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CFR201.16
05-15
翻譯;April
【聯邦管理法規】
【21篇,4卷】
【2017.04.01修訂】
[引證: 21CFR201.16]
第21篇-食品和藥品
第I節—衛生和人類服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C分節—藥物:通則
201部分—標籤
子部分A—一般標籤的規定
201.16小節 藥物;一些必要陳述的西班牙語版本。
越來越多的僅限於處方使用的藥物被單獨標記為西班牙語,以便在以西班牙語為主要語言的波多黎各聯邦銷售。按照201.15(c)要求授權該標籤。一個必要的警告,法律規定其英語措辭,可以按照各種方式進行翻譯,從直譯到鬆散翻譯。 該警告的法定性質要求翻譯適當地傳達意思,以避免混淆和淡化警告的目的。 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第503(b)(4)條款,要求該標籤至少包含「Rx only」聲明。 西班牙語版本必須是「Solamente Rx」。
[67 FR 4906,Feb. 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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