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觀去來品第二
來自專欄 那爛陀寺
我們已經讀完了,第一篇,破因緣。
有人覺得有點毀三觀了,好像,我學的佛法不是這樣的。怎麼在龍樹這裡,完全不一樣了。
首先,我們必須申明,我在這個專欄講龍樹,是把龍樹當作純粹的哲學家來講。並且以歷史的角度考察佛教,就是在歷史上,思想絕不可能一成不變。
看不懂龍樹的思想有很多原因,舉兩個最基本的思想
其一、把佛陀原始教法,簡單套用到大乘般若的思想上。佛陀在原始教法中,講緣起,是
諸法從緣生,還從因緣滅。我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諸法從因緣而生,從因緣而滅。因此沒有一個常住不壞的「我」存在,佛陀以此破斥眾生執著於我。但是,從前一篇可以看到,龍樹絕不是照搬照抄佛陀教法,而是探究更為甚深的思想。
其二、把中觀派的思想,套用到龍樹頭上。
中觀派和中論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但是中觀派絕不等於龍樹。中觀派的思想跟龍樹有很多不一樣之處,比如對「二諦」的看法。
龍樹提出二諦,是作為判別佛陀教法是否如實的一個標準。就是佛陀說因緣和合,說變化無常,這是方便說法。其中還有更甚深的意思在裡頭。因此方便說法,就是在世俗諦上成立,而如實說法在勝義諦上成立。
但是中觀派的「二諦」不是這個概念。中觀派的「二諦」是既承認龍樹的「空」,又承認世界「不空」。
他們認為龍樹說空,是在勝義諦上成立。而不空,是在世俗諦上成立。因此佛陀講因緣和合,變化無常是在世俗諦上成立。
因此提出「緣起性空」這個理論,緣起在世俗諦上成立。性空在勝義諦上成立。
所以千萬不要搞混。
另外還有一種很「神奇」的說法,就是有人說,學佛法,不能執著於邏輯,而重在修行。他們認為,佛法是不能言說的。
這個說法,對,又不完全對。唯識的思想基本不能依靠邏輯推理,但是龍樹的思想不然。
此外,站在歷史上看,佛教在印度誕生。印度各種思潮泛濫(這跟中國儒家思想獨尊的局面完全不同),佛教要站住腳跟,那是幾代論師努力的結果。
如果一個外道提了一個主張,佛教壓根沒法駁斥他,人家憑什麼信你啊。
我們說,玄奘不愧是中國佛教,可以說數一數二的人物,據說他在印度學法期間為了應對小乘論師的《破大乘論》,寫了《破惡見論》。我們可以想見,這部論,應該是在邏輯上一環套一環的,絕不是說,你去修行吧,等你修到佛的程度,你就知道一切了。
回到八不中道,龍樹一開篇,就提出八個不。很讓人費解。那麼他到底在講些什麼?
我給出四種可能性,各位可以猜猜,龍樹是什麼主張?
A,事物以一種不生不滅,不常不斷的相續狀態而存在。
B,事物以一種互相依存的狀態而存在,就是沒有生的滅,沒有滅的生
C,生滅變壞,常斷一異,都是事物的性質。如果我把事物本身打掉,論證這個事物本身就不存在,那麼性質自然就不存在了。
D,事物如同巴門尼德的存在一樣,是不生不滅的
舉個例子,蘋果是紅的。暗含著,蘋果要先存在,然後再說他是紅的,還是綠的。如果蘋果壓根就不存在,談什麼性質?
因緣和合、變化無常不是這個道理嗎?馬克思主義哲學,有一句話,叫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運動是有規律的。
現在,我說運動。那麼暗含什麼?暗含世界存在,如果世界壓根就沒有,還說什麼運動不運動啊?
就比如,有人說,你的兒子帥啊。我說,多謝你的讚賞,可是我還是個單身狗。
最後提一下,龍樹的論證方式,就是把假設後面的假設打掉。
舉個例子,有人說,聽說你生了一個兒子?
我說:沒有啊。
那麼這句話回答,什麼意思?他有兩種可能性,
其一、我生的不是兒子,是女兒。
其二、我壓根就沒有女朋友,哪裡有兒子?
龍樹的論證就是第二種,就是把假設後面的假設也帶掉,前面的結論自然不成立。
所以看到,邏輯的假設,是科學家。只有看到假設後面的假設,這叫哲學家。
舉個例子,我們說,兩點之間可以做一條線段。那麼暗含什麼?暗含這個世界是個平面。假如你在球上找兩點,能畫一條直線嗎?這就是黎曼幾何和歐幾里得幾何學的不同之處。
廢話不多說,我們繼續看,第二品,破去來。
破去來,是什麼意思?破去來,是破事物運動的存在狀態存在不存在?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首先看,已去。就是已經走過了。
未去,就是還沒有走。
龍樹說,請問,已經走過了,還存在走的動作嗎?
答:沒有
龍樹繼續問:請問,還沒走呢?
