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福,想起訴離婚該怎麼辦?

戀愛時,我們大都憧憬未來婚姻的幸福與美好;可結婚之後才發現,婚姻原來不只需要愛情,還需要柴米油鹽醬醋茶。愛情是美好的,婚姻摻雜著現實,不可分離。也正因為這些現實的諸多因素影響,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長相廝守,白頭到老。金婚是每個人的期望,可當緣分走到盡頭的時候,我們還是要堅決的對現在做告別,勇敢的迎接新的生活。

離婚對於現在社會來說,不是很難的事情。婚姻不幸福,大家都會支持離婚,讓雙方都能繼續新的路程。大都數人都會選擇協議離婚,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都希望能好聚好散。可有時候關於財產、孩子撫養權無法協商分割,或者對方不願意離婚,但婚姻卻又無法繼續,就只有通過起訴來解決糾紛了。

那麼,起訴離婚的話,有哪些步驟?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一、起訴離婚所需材料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需要提交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張。

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到法院起訴離婚,在立案時,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兩份、結婚證複印件及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並攜帶結婚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以便法院進行核對。

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等原因無法提交的,應當到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開具結婚證明材料,證實雙方確是夫妻。

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3、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複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4、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5、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摺、借據等證據;

6、涉及分割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時,應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系雙方共同財產;

7、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以上就是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資料了,相對來說,比協議離婚更繁瑣,如果時間不夠,又有經濟實力的話,建議請律師幫你解決更好。

當然,我們更希望每個家庭都和和睦睦,每對夫妻都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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