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紐帶

社會起源於原始部落,也就是血緣家族,這是自然的造化,對我們來說家族群體是具有天然合法性的存在。也許你們會覺得這種所謂的「合法性」非常可疑,僅僅因為久遠的歷史上人們曾經像野獸那樣以血緣為紐帶在一起生活,所以後來不論過了多少世代,難道人們還都必須老老實實地遵照那樣生活,並承認那種不開化的群居方式為合法?對於這種質疑,俺要說的是,我們沒有強調人們一定要永遠遵照那種原始的群居方式去生活,我們知道那不太可能,可無論到了任何時代,都必須承認血緣家族的存在是天然合法的,儘管那肯定不是唯一的合法群居條件。

我們理解的法即是道之精神、是各種形勢和氣勢對比的產物,就像水從高山流向峽谷一樣的自然而然。法是先天的,早在文明出現之前,自然已有法則。毋須語言文字,自然之法就蘊藏在所有現象的變化規律之中,所謂合法,就是讓事物按照其本身和本應處在的環境中自發地產生變化,或者用你們的話說,自由即合法——這個「自由」與「自由落體」中的「自由」是完全一樣的意思,不包含任何道德或人為規定的前提。排除神秘主義和宗教方面的關於神明立法的說法之後,上古時期的人們經常跟野獸不分彼此,基本不可能會有意地選擇某種生活方式,因此那時的人們自發而又普遍地採用的群居方式無疑是天然合法的。

除此之外,在純粹的自然狀態下,任何人的出生都是以有父母的存在為前提的。別嫌這是一句廢話,隨著人們知識的增長和手段的增強,自主選擇的範圍也是越來越大,你們不是已經證明了人類的單性生殖是可以實現的了嗎?當然那是不合法的,不過不合什麼法呢?絕對不會是自然之法,違背自然法則的事情是不可能出現的,所以最多只是不合國家律法,可是立法禁止無性生殖的國家只佔少數吧(截止公元2013年初)?但無論如何,你們稱為「克隆」的可能存在的生殖手段是必須依靠人為的技術力量來實現的,因而在「不純粹的自然狀態下」,完全可能有人的出生是不以父母雙方的存在為前提的。可即使是「克隆人」也會保留自己的血緣關係,哪怕是只有父或母單一方面的血緣關係,他或她也依然是有家族歸屬的。

以上那些話不表示俺對無性生殖技術有支持或反對的傾向,俺僅僅是在你的記憶里發現了這樣一些有關的事情,至於你們要怎樣對待和使用這項技術,俺管不著。接著咱剛才的說,在純粹自然的狀態下,任何人的出生都是以有父母的存在為前提的,無論這一斷言在歷史上會被追溯到多久之前,哪怕是會造成無限回溯也好,只要沒有人是憑空出現並獨自成長的,那麼這一斷言就可以說是符合事實的。需要明確的是,所謂「父母」就是指誕生並養育了任何人的有意識的生命體,即是說假如天地自然有意識的話,那麼我們的父母就不僅僅只是「雙親」而已了。不過除了宗教和神秘主義觀點之外,我們通常並不認為天地自然是有意識的,儘管我們確實認為它們是有精神的,它們的精神就體現為天道以及你們所熟悉的自然法則。如果在未來,你們用全人工的生產方式製造出了一個具有完全獨立的人格意識和健全的理性精神的機器人,或者是一個非機械結構的人造生命體,那麼所有參與此機器人或人造人生產工作的人都可以算是他(她)的父母,不論具體數量是多少。俺知道這些基於設想和可能的論述其實也許完全沒有實際意義,可考慮到你們的時代所具有的瞬息萬變、不斷產生新事物的特性,咱們在定義基礎概念的時候還是讓思路開闊一點比較好,免得使這些解釋在某些思想實驗中失去理論價值。

