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本能》讀書筆記part2
三月份我的計劃是把平克三本書讀完並做好讀書筆記,每天進度為一章,這三本書是我很早就想讀的,也知道會對自己有很大幫助,可是因為各種原因被排在了其他事情後面遲遲沒能開始。自己真正開始讀的時候才發現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樣:1,因為是和我自己專業相關的書,所以覺得做讀書筆記的時候每一個論點都想儘可能地記下來,導致最後的筆記非常多,而且延長了閱讀時間;2,《語言本能》是按照既定計劃讀完的,本以為到了下一本《思想本質》會快一點,可是其實並不會這樣,值得閱讀的內容永遠值得花時間細細吸收,而不是為了趕時間交差。《思想本質》第一章特別長,要想讀完只能走馬觀花。意識到這一點後,我開始放慢閱讀速度,再加上三月下旬出門聽了個講座耽擱了幾天,實際完成的讀書筆記只有《語言本質》一篇;3,除了完成閱讀計劃和自己的專業課閱讀,其實我在閑暇時間還讀了好幾本阿加莎,不過好像不是很適合分享,會劇透誒~
四月份先把閱讀計劃定為《思想本質》一本書,因為裡面的乾貨知識確實特別多,我想要好好看看做個詳盡的筆記,有時間的話再增加其他內容。我是一個很隨性的人,有時候確實覺得讀書是一件比較個人的事情,覺得自己隨意讀一讀就好啦,不過加入讀書會後想到要和大家分享就感受到了一點點壓力和責任,督促自己完成自己的承諾,感謝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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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素是一種獨特的語言單位。它與外在的語音連接,卻不與內在的心語連接。每個音素都對應一種發音方式,它們構成離散組合系統中的一個獨立成分,將無意義的語音組合成有意義的語素,然後再由其他成分將有意義的語素組合成有意義的單詞、短語和句子。這是人類語言的基本結構,語言學家查爾斯·霍蓋特(Charles Hockett)將其稱為「模式二重性」(dualityof patterning)。
在一項實驗中,研究人員給一組做出[va]、[ba]、[tha]、[da]等嘴型的嘴部特寫鏡頭配上了一個[ga]音,結果被試聽到的居然是與嘴型相符的音。這一令人驚訝的錯覺有一個好聽的名字:「麥格克效應」(McGurk effect)——麥格克是這一錯覺的發現者之一。
不同的音素庫存給不同的語言帶來了獨特的語音模式。例如在日語中,[r]音與[l]音是不分的。當我在1992年11月4日抵達日本的時候,日本語言學家山梨正明(MasaakiYamanashi)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們日本人非常關注柯林頓的勃起(erection)。」[2]
音素並不是以直線的形式、從左到右地裝配成單詞的。與單詞、短語一樣,它們先是組成一個個單元,然後再組成更大的單元,最終形成一種樹形結構。每個音節開頭的輔音群(C)被稱作「首音」(onset),跟著的母音(V)和所有輔音被稱作「韻腳」(rime)。
以上出現的所有音素都可以在英語中找到,但任何一個以英語為母語的人都能發現它們的區別:雖然「thale」「plaft」「flutch」不是英語單詞,但卻可以成為英語單詞;而剩下的組合則既不是英語單詞,也不可能成為英語單詞。可見,說話者一定具備了某種隱性知識,知道本民族語言的音素的連接方式。
音節的生成規則規定了單詞的合法結構。在英語中,首音可以由一組輔音構成,例如「flit」「thrive」和「spring」,但也必須遵從一定的限制,例如「vlit」「sring」這樣的組合就不行。韻腳則可以由一個母音加上一個或一組輔音構成,例如「toast」「lift」和「sixths」。然而在日語中,首音只能由單個輔音構成,韻腳則必須是一個母音。
首音和韻腳不僅規定了某種語言中可能出現的語音,同時,它們也是人們最為敏感的語音——詞音的構成部件,因此常常被用於各種詩歌或者文字遊戲中。押韻的單詞擁有相同的韻腳,疊聲的單詞擁有相同的首音(或者僅僅是起頭的輔音)。
再進一步,音節可以組成更大的節奏單位:「音步」(foot)。
「韻律」(meter)是不同音步的排列方式。如果一串連續音步以「由強到弱」的方式排列,就是「揚抑格」(trochaic)韻律,例如「Mary hada little lamb」(瑪麗有隻小羊羔);如果以「由弱到強」的方式排列,就是「抑揚格」(iambic)韻律,例如「The rain in Spainfalls mainly in the plain」(西班牙的雨區多是平原)。在日常對話中,我們通常將咒罵語置於重讀的單詞之前,例如有人問多羅茜·帕克(Dorothy Parker)[4]為什麼最近沒有去聽交響樂,她回答道:「I』ve been too fuckingbusy and vice versa.」(我不是忙著做事,就是忙著做愛)。此外,雖然一些年輕人喜歡將咒罵語插入單詞中間,但也總是置於重讀的音步之前,比如「fan-fuckin-tastic」(太他媽的棒了)、「abso-bloody-lutely」(絕對地)、「Phila-fuckin-delphia」(該死的費城),可見這一規則依然被嚴格地遵守,如果你硬要說「Philadel-fuckin-phia」,恐怕連街頭的不良少年都要嘲笑你了。
語素和單詞中的音素組合存儲於我們的記憶之中,它們在被實際說出之前還要經歷一系列調整,這些調整進一步規範了語言的語音模式。
音位規則操縱的是發音特徵,而不是音素。
語素能夠以與其實際發音不同的形式存儲於心理詞典之中。
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說明為什麼音位規則要對發音上的「懶惰現象」實施嚴格監管,為什麼所有的方言都不允許它的使用者隨心所欲地偷工減料。說話者的每一次偷工減料都會讓聽者付出腦力上的代價。如果一個社會由懶惰的說話者構成,那麼它也必然是一個勤奮的聽者社會。如果這個社會由說話者說了算,那麼所有的音位規則都將被取消;但如果由聽者說了算,語音就會走上相反的道路,它會迫使說話者在發音時嚴格遵守音位規則,以擴大易混音素的聽覺差異。事實上,許多音位規則也正是這麼做的。例如英語中有這樣一條規則:一個人在發[sh]音時必須將雙唇撮圓,而在發[s]音時則不必如此。這個額外動作的好處是:撮起的雙唇拉長了共振腔的長度,從而加強了將[sh]和[s]區分開的低頻雜訊,聽者也就能夠更加容易地識別出[sh]音。雖然每個說話者同時也是一個聽者,但人性的偽善使我們不敢貿然依靠說話者的遠見和體貼。相反,語言社區的每個成員都寧願接受一套相對嚴格、有張有弛的音位規則,並在牙牙學語的孩提時代就已掌握這套規則。
即便音位規則並未擴大易混音素的聽覺差異,它也可以給聽者帶來好處。它使得語音模式具有可預測性,從而增加了語言的「羨餘性」(redundancy)。據估 計,就攜帶的信息量而言,英語文本的實際長度是其所需長度的2~4倍。例如,本書在我的計算機磁碟中佔了900000個字元,但我的壓縮軟體可以利用字母排列順序的羨餘性,將其壓縮到400 000個字元,而不含英語文本的計算機文件則無法壓縮到這個程度。
多虧了語言的羨餘性,即便將句子中的母音全部替換成「x」,你也能讀懂我所寫的內容(yxx cxnxndxrstxnd whxt x xm wrxtxng xvsn xf x rxplxcx xll thx vxwxls wxth xn「x」);而如果把句中的母音都去掉的話,辨別起來就更難一些(t gts lttl hrdr f y dn』t vn kn whr thvwls r)。在傾聽別人說話的時候,音位規則所提供的羨餘性能夠補償聲波上的模稜兩可之處。例如,當聽者聽到「thisrip」這個音時,他知道這一定是「thisrip」而不是「the srip」,因為在英語中,[sr]這個輔音連綴是不合法的。
語音識別之所以如此困難,是因為人類的大腦和口頭之間存在許多齟齬之處。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聲音是相同的,無論是聲道形狀還是發音習慣,都存在個體差異。說話的語氣和速度也會影響音素的聽覺效果。在快速交談的時候,許多音素會被直接略過。
如果當前的音素並沒有要求發音器官必須處於怎樣的狀態,我們就會預測下一個音素的發音位置,並將發音器官提前擺好。但大多數人根本察覺不到這種調整,除非被有意提醒。請念一下「Cape Cod」(科德角),如果不是本書提醒,你可能永遠都不會注意到這一點:在發這兩個[k]音時,舌面的位置其實不同。此外,「horseshoe」中的第一個[s]音變成了[sh]音,「NPR」中的[n]音變成了[m]音,「month」和「width」中的[n]音和[d]音的發音位置是齒部,而不是通常的齒齦。
