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什麼(二)社會和個人

歷史是什麼(二)社會和個人

來自專欄 法師塔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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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歷史是什麼》第二章社會和個人的讀書筆記。作者所想表述的很簡單:無論是看到歷史事實還是歷史作者,都不應當把他們和社會分割開來進行研究,儘管你可以在一個綜合體的研究中有所側重。由於舉出不少例子,並且反駁「約翰王理論」,以及我想盡量把讀書筆記的收納做的詳盡,較上章篇幅膨脹不少。

1.先有社會還是先有個人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論題。卡爾引用兩句名言來回應這個命題,開啟了第二章社會與人。「沒人是一座自全的孤島,人人都是大陸的一份子、整體的一部分」,每個人都處在一個整體之中。而個人主義者的名言卻是「把人召集在一起並不能變成另一種物質」,他好像是要說,把人召集在一起沒有什麼意義,所以社會也就沒有什麼意義。然而正是這樣,把人召集在一起並不能變成另一種物質,這就意味著,只是聚合而沒有整體對個人的作用,是無法把集合體真正轉化為一個結構的。這兩句話實際上是共同指出人處在社會之中,社會經由對個人的作用從而成為一個社會。——這正是後文卡爾說的「當我們出生的時候,這個時機就開始對我們產生影響」與前文引述的聯繫。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經久不衰的魯濱遜的神話了。它企圖想像出一個獨立於社會的個人,但是這種嘗試失敗了。魯濱遜不是一個個體,而是來自約克鎮的英國人,他隨身攜帶者《聖經》,並向他的種族所信仰的上帝祈禱。隨後他很快擁有了一個忠實僕人星期五,一個新的社會就開始構建了。看來無論是先有社會還是先有個人,社會對個人總是有一種關係並因此成為一種結構。實際上,整體性指的是這樣一種觀點:一個結構由若干個部分所組成,但是這些部分服從於體系的一些規律。也就是說,結構的規律將一種不同於部分性質的整體性質賦予作為全體的全體。你可以這麼理解,整數構成了一個群,整數這個整體具有的性質不同於其部分的偶數、單數的性質。這就是整體性的體現。同理是社會與個人。

2.「說了這麼多瑣碎的事情,讓我們回到正題」。卡爾表示,傳統的歷史理論認為歷史就是個人書寫個人的關係,這種考慮過於簡單,很顯然個人處在一種與社會的聯繫中。但是問題是「我現在想要探究的是等式兩邊的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所佔的相對比重」。

卡爾舉出一個保守主義的歷史學家納米爾,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與和平失敗已經揭示了自由主義的破產,所帶來的反應將只是這兩種形式中的一種——社會主義或保守主義」。納米爾就是轉向保守主義的史學家代表,就拿其代表作品對革命的研究來說,「納米爾繞過那些偉大的近代革命...而是決定賦予我們一個有關1848年歐洲革命的敏銳研究...生動地說明了各種理想在面臨武裝力量時之空泛,也生動說明了民主黨人遭遇軍隊時之柔弱」,因而,納米爾要證明「理想空泛,口號無用」,既然沒有意義的東西就沒有書寫的必要,所以他寫道:因此,一個人越少的以政治學說和政治信條來阻礙其心靈之內心思考,就越有利於他思考。理想與口號,政治學說與信條不僅是沒有書寫的必要了,甚至還是「內心自由思考的阻礙」。納米爾也有看到反對意見,對於自己從歷史中抽掉思想不置可否,還認為這「預示著更偉大的民族成熟性」。納米爾的信條至少是不完善的,雖然說政治學說和政治信條阻礙內心思考是不必要的,歷史作品中也不該出現這樣的思想,但是他的作品難道不也是一種保守主義的宣傳嗎,不應該有政治思想不是沒有政治思想,前者仍然屬於一種規範說明。——回到正題,卡爾緊接著並沒有辯論,只是立論:要把握歷史學家的立場才能理解歷史學家的作品,而歷史學家的立場根植在社會與歷史背景之中。之前已經提到很多有關社會、個人影響的論證,歷史學家本身也不過是個個人,自然也受到其所處社會的影響,在這裡要聯繫第一部分的內容考慮。這其實不是對納米爾思想的反駁,而是把納米爾作為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戰與和平的破產作為社會背景影響了納米爾這個歷史學家個人,使得他成為背景之下的歷史產物。「格羅特、蒙森、特里威廉和納米爾都是單一的社會模式、政治模式鑄造出來的人物」。

