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取名中的硬傷淺析(三)

詩經取名中的硬傷淺析(三)

詩經取名中的硬傷淺析(三)

爰爰 之初   

國風·王風·兔爰   

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我生之初,尚無為;   

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尚寐無吪!   

有兔爰爰,雉離於罦。   

我生之初,尚無造;   

我生之後,逢此百憂。尚寐無覺!   

有兔爰爰,雉離於罿。   

我生之初,尚無庸;   

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無聰   

《毛詩序》說:「《兔爰》,閔周也。桓王失信,諸侯背叛,構怨連禍,王師傷敗,君子不樂其生焉。」   

崔述《讀風偶識》說:「其人當生於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騷,是以謂之『無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遷,室家飄蕩,是以謂之『逢此百罹』。   

朱熹《詩集傳》:『為此詩者蓋猶及見西周之盛。』   

程俊英認為「這是一個沒落貴族因厭世而做之詩,他留戀西周宣王時代的盛世。。。東遷以後,有些貴族失去了土地和人民,地位起了變化,甚至還要服役,這就是他感慨的

逢此百罹 的社會背景。他撫今憶昔不禁產生了厭世思想,寫了這麼一首詩。」   這種說法與崔述類似,即是以東西周交際時代,平王東遷為時代背景。從詩人口中來體現時代之變遷,階級之變化。這種說法也有一定之道理。   爰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傳:興也。爰爰,緩意。鳥網為羅。言為政有緩有急,用心之不均。箋云:『有緩者,有所聽縱也;有急者,有所躁蹙也。   毛傳鄭箋均把爰看做緩之假借,爰爰即「緩緩」。並以之例政治,寬與緩之道。   孔穎達說~正義曰:言有兔無所拘制,爰爰然而緩。有雉離於羅網之中而急。此二者緩急之不均,以喻王之為政,有所聽縱者則緩,有所躁蹙者則急。此言王為政用心之不均也,故君子本而傷之。言我生初幼稚之時,庶幾無此成人之所為。言其冀無征役之事也。今我生之後,年已長大,乃逢此軍役之百憂,既不能殺身,庶幾服寐而無動耳。言不樂其生也   由於寬緩之道之不均,故君子傷之,發出如是感慨:我生之初,尚無為。   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尚寐無吪!   

按,毛詩之意~言我幼稚之時,庶幾於無所為,謂軍役之事也。   

我生之初,按崔述之說~崔述《讀風偶識》說:「其人當生於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騷,是以謂之『無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遷,室家飄蕩,是以謂之『逢此百罹』。   朱熹舉史證之~《詩集傳》)可謂得其旨矣。若以為在桓王之時,則其人當生於平王之世,仳離遷徙之餘,豈得反謂之為『無為』?而諸侯之不朝,亦不始於桓王,惟鄭於桓王世始不朝耳。其於王室初無所大加損,豈得遂謂之為『百罹』、『百凶』也哉?竊謂此三篇者(指《王風·中谷有蓷》、《王風·葛藟》及此篇)皆遷洛者所作。」   

左傳中有相關記載~孔穎達疏~引左傳三年~隱三年《左傳》曰:「鄭武公、庄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及平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粟。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是桓王失信之事也。桓五年《左傳》曰:「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是諸侯背叛也。傳又曰:「秋,王以諸侯伐鄭。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伯御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戰於繻葛。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是王師傷敗之事也。傳稱「射王中肩」,自是矢傷王身。此言「師敗」,正謂軍敗耳。據《邶·谷風》序雲「國俗傷敗」,止言俗敗,則知此雲傷敗,亦止言師敗,非謂王身傷也   

我生之初,我生之後,可以說是王道凌弛,周桓王失去權威,禮崩樂壞,諸侯爭霸之勢之歷史背景。   

詩人作為沒落貴族感傷於此,是很正常的。   

總之,爰爰,之初,在此篇,均有特定之意象,感傷時代之凌替,對社會不滿。乃是基本主旨。若以此為名難免帶有此類感情色彩,慎之!

「白純」「白如玉」,「王舒而」   

白茅純束 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   

筆者曾見過,化用詩經《野有死麇》中的「 白茅純束 有女如玉」為名「白純」「白如玉」,「王舒而」的。   

筆者竊以為不妥。   

先來看《野有死麇》這首詩,   

《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   

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   

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這首詩的解讀先看毛詩序:《野有死麕》,惡無禮也。天下大亂,強暴相陵,遂成淫風。被文王之化,雖當亂世,猶惡無禮也。   

鄭箋:無禮者,為不由媒妁,雁幣不至,劫脅以成昏,謂紂之世。   

可以看出毛詩認為此詩是刺無禮之淫風之詩。說其不遵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不行婚儀,為劫脅以成昏。   朱熹說,乃是誘婚,「言以樸樕藉死鹿,束以白茅,而誘此玉之女也」   清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說道:「韓說曰:『平王東遷,諸侯侮法男女失官昏之禮,《野麕》之刺興焉』」按其說,此為刺平王東遷之後,禮教不興。   