由於聲波對共振腔的形狀極其敏感,因此這種協同發音會對語音造成嚴重干擾。每個音素的語音特徵都染上了前後音素的色彩,有時在其他音素的組合下甚至會喪失自己的語音特徵。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無法將錄有「cat」一詞的磁帶進行剪裁,從中找出包含一個單獨的[k]音的片段的原因。
在言語研究的早期階段,人們已經發現聽者能夠預測說話者可能要說的內容。這種預測可以縮小聽者對語音信號的分析範圍。我們已經注意到,音位規則能夠提供一種可資利用的羨餘度,但人類的能力並非僅限於此。心理學家喬治·米勒曾用磁帶播放出一些夾雜著背景雜訊的句子,並要求被試複述他們聽到的內容。
如果我們將聲波認定為語言結構層級的最底層,即由聲音到音素,由音素到單詞,由單詞到短語,由短語到句子,最後由句子到思想,那麼我們所揭示的現象似乎表明,人類的語音知覺似乎採用的是由上而下,而非由下而上的工作機制。或許我們一直都在自覺或不自覺地利用所有可供支配的知識,猜測說話者下一句將要說出的內容:從協同發音對聲音的扭曲影響,到英語的各種音位規則和語法規則,再到有關現實世界的人際關係的固有印象,以及對說話者此時此刻心中所想的推斷。如果這些預測足夠準確,那麼大腦的聲學分析就可以不必那麼精確,聲波缺失的內容可以由背景知識來填補。舉例而言,如果你正在聆聽一場有關生態破壞的報告,你會特別留心與瀕危動植物相關的單詞,當你聽到一個含混的發音「eesees」時,你能夠將它正確地理解為「species」(物種)。
語音知覺由上而下的工作機制讓某些人深感不安,它驗證了相對主義的哲學理論:我們想聽到什麼,就聽到了什麼,我們的認識決定了我們的知覺,最終而言,我們與客觀世界並沒有直接聯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由上層擺布的知覺的確是一種受到控制的幻覺,這正是問題所在。一個感知者如果必須仰仗自己的預測,那麼他顯然處於十分不利的位置,因為這個世界是無法預測的,即便在最好的條件下也是如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人類的語音知覺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客觀的聲音。
雖然我們在嘈雜的環境下會求助於更高層級的概念知識(即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無法確定到底是知識改變了知覺,還是它僅僅讓我們能夠在事後做出合理的猜測),但我們的大腦似乎天生就能夠將聲波所攜帶的語音信息完全提取出來,我們的第六感或許是將語音感知為語言,而非聲音。但它畢竟是一種知覺,是將我們和外部世界聯繫起來的媒介,而不僅僅是一種暗示性的幻覺。
還有一種現象可以證明語音知覺並不是一種源自幻覺的期待,這就是專欄作家喬恩·卡羅爾(Jon Carroll)所說的「幻聽」。幻聽的有趣之處在於,聽錯的內容通常比歌詞本身更不合理。它們完全不符合一位理性的聽者對說話者表述內容所做的一般預期。顯然,聽者被一組與語音相符的單詞所引導,這些單詞的組合形式或多或少地符合英語短語的結構規則,但合理性和一般預期卻沒有派上用場。
在所有已知的書寫系統中,文字元號通常指代三種語言結構:語素、音節或音素。如美索不達米亞的楔形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漢語的意音文字以及日文漢字都屬於語素文字;徹羅基語、古塞普勒斯語以及日文假名都是音節文字;而現代所有的音素文字似乎都源自公元前1700年的迦南人發明的一套拼音符號。總之,沒有一套書寫系統的符號與實際的聲音單位相對應,使之可以在示波器或者聲譜圖上被識別出來,例如一個在特定語音背景下的音素髮音,或者一個被攔腰斬斷的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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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如何理解一個句子的呢?第一步是進行「句法剖析」(parse)。這並不是指你上小學時所做過的那些令人生厭的語法練習。
我們可以假設自己就是一個句法剖析器,在對一個句子進行解剖分析的時候,我們就像計算機一樣,面臨著兩項工作:一個是記憶,我們不得不記住那些尚待完成的懸垂短語,這些短語都必須由特定的單詞來填補;另一個是決策,如果某個單詞或短語同時具有兩種不同的用法,我們就必須從中做出選擇,以便準確地畫出下一個分枝。我們前面曾提到人工智慧的「第一定律」:困難的工作非常簡單,而簡單的工作卻無比困難。事實證明,記憶的工作對計算機而言非常簡單,對人類來說則相當困難,而決策的工作對人類來說易如反掌(只要句子本身的結構沒有問題),但卻足以讓計算機望而卻步
在記憶方面,人類無法與計算機相比;但在決策方面,人類卻更勝一籌。但是最終來說,每個點上的大部分可能性都會被句中隨後出現的信息所否定。在這種情況下,當行進到句末時,剖析器就可以生成一個能夠準確揭示句子意思的樹形圖,就像我們所舉的那些簡單例句一樣。但是,如果局部性的歧義無法彼此消弭,那麼同一個句子就會生長出兩棵平行的句法樹,這就出現了模稜兩可的句子。
但這裡存在一個問題。計算機剖析器總是太過謹慎,以致弄巧成拙。它們往往會發現一些從語法上說雖然存在歧義,但在普通人看來完全沒有問題的模稜之處。哈佛大學於20世紀60年代開發了世界上最早的一個計算機剖析程序,它鬧了一個著名的笑話。「Time flies like an arrow」(光陰似箭)本來是一個語意明確的句子(請暫且忽略字面意和比喻意之間的區別,這與句法無關),但出乎程序設計者意料的是,明察秋毫的計算機竟然發現它包含了五個不同的樹形圖! Time proceeds as quickly as an arrow proceeds. 時間像箭一樣快速行進。——句子本意 Measure the speed of flies in the same way that you measure thespeed of an arrow. 測量蒼蠅的速度和測量箭的速度採用的是同樣的方法。 Measure the speed of flies in the same way that an arrow measuresthe speed of flies. 測量蒼蠅的速度和箭測量蒼蠅的速度採用的是同樣的方法。 Measure the speed of flies that resemble an arrow. 測量像箭一樣的蒼蠅的速度。 Flies of a particular kind, time-flies, are fond of an arrow. 一種特別的蒼蠅「時蠅」喜歡箭。依據這一發現,計算機科學家們總結出一條格言:「Time flies like anarrow; fruit flies like a banana」(時蠅喜歡箭,果蠅喜歡香蕉)。
人們是如何鎖定句子的合理意思,而不會被其他所有的合乎語法但荒誕可笑的解釋所迷惑的呢?其中有兩種可能。第一,我們的大腦就像計算機剖析器一樣,計算出樹形圖的每個分枝所隱含的各種意義,然後在它們呈現於意識之前過濾掉其中可能性不大的選項。第二,人類剖析器在做出每一步選擇時都是採用類似於賭博的方式,選擇一個可能性最大的解釋,然後以這個解釋為基礎儘可能地向前推進。計算機科學家將這兩種方法分別稱為「寬度優先搜索」(breadth-first search)和「深度優先搜索」(depth-firstsearch)。
這些句子被稱為「花園小徑句」(gardenpath sentence),因為從句子的第一個單詞開始,聽者就被引向了一條錯誤的分析路徑。這種現象表明,人與電腦不同,他們不會在解讀句子的過程中建立起所有可能的樹形圖。假如他們這樣做了,就能夠從中發現正確的樹形圖。相反,人們主要採用的是「深度優先」策略,直接挑選一個看似行得通的分析路徑,然後一路直走。如果他們中途碰到了一個不符合樹形圖的單詞,就立刻原路折回,換一個樹形圖重新開始。當然,有時人們也可以同時儲存兩個樹形圖,尤其是那些擁有良好記憶的人,但絕大多數的樹形圖都不會出現在人腦中。深度優先策略就是一種冒險:如果一個樹形圖能夠處理已經出現的單詞,它就有可能繼續處理將要出現的單詞。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只需記住一個樹形圖,從而節省記憶空間,而其代價就是一旦判斷失誤,就必須從頭再來。