關於人類的起源,你們在科學的生物演化理論中已經大致有些眉目了,我們當時也考慮過這個問題,畢竟它在某些條件下(例如《聖經》中敘述的亞當和夏娃結合的情況)可能會影響到家族的天然合法地位,但是我們那時可沒有古生物或古人類學的知識,像西方的智者們一樣,我們也只能藉助於神話傳說來對自身的起源作出解釋。我們的解釋你們都知道,所有生命的始祖——盤古在混沌的宇宙中作出開天闢地的創舉之後便不再以個體的形式存在,其死亡為野生生命的活躍拉開了序幕,在由盤古的身軀化成的自然界里,同樣在盤古遺留的生命氣息中孕育出的各種生靈追逐打鬧,直到有一個人身蛇尾的精靈在萬物的滋養中修鍊成神,她就是傳說中所有人類共同的母親——女媧。女媧摶土為人,以她的神力賦予每個人不同於野獸的靈性,人們自行結合、繁育後代,成為一種獨特的生命形式。

我們當然明白這種傳說是不能夠認真對待的,既然我們無法確切地知道自己的起源究竟是怎樣的,索性就對這一塊擱置不論好了,並且同時也對其他一切宗教和神秘主義者口中類似的沒有確實證明的關於人類起源的說法持同樣的態度——淡然視之,既不當真亦不質疑。僅僅從我們的現實經驗來看,任何人的出生都是以有父母的存在為前提的,直至追溯到某個生養他(她)的父母都不是人類的人為止(此人可以不存在,那就無限回溯下去也沒關係),所有人的生存無一例外都是以其父母的意志為前提的。

個體的生存是一種自然現象,咱不說別的動物,單說人的出生和成長是必然與其父母緊密相關的。出生自不必說,那是完全由其父母的行為和意志決定的,即便是出生之後,剛降生的嬰兒在至少十年的時間內,幾乎不具備獨立生存的能力,在最初的一兩年里甚至連進食都只能依靠母親的餵養。基於此等事實,我們完全可以毫無疑問地說:每一個人,自出生時起,其人身乃至生命都是註定要受到其父母的影響和支配的(鑒於嬰兒基本沒有獨立活動的能力),這種影響和支配是自然而然的,是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不僅如此,父母對自己孩子的支配和影響是全面的、徹底的,可以說新生嬰兒無論是過去還是將來,其生命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一切都全部是拜父母所賜。誕生、養育了嬰兒的父母的生命與其生養的後代是連在一起的,這是自然造化出的生命的基本生存形式,凡是試圖採用不生、不養、或是傷害自己的後代等方法打破這種基本生存形式的生命個體,其生命的延續都將在不遠的未來被自然終止。

任何人在以個體形式降生之前,都已經有了確定好的血緣關係,這就像是任何人造物品在被製造出來之前,都已經被製造者確定好了大致的外形和用途。當然,人不是物品,但任何人都無法在出生前自主選擇自己的血緣關係,這一點跟任何物品都不能決定自身的外形和用途是一樣的。血緣是前定的,對每個人而言都是不可改變的,但血緣的確定卻是完全人為的,也就是完全是由身為父母的人的意志所決定的,父母的意志對子女的影響是決定性的。父母的意志對子女的決定性影響不僅體現在血緣方面,更多地還體現在養育子女成長的各個方面,例如生活方式、行為習慣……雖然父母與其子女在客觀上只是不同的生命個體,可那些決定性的影響就註定了父母和子女間的緊密聯繫,這種聯繫不僅限於單純的父母和子女之間,它還會不可避免地存在於祖孫之間和兄弟姐妹之間,尤其是在早期部落時代,通常是幾代人聚集在同一地區生活,這種聯繫就更加緊密並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這種理所當然的聯繫就構成了社會組織的自然起源,它是一種以血緣家族為基礎的自然群落,脫離此群落的個體在原始時期往往只有死路一條,而要想在群落里待下去就需要具備一定的社交能力——換言之,至少得能夠與家族中的其他人和睦相處、友好相待。也許在你們眼裡,這是當時的惡劣環境對人們造成的生存壓力過大而導致的對個人自由的慘無人道的約束,然而如果俺告訴你,其實正是在這種殘酷的自然環境中,人們才漸漸認識到他人與自身的關聯,並且學會了該如何與別人進行和平交流的話呢?所謂「組織」,原本就是建立在由血緣連接起來的共同的生命基礎之上的,促成不同的個體不得不承認共同生命基礎存在的,就是那慘無人道的惡劣環境。自然以它的方式塑造了人性,儘管人是主動的,它是被動的,也不會妨礙自然對人的塑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不知反,不足以知正,不扶弱不足以稱強,不面對殘酷的自然環境如何能夠證明人性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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