釵頭鳳余話——寫在《釵頭鳳》之外

釵頭鳳余話——寫在《釵頭鳳》之外

長文預警,後記下附有資料,都是網上找的,不知道侵不侵。因為總喜歡憑一時興趣來寫東西,自己也覺得中間好像有紕漏,審了幾遍反而把自己審懵逼了,所以貼上知乎來請大神指正——但請說人話,不接受女權、感情等不切題的討論——另:中間修改時因為字數太多了發不了,所以把收集的資料置頂在了評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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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紹興十五年,上元節的花燈照亮了官道時,從各處來的百姓或呼朋引伴,或扶老攜幼,不管是那三五成群的,還是那成雙成對的,莫不喜上眉梢。孩子們手裡也提著紙燈、紗燈、琉璃燈,在人群中追逐嬉鬧個不休,直要連身子也變作那頭上戴著的鬧蛾兒一般,但撲到哪裡,哪裡便隨著傳一陣歡聲笑語。

一條長龍燈煌煌然自官道呼嘯掠過,霍然昂首之際,便有一座鰲山燈宛如海市中的蓬萊仙山般突現在眼前,山頂一道流瀑飛流直下,但見得山間有三星拱手於八仙,菩提問道於燃燈,龍虎追逐風雲之間,走馬轉騰九霄之上,不由引來一片轟然好彩。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年方弱冠的陸遊正隨父母兄長等家人一道觀燈,忽然在燈火闌珊處看到一雙明眸,正待定睛看個仔細時,那雙眼眸卻於轉瞬間沒於人潮之中··· ···

旬日後,一紙紅箋來到了鄭州通判唐閎家中,唐閎也覺得提親那家是一門不錯的姻緣。應允之後,女兒唐婉拿到了一支作為信物的鳳頭金釵——正是這支鳳頭金釵,挑開一幕幕悲歡離合··· ···

陸遊(1125年—1210年),字務觀,號放翁,祖籍山陰,即今紹興。山陰紹興一帶,向有文名,一代「書聖」王羲之那篇名傳千古的《蘭亭集序》就是在這裡寫下的。山陰陸氏本以務農為生,世居山陰。陸遊高祖陸軫曾在宋真宗時高中榜眼,並師從於「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後於仁宗時出仕起,家中祖孫三代在朝為官且大都身居要職,是山陰縣數一數二的望族。陸遊的父親陸宰曾知臨安府,同時也是一位大藏書家,欽宗靖康元年卸任返鄉後,專心於藏書和研讀。當時山陰一帶的大藏書家除了陸遊家的山陰陸氏外,還有兵部尚書石公弼的新昌石氏、進士諸葛行仁的會稽諸葛氏以及上虞李光、會稽莫子純、剡川姚寬等。不過其他人後來都沒落了,唯獨陸氏從陸遊祖父陸佃起,代皆藏書刻書不止。不僅陸父陸宰嗜讀痴書,陸遊也一樣。他宦遊四川時,除卻必要行李外並不帶其他東西,而是全部買書帶回家收藏。陸氏家藏由是日漸豐富,家中所建雙清堂、千岩亭,藏書何止萬卷。宋紹興十三年,高宗因皇室中藏書缺失甚多而詔求天下遺書,聞山陰陸氏藏書頗豐,命紹興府於其家中抄錄,所獲達一萬三千餘卷,由此可見其一般。

世傳唐婉是陸遊的表妹。雖然有考證說唐婉可能是陸遊從舅唐意的女兒,但是唐意其人《宋史》和陸遊自己的《老學庵筆記》中都確有記載,因為要避之前元祐黨爭的余禍,唐意和兄長唐恕均稱病辭官,杜門躬耕,之後據《宋史》卷三一六中說此人「貧不能行,竟餓死江陵山中」,陸遊也在《老學庵筆記》卷七中提到此人於「建炎初,避兵武當山中,病歿」。這之後沒有再提及唐意的後代,也即是陸遊的表兄弟或者表姐妹。如果是自己的舅舅家的表親,陸遊不可能在自己的所有著述中都沒有提及。而且依照當時宋律中「三不去」的規條,如果唐婉家中無人,陸遊休她是違法的,即「有所娶,無所歸」。陸遊母親是江陵唐氏,其祖父是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名臣唐介。世傳唐介「直聲動天下」,是位剛正炳直的諫官,朝臣皆稱「真御史必曰唐子方」。到陸母這一代,兄弟俱以心字底為名,如懋、願、恕、意、愚等,唯一不以心字底為名的是唐憑,但門下並沒有以門字框為名的人。因此,唐婉不大可能是唐意的女兒。

唐婉傳世的資料不多,包括「蕙仙」的表字應該也是後人加上去的。她的父親是時任鄭州通判的唐閎(《寶慶會稽續志》卷七唐少卿宅等),唐閎本是前鴻臚寺少卿唐翊長子,屬山陰唐氏。而唐翊在宣和年間頗有政績政聲,他的兒子都是以門字框為名的,如閎、閌、閱等。

因為兩家都在山陰,陸遊母親姓唐,宋時又慣稱公婆為舅姑,後來才訛傳二人是表兄妹。可陸遊母親是江陵唐氏,唐婉和父親唐閎則屬山陰唐氏,所以兩人並不是表兄妹。

兩大家族門當戶對,一雙新人珠聯璧合,真真是天造地設的好姻緣。就這樣,系出名門的唐家小姐唐婉成為陸家二公子陸遊的妻子。那唐婉是一位大家閨秀,不但秀外慧中、蘭心蕙質,且頗通詩書——陸遊本人詩書傳家,尋常家女子即便種種溫婉賢惠,可沒有文化是很難和這樣一個高級知識分子出身的人有共同語言的。陸遊得妻如此,婚後與唐婉「伉儷相得」,恩愛有加。

然而好景不長,唐婉嫁入陸家沒有多久,竟然··· ··· 被休出了家門!