有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人類的整體智能都被用來解決這個問題,幫助大腦自上而下地分析這個句子。根據這種觀點,如果人們可以預先猜出某一分枝的意思與語境不符,就不必費心去構建樹形圖的任何部分。這是不是人類剖析器所採用的最為明智的工作方法,心理語言學家對此還有許多爭論。從某種程度上說,如果聽者的智力能夠準確地預測出說話者的意圖,這種自上而下的設計就能夠引導剖析器做出正確的分析。但是,人類的整體智能包含著多種智慧,如果要一次性地同時使用這些智慧,恐怕在時間上會有所延遲,無法滿足剖析器對口頭言語實時分析的要求。福多爾曾經引用哈姆雷特的話,假如讓知識和語境來指導句法剖析,那麼「決心的赤熱光彩將被審慎的思維塗上一層灰色」。他認為,人類剖析器是一個密封組件,它只能在心理語法和心理詞典中查找信息,而不能動用心理百科全書。【喬姆斯基與認知語言學的分歧之處?】
假如常識性知識能夠避免花園小徑的問題,這個句子讀起來就應該容易得多。「evidence」(證據)與「defendant」(被告)不同,它不能對其他事物進行檢查,因此就可以避免「證據檢查某物」這樣不正確的樹形圖。實驗也證明了這一點:在閱讀這個句子的過程中,被試的目光很少停頓或者倒退。當然,這裡用到的知識是非常粗淺的(被告可以檢查某物,而證據則不能),而且包含其中的樹形圖也是比較容易發現的,尤其是相對於計算機所能找到的幾十種樹形圖而言。因此,還沒有人知道在句子的實時理解上,一個人的綜合智慧到底能夠派上多少用場。這正是目前實驗研究的一個熱門領域。
最後,人們會依據自己所偏好的樹形圖來解讀句子,這個樹形圖往往經過一定的心理剪裁,具有某種特定的形狀。其中的一個原則是慣性:人們喜歡將新出現的單詞裝進距離最近的懸垂短語之中,而不是先把這個懸垂短語關閉起來,再將新出現的單詞添加到上一層的懸垂短語中去。這種「遲關閉原則」(late closure)或許可以解釋我們為什麼會被下面這個花園小徑句所迷惑。 Flip said that Squeaky will do the work yesterday. 菲利普昨天說史奎基將做這項工作。這是個語法正確、合情合理的句子,但我們卻需要看上兩遍(甚至三遍)才能讀懂它的意思。之所以會誤入歧途,是因為我們習慣性地將副詞「yesterday」併入離它最近的動詞短語「dothe work」中,而不是先關閉這個動詞短語,再將副詞「yesterday」向上掛靠,併入動詞短語「Flip said」之中。順帶一提的是,我們對日常合理性的知識判斷,例如「will」與「yesterday」無法兼容的事實,並不能讓我們避免花園小徑的困擾。這表明,常識對解讀句子的指導作用是有限的。下面是另一個例子,不過這次的主角是語言學家安妮·森加斯,有一天,她脫口而出地說道:「The woman sitting next to Steven Pinker』s pants are like mine。」森加斯的意思是,坐在旁邊的女人穿的褲子和她的很像。
第二個原則是節儉:人們總是盡量用最少的分枝將短語掛靠到樹形圖中。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會在下面這個花園小徑中迷路的原因。 Sherlock Holmes didn』t suspect thevery beautiful young countess was a fraud. 夏洛克·福爾摩斯並不懷疑年輕漂亮的伯爵夫人是個冒牌貨。只需要一個分枝,「countess」一詞就可以掛靠到動詞短語「Sherlock suspected」之中,但是要通過兩個分枝,它才能掛靠到這個動詞短語所附帶的從句中:心理剖析器似乎傾向於最少的分枝,儘管後面出現的句子否定了這種結構。
我一直都在討論「樹」,但句子畢竟不是樹。自從20世紀60年代初喬姆斯基提出深層結構向表層結構的轉換規則開始,心理學家就已經採取了各種實驗手段,希望能偵測出這一轉換過程的心理表現。但是在幾番無果的實驗之後,人們放棄了這方面的努力。幾十年來,心理學教材都將「轉換」拒之門外,認為它缺乏「心理現實性」(psychological reality)。但是,隨著實驗技術的進步,偵測人類心智和大腦中的轉換活動已經成為心理語言學的一個研究熱點。
請看下面這個句子: The policemansaw the boy that the crowd at the party accused(語跡)of the crime. 警察看見大會上被人們指控有罪的男孩。 誰被指控有罪?當然是那個男孩(boy),即便他並沒有出現在「accused」(指控)一詞的後面。根據喬姆斯基的觀點,這是因為在深層結構中,短語「the boy」確實跟在「accused」的後面,只是因為轉換規則才被移動到「that」的位置上,因而留下一個無形的語跡。如果要理解這個句子,人們就必須撤銷轉換的結果,在心理上將這個短語複製到語跡的位置。要做到這一點,讀者必須首先注意到,在這個句子的開頭部分有一個移動過的短語「the boy」,這個短語需要一個歸宿。因此,讀者必須將這個短語儲存在短期記憶中,直到他發現一個空當,這個空當中本該有一個短語,但卻空在那裡。在這個句子中,縫隙出現在「accused」的後面,因為「accused」需要一個賓語,但是卻沒有。讀者由此推斷這道縫隙中包含一個語跡,然後再將短語「the boy」從短期記憶中調取出來,放到語跡的位置上。直到此時,人們才能弄清「the boy」在整個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即被指控的對象。
這些事實說明,現實生活中的語言遠比「Thedog likes ice cream」這樣的句子複雜得多,要了解一個句子的含義,僅靠句法剖析是遠遠不夠的。對於解讀者而言,樹形圖反映出的語義信息僅僅是針對說話者意圖的複雜推理中的一個前提。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即便是無比誠實之人也很少將所有事實和盤托出?
如何將句子組織成一段話,並依據上下文的關係對其進行解讀,對這方面的研究(有時被稱為語用學)得出了一個有趣的發現。最早揭示這個發現的是哲學家保羅·格萊斯(Paul Grice),近年來它又得到了人類學家丹·斯珀伯(Dan Sperber)和語言學家迪爾德麗·威爾遜(DeirdreWilson)的修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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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傳、變異、隔離是導致語言差異的三大原因。
大多數語言的共性表現出「蘊涵」(implication)關係:如果一種語言有X,它也將有Y。
如果這些共性說明語言的差異並非是隨意生成的,那是否意味著語言的形式受到大腦結構的約束呢?我們並不能直接推導出這個結論。首先,我們必須排除其他兩種可能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是,人類擁有一個共同的「祖語」(proto-language),現存所有的語言都是它的後代,因此都保留了它的一些特徵。這些特徵在各種語言中都有相似的表現,就像希伯來語、希臘語、羅馬語和斯拉夫語有著相似的字母順序一樣。這種字母順序並無特別之處,它只是迦南人的發明創造,而西方的所有字母體系都源自於它。然而,沒有語言學家會接受這種解釋。首先,語言在傳習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斷層,最極端的例子就是克里奧爾化現象,但語言的共性卻適用於所有語言,包括克里奧爾語在內。其次,簡單的邏輯表明,普遍的蘊涵關係,例如「如果一種語言是『主動賓』結構,它就擁有前置詞;如果是『主賓動』結構,它就擁有後置詞」,並非像單詞的認讀一樣是由父母傳授給孩子的。就其本身的邏輯而言,蘊涵關係並不是一種英語知識。通過一定的學習,孩子們能夠知道英語是「主動賓」結構,也知道它擁有前置詞,但卻無法了解「如果一種語言是『主動賓』結構,它就必須擁有前置詞」這個事實。普遍的蘊涵關係涉及所有語言的知識,只有從比較語言學的角度才能被揭示出來。如果一種語言在發展過程中從「主賓動」結構變成了「主動賓」結構,它的後置詞也轉變為前置詞,那麼我們就必須對此做出解釋: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這兩種變化保持相同的步調。
就某些方面而言,許多語系都包含了世界上近乎所有不同形態的語法特徵。一種語言的語法特徵與它在語言譜系中所處的位置缺乏明確的對應關係,這一事實表明,語言的共性並不是傳說中的祖語所恰巧遺留下來的種種特徵。
在將語言的共性歸因於人類普遍的語言本能之前,我們還要排除第二個可能的解釋:語言的共性反映的是人類思想或心智活動的共性,而並非專門的語言特徵。
