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
安徽眾創商學院小編為您講解一下有關經濟法基礎:
第一章 總論
1.法律關係:主體:指當事人。如自然人、組織、國家
客體:當事人爭議的對象。如:物、人身、人格、非物質財富、行為
內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解決糾紛的途徑:仲裁:只適合解決經濟糾紛
(技巧) 訴訟:不適合用仲裁,那就選訴訟
行政複議:不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
3.仲裁:前提是雙方自願,提交仲裁協議,協議中仲裁事項和委員會可以補充,一裁終裁
4.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訴訟地點:「原告就被告」原則,糾紛中存在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準(這點是通用,包括稅法中也一樣)
5.行政複議:對行政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複議,即向上一級機關提出重新審議。
6.行政訴訟:解決不平主體之間的糾紛,前提是已經完成複議,或者可以跳過複議。
7.訴訟時效:3年(普通)、20年(最長)
8.訴訟中止(暫停)最後6個月才可以提出,訴訟中斷(重新開始)
第二章 會計法律制度
1.原始憑證不真實、不合法——拒接,向上級彙報
不準確、不完整——退回,指出更正、補充
2.會計檔案保管:永久——保管清冊、銷毀清冊、鑒定意見書、年報
30年——憑證、賬本(固定資產卡片賬是固定資產報廢后5年)、移交清冊
剩下都是10年
3.不得銷毀會計檔案: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憑證,處在在建工程的項目
4.單位設置會計機構標準:公司規模大小、經濟業務繁簡、公司管理的需要
5.代理記賬業務:根據委託人提供的會計資料進行會計核算、對外提供財務報告、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6.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登記工作
7.迴避制度: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
單位負責人不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不和出納有直系親屬關係。
直系關係包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配偶親。
8.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強化服務。
9.一般會計違法行為:罰款:單位3千—5萬、個人2千—2萬
偽造、變造會計資料:罰款:單位5千—10萬、個人3千—5萬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應該保存的會計資料:罰款:單位5千—10萬、個人3千—5萬
授意、指示、強令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或者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應該保存的會計資料:罰款: 5千—5萬
第三章 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
1.支付結算工具:匯票、本票、支票和銀行卡(簡稱三票一卡),匯兌、托收承付、委託收款
2.基本戶:只有一個,企業日常經營的資金收付和支取都通過本賬戶
3.一般戶: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其他結算,本賬戶只收不付
4.專用戶:特定用途如基建、投資、經費、棉糧油資金、收入匯繳和支出匯繳
5.臨時戶:最長不超過2年
6.票據當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這三個又稱基本當事人)、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
7.票據的絕對記載事項:表明「XX票」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託/承諾、出票金額、簽章、出票日期(所有票據都有)、銀行/商業匯票還有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只有收款人、支票只有付款人
8.提示付款期:商業匯票/支票是10天,本票是2個月 ,銀行匯票是1個月
9.銀行卡:分類:透支功能:信用卡/借記卡,幣種:人民幣卡/外幣卡,發行對象:單位卡/個人卡,信息載體不同:磁條卡/晶元卡
10.單位卡的資金一律都是通過基本戶轉賬存取,不允許存也不允許取。銷戶是自受理之日起45天後,才可以註銷
11.托收承付:驗單承付3天,驗貨承付10天。起付金額1萬,新華書店系統1千。交易內容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交易,代銷、賒銷、寄銷不算。
12.預付卡分為:記名(最高限額5000),不記名(最高限額1000)
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1.增值稅稅率:一般: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動租賃是(包括干租/光租)17%
農產品、交通運輸(除干租光租)、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是11%
購入農產品用於生產17%的貨物,依然保持原扣除率(即13%)
郵政增值電信、金融、現代服務(除有形動產/不動產租賃)、生活服務、銷售無形資產(除轉讓土地使用權)6%
小規模:轉讓出租不動產5%,其餘3%
2.干租、濕租等區別:航空運輸是干租/濕租,水路運輸是光租/期租/程租
干租/光租僅租交通工具,濕租/期租(按時間收費)/程租(按里程收費)除租交通工具外還配備操作人員
