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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觀染染者品第六

中論 觀染染者品第六

來自專欄 那爛陀寺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我們知道,佛教有三毒,貪嗔痴,貪是擺在第一位的,這是很有見地的。因為萬物都在貪,只要你不是圓滿的,你必須向外進行能量和物質交換,從吸收能量來看,這就是貪慾。只不過人類是貪慾最強的物類。

龍樹的論點是,煩惱不存在。

對方就問:你說這些都不存在,那佛陀為什麼要講法啊,教我們去除煩惱啊。

龍樹說:不急,我們來論證一番。

請問,貪這個行為之前,是不是應該有一個主體,這個主體叫貪者。沒問題吧。

答:沒問題。

龍樹說:好,請問,貪之前真的有貪者嗎?

答:有啊,怎麼會沒有。

龍樹說:你看,貪者是貪的緣,貪是貪者的果。現在沒有果,也就是貪的存在。怎麼會有一個貪者呢?

或者說,什麼是貪者?

答:被貪污染之人

龍樹說:對啊,現在連貪都不存在,哪裡有被其污染之人呢?

答:好像是啊。

註:整理一下龍樹的思路

貪、貪者的關係,如果要成立,那麼必須在貪者之前就存在貪。

可是在貪者之前不能存在貪,因為貪者是貪因緣而起之物。貪是貪者的因,貪者是貪的果。現在貪者並不存在,那麼就不能生起一個貪者。故貪者是不存在的,貪者不存在,也就是說貪是不存在的。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一個物要存在,必須是具有明確的因果關係,可是因不能生果(在第一篇已經破斥結束了),導致物和物的關係就被割裂開來。那麼物就不能存在了。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對方說,那貪和貪者同時生起呢?

答:絕不可能,因為貪和貪者,是一個被動關係。貪導致貪者,貪者被貪所導致。必須先有貪,然後再有貪者(觀待而生起)。如果兩者同時生起,就取消了依存關係。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對方說:那麼貪就貪者,貪者就是貪。

龍樹說:那你的意思就是說,因就是果,果就是因?那麼肯定不生起,而兩者肯定不能同時存在,因為兩個東西本來就是一個東西,一個東西還談什麼同時存在(暗含著兩個事物)與否?

對方說:貪和貪者不是一個東西

龍樹說:那我前面已經說了,不能同時生起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如果說,兩者可以同時存在。那麼也就是說,雙方可以不用依靠對方而存在,可以獨自存在。可是我們已經講過,兩者是一個被動關係,就必須依存對方而存在

如果說,兩個不相干的事物同時存在,那麼任何事物都能依存其他的任何事物而存在,那麼這也是不可能的。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如果說,貪和貪者是兩個東西,那麼兩個東西,怎麼能同時存在呢(依存關係)?如果說非要是同時存在,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兩個東西,實際上是一個東西(一個東西自然獨立存在),可是一個東西,無所謂同時存在。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我們講過,如果貪和貪者,要麼是一個東西,要們是兩個東西,都不能同時存在。

一個東西,就無所謂同時,因為同時暗含著,兩個事物。

兩個東西,就不能同時存在了,因為他們是依存關係。如果你不承認,那麼不依存對方也可以獨自存在,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們是一個東西。

一個東西,已經說了,不能說他同時存在。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如果貪和貪者是兩個東西,那麼就不能同時存在,那麼你提出的同時存在,是什麼意思呢?他是怎麼樣地不同,才能同時存在呢?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因此,無論是貪和貪者,不能存在。

一切法都是如此,無論是同時存在還是一個東西的存在,都不能存在。

註:假如A、B是依存關係的話,A的存在依存B的存在,若B不存在,那麼A也不存在。

同樣,ABCDEFG,所有依存關係,一步一步就能全部破掉,所以一切法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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