關於陸遊出妻之因,野史有說是因為八字不合的,這個根本經不起推敲——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句話,這「媒妁之言」中就包括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婚前要交給對方的父母拿去給算命先生算一下,如果是八字不合,結婚之前就知道了,何必等這麼長時間才拿這個說事兒;也有說是「二親督教甚嚴」(劉克莊《後村詩話續集》卷二)的,但是據成家立業的古訓來看,婚姻太美滿而擔心影響前程這種理由··· ··· 真不是一般的牽強;其他還有說是「不當母夫人意」(陳鵠《耆舊續聞》卷十)或「弗獲於其姑」(周密《齊東野語》卷一:放翁鍾情前室——周以為陸遊母親是唐婉的姑姑)的,意思就是婆婆不喜歡,至於為什麼不喜歡卻沒有給出具體理由,好像僅僅是因為陸母不喜歡就叫兒子休妻,於是給後人留下陸母是個不近人情的惡婆婆的印象;而根據陸遊自己在《劍南詩稿》卷十四《夏夜舟中聞水鳥聲甚哀,若曰姑惡,感而作詩》中「所冀妾生男,庶幾姑(此處「姑」指婆婆)弄孫。此志竟蹉跎,薄命來讒言」之句可知,唐婉其實是因為不孕才為婆婆所不喜。

媳婦不孕?這還了得!陸母對此大為不悅——不,確切的來說,是大為光火——娶個媳婦要是不能生孩子,就算滿腹經綸又有何用?前面已經說過,陸遊從舅唐意病死江陵時就沒有孩子,陸母對這個事一直有陰影。因此,媳婦有其他什麼毛病都好說,唯獨無後是陸母無論如何也忍不了的。

以當時的社會背景而言,才藻當真非女子事也,不獨是唐婉,一代詞人李清照早有例在先。儘管說易安居士沒有孩子其實是丈夫趙明誠的原因,但這件事夫家瞞了她好幾年還將過錯全歸咎於她,以致與丈夫分居期間感到自己倍受冷落,感嘆自己「感月吟風多少事,如今老去無成」(《臨江仙》)——看吧,李清照素有「千古第一才女」美譽,除自己的詞集《漱玉詞》外,她還曾幫助丈夫整理《金石錄》並跋題後序,這部書舉凡是研究鐘鼎文和碑銘文的靡不細心研讀,她一輩子留下名傳千古的詞句更是多不勝數。可這時呢,卻說自己「老去無成」(意指自己沒有兒女),有沒有孩子的差距,由此可見一般。晚年「人比黃花瘦」的李易安曾見過一個姓孫的小女孩兒,非常喜歡她的天賦和聰穎,願意將一生所學傾囊相授。而當時只有十來歲的孫姓女卻直言「謝不可」,並說「才藻非女子事也」——只這一句話,簡直將半生清孤的李易安打入萬丈深淵,所以之後寫下了著名的《聲聲慢》,怎一個愁字了得!後來陸遊為這位孫姓女子寫墓志銘,即《渭南文集》卷三十五所錄《夫人孫氏墓志銘》。

沒錯,這句提起來就讓女同胞們牙根兒痒痒的話不是陸遊說的,是你們女同胞自己說的··· ···

宋時實行一夫一妻制,如果正妻不能生育,對夫家而言是很大的家庭責任缺失。尤其是法律上還會牽涉到嫡庶之別,這個問題會影響到以後家產的分配和繼承,就更嚴重了。可是陸遊和唐婉兩人正是如膠似漆的時候,突然聽陸母這樣說,對於夫妻兩人都無異于晴天霹靂。向來孝順的陸遊在父母面前多方苦求,無奈二老「數遣婦」,「放翁不敢逆尊者意」,只能忍痛休妻,「與婦決」(劉克莊《後村詩話續集》卷二)。

雖然不是不允許納妾,但是正妻——也就是在官方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只能有一個。人們大都知道在古代沒有離婚,只有休妻,也稱出妻——可是古代休妻也是有規矩和法律的,這就是「七出」之條。《宋刑統卷十四·戶婚律》中規定的「七出」之條其一就是「令無子」,其二「淫佚」(與人通姦、亂倫等),其三「不事舅姑」(不孝順公婆),其四「口舌」(信口胡說、搬弄是非等),其五「盜竊」(未經夫家允許而動用夫家的財產),其六「妬忌」(妬忌妾室,與姑妯不合等),其七「惡疾」(嚴重的疾病,尤其是傳染性的)——這七條舉凡有其中之一,便可出妻。不過當時也並不是只有「七出」這種單方面針對婦女的規條,還有「三不去」用來保護婦女的一些權益,即「經持姑舅之喪」(為夫家父母服喪)、「娶時賤而後貴」(夫家娶妻時貧賤而後來富貴)、「有所娶,無所歸」(妻子娘家已經沒有其他直系嫡系親屬能夠容身),有這三條其中之一的,不能出妻。

同時根據《宋刑統》中的《戶婚律》,除「義絕」(丈夫毆打甚至殺害妻子家親屬,尤其是長輩)與「和離」(夫妻感情不合,和平分手——是的,你沒看錯,這是宋朝)這兩者之外,如果丈夫有品德不良或惡疾之一的,妻子可以主動離開丈夫而不用擔心坐牢或者被打板子——這一點上所表現的法律精神即使在現代看來,依然很值得重視。因為這等於說是丈夫雖然是戶主要對妻子承擔有給養的責任,但不代表妻子就得忍受丈夫的家暴,尤其是家暴的對象中還有娘家人時。連當朝律法都鼓勵妻子離開不道德的丈夫去尋找自己的幸福,這對於人們固有印象中的封建時代而言算是非常開明了。而且宋律對無故出妻者要罰杖一百,也就是說,你高興就換媳婦玩是要被青天大老爺們打屁股的——一百杖啊,雞毛撣子打一百下還皮開肉綻呢,衙門裡用的水火棍跟手脖子樣粗,衙役們手稍重點兒能直接把人打死——要命還是要媳婦兒,自己掂量掂量吧··· ···