故而古來對此詩之旨多為「譏諷」男女失禮。   

似乎古代對此持肯定態度的不多,而當代多解讀為,讚美愛情之自由。   

清代學者姚際恆認為:「此篇是山野之民相與及時為昏姻之詩。」 吉士是一位獵人,他用自己的獵物向女子求婚,是鄉村適婚男女的自然行為:「女懷,士誘,言及時也;吉士,玉女,言相當也。定情之夕,女屬其舒徐而無使帨感、犬吠,亦情慾之感所不諱也歟?」   

陳子展說:「《野有死麕》,無疑為男女戀愛之時,其詞若出女歌手。其男為吉士,為獵者,蓋屬於當時社會上所謂士之一階層。」   

程俊英《詩經注析》說:「這是描寫一對青年男女戀愛的詩。男的是一位獵人,他在郊外叢林里遇見了一位溫柔如玉的少女,就把獵來的小鹿、砍來的木柴用潔白的茅草捆起來作為禮物。終於獲得了愛情。」   

筆者按毛詩註疏來解讀。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傳曰。凶荒則殺禮,猶有以將之。野有死麕,群田之獲而分其肉。白茅,取絜清也。   箋云:亂世之民貧,而強暴之男多行無禮,故貞女之情,欲令人以白茅裹束野中田者所分麕肉為禮而來。   

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正義曰:言凶荒殺禮,非直麕肉可用,貞女又欲男子於林中有樸樕小木之處,及野之中有群田所分死鹿之肉,以白茅純束而裹之,以為禮而來也。由有貞女,堅而絜白,德如玉然,故惡此無禮,欲有以將之。   

白茅如玉即「及野之中有群田所分死鹿之肉,以白茅純束而裹之,以為禮而來也。由有貞女,堅而絜白,德如玉然,故惡此無禮,欲有以將之」 說死鹿以白茅裹之,贈之玉女,女堅卻之。  

舒而脫脫兮!   

箋云:貞女欲吉士以禮來,脫脫然舒也。又疾時無禮,強暴之男相劫脅。   

正義曰:此貞女思以禮來,惡其劫脅。言吉士當以禮而來,其威儀舒遲而脫脫兮,無動我之佩巾兮,又無令狗也吠。但以禮來,我則從之。疾時劫脅成昏,不得安舒,奔走失節,動其佩巾,其使尨也吠,己所以惡之,是謂惡無禮也。   

舒而,脫脫,舒遲也。箋云:貞女欲吉士以禮來,脫脫然舒也。又疾時無禮,強暴之男相劫脅。   

可以看出,舒而即是「吉士」無禮強暴之貌。   

如玉,在《詩經》中出現多次,其中有《白駒》   

皎皎白駒,在彼空谷。   

生芻一束,其人如玉。   

毋金玉爾音,而有遐心。   

《汾沮洳》   。。。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   

彼其之子,美如玉。   

美如玉,殊異乎公族。   

。。。   

小戎俴收,五楘梁輈。   

游環脅驅,陰靷鋈續。   

文茵暢轂,駕我騏馵。   

言念君子,溫其如玉。   

在其板屋,亂我心曲。

《白駒》毛詩謂「大夫刺宣王也」而按蔡邕《琴操》説其「白駒者,失朋友之所作也」   

《汾沮洳》《毛詩序》云:「《汾沮洳》,刺儉也。其君子儉以能勤,刺不得禮也。」《韓詩外傳》則以為是美隱居之賢者,雲「雖在下位,民願戴之,雖欲無尊得乎哉?」   《小戎》毛詩序謂「美襄公也,備其兵甲以討西戎。。。婦人能閔其君子焉。」   故而其中如玉之君子,乃是被正面肯定的。   因此可以看出,如玉在《詩經》中的意象除了《野有死麇》均是正面的。但是如果化用這句~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成「白如玉」「茅(毛)如玉」則明顯帶有原詩之內涵,是不可取的。   

而「白純」「王舒而」這兩個名字,以及類似名字,是不合適的。

采菲 葑菲   

谷風   

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婚,如兄如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不我能畜,反以我為仇。既阻我德,賈用不售。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於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婚,以我御窮。有洸有潰,既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來塈。   

最近瀏覽網站,看到一篇詩經取名文章,推薦了一個名字「葑菲」,類似的名字還有「采菲」。 說此名「名字意外的自帶美感」但是這個名字並不適合用作人名。為何?請看詩經《谷風》。   

毛詩序說:「《谷風》,刺夫婦失道也。衛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棄其舊室,夫婦離絕,國俗傷敗焉。新昏者,新所與為昏禮。」   

孔疏「此指刺夫接其婦不以禮,是夫婦失道,非謂夫婦並刺也。其婦既與夫絕,乃陳夫之棄已,見遇非道,淫於新昏之事。」   

朱熹《詩集傳》「婦人為夫所棄,故作此詩,以敘其悲怨之情」   程俊英也認為「這是一首棄婦訴苦的詩」說「此詩以一個棄婦自述的口吻,訴說了她的不幸遭遇。纏綿悱惻,怨而不怒,是前人對此詩的總評,也概括了它的藝術特色。。。」   

