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從「三輪體空」到「三輪妙有」——從慈濟談佛教慈善事業的集體化
來自專欄 敬老院公益活動與志願者團隊建設相關資料
引言兼總論
培植「三輪體空」的覺照力,是佛教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如果說從追求人天福報到知曉其「體空無我」是「從有入空」,那在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中,亦不可固步執著於「體空」一面。對此筆者提出「三輪妙有」的概念,「妙有」不障「體空」,此謂布施者,須得空上妙有,凌空不虛,涉有不著。三輪妙有不惟是提升個人智慧和心態修養的問題,因為在社會實踐中,我們不得不依賴有限的資源,給慈善組織的運作、發展選擇具體的道路,不能將凡夫有漏的「無分別」「無所求」混為選擇具體方案的法寶本身。我們不能用勝義諦上的平等無別抹殺世俗諦上各種運作方法的差異。一方面,佛教慈善活動之各種直接或間接價值效用、受助對象的人數多寡、對志願者吸引和調動能力等都系空中幻有之假名,在詳細思考這些問題時,自需秉持超越性,另一方面,對理論言詮有限性的認識不能代替解決各種具體問題之方法本身。作為佛教慈善組織的管理者,需要對所處環境、可采之慈善資源、可能之管理方法做不斷深入的了解、學習、比較,藉此做出認真負責的抉擇,從「三輪體空」通達「三輪妙有」。
文中無意給「三輪體空」下一個蓋棺定論式的定義,毋寧說提供一個思路,即我們需要探討如何依賴佛教慈善的集體化之路,實現(或至少考慮到)一系列目標。這是一張既向外開放、有彼此交織的菜單,其關鍵不在於機械地確定菜單上的目標數量,如文中舉例,在慈濟等團體的集體布施行為中,施助方同樣可以是集體本身精神布施的對象,而佛教慈善集體對志工布施的意義甚至可以超過一次性的直接受助者本身。因此探究三輪妙有,根本用意不在於將三要素機械切割開來,做形而上的認識論、本體論探討,否則易流於語言戲論。
下面,我將綜攬本文,對「妙有」所涉及的目標做一論述,但這隻能作為一種拓展思想空間的可批判思路而非一種形而上學規定:
1、要重視佛教慈善事業的集體化。佛教慈善集體絕不是愛心人士和慈善活動在量上的機械堆加,通過合理的集體化,可以優化慈善資源的吸收、配置等各個環節,結構性地提高「愛心生產率」,增加社會的愛心產值。教界對慈善事業的支持不單懸於個人「無所求、無所得」的發心和「三輪體空」的智慧修養。個人發心和境界固然是基礎,比之求個人福報、名譽的善行自勝一籌,但這與佛教慈善的集體化之路並不對立。因為個人的善念隨時日一久常由於目的不明、計劃不周或為各種事務分心至無疾而終。僅靠個人發心慈悲,投身慈善的金錢、熱情和時間是有限的,然而通過寺院建立慈善會、愛心小組之類可傳承、可指揮、可擴張的組織,就能使菩薩利生之業在組織中得到培養、監督、落實、傳遞,使慈善事業能以長效化、生活化的模式發展。僧團與其在深山中坐等被圈為旅遊景點,不如利用現代社會的通訊和組織條件,在人口密集、潛在參與者和需求者眾多的城市地區發展適應生長的「都市叢林」,發揮慈善公益「叢林」的相互示範、相互協作、相互影響之作用,不僅可使個人的發心在制度中得到堅持激勵,通過慈善事業的「集體化」來「化集體」,還更便於吸收潛在的有緣向佛、向善之人,兼而促進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
2、許多教外慈善團體的失敗,恰恰是由於對個人犧牲、覺悟過於倚重,將慈善團隊的管理理解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簡單模式,日久導致志願者的凝聚力下降,熱情退轉。因此佛教慈善團隊的管理者要綜合考慮施者與受者之間的辯證關係,不可將「三輪體空」這一最高境界目標理想化地視為團體運作的最低基礎。要將志願者同樣視為有各種需要和境界追求的精神布施對象——並在三輪妙有的層面上,使施者與受者不二。當然,這種布施一般不以也不應取金錢的形式,但這也對組織者的妙有安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佛教慈善集體不必執著於「施者」這一概念所指派的角色,需對三輪中的施者、受者、所施之物做更細緻地統籌,使自己成為人間菩薩孵化基地而非僅僅是無償勞動力或金錢的傳送帶,要把慈善活動看作對志工做全面關愛和心靈養育的一個組成部分,豐富慈善活動的內涵,將打造志工的業餘生活、提升志工的精神品味和境界追求也作為布施的重要內容。