在將語言的共性歸因於人類普遍的語言本能之前,我們還要排除第二個可能的解釋:語言的共性反映的是人類思想或心智活動的共性,而並非專門的語言特徵。正如我們在第2章所見,顏色詞的普遍性很可能源自人類色覺的共性。主語之所以必須位於賓語前,可能是因為主語代表動作的實施者(例如「Dog bites man」),因此將主語放在前面反映的是先因後果的邏輯關係。而短語結構中的中心語前置或後置原則之所以適用於所有語言,也許是為了確保短語樹形圖分枝方向的一致性,無論是向左還是向右,以避免出現難以理解的「洋蔥結構」。例如,日語是一種「主賓動」結構的語言,它的修飾語位於中心語的左側,因此它的結構是「修飾語-主賓動」,修飾語位於短語之外,而非「主-修飾語-賓動」,修飾語嵌在短語內部。
但是,這種功能性的解釋很難自圓其說,因為它根本無法闡明語言上的諸多共性。例如,格林伯格注意到,如果一種語言既有派生後綴(在舊詞的基礎上產生新詞),又有屈折後綴(通過改變單詞形態來滿足句法要求),那麼派生後綴總是比屈折後綴更接近詞幹。我們在第4章中曾經見識了這一原則,即合乎語法的「Darwinisms」和不合語法的「Darwinsism」。我們很難說這一原則是源自人類思想或記憶的普遍性:為什麼一個達爾文提出的兩種學說是可以理解的,而兩個達爾文(查爾斯·達爾文和伊拉斯謨斯·達爾文)提出的一個學說卻是無法理解的?除非我們根據這種語言上的表現,宣稱人類心智認為「-ism」形式在認知層面上比複數形式更為基礎,但這只不過是一種循環論證。又比如,在彼得·戈登的實驗中,孩子們只會說「mice-eater」,而從不說「rats-eater」,儘管「rats」和「mice」的意義相同,並且這兩個複合詞都不會出現在大人的言談當中。戈登的結果證明,語言的這一共性是源自大腦中詞法規則的運作方式:屈折詞綴可以添加到派生詞上,但派生詞綴卻不能添加到屈折詞上。
當語言學家聲稱自己在各個語言中發現了相同的語言部件時,這不是因為他們事先就預料到每個語言都擁有主語,因此將其他語言中類似英語主語的這類短語也都稱為「主語」;相反,當一位語言學家第一次調查某種語言時,如果他依據英語主語的某個標準(例如動作動詞的施事者)將一個短語稱為「主語」,他很快就會發現,其他的一些標準也同樣適用於這個短語,比如它與動詞在人稱和數量上保持一致、位於賓語之前等。正是各種語言之間所表現出來的這些相互對應的特徵,使得有關不同語言的主語、賓語、名詞、動詞、助動詞、屈折變化的討論具有了科學上的意義,而不是將字母表中所謂的「第2783詞」和「第1491詞」進行比較。
喬姆斯基表示,從火星人的角度來看,地球人說的是同一種語言。他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發現世界上的語言使用的都是一套相同的符號處理系統,沒有任何例外。語言學家很早就知道,所有的語言都擁有一些基本的設計特徵。1960年,非喬姆斯基學派的語言學家C.F.霍基特(C.F. Hockett)對人類語言和動物交流系統進行了比較,由此總結出人類語言的許多基本特徵。例如:語言是以口、耳為渠道,只要使用者沒有聽力方面的問題(當然,對聾啞人來說,手勢和表情成為一種替代渠道)。語言擁有一個通用的語法系統,它對於說話和理解同樣有效,這使得說話者傳達的信息都能被人理解,同時,他也能理解別人傳達的信息。每個單詞都有固定的含義,而單詞與含義的關係是約定俗成的。語音是一組間斷髮出的聲音。如果一個單詞的讀音介於「bat」和「pat」之間,這並不意味著它的意義也介於「bat」和「pat」之間。語言能夠傳達與說話者所處環境並無關聯的抽象意義。語言的形態具有無限性,因為它們是離散組合系統的產物。所有的語言都具有「模式二重性」:一組規則規範語素中的音素,這組規則與意義無關;另一組規則規範單詞和短語中的語素,並由此生成具體的意義。
喬姆斯基的語言理論,加上格林伯格的調查結果,使我們能夠在這些基本特徵之外發現更多的內容。可以肯定地說,我們在第3章~第5章中所分析的英語語法機制其實適用於世界上的所有語言。世界上的語言雖然都擁有成千上萬的詞語,但它們都可以被劃分為名詞、動詞等不同的詞性。所有單詞都是依據X-杠系統組合成短語的(即名詞包含在N-杠之中,而N-杠又包含在名詞短語之中),短語結構的較高層級包含助動詞,以表示時態、情態、體和否定。名詞擁有格標記,並由心理詞典中的動詞或其他謂語條目分派語義角色。短語可以藉助依賴於結構的移動規則,離開它在深層結構中所處的位置,從而留下一個缺口或者說語跡,由此形成問句、關係從句、被動句和其他各式各樣的結構。新的單詞可以依靠派生和屈折的方式來進行創造或者修飾。屈折規則主要標記名詞的格和數,標記動詞的時態、體、語氣、語態、否定,以及與主語和賓語在數量、性別、人稱上的一致性。語音的形成取決於韻律和音節的結構,以及清濁、語調、發音方式和部位等相互獨立的發音特徵,並最終由井然有序的音位規則進行調整。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語言上的安排大都有實際的用處,並存在於所有的人類語言之中,但卻無法在計算機語言、樂譜等人工系統中被看到,這不禁留給我們一個深刻的印象:在人類的語言本能之下,存在著一種無法從歷史或認知的角度進行解釋的普遍語法。
上帝無須費太多的工夫就可以變亂人類的語言。除了詞語的差異外(例如用不同的單詞來表示「老鼠」的意思),語言中還存在一些未被普遍語法所規定的語言特徵。這些特徵就像參數一樣,可以隨意改變。例如,每種語言都可以自行選擇「中心語前置」或「中心語後置」的短語結構(「eat sushi」「to Chicago」或「sushi eat」「Chicago to」);也可以自行選擇主語是否必須出現,還是可以將它伺機省略。此外,某個具體的語法部件也許在某種語言扮演著重要角色,但在另一種語言中卻顯得無足輕重,被棄置一旁。總體來說,普遍語法就像某一門類下所有動物的原型構造圖。語言之間的差異也是如此,所有的語言似乎都有著基本相同的句法、詞法和音位規則,同時也擁有一些可供選擇的參數變數。一旦選定了某個參數,語言的外在形態就會隨之發生極大的改變。
由於耳朵不能像眼球一樣隨意轉動,心理學家彼得·艾瑪斯(Peter Eimas)和彼得·朱斯科(PeterJusczyk)設計了另一個方法,以考察一個月大的嬰兒的聽覺興趣。他們讓嬰兒吮吸一個特製的奶嘴,奶嘴裡安裝了一個與錄音機相連的開關,因此嬰兒每吸一下奶嘴,錄音機就會播放一個「ba」音。隨著嬰兒的不斷吮吸,錄音機開始機械而單調地發出「ba、ba、ba、ba…」的聲音,嬰兒逐漸變得厭倦起來,吮吸頻率也變得越來越慢。但如果音節忽然換成「pa」,嬰兒的吮吸就會變得更加急促,以便聽到更多的音節。而且,嬰兒動用的是語音知覺這個第六感,而不是僅僅將這些音節理解為純物理的聲音。比如說,兩個不同音質的「ba」並不會改變嬰兒的聽覺興趣。此外,嬰兒也能從聽到的整體音節中還原出不同的音素,比如「ba」中的[b]音。和大人一樣,當一個音出現在短音節中時,嬰兒會將它聽成[b]音;但如果出現在長音節中,則會將它聽成[w]音。
孩子們頭腦中的語言要比他們說出的語言豐富得多。在說出雙詞句之前,他們就已經能夠利用句法來理解句子。例如在一個實驗中,研究人員讓還處於獨詞句階段的嬰兒面對兩個電視屏幕,每個屏幕里出現的都是兒童劇《芝麻街》(Sesame Street)中的兩個角色:餅乾怪獸和大鳥,其中一個播放的是餅乾怪獸給大鳥撓癢,另一個播放的是大鳥給餅乾怪獸撓癢。同時,一個畫外音說道:「快看,大鳥正在給餅乾怪獸撓癢!快找找看,大鳥正在給餅乾怪獸撓癢的畫面!」(或者顛倒過來)。結果顯示,孩子們能夠理解主謂賓排列順序的意義,因為他們大都會去看與畫外音相符的畫面。
如果我們將語言發展粗略地劃分成不同的階段,比如音節階段、咿呀亂語階段、獨詞句階段、雙詞句階段等,那麼接下來這個階段就是「滔滔不絕」階段。在2歲末至3歲半之間,兒童突然可以講出合乎語法的流利語言,這個轉變如此之快,讓每個研究者都驚嘆不已。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夠洞悉其中的奧秘。孩子們說出的句子越來越長,再加上語法的離散組合特點,他們用到的句法類型開始呈幾何級增長,平均每個月增加一倍,在3周歲前就可以達到上千個。你可以從一個化名亞當的男孩一年之內的口語變化中感受到這種爆炸式的發展。這一變化從2歲3個月的單片語合階段開始。
在兒童所犯的錯誤中,最為常見的或許就是「過度概化」(overgeneralize),孩子們會給不規則名詞和動詞添加規則後綴「-s」或「-ed」,以表示複數或過去時態,他們的口中常常會出現「tooths」「mouses」這樣的名詞複數,也會出現下面這些動詞過去式: My teacher holded the baby rabbits and we patted them. 我的老師抱著兔寶寶,我們輕輕地拍它們。 Hey, Horton heared a Who. 嗨,霍頓聽說了一個無名氏。 I finded Renée. 我找到了勒妮。 I love cut-upped egg. 我喜歡吃剁碎的雞蛋。 Once upon a time a alligator was eating a dinosaur and the dinosaurwas eating the alligator and the dinosaur was eaten by the alligator and thealligator goed kerplunk. 從前,有一隻鱷魚在吃一隻恐龍,而這隻恐龍也正在吃這條鱷魚,最後這隻恐龍被這隻鱷魚吃掉了,這隻鱷魚於是拉粑粑去了。