有單一模式鑄造的歷史學家(這是卡爾的分類),因而(分類就預示著這個轉折)也就具有經過多個模式鑄造的歷史學家,「但是一些生活在激烈變化時期的歷史學家在其著作中所反映的並不是一種社會和一種社會秩序,而是一系列連續的不同社會秩序」。歷史學家作為個人被卡爾置於與社會的聯繫之中,反映著社會,就好像一面鏡子一樣,這是他在這裡所採用的理論圖示。隨即,卡爾舉出邁納克作為例子。《大同世界與民族國家》反映了德國民主主義理想在實現之後威廉時代的暴漲,將民族主義作為最高的普世主義。而經歷了一戰的失敗之後,《國家至上之觀念》所反映的已經是:政治世界是國家至上與道德規範之間未決勝負的經濟場所,道德原則只是政治的外表,不能作為手段蹂躪國家的生命與安全——我並不了解當時的民族主義語境,不過這裡的道德原則可能就是指代民族主義。而到了《歷史主義的起源》中,面對納粹暴政,邁納克丟失了學術榮譽,發出了絕望的呼聲,摒棄了存在就是正確的歷史主義,要擺在歷史相對論與超理性絕對論之間,最後倒向相對主義。卡爾指出,邁納克「把三個對比明顯的時期反映到過去的歷史之中」。注意卡爾使用的術語,他是從「單一模式」與「複合模式」開始的,也就是說他將連續的歷史時段分解為「政治模式」,而不同的政治模式反應在歷史學家身上對歷史學家產生不同的影響。影響具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同意政治模式的價值觀,一種是反對政治模式的價值觀,譬如邁納克接受民族主義,或者在後半生反對納粹主義的政治模式而產生的價值觀。無論接受還是反對,不同的政治模式都已經對歷史學家產生了影響。這就是卡爾此處使用的方法論的具體使用方法,他從「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出發,提出「模式影響」以及「同意或者反對」的具體理論具體闡述了影響。政治模式的總結是比較困難的,卡爾這裡理論有點粗糙。

接下來卡爾舉的是巴特菲爾德的例子,《歷史的輝格解釋》幾乎沒有發現輝格黨人的名字,而唯一一位福克斯也不是歷史學家,這本書缺少細節。"十二年過去了,打破舊習的潮流也不再盛行了」,也就是說,《輝格解釋》其實是打破舊習的潮流的同意而已。並且「祖國在進行一場戰爭,捍衛自由傳統」,國家捍衛著輝格傳統,而巴特菲爾德又轉向同意該種傳統,談及歷史的輝格解釋就是「英國人」的解釋,溯及到民族情感。在卡爾看來,這種前後不一就是社會對個人影響的反應。這裡他沒有採用「政治模式」的解釋,對影響的闡述開始顯得模糊,「受到祖國進行戰爭的影響」的說明並不具有說服力,更像是為作品轉向的強行解釋。

在這一部分中,卡爾論述了歷史學家作為個體受到社會影響的論點,並且利用「政治模式」細化了這種影響的過程。卡爾沒有在作品中闡明方法論,只是讀者從作品中揣摩提取出來的,未必正確。——隨後,卡爾的解釋在巴特菲爾德身上稍微遇到困難,表現出轉為強行解釋的傾向。

3.社會影響個體,而歷史學家作為個體受到當時社會的影響,我們又明白歷史事實是受到歷史學家詮釋所決定的,換言之,歷史事實作為與歷史學家的綜合體,也是受到社會影響的。在論述完歷史學家的影響之後,卡爾轉向歷史事實受到社會力量作用的研究。此時他並不是舉出歷史學家被映射的例子,而是批判個人主義的歷史決定論,其舉出的例子就是卡爾好友以賽亞·柏林的《歷史必然性》。就如文章標題而言,柏林秉持一種歷史必然性,但是必然性的決定性不是非個人的力量,而是個人的力量。是約翰式的好壞國王的歷史理論,好國王決定好的歷史,壞國王決定壞的發展。卡爾將這種決定論溯及到希臘人,說古希臘人喜歡把過去的成就歸到英雄人物上,假定這些成就是他們的功勞——「柏林的作品是歷史意識處於初始階段的特性」。卡爾表示,這種看重英雄故事的傾向並不僅僅在柏林一個人身上,「歷史是偉人的傳記」仍舊是一句受人敬仰的格言。約翰王理論背後存在著一派人。Dr.Rowse告訴我們伊麗莎白時代制度的瓦解是因為詹姆斯一世不理解這個制度,十七世紀英國革命是由於斯圖亞特前兩位國王的愚蠢造成的偶然事件,就是一種體現。

