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怪獸|這個城市是活的

城市怪獸|這個城市是活的

來自專欄 腦洞故事板

作者:小怪

你們都不知道吧,這個城市是活的。

1

時間剛剛六點,有些人已經爬起來洗漱,準備一天的工作,而有些人則幸運地可以賴床。

李方不用上班,卻也沒怎麼享受他的幸運——他大汗淋漓地咆哮了一聲,從夢中驚醒,睜著眼睛分辨了一下現實與夢境後,嚇得不想再睡,只好打開燈。

像每一個因犯罪而惶恐生活的罪犯,接連的噩夢讓他開始恐懼睡眠,恐懼那個天馬行空的生活部分。他試了很多種方法,包括看喜劇電影,聽相聲,甚至喝的酩酊大醉,都無法改變閉眼後被噩夢主宰的現實。噩夢就像皇上,古時候你生下來要被皇上統治,讓你死就得死;這會兒閉上眼睛李方就被噩夢統治,說嚇你就嚇你,一點辦法沒有。

大家看到最殘忍的罪犯,都會問他:你晚上能睡的安穩嗎?罪犯在鏡頭前低頭不說話。李方覺得,這可能也是自己不得安眠的原因。

犯罪分子的苦日子會隨著一發子彈結束,而李方的這種日子斷然盼不來一個子彈,不過也快結束了——在他得逞的那天,他會睡在最好的酒店最高級的房間里,在軟軟的床品的包裹中美美睡一個安穩覺。

躺在床上,除了想這些,和偶爾眨眨眼睛以外,李方無事可做,於是坐起身開始忙正事。他所謂的正事,是預計張可可今天的行程,和應對著規劃自己的行動。已經周四了,這一切對李方來說熟悉得要命,他的計劃完美運行了三周,如果今天還順利,明天將執行最後一個步驟。

但他覺得有點彆扭,和夢有關,在夢裡這個城市吃掉了他。

2

早晨七點,李方沒有洗漱也沒有吃東西,穿好衣服出了門。七點二十他到達了早餐店對面的衚衕,十分鐘後,張可可準時出現,坐在了早餐店靠窗第三個座位。

與預期的一模一樣,沒有任何偏差。李方低頭,在「七點半:早餐」這一欄打了個勾。

他在跟蹤張可可,跟蹤的甚至比私家偵探還要專業。每天他都會列印一張表格,下面羅列了十幾個小項,全是張可可要進行的活動,諸如在哪吃飯,途徑哪條路去哪個目的地等等。張可可的生活太規律,這是好事,但讓李方有點後悔,他的計划過於保守了,確認張可可的生活節奏似乎不需要三周這麼久。

每個大城市的人都是這樣的,從工作後就過著日復一日的生活。李方偶爾覺得這個詞有問題,每天都是一樣的,這能叫活嗎?叫等死還差不多,就像村裡常見的那種百八十歲的老太太,每天就坐在門口,等著日出等著日落,而張可可二十來歲就過成了這個樣子。

和別的跟蹤案例不一樣,李方和張可可其實是認識的,那還是在商店做兼職的時候。倆人在商店合作了大概半年,直到李方被商店辭退。那段日子裡他變著法兒問了張可可很多私人的事情,包括在什麼學校上學,作息習慣如何,每天發生了哪些趣聞。

像一個合格的跟蹤者一樣,李方利用這些信息推導出了的故事的發生地,從而掌握了她進出學校喜歡走的路線。

僅僅是因為工作時的交匯,張可可就被李方選為跟蹤對象了。並不是說張可可本身有多麼美,或是李方在不再與她一起工作後忽然發現自己深愛著張可可,主要是那時李方自己出了一檔子事,就從那時起,他開始恐懼入睡。

3

按照這幾周的習慣,張可可下課在十點半,周四上午再沒有其他的課了,但她不會馬上回家,而是去健身房呆到中午。

李方看了看手裡的表格,提前動身,坐在了健身房對面的沙縣小吃,看著張可可從自己門口經過。他對張可可的時間估算太準確,又在第二欄打上了勾。接下來的幾項分別是:午飯(學校食堂),休息(自習室),下午上課,傍晚回家(校外)。

如果一切都是這麼順利,明天傍晚,李方就徹底成功了。

盯著她健身到十二點,李方先行離開了店子。校園裡面的項目沒辦法跟蹤,因為他無法走進校門——虧了三周前的一件事,李方被列上了學校的黑名單。

三周前,李方在教學樓下拉著張可可大叫:張可可!和我做朋友吧!不然我要死了,這個城市是活的,我要被這個城市吃掉了!你一定要和我做朋友啊!

