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需要體制保障
05-15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助人為樂體現人的道德品質、社會風氣、素質文明,屬於高於物質基礎的上層建築。構建公民道德摩天大樓,只有以完善的體制打基礎做保障,才能在全社會廣泛吹響助人為樂的風尚號角。一段時間以來,「小悅悅」事件、老人摔倒無人扶等暴露社會道德衰退事件,引起大家無盡感嘆與深思。不僅感嘆社會人情世故的冷漠、道德品質的危機、社會風氣的敗壞;也在深思為何生活物質日益富裕,精神愈加貧乏?為何千百年優良傳統抵擋不住今日私慾貪婪的侵蝕?2015年新華網報道,蘇州一位67歲老人摔倒骨折,經過路人與車輛上百,無一人上前攙扶,老人無奈中對圍觀者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我不會訛你們。」人群依舊平靜無反應。圍觀者的冷漠將人與人間信任危機紅線再次抬高,將「助人為樂」的道德底線再度拉低,將「公民素質何在」的問號再次拉大。
近年來,隨著社會不斷進步發展,部分人拋開人性道德規範,為追求利益不擇手段,甚至以犧牲道德底線為代價獲取錢財,「情願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意坐在自行車上笑」就是最好的例證。我們盲目的追求利益財富的同時,失去的、損壞的卻是千百年來傳承積澱的道德財富。雖然在「助人為樂」的道德路上誘惑越來越多,前行的道路依然迷霧茫茫,令一些價值觀失意者在「利」與「德」之間難以判斷取捨。但崇尚優良傳統道德依然是社會風氣主流。目前,之所以缺乏生機活力,只因物質慾望的面紗蒙蔽了我們走向道德文明的心志。
中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深厚文化底蘊的國家,中華民族是一個品質優秀的民族。古有「每有患急,先人後已。」「病人之病,憂人之憂。」「君子貴人賤已,先人後己。」等名言警句宣揚正能量。近代有「人家幫我永誌不忘,我幫人家莫記心上」(華羅庚)「不忙的時候,主動幫助別人。」(余世雄)「被人需要是很快樂的事情,即便很窮很忙。而無力幫助別人的時候,內心的感覺便十分黯淡。」(畢淑敏)等名人名家讚頌「助人為樂」。從古至今,人們已將「助人為樂」精神作為一種民族自豪,一種道德自覺,一種社會責任,助人為樂的接力棒一代代傳承發揚,從不曾間斷。雖有深厚的歷史底蘊做基礎,但掀開助人為樂的「利益」面紗,僅靠國人的道德自覺,恐怕遠遠不夠,或條件還不夠成熟。僅靠政府的宣傳呼籲,期待喚醒國人道德意識,在這「利欲熏心」的繁雜社會,恐怕也顯得力不從心,甚至蒼白無力。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其核心就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用法規制度來規範、約束公民言行舉止。助人為樂要長期化固態化,成為行動自覺,知易卻行難。易,是因為國人在傳統觀念、文化、教育中,助人為樂的傳統文化深深紮根;難,是因為社會價值觀受牽制影響較多,助人者在承受經濟負擔、道德譴責、倫理風氣等方面的壓力能力還不夠強,顧慮還太多,比如,老人摔倒扶與扶讓人很是糾結,不扶,遭受良心及社會譴責;扶,經濟、法律糾紛讓人心生退意。因此,自我保護意識緊緊束縛住了人的思想,綁住了人的手腳。發揚「助人為樂」優良傳統,增強抵抗助人風險能力,關鍵在於完善公民基礎福利待遇體制,比如推行公民醫療全免、失業福利補助、退休福利待遇等制度,實現社會財產均衡分布,縮小貧富差距。讓「助人為樂」不因利益而牽絆手腳,成為純粹的高尚的道德素質體制。只有讓助人者有物質基礎支撐,助人行為享受法規制度保障,才能真正消除助人者思想上的顧慮,解除助人者與被助者利益上的羈絆,共同構建文明社會的上層建築。助人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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