卡爾舉出韋奇伍德女士的某導論作為約翰王理論的傑出評論:就我而言,作為個體的行為比作為群體或階級的人類行為更加吸引我。人們可以以這樣或那樣的偏見來撰寫歷史,這不會更多的誤導讀者,也不會更少的誤導讀者。要嘗試理解的是這些人怎樣感覺的,而且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為什麼要那樣行動。卡爾分析道,「韋奇伍德女士的陳述綜合了兩個陳述,首先,作為個體的人的行為不同於群體成員和階級成員的行為,歷史學家可以合法的選擇詳細論述這種行為或那種行為」,這對應的是「這不會更多或者更少的誤解」的那段敘述。合法是讓人回想起康德的表述,當作家談到合法的理論的時候,他們往往是在借用法律的背景表述理論的正當性。韋奇伍德女士認為按照偏見撰寫歷史並不會對客觀性表述造成什麼影響,因而按照偏見撰寫歷史並不違反客觀性,具有正當性。「其次,對作為個體人行為的研究要結合研究這些個體人行為的有意動機」,其實也就是對應「要嘗試理解這些人是怎樣感覺得,而且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那一部分,「按照自己的意志」,這就特意指出要研究脫離社會影響的意志一部分。

對於第一個論點,卡爾指出,這裡不用浪費太多筆墨,需要反對的只是把個人和社會截然分開的論點,如果只是研究個人但仍然考慮社會的背景,那論述還是可靠的。這裡近似於用直言陳說反對約翰王理論典型的第一論點。之後卡爾還舉出「心理主義」、《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阿克頓爵士等等例子。這並不能加強其敘述的正當性。然而卡爾對第二點的反駁是十分有力的,沒有必要研究個體人按照自己意志的行為。偉人史學傾向於找出一個具有社會重要性的個體人,研究這些人的意志及其產生的後果,這就是韋奇伍德女士的大前提。卡爾指出,第一,歷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數目的問題,不是某位偉大哲學比如盧梭的思想造成了偉大的革命,而是兩千五百萬飢餓的心推動了這個過程。具有社會重要性的歸根結底是具有數量的人。這點還不是很有力的反駁,至少在這篇文章中不能展現出其鋒芒。但是第二點就顯得尤為有力:個體人的行為往往不是由自己決定的,而個體人的行為也往往不能導致自己想要的結果。偉人史學要求研究從個人的意志到達行為到達其結果的過程,並往往把這種結果表述為社會變動,然而實際上個人的意志到達行為並且到達結果從來都不是完全自由的。每個人都有不順心的時候,個人的意志未必能決定行為,想要享樂的國王也首先要處理政務,推開美姬;就算個人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行為,這種行為也未必能倒向想要的後果,大多數人往往按照權力的毛細血管作用行動,然而其結果卻往往不能達成自己想要攀升的後果。這早就是顯而易的。「任何人都願意或渴望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經濟大蕭條,這是難以置信的」。第二點論述完全摧毀了韋奇伍德女士論述的方法。儘管歷史事實與歷史學家的構建與認可有關,這卻並不意味著歷史解釋沒有好壞之分。假如類推出去導致荒謬的結果,那歷史解釋顯然就不應該成立。

4.歷史學家作為個人受到社會影響,從而歷史背景影響到與歷史學家作為綜合體的歷史事實。(必須注意這個辭彙在卡爾論著中的特殊意義,參見上一章)歷史學家可能反對政治模式或者同意政治模式,但是總是反映著當前的政治模式。歷史研究的可以是社會或者個體,這完全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只是完全分離兩者進行研究的傾向。「我們只有根據現在才能理解過去,我們也就只有藉助過去才能理解現在」。了解歷史學家的政治背景,不分離個人與社會的研究,是《歷史是什麼》第二章的最終結論。讓我給卡爾補上一句,歷史是什麼?是歷史學家在歷史背景下進行的研究,無論是歷史事實本身還是歷史學家都不能與社會分離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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