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制度介紹
05-15
1.美國專利申請特殊的專利制度
先發明原則:所謂先發明原則是指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授予最先作出發明的人。它與先申請原則截然不同,後者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自然人或法人)。中國企業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能把研究組領導、實驗室助手都算為發明人,只有真正想出創新主意的人和真正掌控實驗的人,才能是專利申請人。如果不能如實披露誰是真正的發明人,競爭對手僅憑此一條,就可以把專利否了。小規模實體(SmallEntity)制度:美國專利制度採用小規模實體制度,申請人如果是獨立發明人、非營利團體、或者少於500人的中小型企業,則USPTO的專利費用減半收取,使用電子申請的小規模實體申請費還可再減半。獨特的分類系統:美國專利制度還有一個主要的特點,那就是其基本上不採用國際專利分類,而是一直沿用自己的專利分類,即使受到國際協議的約束,USPTO也只是將美國分類號用計算機系統轉換成IPC分類,標在其專利文獻的首頁。
新穎性之要求(先發明原則及一年優惠期原則):一發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專利或已公開於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販賣超出一年,該發明即喪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則仍具申請專利之新穎性。全審查制:由於美國實行的是全審查制,所以在申請美國專利時不需要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重新領證(ReissuePatents):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2年內在不超出原申請案範圍內擴大權利要求的範圍;或公告後於專利的有效期間,更正錯誤而重新公告。2.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審查制度及保護期限
1)審查制度美國的發明專利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新穎性審查、全實質審查制,一般自動進入實質審查,審查意見通知最早自遞交申請日起1.5年收到,審查周期約為2.5-3年。一般發明專利約3-5年授權。2)保護期限: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保護期限是2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授權後,繳納維持費的期限是:自授權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須繳納年費或維持費,否則專利權將失效。植物專利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另外針對發明專利申請案,USPTO將依照專利商標局或發明人延誤的時間,適當調整專利保護期。舉例來說:若專利申請案因為專利商標局的延誤而沒有在三年內獲准,專利商標局將會將超過三年的天數加入專利期。
3.外觀專利保護期限及審查制度美國的外觀專利制度對部分外觀設計進行保護,其保護範圍不但及於外觀設計申請文件本身所體現的產品,還可以擴展到以部分外觀設計為設計要點的多個實施例中。外觀設計採用實質審查制,一般1-1.5年授權。外觀專利保護期限為15年,自授權日起算,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慧港東平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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