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的起源

藝術的起源與文字的起源一樣,難以考究。但我們可以知道,藝術被創造出來,最初是為了功能,而非審美。

圖像,不需要藉助語言,就可以直接對人的心理產生影響。一張偶像的照片某種程度上就是我們的偶像,而非紙片,我們不會願意用刀劃破他的臉。在原始社會,這種影響就更加顯著。壁畫上的牛羊即是辛苦養育的牛羊,只要在山洞裡對他們祈禱,草地上的動物便會茁壯成長;戴上惡鬼的面具扭曲擺動身體,自己就成了惡鬼;扮作神明得到族人祭祀,自然之神就會寬待部落。這樣的想法在原始社會得到了人們的普遍接受。制像對人們而言,與建房子毫無區別,都是面對狂暴自然求生的道具。

藝術鑒賞,在原始時期,必須考慮到藝術家的創造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背後有怎樣的故事。值得注意,原始藝術並不等同於技藝拙劣。這裡的原始,更接近於動機的原始,即為了人類和世間萬物的終極目標:生存。

以下精選若干南美洲藝術及簡要解讀。

戰神奧羅像,波利尼西亞,18世紀:簡單的草編繩結標示出戰神的眼睛和手臂。神明以眼為先,其餘並非必要。

依努伊特的舞蹈面具,阿拉斯加,1880年:木頭著色。滿面血污的怪物面具,今人看來卻有些滑稽。

黑人頭像,奈及利亞的伊費,12-14世紀:青銅。裝束華麗,脖頸細長,可能為某統治者;模擬度已經很高。

阿茲特克的雨神,特拉勞克,14-15世紀:石像。四腿兩手,兩隻蛇頭組成嘴巴,蛇尾組成眼睛鼻子。雨水決定了美洲土著人的生死,雨神形象兇惡。雷電好像空中的毒蛇,更添兇險。

此為,E.H.貢布里希《藝術的故事》第二章內容精華,略有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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