答:也沒有
龍樹繼續問:那麼我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已經運動和還沒運動之間,被稱之為正在運動。
答:可以
龍樹說:那麼也就是說,已運沒有動作,未運動也沒有,而在這之間是正運動,運動要依存已經運動和還沒運動,他屬於半動半不動。那麼沒有已經運動的動作,沒有還沒運動的動作,那麼是不是正在運動也沒有動作。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對方說:龍樹我不認同你的說法,我認為,正在運動的時候,就有運動的動作。在運動的瞬間,難道沒有動作嗎?你說,已運動沒有運動的動作,沒問題。未運動,自然也沒有運動的動作,也沒問題。這不是正好證明了正運動,有運動的動作嗎?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你的意思是,正在行走的時候,有動作?
那麼就有兩個推論,
其一、正在走的時候這個動作必須一直走,不能停下來。(時空和運動是一體的)
其二、行走的時候,必須停下來,否則就一直走。(時空和運動是分離的)
那麼這兩個推論,是不是矛盾的?
答:是的。
那麼說明,原命題被破。要麼,你就主張,正在走有動作,就代表必須一直走,永不停息。
要麼你就主張人是能夠停下來的,那麼如果能夠停下來,時空和運動就是分離的。時空既然不包含運動,這個時空,就不能稱之為正在運動的時空。因為正在運動的時候,就代表必須存在運動的時空。
注:龍樹什麼意思呢?他的意思是,問,到底時空和運動是分離的還是一體?
假如是一體的,比如正在走路的時候,代表,行走這個動作不能停下來。有這個時空,就有這個運動。
假如是分離的,比如走路的人可以停下來。
那麼如果說在走路的時候,有人在走路這句話。
前半句那麼就代表,走路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動作,而動作肯定有主體。
既然已經講清楚了,就不能再說有人在走路,因為這樣,就造成正在運動的時空內存在兩個運動。既說明了運動和時空是一體的,又說明,兩者是分離的。這是不可想像的。因此,你要麼說,
行走之人,不行走
不行走之人,行走
兩者矛盾,被破,因此不存在運動。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如果說去時有去的動作,那麼你說錯了。離開去的動作有去,因為去時只有去。
所以說,如果說正在運動的時空,存在運動。也就是說,在時空內必須一直運動。否則,就產生,離開運動,還存在正在運動的時空的悖論。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如果說正在走,就代表,在這個時空內,必須包含走的動作。換言之,走的動作必須一直存在,而不能停下來。
說明,你說正在走的時空,就已經說明了,時空內有走這個動作。現在,你又說在正在走的時空中有走的動作,那就變成同一時空內有兩個走的動作。
既然具有兩個走的動作,運動要有主體實施,兩個動作說明,有兩個主體。可是你所說的意思,是一人兼有兩個走的動作,這是悖理的。
換言之,對方說,正在走的時空,存在走的動作。那麼正在走存不存在走的動作?
答:當然存在,否則怎麼能夠稱之為正在走呢?
那麼,請問,存在走的動作,存不存在動作?
答:當然存在,否則怎麼能說存在走的動作。
好,那麼不就推出來,在這個概念(正在走的時空內存在走的動作),存在兩個動作。
所以兩者必居其一,要麼你認為,存在正在走的時空,但不存在正在走的動作。要麼你認為,存在走的動作,但是不存在正在走的時空。
兩者,自相矛盾,被破。
而存在兩個運動,就必須有兩個主體。因此,正在走的時候是不存在的。
綜上,過去、現在、未來,都沒有走的動作。
2、破行走之人在行走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對方說:你說運動必須要有主體,既然存在主體了,怎麼能否認運動是不存在呢?
答:既然前面都已經論證運動不存在了,怎麼能反過來說主體是存在的呢?
好,即使你認為存在主體,我們不妨來論證一番。
如果某個人在走路,要麼是行走的人,要麼不是,對吧。
答:是的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我們先看看,行走的人。
假如存在行走的人,那麼依照定義,他就是一直走路的人,永不停息。對吧。
答:什麼?難道你認為,這世界沒有停下來的人嗎?
龍樹說:按照定義就是如此啊。如果停下來了,還能叫行走的人嗎?
答:好像不能。
因此,行走的人,要麼一直走。要麼不走。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可能性。自相矛盾,被破。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你說,行走的人在行走。行走的人這個概念已經表示走了(一體),就不能在運動之上,再加上一個運動(分離)。因此,要麼你認為,行走的人,不在行走。要麼你認為,在行走,但不是行走的人。
兩者自相矛盾,被破。
3、破動作突然出現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對方說,那麼行走動作突然開始,這個時候難道不存在運動嗎?
如果按你所說,請問這個時間,是過去啊,現在啊,還是未來。
如果是發動之前,如果是過去,過去就沒有動作。
如果是現在,現在也不能有動作(兩個動作悖論)。況且,發動說明還沒有行走。
如果是未來,未來肯定沒有動作。
所以無論何時都沒有動作。
4、破佇立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對方說:行,我們先不考慮運動吧,我們看看佇立(一個人站在那裡),怎麼樣?