以前不少人認為程朱理學誕生於宋朝,那時的婦女不管是社會地位還是家庭地位應該都是各種低下,但理學並不是當時的主流思想,初期還受到過打壓,社會影響也沒有想像中大——至於老朱扒自己兒媳婦灰並且性騷擾小尼姑的花邊新聞就不贅述了,感興趣的自己上谷歌百度一下去吧——宋律源出唐律,說《宋刑統》照抄唐律有些言過其實,但由於唐律相對於當時而言比較健全,宋律總體上是參考唐律下來的。而在元蒙覆滅後明朝建立,一些衛道士認為正統漸失,要撥亂反正,才大肆鼓吹」存天理,滅人慾「之類的理學思想,結果使女性的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一再下降,遺毒甚廣,殆害無窮。

兩宋有盛唐遺風,對於女性和婦女地位的認知實際上在整個中國歷史當中可以算是比較高的。印象中當時有比較有名的節婦里,就有一個是被胡人強擄為妻子,後來伺機殺掉後夫並千里迢迢返回夫家的;還有一個是先夫被殺後改嫁,卻發現後夫是殺害前夫的兇手,結果報官的。而且就算是母親改嫁,子女仍然要恪盡孝道,侍奉終老,不然就是不孝。這些足以說明宋朝時女性、尤其是為人妻為人母的女性的社會和家庭地位並不像人們想像中那麼低。

宋時女性在夫家家族中的地位也是有變化的。進門作為媳婦時,地位確實很低:像唐婉。如果作為夫家的媳婦卻沒有夫家的骨肉,這條在當時就說不通:無子列於「七出」之首,是不能見容於當朝律法的大過。雖然這麼說有些殘酷,但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放到哪兒這也得休——可是有了孩子就不一樣了,尤其是有了兒子之後,母憑子貴,地位就逐步上升:像陸母。她是陸遊的母親,唐婉的婆婆,在家庭中是主母,說的話僅次於一家之主的陸遊父親,分量相當重,在府內女眷當中更是決定性的。老話說「男主外,女主內」,家族中關於女眷的事務,主母是絕不能不管的,尤其是傳宗接代續香火之類。因此,這件事情上,陸母無論如何都容不得自己兒子拿主意。而且《宋刑統卷十四·戶婚律》中明文規定:諸卑幼在外,尊長後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從尊長,違者杖一百——這條換成大白話就是:你自己在外面已經娶了媳婦兒的,就不用擔心家裡老頭老太太棒打鴛鴦了,你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可是你光顧著辦喜事但是忘了領證的話,就還得老老實實回家結婚起,不然青天大老爺就要打一百大板——打完這一百大板就沒事了麽?想得倒美,還得老老實實按家裡長輩的意思去結婚。

換句話說,在當時,家長是能夠單方面決定自己孩子的婚姻大事的。如果孩子不聽話,家長是有法定權利干涉孩子的婚姻的。

嗯,至今沒對象的我怎麼聽著這麼瘮人呢··· ···

況且陸遊當時沒有功名更沒有入仕,什麼都要依靠家裡,他沒有能力做出違逆父母意願的事——請注意這裡,是「沒有能力」,跟有沒有勇氣關係不太大,更不是他不想休就不休了——可是他又不想和愛人就此勞燕分飛,所以另外添置了一處別院安置唐婉,不時與她在此幽會。此舉也說明,陸遊並不是向某些人所說,是一個負心漢或者懦夫。當時社會的大環境使然,陸遊也只是個凡人。何況即使現在而言,迫於父母之命而結婚和生子的依然不在少數。

或不妨設想一下,如果陸遊真的反抗了會有什麼結果?直接逐出家門應該是最有可能的。退一萬步講,就算陸遊反抗成功,留下了唐婉還不用挨一百大板,並且會試順利沒有被秦相爺踢出來,那他也極有可能這輩子都混不到一官半職,甚至連功名都可能丟掉。

為什麼?

有點常識的想必應該知道,宋時言官生猛得那叫一個前無古人。首先是因為宋朝有不殺言官的慣例,這條慣例甚至被刻在太廟的「誓碑」上,歷代宋帝即位前要先對著這塊石碑上發誓後才能登基。而在仁宗時又給了言官兩條特權,即「風聞奏事」和「錯彈免責」——也就是說,彼時的言官可以憑道聽途說或捕風捉影搜集來的消息來彈劾當朝官員,無論品秩大小,彈劾錯了還不用問責受罰——能胡說還不用負責,誰不胡說?岳飛一個手握重兵的武將尚且死在嘴皮子上,宰相趙普下趟館子都差點兒被太祖揪著問責,陸遊這樣要啥沒啥的難道比他倆還能蹦躂?貌似這都不可能的事。況言官還特別喜歡拿個人品德說事,就陸遊這點兒事要真拿出來讓他們黑,他這輩子都別想混到一官半職。

當時陸遊如果不顧父母反對堅持己見,千古佳話有沒有我不清楚,那些憂國憂民的詩詞恐怕是後人是很難看到了。

現代人看歷史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拿當前的眼光來對待古代的事。比如既然相愛那麼深為什麼家裡一句話說分就分了,這不合理;既然能納妾為什麼不考慮納妾,為什麼一定要分開?這不合理;既然離婚後還另買房子安置女方為什麼不幹脆私奔算了,這更不合理——還有李清照不但愛喝酒,還愛通宵打麻將什麼的··· ··· 總之是這也不合理那也不合理,卻從來沒有想過,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自然是有其原因的。我想我們在看歷史或者文學的時候,是不是能夠不用「不是對的就是錯的」、「不是正的就是反的」這麼極端的眼光,尤其是拿著現代人這種上帝視角,去審視甚或臆斷一個歷史人物的一生乃至整個朝代的歷史。在古代那種封建禮教的教化之下,很多規條不但是家規,更是國法。宋朝終其一朝遵循祖宗法度都極為嚴格,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半途而廢,就是被人揪著違背舊制的名頭打。因此,不以現在的眼光和標準評判古人,應該是看史讀史的一種基本素養,否則不能更好的融入當時的社會情景,也就失去了研究歷史的意義。

儘管只是權宜之計,儘管也只能這樣名不正言不順,在別院幽會的這段日子卻依然成了兩人一段極為美好而珍貴的回憶。然而,好景不長啊,陸遊與唐婉暗中往來的事情卻不知怎麼被陸母得知。陸母一邊嚴令陸遊不許再見前妻,一邊又為陸遊說了一門親事,對方是灃州刺史王偌之女。

陸遊七子,俱為後妻王氏所出。可是每每談到這一點,總有人時不時酸上兩句:前邊還說自己怎麼思念舊愛,後邊就跟新歡啪啪啪生了七個,這感情還真是深得很吶。

對此我想說的是:不然呢?