3.一般納稅人銷售2009年1月1日之前購入自用的固定資產,使用簡易徵收3%減按2%徵收(即之前購入時進項未抵扣,所以銷售時銷項可以少一點,之前購買時如果進項抵扣了,則銷項和正常銷售貨物一樣),小規模納稅人也是按徵收率3%減按2%徵收。
4.視同銷售:將自產商品發放給員工/客戶,銷項處理和銷售一樣。非正常損失的情況,進項需要做轉出或者銷項(視同銷售常考項)
5.含稅價導成不含稅價:不=含/(1+稅率),如零售價,包裝物押金等都直接是含稅價,計算時都先需要導成不含稅價
6.進項抵扣有效期360天
7.2016年5月1日 後購入不動產,進項需要分2次抵扣,第1年抵60%,第2年抵40%。
8.消費稅:捲煙、白酒複合計稅,啤酒、黃酒、成品油定額稅率,其餘是比例稅率
9.包裝物押金:對於除啤酒、黃酒之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當時就要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逾期(指一年以上)時不再征增值稅及消費稅,退還押金時也不再退還已經交過的增值稅及消費稅。啤酒、黃酒包裝物押金只在逾期時確認收入計征增值稅,因為是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所以在不計征消費稅。另包裝物押金是含稅價
10.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適用比例稅率
(成本+利潤+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適用複合計稅稅率
1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會計上確認收入為準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1.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判斷:標準是在境內是否有管理機構(有就是居民,沒有就是非居民,注意一定是管理機構,其他機構不行)
2.稅率:居民和有機構的非居民是25%,沒有機構的非居民是20%
3.納稅調整:(記好常考項比例)收入類:國債利息免稅
費用類:福利:工資*14% 教育經費:工資*2.5% 工會經費:工資*2%
公益性捐贈:利潤總額*12% 招待費:發生額*60%或營業收入*5‰(孰低計量)
廣告費:營業收入*15%(化妝品、醫藥、飲料是30%,煙草不得扣除)
利息超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部分,行政性罰款全額不允許抵扣
研究開發費用:加計50%扣除 殘疾人員工工資:加計100%扣除
4.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建設項目:自取得第一筆收入,第1-3年免徵,第4-6年減半
5.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得不超過500萬,免稅;超出部分,減半
6.小微企業2017.1.1-2019.12.31,年利潤總額低於50萬,利潤總額減半按20%徵收
7.企業按《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收入減按90%計入利潤
8.企業購買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設備金額的10%直接從當年所得稅中抵扣,但5年內該設備不得轉讓出租,否則需補交抵扣稅款
9.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判斷:有住所和居住滿一年(需同時滿足即為居民納稅人,不滿足即為非居民納稅人),有住所指習慣性居住地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指會計年度1.1-12.31
10.工資/薪金:(實發工資—3500或4800)*本級稅率—本級速算扣除數
本國—3500,外籍—4800,給家庭人員的補貼、差旅費、誤餐費不再計稅範圍內
11.承包經營/個體戶:(收入—成本費用稅金)*本級稅率—本級速算扣除數
12.勞務報酬:收入(4000以上*80%、4000以下—800)*本級稅率—本級速算扣除數
13.稿酬:收入(4000以上*80%、4000以下—800)*14%
14.特許權使用費:收入(4000以上*80%、4000以下—800)*20%
1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所得*20%
16.財產租賃所得:收入(4000以上*80%、4000以下—800)*10%
收入中可扣除稅前可抵扣稅費、修繕費(最高800)
17.財產轉讓所得:(轉讓收入—原值、轉讓稅費)*20%
18.偶然所得:收入*20%
19.個人通過境內非盈利機構向自然災害、貧困地區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0.個人通過境內非盈利機構向紅十字會、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親少年場所捐贈,捐贈額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部扣除
21.年終獎所得稅的計算:年終獎/12,根據答案確定稅率等級
年終獎*本級稅率—本級速算扣除數
22.個人的保險賠償金,免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稅;個人購買福利、體育、賑災彩票中獎金額在1萬以內,免稅。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1.房產稅:從價計征*1.2% 從租計征*12%
2.國家的各項資產基本都是免稅的,民用自用大多免稅或者減征(這個基本小稅種都可以通用)
3.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的計算:收入—扣除項目
扣除項目:1.取得土地的地價款和稅金2.房地產開發成本3.開發費用(2種演算法):利息+(1+2)*5%(利息有金融機構的證明)或者(1+2)*10%(利息沒有金融機構的證明)4.轉讓房地產的稅金。(土地增值稅常考項)