所以說,3歲的孩子已經算得上是語法天才。他們精通大部分語法結構,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能遵守語法規則。他們尊重語言的共性,即便犯錯也和大人一樣,往往事出有因,而很少犯下無謂的錯誤。他們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幾乎幹不成什麼事。我們不會讓他們開車、投票或者去學校念書,他們連把玻璃球按大小分類這樣毫不費腦的任務都難以完成,也搞不清楚一個不在房間里的人是否能夠意識到房間里所發生的事情,或者當一種液體從低而寬的容器倒入高而細長的容器時它的容積是否發生了變化。因此,他們對語言的精通並非源於整體智力的發展。
有人曾建議聾啞父母多讓自己聽力正常的孩子觀看電視,但是,沒有一個孩子能夠通過這種方式學會英語。面對只會自說自話、鐵疙瘩一樣的電視機,除非孩子已經懂得這門語言,否則他根本猜不出其中的角色在說些什麼。現實生活中的大人都是在孩子面前談論眼前發生的事情,孩子的表現則更像是一個「讀心者」,他能夠猜出大人的意思,特別是在掌握了許多實詞的情況下。的確,如果讓你聽一段家長對孩子的談話,即便他所說的語言你一竅不通,但只要將其中的實詞都翻譯出來,你就能輕易地推測出家長的意思。如果孩子能夠推測父母的意思,他就不是一台純粹的解碼機,僅僅依靠接收的信息來破解代碼。他們更像是面對羅塞塔石碑(Rosetta Stone)[2]的考古學家,可以將未知語言的一段內容與已知語言進行對比。對孩子來說,這門未知的語言是英語(或者日語、因斯列坎普語和阿拉伯語),而已知的語言就是心語。
奇怪的是,雖然日常操練對說話能力的培養有著重要意義,但在語法學習方面,它卻顯得有點兒多餘。有些孩子因為神經方面的疾病而無法說話,但他們的父母卻發現他們擁有良好的理解能力。卡琳·斯特朗斯沃爾德最近測試過一個4歲的男孩。雖然他不能說話,但卻懂得語法上的微妙差異。他能夠區分「The dog was bitten by the cat」(狗被貓咬了)和「The cat was bitten by the dog」(貓被狗咬了)的圖片,也可以區分「The dogs chase the rabbit」(這些狗在追兔子)的圖片和「The dog chases the rabbit」(這隻狗在追兔子)的圖片。當斯特朗斯沃爾德向他提出一系列要求時,例如「Show me your room」(給我看你的房間)、「Showme your sister』s room」(給我看你妹妹的房間)、「Show me your sister』s old room」(給我看你妹妹的舊房間)、「Show me your old room」(給我看你的舊房間)、「Showme your new room」(給我看你的新房間)、「Show meyour sister』s new room」(給我看你妹妹的新房間),他都能夠做出正確的回應。 這其實並不奇怪,語法的發展並不依賴於刻意的練習,因為開口說話不同於側耳傾聽,側耳傾聽本身並不能提供有關所學語言的任何信息。孩子在說話時所獲得的語法信息只能來自父母的回應,根據父母的回應,孩子可以知道自己說出的語句是否合乎語法,意義明確。如果一個孩子會因為說出不合語法的句子而受到懲罰、糾正,或者令父母產生誤解,那麼從理論上說,這個孩子應該會逐漸明白自己在語法的運用上還存在問題。然而實際情況是,父母並不十分在意孩子的語法問題,他們更關心的是孩子的誠實品格和良好行為。在一項研究中,羅傑·布朗將三個小孩(化名為亞當、夏娃和薩拉)所說的句子分成兩類,一類是合乎語法的句子,一類是不合語法的句子,然後觀察他們的父母在聽到孩子說出這些句子時會做出怎樣的回答。結果發現,無論句子是否合乎語法,父母的回答都是一樣的。這表明,父母的回應並沒有給孩子提供必要的語法信息。
布朗還考察了另一個問題,即孩子能否依據自己的話是否被人理解,來判斷自己的語法是否正確。他觀察孩子們說出的各種問句,有的合乎語法,有的存在錯誤,然後再看孩子的父母在聽到這些問句時是否會有不同的反應。結果又一次證明,語法的對錯和語意的理解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即使聽到錯誤的問句,父母還是會給出正確的回應。的確,像「What you can do」這樣的句子雖然不合語法,但它的意思卻很容易理解。 事實上,當要求嚴格的父母或者愛管閑事的研究者對孩子的語法錯誤進行干預時,孩子根本就不會理睬。
假如孩子的語法錯誤能夠得到父母的糾正,那麼他們就可以進行大膽的嘗試。但是,他們的父母對語法問題卻並不關心,這使得他們必須謹慎行事,因為如果他們不小心說出不合語法的句子,而又沒有人指出其中的錯誤,他們就有可能一輩子都改不過來。換言之,語言中對錯誤句型的約束規則無法代代相傳。對於學習系統的設計而言,任何一種缺乏反饋的環境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這也是研究學習機制的數學家、心理學家和工程師密切關注的一個問題。
此外,在發現自己的語法錯誤後,孩子會逐漸將它改正過來,這說明他們先天的語法結構擁有一套制衡機制。當他們聽到某一類型的句子時,這套機制能夠自動地將另一類型的句子排除於語法之外。例如,依據詞法原則,心理詞典所標註的不規則變化會阻礙規則變化的運用,因此只要孩子們多聽幾遍「held」,就可以將「holded」掃地出門。
孩子不能像無頭蒼蠅一樣誤打誤撞地學習語言,他們需要一定的引導。這種引導可能來自兩個方面。第一,孩子可以推斷父母的語言符合人類短語結構的基本設計,例如短語包含中心語、扮演角色和中心語組成次級短語X-杠、X-杠與它的修飾語組成X-短語(名詞短語、動詞短語等)、X-短語可以擁有一個主語,等等。簡單點兒說,短語結構的X-杠理論很可能是一套先天裝備。第二,孩子通常可以結合具體的情景猜測出父母所表達意思,他們也可以利用這一點來幫助自己確立正確的短語結構。假設某位家長對孩子說「The big dog ate ice cream」(這隻大狗吃了冰激凌),如果這個孩子已經懂得「big」「dog」「ate」「ice cream」的意思,他或許就能猜出這些單詞的詞性,並由此畫出短語結構樹的第一排細枝。
的確,兒童只是搜尋為數不多的幾種短語類型,他們就能自動獲得創造無窮句子的能力,這是人類學習語法的一個典型特徵。以短語「the tree in the park」(公園裡的樹)為例,如果孩子在心中將「the park」和「the tree inthe park」都標記為NP,那麼他就可以生成這樣一個規則:NP可以包含在PP之中,而PP又可以包含在NP之中。
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孩子隨意地將「in thepark」標記為一種短語,將「the tree inthe park」標記為另一種短語,他就不可能察覺同類短語可以相互包含的特點,因此他只能照搬這個短語結構。在語法學習上,心智的靈活束縛了孩子的手腳,先天的約束卻讓他們獲得自由。
一旦建立了一套簡略但基本準確的句法分析原則後,剩下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對於那些表示抽象概念的單詞,例如不涉及具體物體和人物的名詞,兒童可以通過它在句中所處的位置來判斷它的詞性。
在普遍語法的制約下,兒童在面對格和一致性的問題時能夠找准關注的對象:名詞的詞形變化有可能取決於它是位於主語位置還是賓語位置,動詞的變化則可能取決於時態、體,以及主語或賓語的數量、人稱和性別。假如可能的選項不只限於這少數幾個原則,那麼詞形變化的學習就會變成一場噩夢。從邏輯上說,詞形變化可以取決於數以億計的因素:句中的第三個單詞指代的是紅色物體還是藍色物體;句子的最後一個單詞是長是短;句子是在屋子裡說的還是屋外說的,等等。如果兒童不受普遍語法的制約,他就不得不對這些可能性逐一進行檢查。
為什麼嬰兒生下來不會說話呢?我們知道其中的部分答案:嬰兒只有聽到自己的聲音才能學會使用發音器官,也只有在聆聽大人的說話中才能學會母語的音素、單詞以及短語次序。有些知識的掌握取決於其他知識的獲得,這使得語言的發展總是依次進行:首先是音素,然後是單詞,最後才是句子。但是,既然我們的心智能夠學會這些東西,那麼它也應該可以在幾星期或幾個月內就全部學會,那為什麼要花上3年的時間呢?它不能更快一些嗎?
