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響融資擔保行業強監管號角

吹響融資擔保行業強監管號角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通知,發布《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四項配套制度:《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辦法》《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專家表示,這意味著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背景下,對融資擔保行業加強監管的號角已經吹響。

行業亂象不容忽視

融資擔保是一項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擔保機構介入銀行等資金出借方與企業、個人等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對債務方如期足額償還債務本息進行擔保,從而起到對資金需求方的增信作用。一般來說,融資擔保業務包括借款類擔保業務、發行債券擔保業務和其他融資擔保業務。

《國務院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指出,融資擔保是破解我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指出,融資擔保業務將發揮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融資擔保業務既具有金融屬性,也具有一定的准公共產品屬性。

然而,近年來一些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暴露出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存在不少亂象,亟須整治。

一是部分融資擔保公司盲目擴張業務、超額擔保。因違約事件曾引發行業「地震」的河北融投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就存在這一問題。《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餘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前款規定的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河北融投的註冊資本為42億元,而據估計,河北融投對外擔保額已達到500億元,涉及銀行、信託、基金、P2P等共50餘家金融機構,包含銀行資金至少達到200億元。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何代欣指出,在融資擔保行業發展較為迅速、同業競爭者較多的時期,部分公司為了搶佔市場份額,便會選擇鋌而走險,通過違規擴張業務、超額擔保實現野蠻成長。

二是部分融資擔保公司存在非法吸儲、集資行為。近日,河南省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擬吊銷11家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公告。據了解,部分機構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原因在於其涉及非法集資問題。《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融資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或變相吸收存款;自營貸款或者受託貸款;受託投資」。一直以來,各地監督管理機構都將嚴禁融資擔保公司非法吸儲、非法集資、非法理財、高利放貸作為融資擔保行業監管的底線。

何代欣表示,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背景之下,監管部門會針對暴露問題較多、風險積聚較快的領域與產品及時出台相關監管政策。考慮到融資擔保行業在發展過程中呈現出的魚龍混雜、不規範經營問題,監管部門及時完善制度、強化監管是十分必要的,這有助於防止融資擔保行業風險波及銀行等金融部門,觸發局部性金融風險。

監管與引導並行

此次出台的四項配套制度是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履行監管職能的重要體現。銀保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對於許可證管理、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資產管理與銀擔合作等經營規則只進行了原則性規定。結合近年來融資擔保行業在發展中顯露出的問題,此次發布的四項配套制度是按照急用先行原則,對條例的進一步細化。

其中,《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了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定義、規定了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換髮、吊銷、註銷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和流程,包括頒發、換髮或吊銷、註銷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監督管理部門都應當在其網站或公開發行的報紙上進行公告。「辦法對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許可證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有助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的進一步規範。」銀保會有關負責人表示。

何代欣表示,完善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有助於將借融資擔保名義「掛羊頭、賣狗肉」違規違法經營的部分公司,以及遊離於監管體系之外的部分業務隔離於融資擔保行業之外,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辦法》明確了融資擔保責任餘額的具體計算公式為:融資擔保責任餘額=借款類擔保責任餘額+發行債券擔保責任餘額+其他融資擔保責任餘額,同時詳細說明了上述3項擔保業務在保餘額的加權計算方法。

《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將融資擔保公司主要資產按照形態分為Ⅰ、Ⅱ、Ⅲ級,並從優先保障資產流動性和安全性的角度,對資產比例進行明確規定。例如規定「融資擔保公司凈資產與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之和不得低於資產總額的60%」等。銀保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舉措有助於引導融資擔保公司專註主業、審慎經營,確保融資擔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償能力。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指出,銀擔合作應該遵循自願原則、平等原則、公平誠信原則、合規審慎經營原則。這將維護銀行與融資擔保公司雙方合法權益,實現優勢互補與互利共贏,促進銀擔合作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

同時,銀保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監管部門也積極引導融資擔保公司擴大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業務規模。如《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辦法》規定,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和農戶借款類擔保業務,設定75%的權重,為各項業務最低;同時,辦法將以往「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前款規定的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的規定進一步細化為「對小微企業和農戶融資擔保業務在保餘額佔比50%以上且戶數佔比80%以上的融資擔保公司,前款規定的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

何代欣表示,今後對融資擔保行業的監督管理將繼續體現為一方面健全制度、強化監管,另一方面引導融資擔保公司加大對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其中,健全制度、促使融資擔保公司合規經營是實現其助力普惠金融發展的根本保障。


推薦閱讀:

試論《民法總則》對融資擔保業務的影響
2017年民間借貸大數據報告
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和擔保行為

TAG:金融 | 融資擔保 | 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