李方足足在那糾纏了張可可二十多分鐘,最終不堪其擾的張可可同學報了警,從那之後他就不能自由進出學校了。這件事讓他因禍得福,半個學校的人都記住了他和他出的丑,記住了那個狼狽的被警察的拖走的人。

那天是他和張可可表白失敗的第二天。

學校的人議論這事兒的時候,都覺得李方是瘋了,他怎麼能被城市吃掉呢?只有李方自己明白這裡面的玄機——可能也不是明白,但他就是篤信這件事。

他的篤信已經明明白白表現在了行動上——如今已經是表白失敗的第十八天了,李方用了十八天來跟蹤張可可,一天都沒落下。

跟蹤是個苦差事,時間總要圍繞著受害人轉,僅有的一點空隙都得抓緊。在今早的規劃里,李方完美安排所有時間。他趁中午這個間隙去了一家五金店,左掂右握地挑了一個趁手的圓頭錘。

這家店的老闆是個中年胖子,喜歡和客人聊天。其實犯人們都應該盡量避免被人記住,就和特工一樣,身高不能太高不能太矮,不能太帥不能太丑,臉上不能有明顯特徵。但李方根本沒當回事兒,他甚至優先選擇這種老闆話多的店光顧,好像希望老闆可以記住他似的。胖子掃碼收款時候樂呵呵的問他,喲準備回去砸釘子啊?李方一哈哈:「那還能幹啥啊?」,把鎚子揣在懷裡,藏著出去了。

出門的時候他覺得,一切大可不必這樣的,要是張可可一開始就好好配合,這件事情犯不著走到今天這一步,他太想和張可可做朋友了,有多想呢——除了學校這事,連被商店辭退,也是他要強行做朋友的後果。

他是在工作時間大聲和張可可表白的,當著全場十幾位同事的面。張可可非常明確的拒絕了他,李方又做了錯誤的堅持,也當著全場十幾位同事的面。他堅持的太過火,店長直接以騷擾女員工的名頭,把李方從商店裡辭退了出去。那時候李方沒什麼丟掉工作的頹廢勁頭,或是出醜的丟臉感,他只在出門時候想:這下你能記住我了吧!

但短短一天後,他不得不去學校,只因為他發現在張可可的社交平台上壓根沒有提起這件事。

他得不斷提醒張可可:我就在你的生活里,你得記住我!

4

李方從五金店出來徑直去了一個公園。

中午的公園人很少,人們還在路上走走停停,要等到傍晚才能閑下來。李方可以舒服的坐下發獃,沒人會打擾他。自從失去工作後,李方很喜歡看著路上的行人發獃。他漸漸發現其他人或者在從事工作,或者擁有自己的家庭。只有自己和這座城市毫無關係,連相互惦念的朋友都不曾擁有。

李方連著打哈欠,他被太陽曬得有些困,但又不敢睡。直到現在他都覺得那個聲音還在耳邊,一陣一陣的迴響著。

這件事發生在被辭退的前幾天晚上,李方知道了一個大秘密,這座城市是活的。

李方聽到了城市和自己說話。

「當這個城市裡沒人記得你,你就要被城市吃掉了。」

李方半夜被驚醒的時候,耳邊不斷重複著這句話,他還記得那晚自己縮在床上瑟瑟發抖,他不知道對方是誰,也沒有看見任何情景,但他明確感覺到了自己的生命像是一碗水,而對方拿著一個吸管準備把碗抽光。

「人們正在遺忘你,你將被這座城市遺棄。」

在城市裡所有人的記憶中,關於李方的印象在不斷淡化,他和這個城市的聯繫越來越少,人們忘記他越來越快。當某一天人們徹底忘記了李方這個人,李方會永遠被這座城市吃進去。

那晚李方睜著眼躺到了天亮,決心要讓張可可記住自己。

可惜張可可並沒有記住,反而選擇了報警。

李方需要別人記住自己,但他已經離開了工作。

現在的他沒有同事,沒有老闆,他知道自己和其他所有人都不算是朋友,各自的生活涇渭分明。甚至能說得上熟悉的,也只有張可可這麼一個人。

下午五點半,張可可從學校門口出來,往南走進了一條小街巷裡面,這條路和她往常回家的路是一樣的。李方站在街巷對面樓的單元門口,借著單元門遮擋自己的身形。持續三周的跟蹤讓他找清楚了所有的隱匿地點。

張可可會在街巷裡面的一個奶茶店買杯蜂蜜柚子茶,走出巷子後會往左走過一條輔路,這路兩邊都是建築工地,有一個剛剛打地基,有一個已經起來了三層高的樓。張可可走過了這段路,就會回到家中。

