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經銷商、圍困汽車廠---無人駕駛驅動的「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來自專欄 39滴水
一、先來設想下2030年的場景(該場景定義為: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你已經不再擁有汽車(即「竭擁」)。他要從家到紐約,只需要提前在互聯網上(先假想成Uber)輸入了用車需求(出發地—家、到達地—紐約、出發時間—08:00、車型—特斯拉ModelG等等),你08:00到達自家樓下時,就有一輛特斯拉ModelG已經無人駕駛至你家,準備完畢以待命。無人駕駛車輛載著你前往紐約,路程中你可以躺著休息、吃早餐、和朋友們一起看視頻等等。達到紐約後,你下車,互聯網上完成支付並反饋出行評價。隨後特斯拉ModelG 繼續「接單」,無人駕駛至下一用戶,如此循環……
二、無人駕駛,群雄紛爭,多領域巨頭出手
關於無人駕駛,大玩家、大動作、大話題太多了,群雄紛爭,硝煙不斷。
1.Waymo:深耕無人駕駛多年,作為科技公司,卻自行研發激光雷達等核心硬體;與Uber短暫蜜月期後反目為仇,為了守住無人駕駛將Uber告上法庭。
2.Uber:發跡於汽車共享出行,花重金6.8億美元收購Otto(由原Maymo無人駕駛負責人單飛後創建),但如今負責人下課,技術進展幾乎停滯。
3.GM:豪擲10億美元收購CruiseAutomation;投資5億美元拉攏Lyft,被Lyft拋棄後,自建汽車共享出行網Maven,凱迪拉克XT5、凱雷德和ATS,別克昂科拉、雪弗蘭探界者、創酷、邁銳寶和科魯茲等主力車型全部上陣。
4.Intel:160億美元收購Mobileye,並和寶馬、Mobileye引入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德爾福,組成無人駕駛平台強有力聯盟。
5.Tesla:這個到哪裡都是焦點的壞小子更為激進,激昂抨擊無人駕駛不能閉門造車,用幾天就累計100萬英里的無人駕駛數據(要知道Google用了6年多才累計了100多萬英里)。
6.高通:390億美元收購NXP。
7.……
可以看到,科技技術巨頭、打車巨頭、全球著名車企,甚至晶元公司等等,合作聯盟、跨領域大手筆吞併收購,唯恐在無人駕駛領域拉人一步。這陣式,在整個汽車發展史上並不多見。
無人駕駛的潮流威力是一般的技術革新(比如汽車網聯)無法匹敵的。它不只是汽車技術的迭代,而是驅動了另一片巨大的藍海市場。鑒於無人駕駛的複雜性,與其相關的一眾周邊科技都會被帶動起來,這包括:自動駕駛演算法,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攝像頭等感測器,車載運算平台,高精度地圖,網路通信服務商,使用和存儲車輛運營數據的雲服務商,汽車廠商,汽車共享出行平台等等。
三、為什麼無人駕駛和汽車共享出行必然會聯繫在一起?
1. 從近期階段來看,與汽車共享出行合作,是普及拓展無人駕駛的最好選擇。
毋庸置疑,對於任何一種新技術、新潮流、新理論,芸芸人民大眾都需要時間去認知和接受,無人駕駛作為顛覆性的變革更不例外。
先不評論特斯拉的激進測試無人駕駛車對與否,特斯拉 CEO Elon Musk 對於「人們總是慣性地恐懼新事物」的見解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特斯拉自動駕駛造成的車禍比起每年人為造成的 120 萬人死亡,完全不值一提。如果你勸人們不要用無人駕駛,實際上是在殺死他們。
然而另一個事實是,所有汽車廠商的終端客戶或說上帝,不是這思想先進的天才愛因斯坦,正是這些接受新事物慢一拍或N拍的芸芸人民大眾。
所以矛盾就來了:一方面是技術趨勢,大勢不可逆,無人駕駛終究會到來;另一方面是客戶上帝(芸芸人民大眾)慣性地恐懼新事物,暫時無法接受。
怎麼辦?
