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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雲服務」被控侵權案--阿里雲服務被控侵權分析

全國首例「雲服務」被控侵權案

——-「阿里雲」服務被控侵權分析

「雲服務」提供遊戲「私服」服務,是否可能被控侵權?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最近判決一個認定「阿里雲」服務侵權案,為國內首例「雲服務」被控侵權案,筆者作一個簡要分析供各位共享。

一、案例簡介:

原告北京樂動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系手游《我叫MT online 》、《我叫MT2》的權利人,2013年1月《我叫MT online》在手機安卓平台上線,2013年3月在蘋果IOS平台上線。

2015年8月,有玩家投訴www.callmt.com提供《我叫MT暢爽版》的IOS版、安卓版,從該網站下載的遊戲,和原告的手游《我叫MT online》,在遊戲圖標、人物形象、遊戲界面、遊戲規則、遊戲中的文字等方面完全相同。

原告用「Wireshark」網路封包分析軟體檢測出《我叫MT暢爽版》遊戲內容存儲伺服器的IP地址屬於「阿里雲」服務。

2015年10月10日、30日,原告兩次發函「阿里雲」要求刪除侵權遊戲,並提供「雲服務」租賃人聯繫方式。

2016年6月2日,在訴訟過程中,「阿里雲」關閉了涉訴IP主機服務,並向法院提供了雲伺服器租用人信息。

二、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阿里雲公司作為伺服器提供商,雖然其不具有事先審查被租用的伺服器存儲內容是否侵權的義務,但在他人重大利益因其提供的網路服務而受到損害的時候,其作為伺服器服務的提供者應當承擔其應盡的義務,採取必要的、合理的、適當的措施積極配合權利人的維權行為,防止損失的擴大。本案中,被告對於原告的通知一直持有消極態度,從原告第一次發出通知,到訴訟中被告採取措施,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裡,被告未採取任何措施,遠遠超出了反應的合理時間,主觀上其未意識到損害後果存在過錯、客觀上導致了損害後果的擴大,被告對此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阿里雲公司賠償原告北京樂動公司經濟損失250000元及訴訟合理支出11240元,兩項共計261240元。

三、本案看點:

1.存儲伺服器是否屬於被告阿里雲舉證責任的分配

原告用「Wireshark」軟體檢測出了涉嫌侵權遊戲《我叫MT暢爽版》存儲伺服器的IP地址,經查詢後發現該伺服器IP地址屬於阿里雲公司,法院認為,原告已經完成初步的舉證責任,在被告阿里雲公司只表示異議未提出反證的情況下,法院認定原告的主張成立。

在這一點上,法院是充分考慮了「雲伺服器」是控制在阿里雲公司,減輕了原告的舉證責任。

2. 法院對侵權警告函有效送達的認定

本案中,原告北京樂動公司兩次發函通知被告刪除侵權遊戲,告知雲伺服器租賃人聯繫方式,第一次,原告發送了電子郵件投訴,第二次,原告函寄發送。被告阿里雲在法庭上主張快遞中除了通知函沒有其它材料,法院認為原告北京樂動在通知函正文結尾處明確寫明該通知還包括版權證明等4份文件,被告完全可以通過聯繫原告以確認相關版權。

在原告發送通知函舉證責任的分配上,筆者認為存在可商榷處,關於存儲伺服器是否屬於被告阿里雲舉證責任的分配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伺服器是控制在被告阿里雲公司,原告對涉案IP的檢測已儘力最大努力。然而,關於通知函,原告樂動公司是屬於主動發送方,發送的文件包括那些應由原告舉證完成,不能僅憑通知函正文結尾處書寫「本通知還包括版權證明等4份文件」就證明已發送了版權證明。

當然,在本案中,由於涉及的是一款較高人氣的手游,多名玩家同時使用手機端進行遊戲,私服的數據包的調取頻率會非常高,阿里雲服務應該可以關注到涉案伺服器數據頻繁調取的異常現象,再加上原告發送的通知函,阿里雲公司確實有義務和原告聯繫確認相關事實。

總的而言,對於發送通知函,筆者建議通過公證發送,侵權證據固定已經一圈公證下來,不用再去省這筆費用了。

3. 本案適用的請求權基礎

法院認定被告阿里雲公司應該承擔侵權責任的請求權基礎為《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事實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予承擔連帶責任。」

從本案看下來,《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簡直是為「雲服務提供商」量身定做的歸責法條。「阿里雲公司」抗辯其提供的「雲服務」並非是「網路信息服務」、「雲伺服器業務並非《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中所述的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應承擔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商的義務。」而《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針對的是所有網路服務提供者,自然是包括「雲服務提供商」,筆者預估,隨著「雲服務」的普及,《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的適用會增加。

4.賠償額的確定

本案中,法院判決的損失賠償額為250000元,對此損失賠償額,筆者認為是高了,理由如下:首先,被告只提供了「雲伺服器」租賃,並沒有從運行侵權遊戲中直接獲利;其次,本案中,筆者認為原告在舉證發送通知函中是否存在版權證明等存在一定瑕疵,存在原告忘了隨函發送版權證明的可能,如此的話,在認定被告過錯時,應予以考慮此情節。開句玩笑話,作為原告,應該去北京起訴。

四、阿里雲公司訴訟策略的一點思考

從訴訟策略上來講,阿里雲公司不追加涉案雲伺服器租賃者的原因是什麼?是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還是說如果追加了租賃人作為被告後,就承認了涉案遊戲是存儲在阿里雲上了?如何衡量是否應該追加租賃人為被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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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讀者參考,不構成律師正式法律意見

本文作者

陳利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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