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的二三則
「民意與明義」
今天討論到民主這個並不會討論出什麼結果的話題,討論的結果停止在了「對於當時的人們來說大部分人希望的事情就是好事」。當時並不覺得這句話有多大問題,後來跑步時才有時間好好思考「大部分人希望的事情」「好事」這個詞背後的意義。
按照現在的格局,大部分人支持的是一個男權社會,這就是所謂的好事嗎。
不知道他人會不會有這樣的體會,但是我經常都面對這樣的選擇,想做的事情,和應該做的事情,哪怕是感情也是如此。我知道做出這樣的選擇對我來說不是一件好事,但我知道是一件正確的事情。所以我本質上是很害怕給自己過多的自由的,正確地說,應該是現在社會上大家叫囂的這種「自由」。有這樣的自由的時候我恐怕是會選擇我想做的事情,然而深深地知道那不是正確的道路。大概是對人性的理解太悲觀,但是我真的相信當你把完完全全的自由交給一個陌生人的時候,他是真的會殺了你的。
「民意都是正確的嗎?當民意要求更過分的事情的時候怎麼辦呢?」「有法律來禁錮啊」
因此就看到了梁天琦的言論:「理所當然的制度安排可以為更高的價值而打破。」
更高的價值,何謂更高?當一樣骯髒的謊言被這樣更高的「價值」和「理想」包裝之後,就變成了反抗舊權的「正義」,雖然他們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細細想來我的價值觀也是很扭曲的,比起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一個表裡如一的壞人好像還討人喜歡一點。
都是一樣的本質,何必給自己貼上「更高」的標籤。
所以千百年來人類何曾進步過呢,一個自私的政權推翻另一個自私的政權,歷史一次又一次地重複。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一個又一個的所謂的正義的過客,又何必太在意呢,輪迴而已。
我讚同「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只是不認可,「聲音更大的意見就是我們應該去聽從的」。
「一個神經質的我」
幸好神經質的我還有一樣「有情懷」的兩個朋友,一起回火星吧。
提筆有萬語,落筆不堪說。
By Sarah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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