這麼酸陸遊的人,只怕是早忘了陸遊的母親當時為什麼逼他休妻吧。加上陸遊舅舅的陰影,陸遊別說不生,生少了陸母都不樂意。如果說對比趙士程的話,他這門兄弟共十一個,他本人還是最小的。而陸遊則只有陸淞一個哥哥,因此趙士程身上傳宗接代的壓力是遠遠小於陸游的,不然他一樣不可能在唐婉逝世後不續弦。

而唐婉的娘家見陸家如此做派,自然也十分窩火。自己家閨女被夫家休了本就不是什麼光耀門楣的事情,之後不願與前夫分離,愣是心甘情願被安置在別院之中也要和前夫廝守。現在倒好,居然還被人家前夫家裡攆回娘家了。山陰唐家好歹也是世代為官,這口窩囊氣倒是如何咽下?於是,除了勒令唐婉不得再與陸家有任何往來之外,唐家也儘快為唐婉說了一門親事。而這次男方不但和陸遊是同鄉,還是一位宗室後裔。

這個人,就是趙士程。

趙士程,是新安郡王趙仲湜之子,宋太祖趙匡胤的第五世孫,生卒年不詳,死後被追贈永嘉恭惠王,郡王爵,從一品。後人訛傳趙士程表字為德甫或者德父,但這兩個其實都不是他的字,德父是李清照的丈夫趙明誠的字。宋史上對趙士程的記載不多,不過他的姑祖母是宋仁宗第十女、秦國魯國賢穆明懿大長公主,這位秦魯國大長公主的駙馬錢景臻本為五代十國中吳越王錢鏐之後,他們的兒子錢忱的妻子瀛國夫人唐氏,卻正巧是陸遊的姨母,而且是陸母一母同胞的姊妹。這樣算起來,趙士程該是陸遊姨父錢忱的表侄行,和陸遊恰為同輩。加上兩人先後娶同一女子為妻,這個巧合真的是不多見。

趙士程和陸遊之間算不上陌生,雖說會稽一帶名士輩出,但是同郡之內,陸家是有數的望族,沒聽過的人恐怕不多。而且兩人之後在福建還有些仕途上的交錯: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三十四歲的陸遊往福建寧德縣任主簿之職,是個司掌文書的佐吏,相當於秘書;十三年後,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時任武當軍承宣使的趙士程往福州知西外宗正司室,主理福建一帶的皇室事務;又七年,陸遊二度出仕福建,任提舉福建常平茶事,負責福建道常平倉和茶事等公務——本來這個官職的全稱應該是「提舉常平茶鹽公事」,但因為福建道鹽務和別處不同,所以僅稱「提舉常平茶事」。該職位不但待遇優厚,還享有每年舉薦改官五人、縣令三人、大小使臣升陟八人、承務郎以上五人、試刑法官七人等政治待遇,是個很不錯的實權位置——而在趙士程的《烏山石志·石刻》一卷中有「建炎庚戌正月二日,因禮神光寶塔,遍游烏石精藍,乘興造西禪,歷覽勝概而歸。男士銜、士術、士衎、士程,侄為,婿廖虞弼侍行,皇叔少傅、開府嗣王仲湜巨源書」的記載,所描述的則是新安郡王趙仲湜攜包括幼年的趙士程在內的四個兄弟,及一個侄子和當時在福州任兵馬鈐(qian,上聲)轄的女婿廖虞弼一行人,前往遊覽福州當地的唐朝古剎西禪寺的事。前夫和後夫都曾在相同或相近的地方任職,這兩個圍繞著唐婉的男人的經歷真的相當有宿命感了。

趙士程個人的史料很少,連生卒年月都不確定。恐怕他在後人眼裡最有名的事,除了娶唐婉為妻之外,就是沈園之會時竟「遣致酒肴」的襟懷。事實上他本人所作的《烏山石志》曾對福建歷史上第一本地方志《三山志》有重大影響,但和這些花邊新聞相比,反而並不引人注意。

一個皇室後裔,德才兼備,卻娶了一個為人出妻的女子為妻,雖說改嫁在宋朝並不稀奇,可畢竟在什麼時代來說,二婚都不是特別值得炫耀的事。加上在唐婉逝世後,他也沒有再娶,有人因此為趙士程叫屈,稱為「千古傷心趙士程」,認為趙士程才是真的愛唐婉。於是有人拿他和陸遊相比,並因此貶低休妻的陸遊,認為陸遊是懦弱無能的負心漢等等。

趙士程這樣的宗室之後為什麼會娶唐婉這樣一個為人出妻的女子為妻?這件事不止是後人十分不解,當時的人們也莫衷一是、眾說紛紜,街談巷議之間只怕也少不了流言蜚語。趙士程應該是沒有後代,加上唐婉的不孕,因此人們認定他只娶了唐婉一任妻子。

不過也有推測說,唐婉可能不是趙士程第一任正妻。趙士程身為宗室之後,不大可能等到唐婉被休後才新婚,而新婚就娶一位被出妻的女子的話,他在宗室中要受到的壓力幾乎和陸遊休妻時的壓力一樣大,那不是他能承受得了的;其次是唐婉的身份很尷尬,雖說在當時改嫁這件事並不罕見,但唐婉不育這條也不可能一直瞞著男方——畢竟休妻總要有理由的,和陸遊又是同郡,這事就是他不去打聽只怕也已經傳開了——而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說動一位皇室成員在初婚時就迎娶一位被人休妻的女子不大可能,尤其是唐婉家裡在當朝的勢力並不算大。因為正史和野史中也沒有說趙士程娶唐婉就是初婚,所以這麼推測倒也並非憑空想像或者胡亂臆造,只是缺少證據。

