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區刑事會見、閱卷幾點注意事項
刑事案件的會見和閱卷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區別,單單就上海地區而言,各區之間,不同檢察院也存在較大差異。
對於不常辦理刑事案件的律師而言,如果突然有刑事委託,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充分重視近親屬證明在刑事閱卷和會見中的作用。
筆者承辦的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區域的看守所和檢察院不要求出具委託人與嫌疑人之間近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結婚證、街道社區居委會證明等),但是近年來,提出該項要求的看守所逐漸增多,最典型的是奉賢看守所,如果缺乏近親屬證明,往往不讓會見。
比如在閔行檢察院,若授權委託書非嫌疑人本人簽字確認,也需要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才能閱卷,因此建議在第一次會見嫌疑人時,應當立即讓嫌疑人對授權委託書簽字確認。
二、注意聘請律師合同主體的選擇
如果非近親屬代為聘請律師,那麼聘請律師合同的主體能否由親友簽字?建議還是以近親屬名義簽字委託,親友代付律師費,這樣操作降低檢察院和法院審查風險。
三、如何聯繫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的刑事案件承辦人員
在偵查階段,根據拘留通知書確定偵查機關,可以詢問家屬是否知道偵查人員的聯繫方式,通常偵查人員會給家屬打電話,如果家屬保留,則直接要求家屬配合提供;如果家屬也沒有接到過偵查機關的電話,則只能通過撥打偵查機關的內勤電話,找到案件審理辦公室,通過案件審理辦公室尋找承辦人,但往往電話只能告訴你承辦人在哪裡辦公,還是會要求律師到辦公地點去遞交材料或者面談;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可以直接撥打檢察院案件管理處電話,很容易找到承辦人電話,另外,上海檢察院官網開通了網上預約,一般預約完成後在閱卷時也可以問到承辦檢察官;
審判階段,直接撥打法院刑庭電話,報被告人信息也可以直接查到承辦法官,然後聯繫閱卷即可。
四、會見之前應詳細了解是否需要家屬撤銷之前的委託律師
因為法院允許的辯護人最多兩個,看守所系統中也是只能保存兩個律師,如果家屬之前曾經委託過2位律師,則務必讓家屬(委託人)書寫一份解除委託的通知,在會見時交到看守所,否則大部分看守所都不會允許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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