可以說此詩之旨,古今注詩者異議不大。   

按《列女傳?賢明篇》: 晉趙衰妻者,晉文公之女也。號趙姬。初文公為公子時,與趙衰奔狄。狄人入其二女叔隗季隗於公子,公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及返國,文公以其女趙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迎盾與其母而納之,趙衰辭而不敢。姬曰:「不可。夫得寵而忘舊,舍義。好新而嫚故,無恩。與人勤於隘厄,富貴而不顧,無禮。君棄此三者,何以使人!雖妾亦無以侍執巾櫛。《詩》不云乎:『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與人同寒苦,雖有小過,猶與之同死而不去,況於安新忘舊乎!又曰:『宴爾新婚,不我屑以。』蓋傷之也。君其逆之,無以新廢舊。」趙衰許諾,乃逆叔隗與盾來。趙姬所引之詩,即是詩經最早之意,乃是刺「安新忘舊」之旨。   

那麼「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和解?   

按毛詩 采葑采菲,無以下體。葑,須也。菲,芴也。下體,根莖也。箋云:此二菜者,蔓菁與葍之類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時,有惡時,采之者不可以根惡時並棄其葉,喻夫婦以禮義合,顏色相親,亦不可以顏色衰,棄其相與之禮。   孔疏 習習然和舒之谷風,以陰以雨而潤澤行,百物生矣,以興夫婦和而室家成,即繼嗣生矣。言己黽勉然勉力思與君子同心,以為大婦之道不宜有譴怒故也。言采葑菲之菜者,無以下體根莖之惡,並棄其葉,以興為室家之法,無以其妻顏色之衰,並棄其德。何者?夫婦之法,要道德之音無相違,即可與爾君子俱至於死,何必顏色斯須之有乎?我之君子,何故以顏色衰而棄我乎?   

簡單來說就是采葑菲之菜,莫因為這種菜的根莖不好吃,就把它扔掉。娶妻莫因為妻子老去,容顏不再而拋棄她。夫婦之間應相處以夫婦之道,既然選擇了對方,就要不離不棄。

李白曾有一首詩,引用過這句   

唐代 李白 《秦女卷衣》   

天子居未央,妾侍卷衣裳。   

顧無紫宮寵,敢拂黃金床。   

水至亦不去,熊來尚可當。

微身奉日月,飄若螢之光。   

願君采葑菲,無以下體妨。   

這首詩是一首宮怨詩。表達了李白的愛情觀,即對愛情應該始終如一,不能因為彼此年老色衰而背棄對方,其實也以此暗喻君臣之誼。   

那麼葑菲是什麼植物呢?在此又如何理解呢?   按孔穎達疏   ○正義曰:《釋草》云:「須,葑蓯。」孫炎曰:「須,一名葑蓯。」《坊記》注云:「葑,蔓菁也,陳、宋之間謂之葑。」陸機云:「葑,蕪菁,幽州人或謂之芥。」《方言》云:「蘴蕘,蕪菁也,陳、楚謂之蘴,齊、魯謂之蕘,關西謂之蕪菁,趙魏之郊謂之大芥。」蘴與葑字雖異,音實同,即葑也,須也,蕪菁也,蔓菁也,葑蓯也,蕘也,芥也,七者一物也。《釋草》又云:「菲,芴也。」郭璞曰:「土瓜也。」孫菼曰:「葍類也。」《釋草》又云:「菲,蒠菜。」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陸機云:「菲似葍,莖粗葉厚而長有毛,三月中烝鬻為茹,滑美可作羹。幽州人謂之芴,《爾雅》謂之蒠菜,今河內人謂之宿菜。」《爾雅》「菲芴」與「蒠菜」異釋,郭注似是別草。如陸機之言,又是一物。某氏注《爾雅》二處,引此詩即菲也,芴也,蒠菜也,土瓜也,宿菜也,五者一物也。其狀似葍而非葍,故云「葍類也。」箋雲「此二菜者,蔓菁與葍之類」者,蔓菁謂葑也.   

簡單說,《毛詩鄭箋》 「此二菜者,蔓菁與葍之類也,皆上下可食。」這裡只是說,那是根葉都可以吃的菜,類似蔓菁與葍。   

按:葑即蕪菁,又名蔓菁。一種一年或二年生草本植物,十字花科   

菲菜,一種蕪菁類植物。   

另外此二種菜,他們都是根和葉子都可以食用,而且是同類植物不同屬。   

這兩種蔬菜類似當今各種蘿蔔。  

因此,所謂「采葑采菲」,好比是「拔蘿蔔」。但是,它不僅僅指蘿蔔。   

所謂「下體」,所指的就是像蘿蔔一樣的根。它們的根和葉雖然都可以食用,但是,這裡側重的是其根。   

所謂「無以下體」,即不要因為下面的根好不好,來決定是否丟棄上面的葉子;同樣也可以說,不要因為上面的葉子好不好,來決定是否留下下面的根。   

因此采菲 葑菲 這兩個詞,自然帶有類似意義。至於所謂「名字意外的自帶美感」在了解這首詩之後,你還有這種感覺嗎?因此這兩個名字,並不符合取名以美好寓意,期望之宗旨,並不適合用作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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