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歐洲你要了解的各種證件
當您在考慮去歐洲旅行、工作、移居或者移民的時候,您常會看到這些詞語,如申根簽證,臨時居留,國別永居,歐盟藍卡,歐盟國籍,歐盟永居等,您知道這些概念的含義嗎?它們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今天Faery就為您詳細的梳理一下。
1、申根簽證: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它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持有申根簽證在某一申根國家逗留期一般為3個月。
2、歐盟各個成員國根據本國法規頒發的國別居留包括:長期簽證(即D類簽證),臨時居留,國別永居和國籍。
A、國別居留中的長期簽證即D類簽證,是根據成員國的法律簽發的超過3個月的簽證。
B、臨時居留:歐盟成員國簽發的,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允許非歐盟成員國家居民在該國臨時居住90天到5年。在這期間,根據所在國的規定不同,可能會要求臨時居留持有人進行居留續期,可能是一年一續,也可能是幾年一續。
C、國別永居:歐盟成員國向滿足一定條件的非歐盟成員國居民簽發的,永居持有者可以在簽發國無條件永久自由進出和居留,並在一定範圍內享受與公民同等的福利,如子女免費教育等。
3、根據歐盟法案,歐盟統一簽發的居留類別包括:歐盟永居,歐盟藍卡,歐盟國籍。
A、歐盟永居(歐盟長期居留):
是非常有保障的居住狀態(5年,可續簽居留),可以享有許多跟歐盟居民同樣的權利,如工作,經商,社會保護,教育和職業培訓,稅務福利等。要想取得歐盟長居,首先需要取得某一個歐盟成員國的永久居留,在滿足該國申請歐盟永居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請獲得歐盟長居。
B、歐盟藍卡:
是針對高級技術第三國人才簽發的可在歐盟國居住的居留卡。在第一個歐盟國家居住18個月後可以申請另一國歐盟藍卡。
C、歐盟國籍:
根據1992年簽署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任何人只要擁有任一歐盟成員國國籍即是一名歐盟公民。擁有歐盟公民身份即歐盟國籍可以給您帶來的權利包括:有權在歐盟領土範圍內自由流動和定居,工作,並享有同等社會福利等;有權在所居住的歐盟國家,在歐洲議會和市政選舉中投票或作為候選人參加選舉;歐盟其他國家的領事保護權。
※ 特別指出的是英國,愛爾蘭和丹麥不承認歐盟永居或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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