依個人淺見,撇開唐婉是否趙士程首位正妻不談,當時陸遊出妻很可能並不是以無子的名義,而是以「合離」或者「義絕」的名義。彼時野史筆記上多記載陸遊出妻是因為和婆婆不合或者是陸遊父母擔心他的學業前程什麼的,說明即使時代和生活環境相近,局外人也並不能確知陸遊出妻的原因。這麼做相當於是保住了唐婉的名聲,使她有機會再嫁並且盡量嫁得好些;如果陸家當時以無子之名出妻,其結果可以想見,唐婉再嫁的可能性簡直微乎其微——從這一點出發的話,也能解釋為什麼當時以趙士程皇室後裔的身份也能接受唐婉改嫁,雖說當時皇室之中也有不少公主郡主之類的改嫁或其他女性改嫁後嫁入皇室的例子,但不孕這條在當時絕對會有關鍵性的影響。可是從趙士程的立場來看,就算婚前不知道,結婚之後肯定也知道了唐婉不孕的事。儘管這樣,他也並沒有休掉唐婉,甚至有可能還幫她隱瞞下了這件事,這樣來說的話,趙士程確確實實是深愛著唐婉的。

當然,不管之前是怎樣的糾葛,趙士程對再婚的唐婉還是不錯的。別的不說,就沈園之會而言,僅僅是允許自己妻子面見前夫這點,一般人就很難做到,更何況還「遣致酒肴」。這份風度,這份氣量,令人心折不已。而這樣一個人物,這樣一段感情,自然也讓人不由得感慨良多。加上唐婉過世後趙士程也沒有再娶,「千古傷心趙士程」這一句到這裡,才真的是扎心扎到滴血了。

網間有說陸遊後來能得同進士出身,還是趙士程幫忙從中活動,這個我不敢苟同。陸遊有這份功名時,趙士程自己也並沒有在什麼特別重要的位置上。而陸遊父親曾知臨安府,加上有皇帝派人去他家抄書的事做為旁證,說明他家在朝中不但有一定影響力,影響力應該還不小。比起低聲下氣去求前妻的後夫還不一定有結果,走自己老爹這個路子顯然更合理。

或有人從唐婉篇《釵頭鳳》中「欲箋心事,獨語斜闌」和「怕人尋問,咽淚裝歡」這些詞句中認為唐婉再婚後的生活並不幸福,因而將之歸咎於趙士程。但是從唐婉的角度看,這裡所表現出的心情其實是相當矛盾的:她對陸遊固然是舊情難忘,可是趙士程為人寬厚,對自己也非常好,因此她不願意讓其他人知道自己的心思,就是不想因為輿論對自己的非議間接傷害到趙士程這麼好一個人。

這裡插個題外話:我在類似的故事裡見到的最坑爹的一個,說沈園曾是本朝首富沈萬三的別院··· ···

紹興二十一年,辛未年春。時年二十七歲的陸遊參加禮部會試,卻因為名次恰好在權相秦檜的孫子秦塤之上而為權相所忌,以其在試卷中「主遷都金陵(今南京),妄論恢復(北方國土)」為由,借故將試卷剔出,使得當時已經被主考官陳阜卿錄取為進士頭名(即會元)的陸遊名落孫山。陽春三月的某日,心中憤懣的陸遊外出遊玩散心。至城南禹跡寺時,聽聞附近有「南班士名某,家有園館之勝」(陳鵠《耆舊續聞》),便順路前去一游。哪知進到沈園裡,陸遊居然見到了自己最想見,卻也最怕見的人。

關於沈園之會的日子,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個是陳鵠在《耆舊續聞》里說的紹興二十一年辛未年,即西元1151年;另一個是周密在《齊東野語》里記載的紹興二十五年乙亥年,即西元1155年。陸遊六十八歲時作詩《禹跡寺南有沈氏小園,四十年前嘗題小闋壁間··· 》,這一年是光宗紹熙三年,即西元1192年,上溯四十年,是高宗紹興二十二年,前一年就是陳鵠說的辛未年;而如果按周密說的是乙亥年,則是三十七年,不足四十年。《齊東野語》成書時間已經是元代,而前者不但離陸遊生活的時代更近,並且和陸遊的兄長陸淞過從甚密。陳鵠《耆舊續聞》卷二中曾有「陸辰州子逸左丞(即陸遊長兄陸淞,字子逸),農師(陸佃表字農師,陸遊祖父)之孫,太傅公(陸軫,陸遊高祖,死後追贈太傅)之玄孫也。晚以疾廢,卜築於秀野越之佳山水也,公放傲其間,不復有榮念」、「余嘗登門,出近作贈別長短句以示公··· ··· 是後從游頗密」的記載,字裡行間可以看出陳鵠和陸淞關係還是相當不錯的。後陳鵠在《耆舊續聞》卷十中寫道:「余弱冠客會稽,游許氏園(此時沈園已易主於許氏),見壁間有陸放翁所題詞雲··· 」、「筆勢飄逸,書於沈氏園,辛未三月題」,並且「淳熙間,其壁尤存,好事者以竹木夾護之,今不復有矣」。據《耆舊續聞》卷二說陸淞「尤好語及前輩事」這點來看,沈園相會和陸唐情事應該是陳鵠從陸淞處得知,壁間題字應該是其親眼所見。劉克莊出生時陸遊已經六十二歲了,而周密更晚,《齊東野語》成書時已經是宋末元初,因此,以陳鵠在《耆舊續聞》里的記載為準應該錯不了。

而至於當時會面的情景,後人幾乎是不約而同的認為只有陸遊和唐婉兩個人。這一點看上挺符合劇情需要,但其實不大經得起推敲:一位皇室女眷單獨會見前夫,這就不是心懷不軌的問題,這簡直就是司馬昭之心了!因此趙士程就算心再大,也不可能留唐婉自己在那裡和陸遊見面,這傳揚出去對於三人之中哪一方而言都不是好事。

於公,趙陸二人好歹是同朝為官;於私,這二人也算是鄉黨。更何況男主人在家時,哪有女主人出面待客而男主人不露面的,那不真成縮頭烏龜了。因此,怎麼看沈園之會裡趙士程都該在場才對。

