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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人鄙視咪蒙,更多源於內心的妒忌

最近「咪蒙」常在我朋友圈和關注公眾號推送里出現,有感而發,那就談談吧。「咪蒙」是誰?目前最火的自媒體人之一,年過四十的婦女,能給助理開出月薪5萬的老闆,篇篇是10萬+的寫作者,目前頭條軟文標價68萬的廣告投放渠道,在她身上有很多標籤,但讓我最聯想最深的,還是「極端」與「戾氣」兩個詞。

行業內有很多新媒體、自媒體人、小編、寫作者甚至讀者群體,都或多或少的鄙視咪蒙,這種鄙視一方面來自對咪蒙行文中所散發的毒雞湯氣味,一方面來自對咪蒙自媒體變現可觀的妒忌。

但我認為每一個自媒體人,都不應該鄙視咪蒙。這個世界有它的成功法則與規律,它認可每個人背後付出的努力,也沒收每個人選擇一條路之後所付出的代價。咪蒙本是一個好的作家,她完全可以寫寫嚴肅的傳統文學,偶爾談論下時事,出幾本雜文,搞幾本小說,像大多數作家一樣,在中國這個社會和年代不溫不火,感覺受人尊敬但衣衫寒磣,靠著綿薄的稿費及薪資來堅持夢想,平平淡淡地生活。也許這種生活本就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她選擇寫像《致賤人》、《致Low逼》這類的文章。

咪蒙當然可以有自己的評判,知道什麼是高雅和低俗,但她目前更關注的,也許是錢和名聲。只要能掙錢又不違法,並且能迅速實現人生的物質目標,那些什麼偉大的寫作理想,都是狗屁。

多讀讀咪蒙的文章,你可能會發現有幾個歸類:

一是很多文章充滿情緒化和戾氣,文風與文辭上更喜歡蹭熱點和煽動讀者情緒,在觀點上更迎合大部分讀者的負面情緒,因為情緒化的讀者,更具有傳播力,也更容易把文章轉到朋友圈甚至是各種圈子群;

二是幾乎所有文章都像快消品,過了熱度就沒有重新看一遍的價值,且並沒有實際的指導意義;

三是極端,一件事情在她的文章里就只會有一個極端的觀點,絲毫不婉轉和保留,甚至極端到誇張,買菜砍價就一定是窮逼而不是節省,離婚就一定是渣男,職場就一定不能有人情味,就一定要哭回家哭;這種極端,本來就迎合了這個社會一部分人的固化思維。

有的人寫作,是基於興趣和理想,雖然不怎麼賺錢,但基於真情實感寫出來的作品起碼能留得久一些。有的人寫作,是剎那膨脹的快消品,賺快錢的,自然也留不下去。做內容創業,咪蒙是很對的,畢竟能賺錢才是王道。她所表達的任何觀點都像追光燈,直直投射在目標群體里,並且隨她越走越遠,光越來越大,發現中國社會中她的目標群體,也還真有那麼好幾千萬。

所以我認為做自媒體的,都不該鄙視咪蒙,反而應該學習別人為什麼做得那麼好,各個行業所有做得優秀、頂尖、第一的人,從來都不是中規中矩的,他們有自己不願平庸的稜角和手段,讓自己爭取到那個位置。

這個世界人太多,越往上走路越窄,很多人都在守規矩的排隊,只有那些帶著稜角和拼勁的人,冒著被罵的風險闖上前去,哪怕插隊,哪怕破壞了一些規矩,哪怕做一些出格的事,但最起碼,他們比那些守規矩排隊的人,先到了另一個層次。而在另一個層次的人眼裡,他們從不過問這些人是怎麼上來的。

當那些還在後面排隊玩手機的人看到那些「咪蒙」們闖上前去並獲得巨大成功,同時紅利期越來越少的時候,不僅心裡感嘆「如果我當初也像她那樣闖上前去多好。」但是記住,萬事總有代價,那些插隊的人、往前沖的人、不守紀律的人也許可以更早的吃上大餐,但也要背負背後人的罵聲。

在於你怎麼選擇。

作為寫作者,我不鄙視咪蒙,但我不認同她的很多觀點,我唯一做到的是自這篇文章之後不談論她,與崇拜她的女生(咪蒙的粉絲大部分都是女生)保持討論的距離(我覺得說不到幾句很可能自己就變成low逼和傻逼賤人了)。

作為自媒體人,應該對咪蒙式成功始終保持一種學習的心態,雖然不寫毒雞湯,但你也可以做些其他出格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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