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麼和自己的討好型人格和抑鬱傾向作鬥爭的?(隨時更新記錄)
前言:
在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我猶豫了很久。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正常人,正常人不應該有這些情緒。
但我沒有辦法說自己是完全正常的。我會懷疑、否定自己,時常不喜歡自己。在矛盾發生的時候,我第一反應是委屈自己照顧對方的情緒。
我很容易快樂,但這快樂很短暫。更多的時候,我會覺得很悲觀,對自己深深地失望。
我的抗壓性很小,害怕忙碌,害怕別人眼中的自己不甚完美。因此,疲憊和心累是我的常態......
我還有好多好多別人難以想像到的情緒,我沒病,但我活得不甚快樂。
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我甚至不知道這些情緒和性格從何而來。我的家人,沒有人能理解這些情緒。
我不需要理解,我只希望能擺脫它們。
不管怎樣,我決定改變,哪怕是為了能活得更輕鬆,我也要徹徹底底地改變自己。
2018.4.10
吃完這份水果撈,繼續和我的情緒作鬥爭。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源頭。
我找了很久,久到時間尺度用年來計算。
我發現自己做的最常見的一件事就是否定自己。慢慢地我發現,我習慣性羨慕別人和喜歡別人,但我不喜歡自己。
是我不夠優秀嗎?是我太差勁嗎?
不是。
現實中的我擁有一切,相貌、成就、家庭和朋友。
前陣子玩坦白說,朋友給我的留言幾乎是白富美和人生贏家之類。有很多人羨慕著我,在別人眼中,我的生活完美無缺。
那到底為什麼?我這樣問自己,我到底對自己有什麼不滿意的?
結果是,哪哪都不滿意。我知道自己很好,但無論哪方面都還遠遠不夠。
那為什麼不夠?
因為我太貪心,有太多慾望,太想要生命中所有的一切都在我手中。
我喜歡的自己只能是完美的,不能有短處,不能有失敗。否則,就不再喜歡自己。
知道了緣由,下一步,就是喜歡上自己的不完美。
喜歡自己,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喜歡自己身上的肥肉,喜歡自己跟別人吵架的樣子,喜歡笑著或者不笑的自己,喜歡自己做不好一件事的樣子。
喜歡自己,不用管別人喜歡或者不喜歡。
喜歡自己,是喜歡自己的所有長處和短處。
喜歡自己,時時刻刻,隨時隨地,我最珍貴。
(PS:
1.今天和同學碰面,莫名情緒不好,不想笑,那就不笑吧,也不管他會怎麼想了。
2.晚上同學要來打遊戲,很吵,試著發了發脾氣,忽然很開心,發起脾氣無所畏懼的人真酷。
3.世界上渣男很多,碰到的可不止一個,不強迫著自己做什麼,喜歡自己,照顧好自己,愛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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