從長遠來看,能對志工和潛在的「施者」進行有效的精神布施,以便為集體籌措人力貯備和「可持續性發心」是影響組織成敗興衰的關鍵因素,其意義絕不比直接的濟困救苦來得次要。對於志工個人,我們可以滿懷期待地鼓勵他們做到三輪體空,一無所求,完全不計個人價值感、歸屬感和充實感等需要,但佛教公益團隊的管理者首先要把屬下當作一個個活生生、有著各種情感體驗和複雜追求的人來看待,戰略上以人為佛,戰術上以佛為人。
3、慈善公益資源的現實稀缺性與公益熱情和需求的潛在無限性之間的矛盾構成了佛教公益慈善事業的現實環境。因此公益慈善組織的管理者要儘可能在單維的活動中挖掘其多維的價值:除了提供直接性布施之外,儘可能增加附加值,例如細緻安排贈送錢物的環節,給予受助者佛法熏陶和愛心教育的機會,把受助者同樣作為慈善事業的潛在志工加以影響等,如慈濟基金會的證嚴法師所提出的變「手心向上」(受人幫助)為「手心向下」(幫助他人)之理念,這也是對布施「三輪」中「受者」這一概念的狹義執著的突破,在集體的實踐層面上從空入有。
4、要挖掘慈善活動的巨大潛力,在有限的活動中給予儘可能多的人以儘可能多的行善機會,提供人們在利他之中學習利他、在奉獻之中轉變狹隘思維的菩薩道實修「課程」,以所捐愛心的量與質而非所捐錢款的多寡作為衡量組織成敗的長遠標準。要給予更多人親近佛教、了解慈善、培養認同感和投身願望的機會,要重視配套宣傳活動在催發潛在菩薩行者方面的無限可能性,給社會布施「發心」的機會。不能將「宣傳活動」與「著相布施」簡單混同起來。因為佛教慈善集體的運作要兼顧社會上大多數還未發心之人,將之納入布施三輪中「施者兼受者」的對象域。不以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方式坐等他人發心向善之後才引入公益佛教團體。一個公益組織所能籌集到的善款終究是有限的,但它能籌集到的愛心卻可能是無限的,審當世之機,佛教已有條件利用現代化的通訊協作方式、豐富的都市潛在志工資源和慈濟等團體的成功制度經驗,引導眾生在有親切感、價值感、趣味感等多重收穫的慈善組織活動中親近佛教和慈善事業。
5、就三輪「妙有」中「受者」這一現象閾而論,不僅僅要救度身遭天災人禍、惡疾貧孤的人士,這些人故然需要幫助,但佛教慈善公益組織的管理者至少可在觀念上拓展方向,如此才能介入環保之類沒有明確受益對象、難見短期效果,但卻造福地球眾生的活動,同時也能使慈善活動的視野突破被動化、救急化之有限範圍,向著本地化、生活化、常態化的諸如社區環保、居家敬老關懷等活動輻射。
6、在考慮三輪妙有中的所施之物時,除金錢財物,還可兼顧精神需求。例如在地震災區的慈善援助中,很多單位收捐的重建錢款「相對過剩」,但能給予「心靈重建」、精神療傷的人員卻大量缺乏。而擴展所施之物的範圍、層次,可使佛教慈善團體向急需非物質性支助的人士施以援手,如國內異常缺乏的臨終病人的心靈關懷服務等,這在國外常由宗教團體無償提供,而且本即難以用金錢來購買,這些活動的開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佛教慈善功能的發揮擺脫金錢數量的限制。
7、前文中談到了慈善活動要重視布施對象的多層受益和布施活動的質、量,此為慈善組織的「外緣性價值」。在這一基礎上,佛教慈善集體的管理者還要思考集體「本身」之獨特價值(內緣性價值),如何設計可供傳播、學習的團隊文化與制度,營造一個布施(磁)場、利他氛圍?如何形成培訓人間菩薩的「精品系列課程」?提供直接能看、直接能教、直接能做的菩薩之道,為個人單槍匹馬的修行提供一條優勢互補的「菩薩人間化」道路,發掘個人所不具備的制度優勢、氛圍優勢、資源優勢,提供高品位的互動交流,心得分享,榜樣感召,乃至如慈濟所採取的團康遊戲等方便法門。
【引言兼總論完】
正文
孫隱名:【2/3】從「三輪體空」到「三輪妙有」——從慈濟談佛教慈善事業的集體化
尾聲
孫隱名:【3/3】從「三輪體空」到「三輪妙有」——從慈濟談佛教慈善事業的集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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