買花鳥蟲魚。(其實只有魚,花我懶得養,鳥等下提,蟲子我害怕)錢不夠了,就再問大人要。

我媽說我,「年年買魚,年年死。真是造孽了!」

一般廟會上賣魚的攤位至少有五家。賣的有:一塊錢三尾的小金魚,顏色各異,任意挑選;一塊錢一條的「娃娃魚」,後來知道此「娃娃魚」非彼「娃娃魚」,真正的「娃娃魚」學名「大鯢」,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一塊錢的「娃娃魚」學名「蠑螈」。廟會上賣的那種背部黑色腹部橘色有斑點的,應該叫「東方蠑螈」。後來想想:一塊錢買一條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怕不是在買白菜?也就那時候的傻孩子被這些商販糊弄;還有賣烏龜的,鑽石龜買不起,我買個巴西龜,巴掌大的買不起,我買個小的,反正在我的精心料理下它遲早會長到碗口那麼大!當時我是這麼想的,誰知道,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還有賣螃蟹的、賣河蚌的、賣龍蝦的……

我來一一說出被我買回家後它們的命運:

第一年養的魚死於農村那含鹼過大的水,當時養魚沒經驗,換水不知道要先把水在太陽底下曬幾天。水草長得太盛和魚搶氧氣,魚缸都泛綠了,我還傻呵呵地認為這是水質好;第二年養的魚死於自相殘殺,我把孔雀魚這種好鬥的魚和大眼泡金魚養在一塊兒。第二天那個景象啊!慘不忍睹!場面過於血腥,不再贅述;第三年養的魚死於殺蟲劑,那年給它們陪葬的有一屋子的蚊子,還有五條可憐的蠶;什麼?你問第四年?第四年我不養魚了。

——我養龜!

我養的龜沒有能活過冬天的。因為沒人告訴我烏龜冬眠不需要水的啊!還有兩隻烏龜沒活過夏天!買回去的第一天我給它倆在院子里修了一個小池子:有假山、有鵝卵石、有沙灘、有划水的地方、有曬太陽的地方,就是它美國龜的生活也不過如此!我覺得我給了它們龜生中能享受到的最好的。然後第二天我眼睜睜地看著鄰居家的大貓吞掉了那隻最小的烏龜——它的殼都是軟的,根本不用嚼的。那隻貓和我對視著,它可能覺得它有點過分,它應該收斂一點。於是它當著我的面叼著那隻稍大點的烏龜順著我家梯子跑了,這件事導致我至今對貓心存恐懼!

有一天無意中跟室友談論起將來有條件了養貓還是養狗的問題,我斬釘截鐵地跟他說:「我養狗,養貓這輩子是不可能的!我不喜歡貓!」室友露出了驚恐的表情,可能在他的世界觀看來,不喜歡貓的人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存在吧。

還有蝦啦、螃蟹啦什麼的,在它們自相殘殺,互卸對方胳膊大腿的時候,我果斷地把它們放歸自然了!這算是一種贖罪吧!——為我「戕害」過的生靈。不過有一點我自始至終沒弄明白,大家今生活在一個盆里,是前世多少次回眸修來的福氣,有什麼不能坐下來慢慢談?為什麼要打打殺殺?為什麼?

至於鳥,買了對鸚鵡,母鸚鵡跑了,尋思不能讓公鸚鵡孤家寡鳥一個,又從同學那裡請來一個喪夫的母鸚鵡。滿心歡喜地以為自己成鳥之美,做了一件大好事。哎呀!一見面就打呀!鳥毛都滿籠子飛的呀!攔都攔不住的呀!再後來,公鸚鵡相思成疾死了。

唉,也是個情種,可惜了!

(十二)

最最最後一件印象深的事,它的影響到現在我都沒能徹底擺脫。還記得文章最前面提到的那個二毛么?怪我當時交友不慎,也怪自己鬼迷心竅。我竟然聽他的話去人家攤位上偷光碟。我照二毛給我演示的方法走近攤位,假裝挑選光碟,挑中了「艾斯奧特曼」光碟,(從我相隔十多年仍然記得名字,你就知道這件事情對我影響有多深)大概七八張的樣子套在一個專門裝光碟的袋子里。我撩起衣服——一件寬鬆的半袖,把光碟塞了進去,光碟緊貼著我的肚子。此時,我頭也不抬,一隻手捂著肚子,另一隻手假裝挑選。我以為自己的行竊過程行雲流水,一氣呵成,準備溜之大吉的時候,我感覺到一雙大手搭在了我肩上,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就這一句話,攤主再沒有說別的,也沒有為難我什麼。我放下光碟,低著頭,淚水在眼裡打轉。他連一句罵我的話都沒說,好在當時周圍也沒什麼人,我拐進了一個衚衕坐在一個石頭上把頭埋進胳膊里哭。不一會兒感覺有人向我走來,是二毛。

他跟我說他不去偷是因為他早先偷過一次了,容易被發現。他問我,人家沒打我也沒罵我,我哭個什麼勁?我沒有理他。但我知道這件事情只能怪自己。對於那個攤主,我心裡的感受只有愧疚和感謝。我不敢想像如果他當時提著我的耳朵找上我家門的場景。那樣可能對我的自尊心來說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

