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的名字寫錯了怎麼辦?3個方法保護你的財產
隨著人們法制意識的提升,打借條已經是借錢必須的環節了。可是很多人對於借條的寫法卻不是很熟悉,甚至有出現借條寫錯名字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呢?
一、重新簽訂借條或修改借條
只是雙方或者單方的名字有錯誤,可以重新簽訂借條,快速解決。
或者是在原來的借條上備註說明清楚,並且雙方重新簽名,蓋上手印或蓋章,這樣借條也是能生效的。
二、如果起訴到法院,出借方需要證明這兩個姓名是同一個人
法院是講究證據的地方,出借方必須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如果沒有證據,或者說證據不能證明的,那麼當事人就需要自己承擔後果。當借條中一方當事人的名字與其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時,出借人在法庭中就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這兩個姓名為同一人。
一般來說,我們建議通過這些方法來證明:
1、借條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或小名,那麼可以去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會出具一張證明,這樣就能證明此人即是彼人;
2、在雙方打借條時,如果有第三方見證人在場的,那麼出借人也可以找其出庭作證,證明這兩個姓名是同一人;
3、最壞的情況就是,對方既不承認有借貸關係,又沒有第三方見證人的。那麼,出借人只有申請筆記鑒定,以此來證明借條的真實性、關聯性,從而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因此,出借人也可以根據銀行轉賬記錄或其他轉款憑證,來證明雙方債權關係的存在。
最後,筆者想說的是,借錢有風險,借錢需謹慎。在借錢給別人時不僅要注意雙方信息以及借條內容的正確性,還要查看對方是否可靠,有及時償還能力。另外,借錢時最好打借條,因為借條訴訟時效比欠條更便利,只是注意在寫時,要寫明XXX借給XXX,少一個「給」字,意思就有多層可讀性了。
?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清華大學標誌性景點日晷被不文明遊客刻字一事?
※刑附民人損案件的訴訟選擇
※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關於回報和營利問題的規定的演變過程
※竟被直接點名:「官網上的聲明」與「微博上的回應」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