後周密在《齊東野語》里記載「唐以語趙,遣致酒肴」和劉克莊在《後村詩話續集》里所記載的「一日通家於沈園,坐間目成而已」,這兩者應該還是比較符合當時情景的。陸遊到了沈園後,唐婉先說與現在的丈夫趙士程,他得知後,主動相邀,命家僕奉上黃縢酒及果品菜肴等,以同鄉好友之禮相待,不但化解了一場尷尬,也在無形中化解了可能的流言蜚語。這樣看起來的話,是一種情商很高的做法,且於情於理都說的過去。同時陸遊和唐婉也僅僅只是「坐間目成而已」,不太可能出現抱頭痛哭、互訴衷腸之類的騷操作。

然而天下畢竟無不散之宴席,唐婉終究已嫁做人婦,終究還是要離開的。之後,陸遊望著空空如也的沈園,「悵然久之,為賦《釵頭鳳》一詞,題園壁間」(周密《齊東野語》)。

詞曰:

紅酥手,黃縢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浥鮫綃透。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莫,莫,莫。

關於《釵頭鳳》這詞,也很有些爭議。有論述認為《釵頭鳳》並非沈園題詞,因為當時《釵頭鳳》是流行在蜀中一帶的詞牌,陸遊寫這首詞應該是宦遊蜀中時所作,大約與《劍門道中遇微雨》前後參差。又彼時人戲言陝西鳳州有「三出」,即手、柳、酒。說當時鳳州一帶妓女「雖不盡妖麗,然手皆纖白」(彭乘《墨客揮犀》),每每恩客過門,青樓上一片小手跟風擺蓮荷一樣,煞是勾人;其次,鳳州的柳樹據說是「蜀主與江南結婚姻,求得其種」(祝穆《方輿勝覽》),就是皇叔和香香結婚時從江南帶來的,比別的地方的柳樹好看;最後是酒,鳳州所產的酒就是西鳳酒,和常見的清香型、醬香型等酒的味道都有所不同,特稱鳳香型,這種酒在唐代已經很有名了。是以有人據此認為詞中諸多語句如「紅酥手」等太過香艷,不符合面見唐婉時的情景和心境;且「東風惡」之語如果用來形容自己母親,又嫌太過;「滿城春色宮牆柳」之句和當時的環境也對不上,因為山陰縣沒有什麼宮殿,附近倒是有座龍瑞宮,但那是在會稽縣。所以也有說法認為《釵頭鳳》根本就不是為唐婉所作,而是回憶自己狎妓遊玩的時光所作,因為陸遊從南鄭至大散關期間曾路過鳳州。

《釵頭鳳》本名為《擷芳詞》,《古今詞話》云:「政和間,京師之姥曾嫁令官,常入內教舞,傳禁中《擷芳詞》以教其伎」、「禁中有擷芳園,故名《擷芳詞》」;後「張尚書帥成都,於蜀中傳此詞,競唱之。卻於前段下添『憶、憶、憶』三字,後段下添『得、得、得』,又名《摘紅英》」。又程垓有詞名《折紅英》、曾覿(di,上聲)詞名《清商怨》、呂渭老有詞名《惜分釵》及無名氏有詞名《玉瓏璁》,其實都是這一個詞牌之下的。

其中無名氏《玉璁瓏》詞曰:

風搖蕩,雨濛茸,翠條柔弱花頭重。春衫窄,香肌濕,記得年時,共伊曾摘。

都如夢,何曾共,可憐孤似釵頭鳳。關山隔,晚雲碧,燕兒來也,又無消息。

陸遊就是以其中「可憐孤似釵頭鳳」一句,而將自己送於唐婉的詞命名為《釵頭鳳》,並非後世戲說演義中說的是由於陸家向唐家提親用一支鳳頭金釵為信物而得名。這詞每段後面加三疊字,的確應該是蜀中那個新的、1.5版《擷芳詞》的格式。而以上五人中除陸遊和無名氏外,程垓倒是四川眉山籍,離的有點兒遠;但曾覿長年居於臨安,呂渭老本來是秀州(即嘉興)人,離陸遊的故鄉山陰還是比較近的。加上曾呂二人和陸遊所在時期相去不遠,呂渭老在宣和、靖康年間就已經做官,且素有詩名,可見這個詞牌和格式也極有可能是經由這兩人傳到山陰一帶,並不一定非要從成都才傳過去。

而「鳳州三出」這種典故,豈止是一個牽強附會了得。確實,形容女子體態的詞中有「酥胸半裸」之類比較香艷的,但是「紅酥手」應該是用來形容女子的手紅嫩細膩的。依當時的情景來看,「紅酥手」後面接「黃縢酒」,為什麼不寫臉呢?因為當時唐婉已經改嫁,陸遊就算再怎麼思念也不能直勾勾地當著人家後夫的面盯著自己前妻看個沒完;唐婉也一樣,儘管有一懷愁緒,但是禮節還是要顧忌的。唐婉雙手舉杯請陸遊喝酒,卻不敢正視前夫而將臻首微微低垂,從陸遊角度看過去可不就只剩「紅酥手」和「黃縢酒」了?所以這麼寫且只是描述手的話,跟香艷根本不沾邊。

況且當時蜀中比較有名的酒是劍南燒春,鳳州的前面已經說過是西鳳酒。然而這兩者都不是黃縢酒,黃縢酒是內廷的貢酒,《書言故事·酒類》中說「御賜酒曰黃封」,這是因為當時貢酒是用黃色絲繩起來的——是絲繩,不是麻繩也不是草繩,所以「縢」字下用「糸」(mi,去聲)字,應該是「黃縢酒」而不是「黃藤酒」。蘇軾曾作《岐亭五首》,其三中就有「為我取黃封,親拆官泥赤」的句子可以為佐證。趙士程是皇室後裔,有這種酒實屬正常;而一般人別說買來喝,連見都不大可能見著,市面上要是能買到這種酒,不管真假都夠上砍頭了。陸遊一輩子只喝了三次這種酒,每次都有詩記載。