恐怕不能,因為複雜的設備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組裝完畢。在大腦尚未充分發育之前,嬰兒就被母親的子宮擠出了體外。畢竟,人是一個頂著碩大腦袋的動物,而女性的骨盆卻只有那麼大。如果以其他靈長類動物的懷孕時間推算,人類嬰兒本應該在18個月大的時候才出生,而這正是嬰兒開始組詞造句的年齡。從這個角度來說,嬰兒的確是一生下來就會說話的!
神經科學家在左腦發現了語言運作的痕迹。在所有由腦損傷引發的語言障礙中,損傷部位位於左側大腦外側裂周區的病例佔到98%,因此,我們可以稱這一區域是人類的「語言器官」。有些基因似乎會對處理語法的神經迴路產生特定影響,這為語法基因的存在提供了間接證據。
不過,即便記者了解事實真相,許多人還是會像兩位專欄作家一樣持懷疑態度。真的會有一個牽涉到語法能力的基因嗎?這個觀點動搖了人們根深蒂固的認識:大腦是一個通用的學習設備,在接觸外界環境之前,它是一塊白板,空無一物。如果語法基因真的存在,它會做些什麼呢?難道真的會像喬姆斯基所暗示的那樣,創造出一個語法器官嗎?
在此後的130年里,布洛卡的結論被反覆證實。其中部分證據來自於一個極為常見的現象:左腦控制右側身體的運動、感知,而右腦則控制左側身體的運動、感知。許多失語症患者的右側身體會出現無力或癱瘓等癥狀,包括前面提到的塔恩,以及第1章中那位康復的失語症患者,通過向頸動脈注射阿米妥鈉的方法,神經學家可以暫時麻痹病人的某側大腦,結果顯示,病人在右腦麻痹後還可以說話,但左腦麻痹後就無法言語了。
如果讓某人一邊跟讀別人的講話,一邊用左手或右手手指輕敲桌面,他會覺得右手手指使用起來更加費力,這是因為右手手指在和語言爭奪左腦的資源。令人驚訝的是,心理學家厄休拉·貝露姬和她的同事發現,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聾啞人身上。當聾啞人一邊「跟讀」美國手語中的單手詞語,一邊用右手手指或左手手指輕敲桌面時,他們的右手也不像左手那樣靈活。這說明聾啞人的手勢也與左腦緊密聯繫。之所以存在這種聯繫,是因為這些手勢不是單純的手勢,而是手語手勢。如果讓一個人(無論是聾啞人還是正常人)跟著別人做出揮手、翹大拇指或者其他無意義的手勢,此時左右手指的差別就不復存在了。
因此,左腦一定是負責處理語言背後的抽象規則、樹形結構、心理語法、心理詞典和構詞法則的,而不僅僅是外在的聲音和嘴型。
加扎尼加的同事曾經利用核磁共振對大腦進行切片成像,由此重構出大腦皮質的平展畫面,就像是將揉皺的報紙重新展開。結果發現,所有涉及語言的區域都是連在一起的,構成了一個整體。大腦皮質的這片區域,也就是左側大腦的外側裂周區,可以被看成是人類的「語言器官」。
還有其他理由讓我們相信,大腦外側裂周區的前部,也就是布洛卡區所在的區域,牽涉到語法的處理。當一個人閱讀句子時,我們可以將電極貼在他左腦前部的頭皮上,以監測他的腦電活動。結果顯示,當被試讀到不合語法的句子時,電極會監測到異常的腦電活動。
那麼,布洛卡區就是語法器官嗎?這也未必。如果只是布洛卡區受損的話,通常並不會造成持久性的重度失語。只有當它的周邊區域以及底部的白質(它負責將布洛卡區與大腦其他區域聯結起來)一併受損時,才會引發嚴重的癥狀。
不過,失語症患者並不能識別所有的語法錯誤,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可以識別語法錯誤。因此,布洛卡區在語言方面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還是一個尚未明了的問題。這個區域也許是專門負責將心語所攜帶的信息轉換成語法結構,或將語法結構轉換成心語。在執行這一語法任務時,它需要通過基底核與前額葉進行溝通,這有利於抽象推理與知識的運用。
布洛卡區也通過一束神經纖維與第二個語言器官相連,它就是韋尼克區(Wernicke』s area)。這塊區域如果受損,就會引發一種完全不同的失語症。
從某些方面來說,韋尼克氏失語症與布洛卡氏失語症正好形成互補。患者能夠流利地吐出一串串合乎語法的短語,但他們的談話內容卻沒有任何意義,裡面充斥著大量的「新詞」和替代語。與許多布洛卡氏失語症患者不同,韋尼克氏失語症患者難以說出物體的名稱,他們只能用一些相關的單詞來進行替代,或者歪曲原有單詞的正確讀音。
韋尼克氏失語症的一個突出癥狀是,患者幾乎無法理解他人的語言。如果韋尼克區與布洛卡區之間的聯結受損,則會引發第三種失語症,這種類型的患者無法複述聽到的語言。此外,還有第四種失語症,患者的布洛卡區、韋尼克區以及二者之間的聯結都完好無損,但它們卻像孤島一樣與大腦皮質的其他區域中斷了聯繫,這類患者雖然無法聽懂語言,但卻可以複述甚至跟讀他人說話。基於上述原因,再加上韋尼克區與大腦皮質的聽覺中樞相鄰,人們一度認為這塊區域專門負責理解語言,但這難以解釋為什麼韋尼克氏失語症患者會像精神病人一樣胡言亂語。
韋尼克區的工作似乎是收集單詞,然後將它們輸送到其他部門(主要是布洛卡區),再由這些部門對單詞進行組裝和分析。當韋尼克區受損時,原本由它提供的特定信息和單詞就無法傳遞到布洛卡區,這迫使忠於職守的布洛卡區不得不開足馬力,憑空造出大量短語,這或許就是韋尼克氏失語症的產生原因。不過坦率地說,沒有人真正知道布洛卡區或韋尼克區究竟是用來做什麼的。
韋尼克區,連同它附近的兩塊陰影區(即圖9-1中的角回、緣上回),都位於三個腦葉的交匯點。因此,它自然地成為整合視覺、聽覺、體覺和空間位置等各種信息的理想場所,同時它也成為將單詞的讀音與其所指代的物體的外貌、形狀聯繫起來的邏輯位置。的確,如果這片區域遭受損傷,會引發一種叫作「忘名症」(anomia)的語言障礙,即無法說出物體或人的名稱。
我們常常碰到這樣的現象:兩位病人的病變區域完全相同,但由此引發的語言障礙卻不一樣,或者兩位病人患有同樣的語言障礙,但大腦的病變區域卻不相同。有時,一些非常具體的語言障礙,比如無法說出動物的名稱,反倒是源於大面積病變、瀰漫性腦萎縮或者腦部的撞擊。此外,在韋尼克區受損的患者中,大約有10%的人會出現類似於布洛卡氏失語症的癥狀。同樣,布洛卡區受損的患者也可能出現類似於韋尼克氏失語症的癥狀。
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給語法基因下一個定義了:語法基因就是DNA的一個區段,它可以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大腦部位為蛋白質的合成指定遺傳密碼,或者啟動蛋白質的轉錄,從而指導、吸引或者黏合神經元構成一個網路。這個網路與經過學習而不斷強化的突觸相互配合,成為解決語法問題(例如選擇詞綴或單詞)必不可少的計算工具。
目前,我們還無法直接驗證人類身上的語法基因。但是,與生物學上的許多案例一樣,如果某個基因與特定的個體差異(通常為病理差異)形成了對應關係,我們就能很容易地將其識別出來。
但根據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嬰兒出生一年之內的語言能力(如詞語量、口頭模仿、詞語搭配、含混表達以及單詞理解等)與其生母的一般認知能力和記憶力有關,而與養父母無關。
除了同卵雙胞胎外,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準確地說,是兩個有性生殖的人)擁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如果不是這樣,所謂的進化就不可能發生。如果我們的身體里真的有語言基因,那麼普通人的語言能力是不是存在天生的差異?真是這樣的嗎?在討論語言發展的問題時,我是不是應該對所有內容都做出嚴格的限定,因為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擁有相同的語言本能?