在寫出這些之前,這件事情只有我、二毛、那個攤主知道,這件事情一直是我深藏心底多年的秘密。

這件事情對我的的影響就是:十多年過去了,至今,無論我到超市還是商店買東西,我都不敢把雙手插進兜里。有時候手裡故意拿著一杯飲料,有時候手裡故意拿著手機,總之,我一定要讓我的雙手在眾人面前露出來!箇中原因,不言自明。但是好的一方面,這件事情也讓我知道了寬容的重要性。

嗯,寫得有點像小學作文了。但它貴在真實,真實得讓我刻骨銘心,這也是我為數不多的關於廟會的苦澀的回憶。

(十三)

最近的一次趕會的經歷是在大二寒假的時候,一家子去太原動物園看熱鬧。不是鎮上的廟會,那咱們還是叫「逛廟會」吧。

太原動物園廟會,圖片來源網路

大二那年冬天,家裡人嫌棄我回了家以後每天不是玩手機就是玩電腦,門都不出去一趟。我媽提議:「要不就趁初三去你姑姑家走親戚的時候,帶你和你弟去看看人家市裡的廟會吧?」

太原動物園廟會,圖片來源網路

我耐不住嘮叨,那走就走吧。去了趟太原動物園,廟會也在園裡舉辦,門票要二十,心想:廟會也要門票?怕不是掉錢眼兒了?又一想:人家是在園裡辦的廟會,你們不光逛廟會了,你們還看動物了,可不得花門票錢!一家老小,買了八張票,去了園裡挺熱鬧,遊客不少;大紅燈籠高高掛,各地小吃應有盡有,挺好;民俗表演也都像模像樣。我感覺搞的這些跟改造了的平遙古城是一樣的套路,搞商業街那一套!我沒有過多留戀,晃悠了一會兒回了家。

背棍鐵棍,圖片來源網路

再往前一次逛廟會是在大一那年暑假,鎮上有意搞個文化節,叫什麼「XX鎮第一屆文化藝術節」。別說,外地的遊客確實來了不少,市裡面的來了也多,鎮上多年沒請的「背棍、鐵棍」表演還又請回來了,廟裡的香火錢估計也是水漲船高吧?

背棍鐵棍,圖片來源網路

從上到下一片熱鬧的氛圍,只是不紅火了。

再往前,我高中那三年基本上就沒趕過會!那時候在市裡讀書,回家得我爸開車去接。坐公交車的話並不能直接到我家家門口。有一次例外地,我和高中班主任吵架。當時感覺自己受氣了,身邊又沒個依靠,索性坐公交偷跑回家。那時候手機導航沒現在這麼好用啊,我下了車,一看人生地不熟,荒郊野嶺的,打出租又打不到,只能沿著國道往家趕,後來看見村子,邊問路邊走,走了一個小時回了家。踏進家門,天已經黑成了一片。那時候我家搬到了村子外面,離去村子有一段路程。我隔著廚房玻璃透過升騰的煙氣,發現我媽在炸油糕。我媽抬頭看見我,圍裙來不及解,手也沒擦,趕緊就從廚房裡跑出來。

「我娃吃飯沒有?咋這會兒回來了?」

「今天啥日子?做這麼多吃的?家裡來客人了?」

「傻娃娃,念書念得愣了?今天過會啊!」

「媽,我餓。」

……

(十四)

對廟會的期望,跟年齡成反比。外表成熟的同時,心裡卻像個孩子。

我後來關於廟會的回憶就跟街道兩旁的小攤一樣,越來越少了。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習慣點上一支煙,看煙霧繚繞、飄飄轉轉,最後停在天花板上,像極了漂泊多年的靈魂又重新找到了駐足的地方。

有時候,我又逼著自己不去想這些過往,因為深夜想得多了,人就容易矯情,就像我這會兒睡不著,寫下這些矯情的文字,一矯情就鼻子發酸,眼圈泛紅。

有兩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為什麼很多人喜歡回憶?是什麼促使他們回憶?

有人說,那是因為他們不滿足現實的生活。現實生活的不如意促使他們沉溺於過去。

現在我可以確定,我不是他們口中那類為了逃避現實而回憶的人。

回憶,可能是造物主寫在人基因里的東西。

註:

我寫的這些呢,著重挑選了一些現在還記憶深刻的東西,廟會上玩的給大家介紹了一部分,吃的有所涉獵。但這些遠遠不是全部,期待有機會再與大家分享吧。

講道理,這篇文章一張網上的配圖都不應該用啊!

那句「圖片來源網路」我是真的看著難受啊!

自己鎮上過廟會,外面溜達一圈,想拍什麼沒有啊!

但奈何我在外地上學回不去啊!

而且我現在就忍不住想發知乎了啊!

……

好在寫這篇之前呢,恰逢農曆三月十八小會,委託朋友替我拍了幾張,但奈何他get不到我的點啊!

況且三月十八小會也不唱戲啊!

話不多說,小夥伴們把這篇文章收藏起來,點個贊。暑假我回老家有個大會,到時候圖片、視頻什麼的,要什麼就有什麼!

哼!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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