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遇到瓶頸?如何用「股權方法」化解商業困難!
來自專欄 甜律師聊股權
經營遇到瓶頸?如何用「股權方法」化解商業困難!
小薇大學專業學的是房屋結構設計,後來出國留學深造,回來在國內知名的設計公司有過從業經驗。目前自己創業,由於家裡經濟狀況不錯,在家人的資金幫助下,現在小薇在浙江湖州、麗水等地經營了三家民宿。
這幾年旅遊概念火爆,加上小薇對於房屋裝修設計獨特的理念,又聘請了大學同學小木進行品牌管理、運營及推廣,生意倒也紅紅火火,蒸蒸日上。不過生意越來越好,煩惱和問題也就接踵而至,小薇目前遇到的最頭痛的兩個問題就是:
第一、民宿主要租賃的是農村的老宅,出租方看到民宿生意好就希望提高租金,甚至常常以收回房屋為威脅。
湖州德清的房東已經談過好幾次了,雖然合同簽訂的時候都是五年、十年為租賃期,租金和漲幅也是約定清楚的。可是不到半年,房東就來談提高租金的事情了,這讓小薇煩惱不已。
如果不妥協,按照合同約定沒有問題,可房東如果強行收回房屋,自己的裝修成本那麼高,另外找地方等於需要重新裝修和推廣,商業上的損失吃不消;如果妥協,成本水漲船高,業績提升的紅利幾乎都交了房租又不甘心。關鍵是,小薇諮詢了律師,農村房屋租賃涉及宅基地問題,甚至租賃合同還可能不受法律保護,這讓小薇心裡更加忐忑。
第二、目前經營民宿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越來越白熱化,消費者的選擇也越來越多,甚至有一些國外的酒店管理公司也開始涉足這個行業,通過原有的品牌經營、互聯網社群推廣等方式的營銷策略作用開始慢慢減弱,如何通過整合社會資源來推廣民宿的口碑和美譽度迫在眉睫。
誠然,小薇的問題很現實,也是痛點。可是故事聽完了,大家或許會覺得今天的故事和股權有什麼關係呢,甜律師是不是跑題了?非也,非也。大家且耐心地聽我分析下去。
我們先來看第一個問題,小薇經營民宿很大的一項成本無疑是物業的租賃費用,確實對於農村宅基地房屋的租賃在法律上爭議很大,目前不受法律保護的可能性佔上風,也就是理論上通過簽訂租賃合同保護租賃期限和鎖定租金價格存在現實障礙。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換一個思路來思考一下,當然我們提供的對策不是必然正確或者說有效,但至少有這樣一種思路,是否可以嘗試邀請民宿所在物業所有人以物業經營權入股民宿。
(由於現行《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股東出資方式僅限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但目前公司註冊資本均可認繳,實際操作中運作起來還是比較方便的)
通過股權合作整合物業資源。這樣一來,民宿的經營收入直接與物業所有人掛鉤,物業所有人就不會看到民宿生意一好就坐地起價,要求漲租金了,同時作為民宿的創始人小薇也可以鎖定物業的租賃價格,鎖定物業成本,專心經營民宿,使得業績節節高升,這或許是通過股權整合資源的一帖妙方。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們也可以用股權的思維來思考,主要可以嘗試股權眾籌的策略。
比如邀請一些社會資源提供方來入股,但是需要控制一個總額,這塊釋放的股權不宜過多,最好是以持股平台,比如搭建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持股民宿主體公司為妥(創始人小薇自己或控制的企業作普通合伙人來掌握表決權和控制權,社會資源提供方作為有限合伙人參與民宿紅利分配)。
這樣既可以避免股東進入退出頻繁影響主體公司的股權架構,也避免股東人數眾多導致股權分散。同時,可以設計每位社會資源股東入股獲得相應額度的消費卡(比如入股10萬元,可以獲得6萬——8萬元額度消費卡),給予消費卡設定一定有效期限,社會資源股東需要將消費卡贈送給親朋好友(新客戶)去民宿消費,相應名單需要提交給民宿店長備案。
同時可以結合互聯網推廣的模式,新客戶過來體驗贈送一些小禮品,並且可以邀請他們參與大眾點評,配合微信朋友圈轉發、推廣等互聯網宣傳方式進一步提升民宿的品牌和口碑。通過這樣的方式,把民宿主體公司的股權蛋糕分一些出去,換取社會資源,使得蛋糕越做越大,也是實現共贏的一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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