龍樹:行,你什麼觀點。
答:我認為,如果存在佇立,佇立如果停止了,就代表運動了。
龍樹:按照你的觀點確實如此,
那麼佇立之人,是行走之人呢?還是不是行走之人呢?
答:那當然是不行走之人了。
龍樹說:你的意思是,非行走之人,不行走?
答:是的
龍樹說:非行走之人,已經代表不行走。因此,你只能說,不行走之人,行走。或者是,行走之人,不行走。否則,就會導致,同一個概念內存在兩個動作。
因此,被破
如果你覺得不服氣,我們還可以這麼看。
請問,佇立在哪個時空呢?
如果在,正在走的時空,那麼正在走代表運動,肯定不行。
過去走的時空,未來走的時空,都沒有動作。沒有動作,就不能說佇立是運動的靜止,沒有靜止,也就不能說佇立的靜止是運動的開始。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因此,如果說行走的人在走路,是錯的。(兩個運動錯誤)
說,不在行走的人,在走路,也是錯的。
所以,你只能選擇這麼兩個觀點,
其一、行走之人,不行走
其二、不行走之人,行走
這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被破
5、破一切動作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對方說:主體做了動作,怎麼樣?比如,吃飯之人吃飯,睡覺之人睡覺,這總沒問題了吧。
龍樹說:問題大了,你說,沒有吃飯的時候,有吃飯之人嗎?
答:那當然沒有了。
龍樹說:對嘛,所以你看,這個行為本身作用在行為的主體。如果不存在行為,就不存在主體。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龍樹說:請問吃飯之人能吃飯嗎?
答:不能嗎?
龍樹說:當然不能了。吃飯之人,就已經暗含著,他吃飯。怎麼能加上一個動作,形成兩個動作。兩個動作必須兩個主體,而現在只有一個主體。因此你面臨選擇
其一、吃飯之人,不吃飯。
其二、不吃飯之人,吃飯
所以,行為的發出者,不能同時做兩件事情。被破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如果你不服,我們可以進一步論證。假如以那個例子,吃飯之人吃飯。
那麼動作發生在哪個時空。
如果是過去,過去沒有動作,故不可能。
如果是現在,現在不能有兩個動作,故不可能
如果是未來,未來也不能有動作,故不可能
綜上,原命題被破
綜上所有命題,運動,運動的發出者,運動的接受者,都不可能存在。
論證模式
一、從主體和運動入手。
說行走之人,在走路。
1、概念只能擁有一個運動
2、說行走之人,這個概念就是表示,一個人永遠不停地行走(時空和運動一體)。
3、說,行走之人行走,就是說行走之人所處的時空,存在兩個運動(其中一個運動是加上去,代表分離)。時空和運動既是一體的,又是分離的,矛盾。兩個運動又必須有兩個主體,而原命題只有一個主體,故矛盾。
4、所以,要麼選擇,行走之人不行走。要麼選擇,不行走之人,行走。自相矛盾,被破。
說白了,如果有一個動作的概念,比如在吃飯。那麼這個吃飯的概念,必然包含三部分,動作、時空、主體。因此說,吃飯,就已經暗含著,主體在一直做吃飯的動作。
反過來說,說吃飯之人,也已經包含三部分,動作,主體,時空。
三者一體,不可分割,構成一個動作概念。
那麼如果說,吃飯之人在吃飯。實際上就是說,吃飯這個概念,可以再加上(這個加上,就暗含著,動作和時空是分離的)一個吃飯的動作、主體、時空。那麼我們問,時空和動作是分離的,還是一體的?
如果是一體的,那麼你就不能再加上一個新的動作概念,構成兩個動作悖論。
如果是分離的,不可能嘛。任何一個動作概念,就已經暗含著是一體的。
因此,你絕不可能說,吃飯之人在吃飯。你可以說
吃飯之人,不在吃飯。
不吃飯之人,在吃飯。
那麼又變成自相矛盾,所以被破。
二、從三個時空出發
過去,現在,未來,三個時空都沒有動作
因為,過去已經逝去了,沒有動作
未來,還沒來,故沒有動作。
現在,在現在這個時空內,如果存在動作。就會造成兩個運動的悖論。因為正在運動的時空,就已經包含運動本身(說明運動和時空是一體的)了。而再加上一個運動,又表示運動和時空能分離
分離和一體是矛盾的,故不可能。
註:分離,表示有運動的時空卻沒有運動或者,沒有運動的時空有運動。一體,表示,有運動的時空,就必須有運動。
任何運動,都可以被歸屬於三大時空,所以世界上不存在運動。
推薦閱讀:
※中論 觀燃可燃品第十
※中論 觀染染者品第六
※中論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中論 觀六情品第三
TAG:龍樹菩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