倒是紹興當地原來有種叫做紅棧手的糯米糕,或可以備為一說,不過是根據「紅酥手」而來還是「紅酥手」的原型就不清楚了。

說到「滿城春色宮牆柳」這句,個人以為就比較好理解了。為什麼?因為趙士程啊!他是皇族,他的住處的牆當然可以被稱之為宮牆了。這很明顯是一種比喻的方式,而不是確實要有個什麼宮殿才這麼說。

至於「東風惡」這句,也並不能視為是陸遊用來形容母親的——一個能為母親休掉恩愛有加的妻子的人再返回頭來說母親「惡」,這麼明晃晃地打自己臉也牽強得過份——因此,這句話中「東風」所指的,應當是當時的社會背景和宗法制度。

如果從全闕詞來看陸遊這首《釵頭鳳》的話,其實很容易就能看出作者所表達的悲愴、惆悵、無奈等情緒,歷史上誰去喝個花酒還喝這麼難受的?所以這也不是什麼回憶狎妓遊玩的作品。世人有以此說,此作並非陸遊懷念前妻的作品,或也有說他懷念唐婉的作品大都是以梅喻人,比如「香穿客袖梅花在,綠蘸寺橋春水生」、「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見梅花不見人」,但是這首詞里並沒有見到任何和梅花有關的詞句,可這同樣是鑽牛角尖了:當時是農曆三月份,是晚春,桃花當然可以有。但山陰是紹興,在浙江,不是黑龍江,這個時節何來梅花?憑這種說法就斷言《釵頭鳳》非是為唐婉所作,太缺乏說服力。

當看到陸遊這首《釵頭鳳》,唐婉一腔愁怨便如江河決堤一般,一發不可收拾,於是寫下另一首《釵頭鳳》相和:

世情薄,人情惡。雨送黃昏花易落。曉風乾,淚痕殘。欲箋心事,獨語斜闌。難,難,難。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鞦韆索。角聲寒,夜闌珊。怕人尋問,咽淚妝歡。瞞,瞞,瞞。

對於唐婉這首和詞,陳鵠在《耆舊續聞》中說「其婦見而和之,雲『世情薄,人情惡』之句,惜不得其全闕」。他是唯一有可能親眼見過陸唐詩詞相和的人,這麼說的話,唐婉這首和詞里,除了開頭「世情惡,人情薄」六字之外,其他的可能是後人託名所作。並且這句和詞很有可能唐婉沒有直接寫在牆上,而是陳鵠聽其他人說的,否則不會在開頭這六字之前加「雲」,而應該是「有」。仔細想想,唐婉如果真的將和詞留在牆上,千古佳話是有了,後夫趙士程顏面何存?趙宋皇室顏面何存?而且之後陸遊不止一次重遊沈園,除了悼念前妻外,也並沒有詩詞或其他佐證指出有唐婉的和詞一同題在沈園壁上。比如《禹跡寺》一詩的詩序中雖說「四十年前嘗題小闕壁間」,這個很明顯說的是他自己的那首《釵頭鳳》,但是包括其他相關的作品在內,並沒有提到唐婉的和詞也在同一面牆上。

而如果說是續作的話,那不得不說,續作的人還是很能理解當時情景、主要是女主的心情的。像「曉風乾,淚痕殘」,這一句話六個字,很寫實的描述出一個女子滿懷心事而終夜飲泣的景象;可是這些心思還不能給別人知道,想訴苦的時候只能「獨語斜闌」;唐婉一方面思念陸遊,一方面又不忍傷害宅心仁厚的趙士程,一縷芳魂在半空里飄來盪去,可不正是「病魂常似鞦韆索」么?

之後,唐婉愁怨成疾,即於不久後病逝——而對於唐婉這樣一個女子之死,野史記載中,如陳鵠說「未幾,怏怏而卒」,周密說「未久,唐氏死」,清人沈辰垣在《御選歷代詩餘》中引誇娥齋主人說「未幾,以愁怨死」,但是都不確切。依後人考證所得,唐婉大約是沈園之會同年秋至次年這個階段亡故的。

還有一點備受爭議的是唐婉的死因,許多人將之歸咎於陸游那首《釵頭鳳》,一方面意見認為這首詞把唐婉和前夫的感情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使唐婉備受輿論指責,壓力過大而死——這個前面已經有推論,陸遊題壁沈園是板上釘釘了,但是唐婉卻不大可能將和詞直接留在牆上,後人在野史中雖然眾說紛紜,卻也沒有明確指出沈園之會就只有陸唐二人,或者唐婉的和詞同樣在陸遊題壁上。而且之後不管是陳鵠還是周密或劉克莊,都是從別的和陸遊比較親近的人那裡知道這些事的,加上很多事並不明朗,說明這在當時並不是什麼人盡皆知、街談巷議的新聞。

另外一方面意見認為,這首詞牽動了唐婉的心事,使她於沈園之會後傷心過度,竟「怏怏而卒」,或「以愁怨死」。

唐婉傷心么?當然!可若說是放翁一詞致病使其鬱鬱而終,就不得不說後人這遷怒太戲劇化、太想當然了。若說猜測的話,唐婉應該是體弱多病而致早逝,她不孕應該也與此有關。這樣一來,兩者互相印證,就比較合理了:體質羸弱,加上終日愁緒滿懷,才使唐婉的身體每況愈下,以至於芳華早逝。

一個女子,兩段感情。此後,趙士程沒有續娶,陸遊也為此半生神傷。

從時間來上看,陸遊中年之前懷念唐婉的詩作並不是沒有,但是很少。因為這時的陸遊奔忙於仕途,心中大都是書生意氣,偶爾想起前妻,也不願意過多思量。陸遊晚年不得志,在四十六歲那年任夔州通判時,就有了《夔州重陽》里「佳日掩門君莫笑,病來紗帽不禁吹」的感嘆——而這種仕途上失意帶給陸遊的挫敗感,也讓他忍不住總是回憶以前的事,因此在同一時期,出現了另一首《重陽》。原本好好的一個重陽佳節,放翁除了感慨自己「天地無情客鬢衰」之外,就只能靠「商略此時須痛飲」來「細腰宮畔過重陽」了。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老去的陸遊儘管依然有著「壯心未與年俱老,死去猶能作鬼雄」(《書憤五首·其二》)的豪氣,卻總無奈長嘆「遺民淚盡胡塵里,南望王師又一年」(《秋夜將曉,出籬門迎涼有感》)。時不我與的境況,令他愈發思念亡故多年的前妻。於是晚涼秋後,菊花的幽香將六十三歲的陸遊的思緒帶回四十三年前兩人舉案齊眉的日子,寫下《余年二十時,嘗作〈菊枕〉詩,頗傳於人,今秋偶復採菊縫枕囊,凄然有感》:

其一

採得黃花作枕囊,曲屏深幌悶幽香。

喚回四十三年夢,燈暗無人說斷腸。

其二

少時曾題菊枕詩,蠹編殘稿鎖蛛絲。

人間萬事消磨盡,只有清香似舊時。

同樣是菊花做枕,陸遊孤身一人僵卧帳中,才想起曾經的詩句只能躺在蛛網裡吃灰。一般味道,兩樣心思,當真是「人間萬事消磨盡,只有清香似舊時」。

就在這首《菊枕詩》之後不到兩年的時間裡,放翁再次被罷免,直至終老未能實現北伐宏願。又三年,六十八歲的陸遊再次來到了沈園,寫下《禹跡寺南有沈氏小園,四十年前嘗題小闋壁間,偶復一到,而園已易主,刻小闋於石,讀之悵然》:

其一

楓葉初丹槲葉黃,河陽愁鬢怯新霜。

林亭感舊空回首,泉路憑誰說斷腸。

其二

壞壁醉題塵漠漠,斷雲幽夢事茫茫。

年來妄念消除盡,迴向禪龕一炷香。

時過境遷,當陸遊再次來到這裡看見壁上題詞時,仍不禁悵然:儘管自己已是年過花甲,儘管明知道唐婉已經離世已三十餘年,這份思念卻還是情不自禁的從心底里漫溢出來——明明知著,卻明明犯著,這不是妄念是什麼?

然而世間有什麼地方能夠讓自己靜下心來消除這番妄念呢?

沈園是不可能了。自己這半生妄念都落在沈園,即使午夜夢回,也會來到這沈園裡,來到這面照壁前,看著這些零落棲遲的墨跡而想要從中追尋當年的人事,卻又哪裡能夠呢?

唐婉仙逝整整四十年後,物仍是,人已非。當年春波橋上驚鴻之影猶如昨日,沈園的柳樹卻都不再生髮新芽了。他一生中可能不止一次的想過,要是當時能再多堅持些,是不是就能留住她?或是至少能夠多留些日子呢?所以,如果陸遊如果得知趙士程之後一直沒有續弦,想必在欽佩的同時,也會有些羨慕。因為趙士程做到了陸遊非常想做但沒做到的事,甚至在唐婉離世多年後,仍然傾盡自己的後半生堅持為了這份感情孤獨終老。

陸遊念及此,「晚歲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勝情」(周密《齊東野語》),於是在七十五歲時寫下了《沈園二首》:

其一

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非復舊池台。

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

其二

夢斷香消四十年,沈園柳老不吹綿。

此身行作稽山土,猶吊遺蹤一泫然。

人活七十古來稀,都到了這般風燭殘年,哪還管得了什麼妄念不妄念。就算日後身老於此,也不過只是想要尋著那人舊日的蹤跡,為這半生的痴惘、半生的神傷,痛痛快快哭上一次,還她這一場遲來的憑弔罷了。

陸遊心結難解,愈結愈深,於是在八十一歲高齡時寫下《十二月二日夜夢遊沈氏園亭》:

其一

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園裡最傷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綠蘸寺橋春水生。

其二

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見梅花不見人。

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猶鎖壁間塵。

此後,陸遊在每年這段時間裡,對亡妻的思念都更深一分,於是在八十二歲時又寫下了《城南》:

城南亭榭鎖閑坊,孤鶴歸飛只自傷。

塵漬苔侵數行墨,爾來誰為拂頹牆?

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故地重遊,看著牆上那些模糊的字跡,便伸手要拂去蒙塵想看得清楚些,誰知卻只能令字跡更加模糊,不由黯然。所以在八十三歲寫下了《禹祠》:

祠宇嵯峨接寶坊,扁舟又系畫橋旁。

豉添滿箸蒓絲紫,蜜漬堆盤粉餌香。

團扇賣時春漸晚,夾衣換後日初長。

故人零落今何在,空吊頹垣墨數行。

原來逝者如斯,連牆上這些許片段也不能留得更久,只剩得數行凌亂不堪的墨跡。不知情的人,只怕還以為是前代哪位古人遊戲人間之作。因此再次來到沈園時,已然八十四歲的陸遊寫下了《禹寺》:

禹寺荒殘鐘鼓在,我來又見物華新。

紹興年上曾題壁,觀者多疑是古人。

也就是在同一年,陸遊最後一次來到了沈園。禹寺荒廢,晨鐘暮鼓不復聞;沈園復新,代更人替流如輪。年邁的放翁望著眼前如錦繁花、車來人往,無言長嘆,寫下了最後一首悼念唐婉的詩,即《春遊》:

沈家園裡花如錦,半是當年識放翁。

也信美人終作土,不堪幽夢太匆匆。

是的, 我在這行將就木的年紀里,終是不得不相信,你真的就這樣離開了。這些年每每午夜夢回,你的音容笑貌宛在眼前,似乎從不曾遠去——然而時至今日,你仙去已近五十年了,五十年啊!我才像是一夢初醒般睜開這雙渾濁的老眼,卻發現,什麼都不在了,什麼··· ··· 都沒有了··· ···

陸遊晚歲不得志,雖自號「放翁」,卻終究是什麼都沒有放下,除了這一段令人感慨的愛情,當然還有他壯志未酬卻念念不忘的北復。後來這位老人在八十五歲臨終之際寫下的《示兒》,成為千古傳誦的絕筆:

死去元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後記:坑了太久,總算填完了。不知道放翁臨終之際,除了壯志未酬的遺憾,是不是也有著終於能和亡妻重聚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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