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強拆中的正當防衛權

非法強拆中的正當防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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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強拆是指拆遷人或者徵收人未有合法拆遷手續,或未履行合法的拆遷、徵收程序,而實施的強制拆遷行為。具體的表現形式一般是先限制房屋所有權人的人身自由,然後推平房屋,或者偷拆、黑拆、以拆違建的形式代替拆遷等。

正當防衛權,法律依據是我國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是對無限防衛權的立法保護。

非法強拆不僅會造成公民財產的巨大損失,往往也會給房屋所有權人甚至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非法強拆所造成的惡性事件屢見報端,死傷者多為被拆遷戶,其中也不乏拆遷人,可見非法強拆是把雙刃劍。未有法律依據而實施的強制拆遷行為等同於對公民房屋的非法入侵行為,如造成了房屋毀壞應該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造成人身傷害的應該視具體情節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對非法強拆實施正當防衛的要求:

一、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也就是在被拆遷戶或者被徵收人在遭遇非法強拆的時候,不僅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實施防衛權,第三者也可以給予救濟。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實施時。這對非法強拆中的正當防衛給出了限制,防止正當防衛權的濫用,也就是說在非法強拆實施前或者非法強拆實施完畢後,被侵權人的防衛權都受到了相應限制,應盡量以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補救。

三、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在非法強拆中,筆者認為「侵害者本人」不僅應包括實際拆遷的實施者,也應包含在現場組織、指揮拆遷的負責人。

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在非法強拆中是否適用無限防衛權?筆者認為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針對的是無組織的非法強拆人員,即無任何司法部門的授權,沒有政府人員參與的黑拆、偷拆、半夜強拆等情況,可以適用無限防衛權。

正當防衛權的運用是被拆遷(徵收)戶自力救濟的維權方式,但因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規定相對嚴格,而且在實際處理中往往伴隨著很大風險。筆者認為,維權不違法應作為被拆遷(徵收)戶的底線。

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

庫建輝律師 138107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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