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真是愛情的墳墓?
明天,或者是今天,我們就要出發享受假期了。
在這之前,我們先吵了架。
說不上為什麼,也忘了吵什麼,幸運的是,出行的票都是網上訂的,我們沒有把它們都撕碎。這樣,我們就還有一起出發的理由吧。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習慣相互傷害要比習慣相互理解來的容易的多,本性的自私會讓我們都容易在爭吵中迷失自己。吵架也不是什麼天大的事,在平淡的生活中丟進這麼一個味道鮮明的調味劑,也不是什麼不得了的事情,很生活,很真實。
當然了,矛盾永遠不會是婚姻的主旋律。因為餘生作伴的,還是你身邊那個看起來什麼都不順眼的另一半,你挑剔完所有的缺點,還是罵罵咧咧的做飯洗碗看電視。
錢鍾書先生的《圍城》很多人喜歡,因為那句經典的總價:婚姻就像圍城,裡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
愛情,過慣了甜蜜;於是乎,就想著把這份甜蜜延續下去,弄個保鮮盒,每天嘗一口。然後呢?婚姻就開始接管剩下的愛情,至於之後的事情,想來就是如魚飲水了。
有人說,為什麼那麼在乎那一張紙?如果相愛,一張紙算什麼;如果不愛,一張紙又管什麼。首先,那不是一張紙,那是兩本證。然後,都享受愛情的鮮美,然後不想領結婚證,這就等於你喝冰鎮的飲料,你說,它很好喝,你要一直喝下去,但是先不買單。結果呢?吸完了飲料,剩下的冰塊都化成水了,你說這沒有味道了,我不要了。這是什麼?沒錯,這就是耍流氓。
關於婚姻是否是愛情的墳墓這個議題。我個人覺得,問題本身就是反人類,愛情怎麼會死去呢?頂多就是無疾而終了,那樣的話,埋葬愛情的肯定不是婚姻,而是青春。多數人提及丟失了的愛情,都會先冠上「年少無知」四個字吧?為什麼,因為我們都覺得我們的青春沒有錯,錯的是當年錯誤的時間出現的愛情。當我們在三四十歲的同學聚會上,老夫聊發少年狂,借著那雙惺忪的醉眼,清晰的吐出青春無悔四個字的時候,誰又意識到內心深處突然的悸動?
那是因為,愛情從未死去。
我們用青春埋下的情感,到了春天。不,是到了中年的春天,才開始發芽,這個時候,我們把它叫回憶,那種再也無法干擾你當下的東西。你會任由它在內心深處生長,不管它是長成參天大樹,還是最終枯萎。總之,只有你知道它的存在。它會死去嗎?
你清楚的知道,它不會。
我跟丫頭,從那年情竇初開的第一眼相見,到如今拍照都叫全家福的日子,算來也是一十二載有餘了。這當中,忍過了四年異地相思之苦,經歷過偶爾的圍城裡的刀光劍影,感覺自己似乎都人到中年。還好,我們是早戀(當然了,不提倡,不反對)
有時候,夜深人靜。我也問自己:你熱愛嗎?現在這樣的生活。
說實話,我不太懂什麼算熱愛,我只是想要這樣問自己,從浪漫到平淡,我是否都學會了享受。我瘋狂的追求過愛情的濃烈,曾不止一次的想要轟轟烈烈的將所有都獻給那時的愛情。這些念頭成了我青春里最有趣的回憶,所以,我想如果我會寫回憶錄,我一定要專門寫一篇叫做那些年的文章,然後再老土的用火柴把它燒掉。
直到有一天,在冬日的凌晨,一個孩子明亮的哭聲讓我恍惚,然後喜悅,然後茫然。我就這樣成為了父親,即使我連兒子都做不好。
最開心的是,看到當時我那辛勤勞作半輩子的母親,從她臉上每個淺淺的皺紋里都透露出來的歡喜。我突然就覺得,如果婚姻是我的圍城,那我也是幸運的,因為我有足夠保護城池的理由和衝動。
我決定給他取名,一個簡單的,不那麼複雜的名字。
心靜則明,水止乃能照物;品超斯遠,雲飛而不礙空。我很喜歡這句話,我想,就叫他斯遠吧,希望他成為一個不被物質所累的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還要懂得飲水思源。
當時我就為自己的機智點贊了,隨著他慢慢長大,經歷了兩次稍大的磨難後,我緩過來,名字其實還是那個代號,他不會因為名字而成為什麼樣的人,他也不一定會成為我願景那樣的人,他就是他自己,我能做的不多,就是教會他善良和勇敢。
他會慢慢長大,我們也會默默看著他成長,眼神應該就像當初我們父母的光芒一般,平靜而又溫祥。是一種傳承吧,很自然的,就像身體的一部分,不需要太多的學習,是與生俱來的。
所以,我想婚姻並非真的是愛情的墳墓,而是另一個新世界的大門,透過它,我們在學習成長,看著它從四處荒涼到欣欣向榮。我們的內心是滿足的,即使新世界也會有逆境,至少逆境中也不是單打獨鬥。
婚姻,相似愛情卻又與眾不同。帶給我更深層次的感動,或許是另一種愛情,或許是開始就默默陪伴的親情,總之,一切似乎還是那麼美好。
吵吵鬧鬧,卻在圍城裡最終學會了與世無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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