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違規,「好人」吃虧

今天看到一則消息,某市火車站為防止有人插隊,安裝了一種旋轉進人的設備。當有人在辦理業務時,其他人並不能靠近他。只有前面的人辦理完畢離開的同時,後面的人才能依次進入窗口前。有乘客抱怨這種管理方式讓買票的速度更慢了,而且這種設備本是歐美國家的農場用來管理牛馬的,用來管理乘客,感覺自己的尊嚴受到侮辱。

  這讓我想到另一則「舊聞」《北京天壇公園為防廁紙被過度使用,推人臉識別廁紙機》(tech.sina.com.cn/it/201)。因為總有人違規用紙,公廁管理方不得不採用技術手段予以規範與控制。使用該人臉識別設備後,違規取紙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取紙需要脫帽、摘眼鏡,耗時更長。而且一次性取紙只有60-70厘米,同一人再次取紙需要再過9分鐘,這給一些特殊需求的顧客造成不便。這兩則消息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因為某些違規現象得不到有效制止,從而促使管理方採取強制措施,結果導致所有顧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甚至會增加公共支出,或直接推高顧客的成本。類似的例子在我們的身邊隨處可見,例如,個別車輛為了搶時間而闖紅燈,隨後更多的車輛紛紛效仿,導致十字路口堵死,結果是誰也走不動了;動物園裡遊客違規下車被老虎抓傷,在輿論壓力下,動物園管理方增添了安保設施及安保人員,但這部分成本被轉嫁到門票上,即使是守規的遊客也不得不承擔比之前更高的門票價格;小區內總有住戶從高層窗戶向外扔雜物,即使有人看到也覺得又沒砸到我,所以漠不關心。但終於有一天,高空墜物將下面的人砸傷,因不能找到準確的拋物人,因此事故區域附近的高層住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等等等等。   規則是由群體制定的、集體運行、運作時所遵循的法則。只要所有人都能自覺遵守社群規則,就會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因此,歐美民眾有這樣的共識:如果我看到的不公現象沒有被立即糾正,總有一天會落到我的頭上——制止違規就是保護自己。這也是他們遇到不公或違規現象時,並不會沉默,而是主動制止的主要原因。雖然表面上看此違規行為並與他們無關,但他們深知這種違規現象一旦蔓延,必將破壞團隊、腐壞社會,最終每個人都會成為受害者。   2014年11月,網友@品-奢侈龍小野在北京姚家園路上拍到這樣一幕:一個騎行族老外堅持不讓一輛竄進自行車道的小轎車通過,甚至把自行車橫在小轎車前;

  新浪微博網友「開水族館的生物男」近日發表微博:「 #以色列微報# 昨天在特拉維夫機場退稅窗口,兩次遭遇插隊的老毛,前次美女導遊把一隊人直接擋了出去。後一次的老混蛋試圖跟排隊者裝熟人,被一特正義的老太太全程吊罵,櫃檯職員均拒絕為其服務。我跟@戰爭史研究WHS 老師在後面隨時準備出手幫忙。最後插隊者悻悻然滾蛋,大夥對老太一片掌聲,可謂是以色列正能量。」——對於規則,我們不僅要自覺遵守,還要勇敢維護,這樣才能使「壞人」受到震撼,才能使「好人」的利益不被侵害,才能使規則運行暢通,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羅伯特議事規則鼓勵成員制止會議中的違規現象,同時有明確的規則程序來保護成員的這種權利。例如,設立主持人來維持秩序,控制全場;「對事不對人」原則有效避免了因糾正違規而可能造成的個人關係緊張;同時又規定,如果主持人或其他成員違反規則,任何成員都可以提出「程序問題」要求糾正;對於拒不改正錯誤的主持人,成員可以動議「申訴」,由全體與會成員決定是否要推翻主持人的裁定,必要時甚至可以動議「更換主持人」。正是這種規則的有效設計,和全體成員對規則的自覺遵守及勇敢維護,才使得規則能正常運行,從而保證會議「公平、公正、高效」運行,使組織及每位成員的權利得到保障。

  有些違規可能是隱形的,或無意的,當事人對自己的違規行為並不能及時發現。此時,及時指出錯誤,維護規則的尊嚴也可以幫助違規者及時改正錯誤。美國議事專家協會(NAP)高級議事專家(PRP)Kim-See Teo先生講過一件趣事。在一次NAP亞洲區的高級研討會上,主持人宣布了某項裁定之後,Kim-See Teo先生憑藉自己豐富的議事規則知識與多年主持會議的經驗,敏銳地發現了主持人的裁定違反了某項規則,於是他立即提出了「程序問題」。當時主持人很緊張,因為一旦有人在會議過程中提出「程序問題」,就意味著他出錯啦!這可是很嚴重的問題,處理不當會使成員對主持人的資格與能力產生懷疑。只見主持人先是與身後的議事專家竊竊私語,然後又建議會議暫停,起身到後台與會議的組織團隊協商對策。幾分鐘後,主持人回到台上,宣布「程序問題」有效。在會議的最後,主持人專門向Kim-See Teo先生表示感謝,並誠懇地邀請他上台發言。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規則的保障,才使得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有秩序,有效率。無論是在一個組織里,還是社會上,合理合法的規則都要受到尊重,違反規則要受到制止,甚至是處罰,從而維護規則的權威性,保證規則的正常運行。規則是為了保障集體的權利,因而會適當約束個體的自由,個體不僅要自覺遵守規則,還要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以及「誰都會有錯,不要追究啦」的濫好人思想,自覺維護規則,面對違規現象時要勇敢地站出來,和善而堅定地指出錯誤行為並要求當事人糾正。只要我們每個個體都能尊重規則,從自己做起,就會如同火種一樣,一顆小小的火苗,也可以讓黑暗的屋子、院落,乃至四野變得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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