那麼結論只有一個:人與人之間只存在量的小幅差異。正是拜自然選擇所賜,我們每個正常人才沒有質的區別。
目前為止,還沒有人研究過語言的遺傳性差異,但我認為這種差異不會太大。我相信,對所有人來說,語言的基本設計——如X-杠規則、音位規則和詞語結構——都是一致的,否則兒童如何學會說話,成人又如何理解對方?但是,語言迴路的複雜性為量變提供了充分的空間,從而造就了一個個獨一無二的語言特徵。某些語言模塊可能會發育不全,或者過度生長,某些通常不被察覺的語音、語義或者語法結構的表徵可能更接近大腦的其他部位。此外,語言迴路與智商或情緒的連接速度也可能有快有慢。
人類語言就如同大象的鼻子,是自然界中一個非常獨特的存在。黑猩猩是人類的近親,但他們的語言能力遠不及嬰兒。語言並非產生於「大爆炸」,這只不過是一種錯覺,因為我們那些懂一些語言的祖先都已滅絕了。人類語言已有400萬年的進化歷程,我們的語言能力是自然選擇的結果。
我們將在本章中看到,喬姆斯基與他的理論死敵只在一個方面存在共識:人類所獨有的語言本能似乎與達爾文的進化理論不能兼容。根據達爾文的理論,複雜的生物系統是多個世代的基因突變逐步累積的結果,這些隨機發生的基因突變提高了生物體的繁殖成功率。因此,要麼不存在語言本能,要麼它就是以其他方式進化而來的。雖然我一直都在設法說服你相信語言是一種本能,但如果你選擇相信達爾文而不相信我,我也不會見怪。而且,我想讓你明白,你其實沒有必要做這種選擇。雖然我們對語言本能的進化過程知之甚少,但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它與人類其他複雜本能或器官的進化有什麼不同,它們都可以用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來進行解釋。
你也許會認為,如果將帶有爭議的「語言器官理論」移植到進化論的堅實土壤之上,這對喬姆斯基來說將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的確,他在某些文章中也暗示了這種關聯。但是,面對達爾文的進化論,喬姆斯基更多的時候是持懷疑態度的:
英語中,如果稱呼殘疾人、盲人為 disabledperson、blind people,往往容易激怒他們,而如果採用其變體形式 a person with a disability、people who are blind、 persons withvisual impairment 等,則更易於被他們接受(Radden& Driven 2007: 145)。這裡,表達式表達的概念內容相同,只是修飾語語序的選擇不一樣,為什麼會引起聽者如此不同的情緒反應呢?Radden & Driven 指出,根本原因在於人們對前、後置修飾語的圖式意義(schematic meaning)非常敏感。生理缺陷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既無奈又痛苦的事情,而前置修飾語恰恰凸了這種缺陷的 「永久性」,相當於在讓聽者感到受到了歧視。而後置修飾語則凸顯了生理缺陷的「臨時性」,於本身就忌諱提其「生理缺陷」的殘疾人來說,自然感覺獲得了言 者的尊重。【前後置修飾語的不同含義還可以參考構式允準的解釋】
為了幫助年輕人學會英語,有些寫作手冊將拉丁語語法套用在英語語法之上。隨著競爭日趨激烈,寫作手冊的編纂者為了戰勝對手,不惜將大量生冷怪僻的規則編入書中,而這成為學習者的金科玉律。現代規定性語法中的大多數怪胎,例如「不要拆分不定式」「不要把介詞放在句末」等,都源自18世紀的時髦風尚。
可是,規定性規則一旦引入就很難再將它趕走,無論這條規則顯得多麼可笑。在教育界和寫作界,這些規則之所以延續至今,其背後的動機就是:既然我吃過這個苦,受過這個累,憑什麼你就可以輕鬆躲過?任何敢於挑戰規則的人都不免心存顧慮,害怕讀者認為他這樣做的原因不是為了挑戰規則,而是因為不懂規則(我不得不承認,正是出於這種擔心,我才沒有把一些值得拆開的不定式拆開來用)。更為重要的是,由於規定性規則違背自然、矯揉造作,只有那些有機會接受專門教育的人才能掌握,因此這些規則也就成為一種「暗號」(shibboleth),將精英人士與普通大眾區分開來。
我希望你已經明白了兩件事:第一,許多規定性語法完全是畫蛇添足,應該把它們從語言手冊中剔除乾淨。第二,標準英語所謂的「標準」,只不過是人為制定的標準,就像政府設定的貨幣單位,或者日常生活中的額定電壓一樣。我們的確應該給人們提供各種鼓勵和機會,讓他們學習已經成為社會標準語言的某種方言,並儘可能多地在正式場合使用這種語言,這樣做當然沒有問題。
其實,在語言運用方面,最應該改善的是寫作的明晰和文體的得當。說明文的寫作需要用語言表達複雜的思想,這種複雜的程度超過了語言的設計要求。在日常談話中,我們往往察覺不到短期記憶與內心構思之間的矛盾,但如果把它寫成文字,從容不迫地仔細琢磨,這種矛盾就變得不能容忍了。而且,與聊天對象不同,讀者很少擁有足夠的背景知識,去彌補理解文章所需的各種預設的前提條件。因此在寫作過程中,克服天生的利己思想,預想到普通讀者的知識水平,是寫好文章的一個重要方面。所有這一切都使得寫作成為一項繁難的工作,必須通過不斷地訓練、學習、反饋才能掌握要領,尤其是需要大量閱讀經典範本。有不少上乘的寫作手冊都談到這些技巧或其他方法,表現出極大的智慧,例如斯特倫克(Strunk)和懷特(White)的《文體指南》(The Elements of Style)、威廉姆斯的《風格:清晰、優雅地寫作》。這些人的著作與我的觀點有一個最為接近的地方,就是它們提出的建議特別實用,與那些「不要拆分不定式」或「不可使用俚語」等無聊規定不可同日而語。例如,有一條樸實無華但卻舉世公認的寫作原則:文章不厭百回改。優秀的作家在發表每一篇作品之前,都會修改兩遍以上,多的甚至達到20遍。無論是誰,如果他無視這個原則,都註定是一個糟糕的作者。
「顯性教育」(explicit pedagogy)——即有意識地言傳身教——是一種通用的學習方式,但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種學習其實並不重要。很少有人會相信「從來沒有人教過孩子什麼是普遍語法,但他們卻都能謹遵不誤,因此它一定是先天的」這種說法。人們普遍認為,大多數的學習都發生在課堂之外,是從具體的事例中歸納出一般的結論。兒童從身邊的榜樣中歸納出各種生活道理,或者依據自身行為所換來的獎懲後果來進行歸納。歸納的力量來自於相似性。如果一個孩子只會一字不改地重複父母的句子,他將被看成孤獨症患者,而不是強大的學習者。孩子歸納出的句子和父母的句子非常相似,但並非完全一致。同樣,如果一個孩子看見一條狂吠的德國牧羊犬張口咬人,他會對此做出歸納:狂吠的杜賓犬或其他相貌類似的狗也會咬人。
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必然的結論:「相似感」一定是天生就有的。這是一個沒有太多爭議的觀點,因為它的邏輯非常簡單。在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實驗中,如果一隻鴿子因為啄了紅色的圓形按鈕而獲得獎賞,它就會更多地去啄紅色的橢圓形按鈕或粉紅色的圓形按鈕,而較少去啄藍色的正方形按鈕。這種「刺激泛化」是自發產生的,並非訓練的結果。它需要一套天生的「相似度空間」(similarity space),否則動物要麼將一切都歸納進去,要麼將一切都排除在外。這些主觀的刺激空間是學習的必要條件,所以它們本身無法完全通過學習來獲得。
對語言習得來說,天生的相似度空間是什麼呢?是怎樣一種機制讓孩子從父母的句子中歸納出符合英語規則的「相似」句子呢?顯然,像「紅色比藍色更接近粉紅色」或「圓形比三角形更接近橢圓形」這樣的原則是沒有任何幫助的。一定是某種心理計算使得「John likes fish」與「Mary eatsapples」更為接近,而與「John might fish」貌合神離,否則孩子就會說出「John might apples」這樣的句子。也一定是它使得「Thedog seems sleepy」與「The men seem happy」關係密切,而與「The dog seems sleeping」界限分明,這樣孩子才能避開錯誤的陷阱。
也就是說,對孩子的歸納進行指導的「相似度」一定是某種分析能力,可以把語言分解為名詞、動詞和短語,並由學習機制所自帶的普遍語法負責計算處理。如果沒有這種心理計算,以便對句子的相似度進行界定,孩子就根本無法進行正確地歸納。從某種意義上說,世界上沒有哪兩個句子是「相似」的,除了一模一樣的句子;但從另一個角度說,世界上的任何兩個句子都有「相似」的地方。正因如此,我們才說學習的可塑性必須以心智的先天限制為基礎。這句話看似矛盾,其實不然。在探討語言習得問題的第8章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完美的例子:孩子之所以能夠歸納出數量無限的潛在句子,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套既定的心理範疇去分析父母說出的語句。
因此,我們的心智一定存在著許多的相似度空間,它們分別受不同的本能或模塊規範。依據這些空間,特定的模塊才能在相應的知識領域中進行合理的歸納,例如物理世界、生物世界或社會世界。
由於先天的相似度空間是學習機制固有的,因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在人工智慧領域,人造學習系統總是要事先設定相關知識領域的限制條件。如果要設計一個學習棒球規則的計算機程序,我們就必須預先對競技體育的基本假設進行編程,這樣它才不會將球手的動作理解為刻意的舞蹈或者宗教儀式。一個學習英語動詞過去式的程序只能將動詞的發音作為輸入數據,而一個學習動詞詞條的程序只能將動詞的意義作為輸入數據。這些限制條件非常明顯地體現在設計者的設計之中,雖然他們嘴上並不一定承認。在標準社會科學模式的影響下,計算機科學家經常吹噓自己的程序是功能強大的通用型學習系統,但事實上沒有人會魯莽到模擬人類的整個心智,研究者完全可以利用這些假定的實際限制。他們可以自由地設定他們的程序,使之足以解決各種問題,他們可以在正確的時間輸入正確的數據,就像舞台上的「機械之神」(deus ex machina)[2]一樣。我這樣說並沒有貶義,這正是學習系統的工作方式!