你肯定也都會想到:給芸芸大眾一個接受的過程,先搞點試點出來,讓大家逐步慢慢地熟悉並接受。
那麼怎麼找個很好的試點切入呢?汽車共享出行領域無疑是個非常好的選擇。原因如下:
1). 汽車共享出行平台的選擇多樣性:剛才提到,芸芸大眾接受新事物要慢一拍或N拍,鑒於個體差異性,接受新事物的人群的數量分布規律如下:
總會有些人 「只慢一拍「或者」一拍不慢」就能夠迅速地接受並嘗試新事物,他們是擴散新技術的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這些人非常可貴,同樣人數也非常少。
但是如果讓他們去買一台新車來實現這種嘗試,代價有點高,勢必會再過濾掉一定比例的人。而如果可以通過租車或者打車,非常容易地就能體驗一把無人駕駛,更能驅動有意願」嘗試螃蟹的人」去真正的「吃螃蟹」。而暫時不願或不敢吃螃蟹的人,可以選擇非無人駕駛車輛,繼續他們的出行。
在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的引領及驗證下,更多的人參與進來,無人駕駛技術也就水到渠成地普及開來。
2). 汽車共享出行極具吸引力的「流量」。通過Uber、Lyft、滴滴等汽車共享出行平台讓更多的無人駕駛汽車跑起來,儘快收集行駛數據,實現無人駕駛技術優化更新及迭代。
也可以簡單粗暴地理解為,汽車共享出行平台為無人駕駛提供了一個最真實的「道路測試平台「。以Uber為例,去年 CEO Travis Kalanick 就高調宣布,Uber已完成20多億次打車服務。
2. 從汽車領域的長遠高度發達來看,無人駕駛必然驅動「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就汽車而言,它有兩個屬性:出行用品+興趣用品。出行用品自不多說;興趣用品則是指,對於很多人而言,駕駛汽車還是一種樂趣,這從寶馬的品牌宣傳語就可見一斑:Sheer driving pleasure(純粹駕駛樂趣),BMW品牌似乎一直都在強調駕駛樂趣。
所以無人駕駛的出現,是對汽車屬性都有實質性變革的,把「駕駛」都省略了,那麼汽車所剩的也就「出行用品」這一屬性了,這也就意味著,汽車僅僅是一種出行工具了。對於一種工具,其實從本質上講,人們無一例外都是希望它方便、省心、好用就行了。
試想下,如果自己買一台無人駕駛汽車,買車、維修、保養、洗車、年檢、加油……實在是十分繁瑣,類比借用一句話:
We buy cars for our convenience not for serving them.(我們買車是為了出行方便而不是伺候它們!)
最好的情況就是,我不必擁有汽車,不必對汽車操任何心,它只需要在我有出行需求時出現就行了。
而這種狀態,不就是汽車共享出行所憧憬和願望的最終目標「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嗎?!
現在我們審視梳理下無人駕駛、汽車共享出行平台的關係:
好了,至此我們屢清了為什麼無人駕駛和汽車共享出行會聯繫在一起、以及二者形成聯盟之後會快速驅動導致的結果(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下面是已經形成的聯盟(信息狀態:2017.05.28):
四、「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對汽車廠意味著什麼?
1.先來深入剖析下「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所謂共享,即將一件物品或者信息的使用權或知情權與其他人共同擁有(有時也包括產權)。對於汽車共享,其意義在於:通過提高汽車的使用率而降低人們對於該之的持有率。
這裡也可以看出為什麼各國普遍都支持汽車共享,隨著汽車行業發展和競爭加劇,汽車保有量增加以及隨之而來的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當然「每人一台汽車恰恰說明了每台汽車的使用價值沒有被充分挖掘出來」,而汽車共享意味著「物盡其用」、意味著環保、意味著公益。
而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則是汽車共享最極致狀態,汽車不再被個體擁有,汽車發揮了其最本真的作用:服務出行。汽車就像城市中的人行道似的,變成了完全的公用物品,被統一規劃和管理,並通過無人駕駛充分滿足人出行需求地被規劃統籌,提高其使用率、降低維護管理成本。
所以,目前的汽車共享出行平台(Uber、Lyft、滴滴等)只是做到了初級階段,承擔了一部分汽車資源共享,未來的前景和市場還非常廣闊。
2. 再來回答:「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對整車廠意味著什麼?
1). 個體不再買汽車了;
2). Uber、Lyft、滴滴等一眾汽車共享平台經過競爭和格局重整,最終僅存活幾家獨佔市場;
3). 甚至也極有可能,汽車共享被政府拿去,作為市政建設及交通管理的一部分,被統一統籌規劃管理;
這對於整車廠來說是災難性的:沒有用戶(芸芸人民大眾)了,遍及全球的4S店、經銷商沒有了任何存在的意義。買車的只是幾家汽車共享平台,甚至是政府。自己完全處於被選擇和代工的「被圍困」的地位,稍有不慎失去僅有的需求口,就意味無訂單、意味著死亡!各汽車品牌及各整車廠之間必生死殊搏、決一死戰!
分析至此,也就自然出現了標題所說的場景:殺死經銷商、圍困汽車廠---無人駕駛驅動的「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五、各汽車廠如何應對這種災難性的未來呢?