李方跟著她來到樓底下,他感知著自己的生命,剩下的不多,這也是人們腦海中對他的印象,所剩無幾。這座城市要忘記他了。

李方自從在學校出醜之後,意識到出醜也是一種給別人留下印象的辦法,但這個辦法只能救急,因為人們忘記小丑比忘記午飯還快。這就和打遊戲類似,遊戲只能給你短暫的快樂,真正的快樂一定要建立在更宏偉的事件上。

李方從那一刻開始停止了和這個城市的交流,他籌備了一個冰冷的計劃,他要搞一件大事,這個事從跟蹤開始,然後在周五結束。

周五這一天李方沒有按照張可可的時間去行動,他停止了跟蹤。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慢悠悠的洗個澡,換身衣服,把圓頭錘揣在口袋裡,出門前照了照鏡子。

他要嚴肅的去結束這個計劃。

5

周五是一周之中特別的一天,這天張可可會去兼職的商場。

李方早早站在店門側面的樹底下,戴著低低的帽子,鎚子藏在袖口裡。他經過三周的摸排確定了張可可的行動規律,而張可可對這一無所知。李方很有耐心,等著她出現。

這個時間段,商場周圍的人很多,這讓李方很滿意,越多的人看到,越多的人能記住自己。不過這些是錦上添花,他知道張可可一定會恨,而這種恨是忘不掉的。

他要張可可永遠忘不掉自己。

李方看到了公交車上的張可可,握著鎚子的手微微出汗。他等到張可可從車上下來,走在去往商店的路上。李方邁開步子,從樹下的陰影里走了出來,扔掉頭上的帽子,鎚子從袖管滑進手裡握住。

「張可可!」

這是李方三周來大聲喊出的第一句話,氣勢像一隻在籠中被關了好幾天的猛獸。

張可可聽見別人叫自己,下意識的回頭看,李方已經走到了近處,手裡的鎚子揚起又落下,悉數落在了她的臉上。張可可應聲倒在血泊里,掙扎了一下想起來,又被李方一腳踩了下去。

人群驚呼,離他近的幾個人慌忙轉頭,看李方沉浸在自己的情緒中便撒腿就跑。粘稠的血從鎚子上滴下來,滴滴答答,染紅了張可可的衣服和李方的鞋。

只有愛情和仇恨是地久天長的,要是張可可不愛自己,那就讓她恨自己。

李方看著周圍的人在喊,他知道人們很驚慌,人們害怕了。他一個人堵住了商場門口,血在腳底下流開。

李方很激動,他知道自己會被這個城市記住。

「我叫李方!!!都他媽記住我了嗎!!」李方狂叫,拿著沾滿血的鎚子指向周圍的人:「記住我是誰!都記清楚了!哈哈哈,都記住了沒??」

裡面的店員想起來,這是三周前被辭退的人,外面的市民意識到,這是一個瘋子。李方還在笑,笑的肆無忌憚。他鬱結了三周的事情解開了,他不會被城市吃掉了。比起來他即將面對的刑罰,這個收穫讓他更加開心。

李方在笑,直到一個警察把他踹翻在地。

這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李方再也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之內,他被關在監獄裡面。也確實如他所料,人們開始對他的事情進行討論,他成功被人記住了。

李方不由得笑了起來。雖然他沒有如願以償地在最高級的套房中安睡,在號子里睡的卻也沒差到哪去——再也沒有噩夢了,張可可對他的恨變成了他平安的保證,他很滿意,也很快樂,獄警們從來沒見過如此樂呵的罪犯。李方甚至在每天晚飯的時候守著新聞節目,獄友們以為他開始一心向善積極改造,結果發現李方竟然是守著他錘擊張可可的新聞傻笑。

直到有一天,電視里忽然鋪天蓋地地滾動播出一個明星劈腿好幾個人的事情。接連幾天,新聞上充斥著知情者的爆料和當事人的訪談,大家互相指責對方是個騙子,聲稱誰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李方的名字迅速被淹沒了,地板上的血被擦乾淨,商場里繼續人來人往。本來對此事心有餘悸的員工們,開始在午飯時聚在一起,談論前幾天被電梯夾死的一對母女。

這個城市裡面又恢復到了沒有一個人記得住李方的局面,就連獄警和獄友們也是,李方再次變得沉默寡言,在統一的囚服包裹下和大家沒有任何的區別。

李方出獄的時候,再次急切地去找尋張可可,卻只得到了她轉去外地治療並開啟新生活的消息。

李方嘗試用社交媒體去搜尋蛛絲馬跡,但當晚,噩夢就悄悄找上了他,沒有給他再搞事的機會。

「這個城市真無情。」

那是李方在上吊之前對城市說的,城市是活的,鮮活又冰冷。

每一個城市,都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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