4.車船稅:挂車按貨車的50%計征,拖船、非機動駁船按船舶的50%計算
5.印花稅:稅率口訣:千一豬(諧音租房)寶(倉庫保管)寶(保險)
萬三狗(購銷)奸(建築)計(技術)
萬五贏(資金賬本)家(加工)運(運輸)產(財產保險)茶(勘察設計)
最後補充萬分之零點五是借款合同,千一股權轉讓,賬本證件5元/本
6.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海關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是不需要交著兩個稅
7.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關稅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消費稅%=消費稅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增值稅%=增值稅(不是消費品就不要加消費稅)
進口貨物各稅演算法
8.車輛購置稅:購置款/1.17*10% 購買後60日內繳納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1.勞動關係的建立:用工之日
2.《勞動法》規定不得招收16周歲以下員工,文體和特種工除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扣押員工身份證等證件或者要員工繳納押金
3.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不訂立勞動合同,單位需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或支付2倍工資,滿1年不訂立勞動合同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年假:1—10年 5天 10—20年 10天 滿20年 15天 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內
5.加班工資報酬:正常工作日150% 休息日200% 節假日300%
6.試用期長度:勞動合同簽訂期限3個月—1年 試用期1個月
1年—3年 試用期2個月 3年以上 試用期6個月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合同約定工資的80%,如80%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最低標準計發
7.競業限制:不得超過2年,限制期間用人單位需和勞動者約定經濟補償按月支付(沒有約定按合同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勞動者,否則勞動者可以不受競業限制
8.勞動合同解除:雙方協商解除,勞動者未獲得報酬或人身可能受到傷害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犯重大過錯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付經濟補償
9.解除合同賠償: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無過失情況按N+1補償
N為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一年補償1個月,不足半年按半個月算,滿半年不足1年按1年算,+1是是用人單位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或支付一個月工資。
每月工資水平為該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或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否則以最低最高算
如:某人在公司工作三年,月平均工資為1000,當地最低工資水平1500
解除勞動關係需補償1500*4
某人在公司工作三年,月平均工資為10000,當地平均工資為3000
解除勞動關係需補償3000*3=9000*4
違約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指員工有和用人單位約定服務期,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關係需支付約定的違約金,反之公司提出則不需要,但是因為員工犯重大過失情況除外
賠償金:誰的過錯,誰支付,具體金額看具體損失
10.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
11.比例:養老20%(單位)8%(個人) 醫療6%(單位)2%(個人)
工傷0.5%(單位) 失業1%(單位)1%(個人) 生育0.8%(單位)
12.單位繳納部分為社會統籌,個人繳納部分為個人賬戶
13.養老:累計繳費年限15年,才可以在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14.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 本單位工作年限
10年以下: 5年以上 3個月 5年以上 6個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上 6個月 5年以上 9個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個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個月
20年以上 24個月
15.失業:需辭退才可以享受,領取失業金期間,醫療保險有失業基金購買
1—5年 最長12個月 5—10年 最長18個月
10年以上 最長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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