有道是大勢不可逆。技術、未來、科技、環保、共享、合理化……集眾多閃光點於一身的深度汽車共享勢不可擋,留給汽車廠的只有一條道路:格局架構轉型,不再做汽車製造者,而轉型做出行方案解決者。
這也就是為什麼各大汽車廠商積極活躍地參與到無人駕駛中來、參與到汽車共享出行中來。
對於剛才的「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聯盟,我們可以再補充一列「汽車廠商」,最終形成「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汽車廠商」三足鼎立的聯盟,見下:
現在我們審視梳理下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的關係、汽車廠商三者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與竭擁式汽車共享的關係:
六、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汽車廠商,三領域弱肉強食、跨領域吞併收購
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汽車廠商,三領域既是同盟合作,更是弱肉強食。這種弱肉強食不只是領域內,更是領域外。對於每個參與者,都必須經過如下兩輪的惡戰,才能生存下來:
另外一條線路,是不同同盟之間的橫向競爭。畢竟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各有所專、各有所長,即使再財大氣粗,跨領域發展也是需要時間和精力的,先形成同盟立於不敗之地,後續再在同盟之間競爭也是一種出路。目前已經形成的同盟如下:
在每個同盟之中,誰在各自領域排名靠前,在同盟之中的話語權也強硬。比如:
1. Maymo+FCA/Honda+Lyft:Waymo是潛在「盟主」
Maymo在同盟中極為強硬。這得益於Waymo在無人駕駛領域的強大地位,可以說是新一波無人駕駛研發熱潮的鼻祖,Waymo可以提供無人駕駛關鍵組成部分全系統的解決方案,不只是軟體,還有激光雷達和視覺系統等。在Waymo還是Google X一個探索項目階段,是採購Velodyne的激光雷達,但當時就已經意識到必須得自行研發。Waymo CEO John Krafcik 曾提到:
在項目的早期階段,我們的感測器和計算系統的硬體方案來自眾多的供應商,那些產品不僅性能有限,而且價格奇高。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是,車頂的單個激光雷達成本居然超過了汽車本身。這讓我們意識到,如果想要做到SAE Level 4級別的自動駕駛技術,同時做到安全、可靠、可商用,我們只能另闢蹊徑——我們從無到有設計和製造了所有的自動駕駛感測器,自研的感測器各司其職,可以處理自動駕駛領域的複雜數據。
我們的感測器開發密切參考了公司的軟體專家的意見,他們專註於機器學習等人工智慧技術的研究。我們所有的感測器(激光雷達、視覺處理系統、雷達)與自動駕駛的『大腦』緊密結合,專為我們的軟體而設計。這種高度集成化的系統使得Waymo自動駕駛系統的各個部分可以無縫協同的工作。像人類的五官,相互配合才能體現出強大的作用。
2. Uber+Otto+Volvo:Uber是潛在「盟主」
可以說Uber在該同盟中起著關鍵作用,這當然也是憑藉著Uber在汽車共享出行領域的霸主地位。而且我們知道,Uber還在2015年在美國匹茲堡(Pittsburgh)成立先進技術團隊(Advanced Technologies Group - ATG) ,為地圖、車輛安全與自動運輸進行研究並開發解決方案。
匹茲堡的先進位造技術歷史悠久,能夠生產現今最必需的機器,Uber正是希望藉此實現其自動駕駛汽車之夢。
Uber還以6.8億美元將初創企業Otto收於麾下,Otto聯合創始人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曾是Google無人駕駛的負責人。所以Uber+Otto+Volvo組合,其實是Uber與Volvo的合作,沃爾沃生產這些汽車,而Uber進行購買,並裝配無人駕駛設備。
3.GM+Cruise+Maven/BMW+Mobileye+DriveNow: GM/BMW是潛在「盟主」
這兩個同盟的共同特點是汽車廠商資金雄厚、影響力強大。依靠自身製造汽車的優勢自建汽車共享出行平台,再聯合甚至收購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
對於汽車廠商而言,搭建汽車共享出行平台並非難事。通用曾經5億美元投資Lyft,獲得了其一個董事會席位,但仍然心存不安,不久後就成立了自己的汽車共享平台Maven。同時豪擲10+億美元收購Cruise Automation,最終形成了自己集「無人駕駛技術+汽車共享出行平台+汽車廠商」於一身的綜合性選手。
寶馬也是做了一番努力,自建汽車共享出行平台DriveNow,同時也聯合Intel與Mobileye展開深入合作,進一步加速自己在無人駕駛方面的進展。
七、結語
即使尚有一部分人因為執著於駕駛的樂趣並不感冒無人駕駛技術,作為一塊描述未來的大蛋糕,無人駕駛仍然像旋風一樣吸引著多個領域精英巨頭們參戰,尤其是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台和汽車廠商。
對於每一個汽車廠商,這裡想奉勸一句,如果有無人駕駛技術或汽車共享平台找上門來合作,請一定重視,否則有可能是「今天的來者你愛理不理,明天的救世主你高攀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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