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蔚專欄:每一句「再等等」的背後,都是「不敢要」
想要什麼東西,直接表達出來,這是一個常常被誤解的好習慣。
我認識一些人,羞於說出自己的需求,認為後者是沒有涵養的體現。直接的後果是會吃虧。大家一起吃飯,你沒吃飽,又不好意思加菜,你一客氣,就只能餓肚子。吃虧之後還發作不得,別人會反問:「誰叫你不說?」
但這種反問,其實也有點無理。聽上去是說:「你不說,我才沒有滿足你的需求,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它背後藏了一句漂亮話:「只要你說出來,你要什麼我都能滿足」。實際上真有這麼豪爽嗎?未必。你真的說出來了,對方說不定又找別的借口推三阻四。但你沒說,正好把責任一股腦兒推給你。
「老闆,我想漲薪!」我說出來,老闆就會聽嗎?
事實上,只有小朋友過聖誕節的時候才會相信,我說出想要的東西,就會有別人幫我實現。所以,如果勸一個人:「想要什麼你就說啊」,這人大可以反駁:「我說了,就能給我嗎?」——當然不一定。那我何必要說?
問題是:一旦這樣想,事情就陷入了死循環。你不說,需求永遠不被滿足。需求不被滿足,就更加不想說,最終拿到的東西越來越少。金庸小說《俠客行》里,石破天的媽媽就拿這套理論,教兒子萬事不求人:「人家想給你的,你不用說,人家自然會給你;人家不肯的,你苦苦哀求也是無用,反而惹得人家討厭。」聽起來很有道理么?但石破天的媽媽是何許人?書中交代,年輕時曾是人才武功俱佳的俠女,最終步步失意,淪為村婦。有些各方面條件都不如她的女性,後來倒崛起為武林中的中產階級。學習前者的座右銘,是有風險的。
所以,不求人並不是件好事。
儘管我們承認,表達自己的需求並不一定意味著會被滿足——不妨反過來說,大多數時候都不能被滿足——把它大聲說出來仍然是有好處的。
第一,它讓別人知道,我們存在互惠的可能。
如果一個人對老闆說:「老闆,我想漲薪!」他除了被老闆踢飛之外,還會有什麼結果?結果是,他明白無誤地讓老闆了解到,他是有野心的。
這不能算一件壞事。因為這個野心告訴老闆:「我是一個願意努力的員工」。但是大多數人不理解這一點,他們以為自己一開口談錢,就是在說:「我是一個貪婪的人」,老闆踢飛他的同時,是在警告他:「我根本不想滿足你的需要,因為不好意思,我就是非常討厭你,無論如何都不想成全你的貪婪。」
——基本上,老闆沒有這麼想問題的。
老闆思考問題的方式,是怎麼讓他自己賺更多的錢。所以,他如果拒絕你,更有可能表達的是:「我知道你的訴求,但我不會平白無故做慈善。想要更高的薪水,你就想辦法給團隊帶來更高的利潤。你幫我,我幫你。」
人與人的互惠,很大程度上依靠交換而實現。經濟學告訴我們,交換構成了市場,市場讓每個人生活得更好,讓人們的幸福總量得以增加。
而交換的前提,在於每個人都說出自己想要什麼。
想要麵包,用錢來換。想要錢,用勞動來換。你想從我這裡滿足需求,我也希望藉助你獲得好處,只要存在這一前提,雙方就可以建立關係。無論是買家和賣家,老闆和僱員,甲方和乙方,父母和孩子,丈夫和妻子,包括讀者和作者,都可以互助互利,滿足彼此的一部分需求,大家都會過得好一些。
怕就怕什麼呢?——你不說,我不知道你要什麼。
我以為你無所求,我就會去找別人。
表達需求的第二層好處,在於減少誤解。
前面說了,有人會用「誰叫你不說?」來解釋一切照顧不周。他可能說的是對的,我們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幫助,的確只是因為他不知情。但我們永遠無法確定真相是什麼。也許這事背後還有別的阻力?我們不知道。
我有一個女性的來訪者,跟她丈夫就是典型的這種互動。丈夫逃避了很多在家庭生活中的責任:衣食住行,照顧孩子,陪伴,包括忠誠。妻子憤怒的時候他總是擺出一臉無辜:「你也沒說過你要我這麼做。」妻子於是學會了直接提要求:「我要你今天早點回家」,「我要你吃完飯刷碗」,「周一三五你陪孩子寫作業」,「我們吵架的時候,我希望你先哄我」,「我不許你晚上跟女同事私聊,哪怕是在談工作」……很快,丈夫承認:「有些要求太高了,我做不到。」
結婚十多年,他頭一次說這句話:「我做不到」。
有人說,你看你看,你出的什麼鬼主意?這兩個人關係不是更糟了嗎?以前還可以假裝表面和諧,現在撕破臉了,兩個人今後還怎麼相處?