那麼人類有哪些心智模塊呢?一些旨在調侃喬姆斯基的學術文章說他提出了先天的騎自行車的模塊、搭配領帶襯衫的模塊、修理化油器的模塊,等等。
藉助生物人類學的證據,我們可以確定哪些問題是我們的祖先在進化環境中所必須解決的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先天模塊至少應該包括語言和面部識別,而閱讀和開車則不是。藉助心理學和人種學的數據,我們可以檢驗以下預設:當孩子處理擁有心智模塊的問題時,他們應該會有天才的表現,往往不教而會;而當他們處理沒有配備模塊的問題時,則需要付出漫長而艱辛的努力。最後,如果用來解決某個問題的模塊確實存在,神經科學家就應該在負責這一問題的大腦組織中發現某種生理依據,例如一個迴路或者子系統。
嬰兒大概在周歲之前能察覺出生物體和非生物體的區別。在嬰兒眼中,這種區別表現為無生命的物體必須在其他物體的物理作用下才能發生移動,而人和其他動物卻能自行移動。
嬰兒大概在周歲之前能察覺出生物體和非生物體的區別。在嬰兒眼中,這種區別表現為無生命的物體必須在其他物體的物理作用下才能發生移動,而人和其他動物卻能自行移動。例如在一個實驗中,心理學家伊麗莎白·史培基(Elizabeth Spelke)讓一個嬰兒反覆觀看以下場景:一個球滾進一塊簾幕背後,然後另一個球從簾幕的另一邊滾出來。經過多次重複之後,嬰兒逐漸對此感到厭倦。此時把簾幕移開,如果嬰兒看到的情況符合一般的預期,即一個球在另一個球的撞擊下發生滾動,他只會稍微興奮一下,不久又變得無聊起來。這很可能是因為這種情況正如他心中所料。但如果在簾幕移開之後,嬰兒看到的是一個神奇的情景:第一個球在沒有碰到第二個球時就停住了,而第二個球莫名其妙地自發滾動起來,他就會一直盯著這個球看。重要的是,嬰兒預料到無生命的球和有生命的人有著不同的運動規律。在另一個場景中,實驗人員將球換成了人,一個人走進簾幕背後,另一個人從簾幕後走出來。當簾幕移開後,如果嬰兒看到的是一個人停下來,另一個人站起來開始走動,他們不會感到特別驚訝;但如果是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撞出來,他們則會吃驚不小。
對於咖啡壺這樣的人工製品變成喂鳥器,孩子們可以接受其形式上的改變:喂鳥器就是一種用來喂鳥的器具,所以那個東西就是喂鳥器。但對於浣熊這樣的自然物變成臭鼬(或者一個西柚變成橘子),他們就心存疑慮,彷彿有某種無形的「浣熊身份」固守於臭鼬的外形之下,因此他們不太可能把這個新的動物當作臭鼬。而對於人工製品和自然生物之間的「越界」,比如說一個玩具鳥變成真鳥(或者一隻豪豬變成刷子),孩子們的態度則非常堅決:鳥就是鳥,玩具就是玩具。凱爾的實驗也顯示,如果孩子聽說一匹馬擁有牛的內臟,它的母親是牛,孩子也是牛,他們會感到很不舒服。但如果是將一枚硬幣熔化之後做成鑰匙,再將這把鑰匙熔化之後做成硬幣,孩子們卻可以坦然接受。
雖然喬姆斯基因為提出「語言先天假說」而著名於世,但他從來沒有對這個觀點展開過系統的科學論證,而他的主要論據——「輸入貧乏理論」也遠非無懈可擊。藉助大型在線語料庫(這是語言學中最為重要的新方法),傑弗里·普勒姆和哲學家芭芭拉·肖爾茨(Barbara Scholz)揭示說,許多據稱是兒童從未聽過的句式,其實都可以在合理大小的英文樣本中找到例子。他們並沒有否認輸入貧乏的可能性(我認為西蒙案例、尼加拉瓜手語以及第4章中彼得·戈登的「mice-eater」實驗都是很好的例證),但他們指出,要確證這一說法,比喬姆斯基和他的追隨者所設想的要難得多。
雖然目前還沒有發現特定於語法的單一基因(也許永遠都發現不了),但漸趨清楚的是,某些特定的基因集合與語言能力的各個方面有著密切的聯繫,這些基因集合具有不同程度的特異性或者交叉功能。心理學家希瑟·凡·德爾·萊利記錄了一群患有特殊語言障礙的孩子,她將這種障礙稱為語法型特定語言障礙(Grammatical 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與K氏家族不同,他們的缺陷似乎只表現在語言方面,具體地說,只表現在語法上:他們的整體智力居於正常水平,在識別複雜聲音、理解單詞以及在社會環境中自然使用語言等方面都與常人無異。他們的病症可能源自遺傳,但他們身處的家族不夠大,遺傳模式不夠清晰,所以無法鎖定相關的基因。我以前的學生卡琳·斯特朗斯沃爾德(Karin Stromswold)從另一角度探討了這個問題,她梳理了大量的文獻,這些文獻表明了語言能力的許多差異,包括語言障礙和語言發育遲緩,都具有很高的遺傳率。
社會上還爆發了一場與語言有關的激烈辯論,這在《語言本能》中沒有提及,即「閱讀大戰」(reading wars)。這場辯論的焦點是:在讀書識字的問題上,兒童是否應該接受明確的教導來掌握如何從單詞的字母拼寫中分析出單詞的讀音(也就是「字母讀音法」),還是可以在豐富的閱讀環境中本能地發展出讀寫能力(即所謂的「整體語言法」)。我在這一章中發表了自己的見解:語言是一種本能,但閱讀卻不是。和多數心理語言學家一樣(但和許多教育人士不同),我認為應該有意識地教導孩子認識語音,並了解它們在字母串中的編碼方式,這對孩子來說至關重要。在這方面,黛安·麥吉尼斯(Diane McGuinness)的《我們的孩子為什麼不會閱讀》(Why Our Children Can』t Read)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這一書名出自出版商的營銷噱頭,麥吉尼斯最初將這本書命名為《閱讀革命》,因為它不但探討了閱讀研究的科學革命,也追溯了人類歷史中給我們帶來字母拼寫體系的革命性事件。
同時,目前還很難證明語言習得存在一個專門的「關鍵期」。語言學家大衛·伯德桑(David Birdsong)認為,人們只是因為年紀越大而變得越糟:30歲的成年人比不過20歲的小夥子,20歲的小夥子比不過十幾歲的青少年,十幾歲的青少年比不過五六歲的小孩子。伯德桑認同本章里提到的一個假設:年齡對語言的影響是衰老過程的一部分。這個問題並不容易解決,因為人們學習第二語言的背景、動機有著很大差異,它們會對語言學習的年齡變化曲線造成各種干擾。
一個問題是,年齡對第一語言的影響可能比第二語言更加明顯。心理學家早就懷疑,藉助第一語言這根拐杖,成人可以更好地掌握第二語言,因為他們可以將二者進行對照,了解其中的區別。瑞秋·梅伯里(Rachel Mayberry)對此做了精巧的研究,並證明了這個觀點,只是她的研究公布得稍晚了一些,我沒能把它寫進這本書。她發現,在美國手語的學習上,將它作為第一語言的先天成年失聰者,比將它作為第二語言的成年失聰者(因為事故或疾病而喪失聽力)要差得多。當然,從小就學習美國手語的先天成年失聰者的表現是最優異的。這表明,成人在語言習得上比兒童要差很多,但這種差異被一個事實所掩蓋:大多數成人所學的都是第二語言,而非第一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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