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情逸興得快樂
來自專欄 人生與幸福
快樂是什麼?
如果從現象、表象上說,那是列舉不完的。
要從心理基礎上分析,人的情緒變化可以說是移情易興。也就是說我們的心境如如不動的時候,情緒和興緻都不會發生變化,相反情緒和興緻發生改變了,我們的情緒就發生了改變。
快樂的情緒就是怡情逸興,不快樂(並非平靜)的情緒則是逸情抑興。心情要好要開心快樂,情緒要聚攏、要純粹,興緻要飛揚要散逸,兩者搞反了,就要變天。
所以,我們所有情緒的變化,都是以當下為基礎的,如果能保持不動心,則情緒也就不會變化。如果當前就是最適意的情緒,能保持如如不動之心,則可以不悲不喜。反過來,之所以能不悲不喜,就是因為當下的適意感未被打破,情緒和興緻都保持在原有的狀態和水平,沒有聚散和起伏。
如果,我們想要在此基礎上,變得快樂,則必定要起心動念,設法聚攏情緒而揚逸興緻,就是說要打起精神,發現可以讓我們興緻高漲的因由。那麼我們必須做點什麼,至少想一些什麼。但是這種主動的努力往往沒有良好的效果,所以我們需要藉助外因。比如讀書、聽音樂、欣賞一些藝術品,把我們的從原本如如不動的心境中喚醒,把情緒遷移投注到美好的體驗中,並逐步提升興緻。
不過,我們在現實中往往很少遇到從平和而向苛求轉向快樂的情景,更多是從希望能從不安、煩惱和痛苦中解脫出來。
所以有不安、煩惱和痛苦,一定是有未了之事,因此,擺脫這些不良情緒有二法,一是暫時忘掉這些事,二是徹底解決這些事。
暫時的忘掉說白了就是刻意地移情,方法跟我們說從平和而向快樂的方法相同,讓心神歸位,情緒聚攏,培養和提升興緻,從而逐漸擺脫不良情緒(即使是暫時的)。
而徹底解決就很簡單了,如果能夠,就一鼓作氣速戰速決。不過現實中,我們並不是總能把所有問題都一鼓作氣解決掉,總有一些像是遊絲鬼魂一樣糾纏著我們,那要麼只能經常性地採用暫時移情的方式,要麼直接面對、不斷的衝擊、真正尋找到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
當然,並不是所有問題都可以一次解決,有很多問題需要循序漸進地解決,而這種情況下,每取得一點進步、尤其是階段性成果,我們都必定會感受到由衷的快樂。直至這個問題徹底解決,我們會獲得異乎尋常的快樂。這才是我們經常能感受到的快樂。
事實上,解決問題是能真正帶給我們快樂的。而我們真正能感受到的快樂,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問題得到解決而獲得的。所以,不光是我們自己遇到切身的問題時不要迴避,而要積極應對,爭取恰如其分地解決;而且是我們可以嘗試從幫助別人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獲得快樂。包括我們在工作、學習、生活中主動去做的所有事,以及在創新、創造、創作方面的努力,只要能一步一步接近目標並實現目標,也相當於解決了當前所面臨的一個又一個「問題」,同樣能帶給我們快樂。
所以,有人說人就是為了解決一個又一個問題而活著的。雖然此言偏激,但我們真正能感受到的快樂差不多都與解決了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有關。而那些所謂的意外驚喜,因為能改善我們的處境,從而改變我們的心境,從廣義層面也可以視為解決了我們面對的問題,也能帶給我們快樂,但感受會有所不同。
當然,我們需要把握一點原則,我們只能解決我們能解決的問題,並因此感受到快樂。那些我們無法解決的問題,雖然我們無法獲得相應的怡情逸興的快樂,但我們應該意識到,我們無法解決的問題其實已經不是我們的問題了。至於,那是誰的問題,似乎都不應該歸我們來煩惱吧——雖然我們可以關心關注。
所以,小結一下,我們所能獲得的快樂更主要是造成我們不良情緒(包括心理壓力)的問題得以解決而帶來的滿足和愉悅感。所以,我們不快樂的時候,首先要找到問題的癥結,設法找到解決之路,而不是迴避問題。如果暫時解決不了,就做好當下能做的事。即使什麼都做不了的話,也最好能主動干點什麼,干點與那個問題全不相關的事,甚至僅僅就是讀讀書,聽聽音樂,散散步,也可以緩解不良情緒。如果有機會有能力幫別人解決一些問題,如解答被人的問題,或許我們也能收穫一些意想不到的快樂。
(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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