但說出「做不到」,不是壞事。本來就不是妻子有要求,丈夫就必須無條件地做到。他可以做不到,或者不想做,他有自己在能力以及意願上的邊界。但是只有兩個人溝通到這裡,才會逼他看到問題所在:「你有需求,我滿足不了……」這時候,這段關係中的矛盾,才會第一次呈現出它本來的形狀。
這就沒有誤解的餘地,雙方都看清問題,才可以著手應對問題。沒有抱怨,沒有指責,沒有委屈,沒有「誰叫你不說」和「難道我不說你就不做」。事情都擺到檯面上,就開始了相互溝通和妥協。事實上,在我做諮詢的經驗中,兩個人認識到需求上的差異,短暫的衝突之後,關係往往會變得更好。
這對夫妻也是這樣。丈夫承認「做不到」之後,妻子對婚姻關係的感覺反而變好了。她跟丈夫達成了很多協議,兩個人對婚姻都投入了更多。
事實上,就這個案例而言,還有更深一層的互動。
他們的關係變好,也是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丈夫發現妻子變得更體貼了。而妻子變化的原因,在於她明確了自己的需求:「我需要你給我……」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個人明確表達了自己的需求,她在關係中往往會變得主動一些。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需求,積極地謀求關係。但按我的理解,這個變化不那麼簡單,背後還有更微妙的心態。
「我需要你給」,這句話的主語是「我」。
一個人說「我需要你給」,也就承認了,這些事本不是「你應該給」。
有些時候,我們會把自己的需求誤以為是「你應該」。
兩種說法有本質上的差別。
我們常常注意不到這一點,因為我們不自覺會把自己的需求抬得很高很高。這樣一來,我們就以為自己想要的一些東西,是天經地義就該被滿足的。在這個框架里我什麼都不用做。如果你滿足不了,那隻能是你的問題。
這樣很好,除了一點——它不是真的。
真相是什麼呢?真相是那只是「我」的小小願望。「我」不算很渺小,但也沒有很重要,重要到某個人就必須為它而讓步。世界自有它運行的規律,很可能跟我的願望是衝突的。倒不意味著有什麼問題,只是自然規律。我想要的東西,照顧也好,讓步也好,關心也好,愛也好,就是有可能要不到。
——本來啊,別人憑什麼讓著我?
意識到這一點,一個人會更平和,平和的副產品則是更多投入和付出。比如我想成功,而我只是在等:「我這麼有才華,怎麼還沒人看見?人們都瞎了嗎?」等的時候會很生氣,或者受傷,因為從任何角度,這個世界都沒有睜開眼看我的跡象。現在我謙卑地認識到,等是等不來的。那只是「我」的需求,對別人而言根本不重要。只有我把它當一回事,那就只能我來為它做點什麼。
所以,我才要把工作做得更賣力一點。
這是第三點好處,我承認「我」的需求,我會變得更主動。
雖然如此,有人還是不願意說出自己的需求。
「說出來有什麼用,別人又不會給……」
話是沒錯,但給不給是別人的事,說不說還是你的選擇。
我以前覺得,這是太害怕被拒絕。現在漸漸多理解了一層,這種心態背後,隱藏著很深的脆弱。一個來訪者告訴我,他對別人說「我想賺錢」,就好像不穿衣服站在別人面前一樣羞恥。因為那是非常私人的情感,並沒有什麼倫理道德的大旗可以掩護。你想要,就是你想要,赤裸裸暴露出自己的慾望,自己的軟肋,和自己的渺小,任人品評和圍觀。別人給了你,也像是施捨你。
更不用說別人還有可能拒絕你。
所以啊,我能理解那些最終選擇沉默的人。他們面前有一扇緊閉的門,他們始終徘徊在外,因為他們從未伸手去敲,也並不確定自己想進。用這種方式他們損失了一些好處,卻保住了自己的尊嚴。只是有時候,面對他們的哀怨或委屈,我想提醒他們:我們還可以拿到更多,代價是承認自己真的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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