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傷的分級
一、眼外傷的傷情分類
根據外傷的程度及對預後的影響,一般按傷情分為輕、中、重三個等級。
(一)輕傷
單純眼瞼、結膜傷,角膜淺表異物及擦傷,眼瞼I度燒傷,刺激性毒氣傷,雪盲,電光性眼炎,原子彈爆炸後一過性失明等。
(二)中等傷
眼瞼、結膜較重的撕裂傷,眼外肌傷,淚器撕裂傷,眼瞼II度燒傷,角膜多個異物及角膜實質淺層異物,單眼前房出血不超過瞳孔,晶狀體混濁但囊膜完整、無嚴重視力障礙,視網膜震蕩傷,無明顯眼底病變的雙眼視力障礙等。
(三)重傷
眼瞼較大面積複雜的撕裂傷,各部位眼球穿通傷,眶骨骨折,角膜深層異物,眼內及球後異物存留,衝擊性眼外傷(視力下降、眼內出血、前房出血超過瞳孔、玻璃體積血、視網膜出血等),彈震性眼傷,眼球擠壓傷,雙眼視力嚴重障礙或失明,眼球熱燒傷,化學燒傷,軍事毒劑傷,光輻射傷等。
二、眼外傷的急診分類
不同的眼外傷,處理時間早晚對預後有著很大影響,因此根據臨床經驗可以將眼外傷按急診分為三級。本分類完全按眼外傷病情分類,但在臨床上,眼外傷往往同時合併全身其它部位特別是頭面部外傷,因此,在處理眼外傷前,應先處理危及生命的外傷,待危險期過後再處理眼部外傷。若在處理頭面部及全身外傷時,全麻下亦可爭取儘早處理好眼外傷。
(一)一級急診
屬最緊急類。在治療上必須爭分奪秒,立即救治,否則病情將不可逆性加重。傷員到達後,根據患者主訴或他人代訴及粗略檢查結果,初步掌握病情後立即展開救治。
1、角膜化學燒傷,熱燒傷,軍事毒氣傷;
2、視網膜中央動脈阻塞。
(二)二級急診
屬較急類。病情較嚴重,必須在一至幾小時之內進行治療。這類傷情相對複雜,為明確診斷,醫生必須仔細詢問病史,進行必要的檢查,制訂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案。治療方法有的可能較簡單,時間也較短,有的可能很複雜,需要分期治療,耗時也較長。
1、眼球裂傷或破裂傷;
2、眼部爆炸傷;
3、穿孔傷或眼內異物傷;
4、眼球挫傷,包括前房出血,晶狀體脫位或脫入結膜囊下,視網膜震蕩,玻璃體出血等;
5、眼部擠壓傷;
6、角膜異物或擦傷;
7、眼瞼撕裂傷;
8、顱腦外傷後出現的急劇視力下降;
9、急性光輻射傷如電光性眼炎、雪盲、日蝕性眼炎。
(三)三級急診
屬一般急診。病情比較簡單,處理時間早晚對預後不至於有較大影響者,可以從容檢查治療。
1、結膜下出血;
2、眶內血腫;
3、爆破性眶底骨折;
4、裂孔位於顳下方的視網膜脫離;
5、急性視乳頭炎和球後視神經炎。
三、機械性眼外傷的分類
在眼外傷中,機械性眼外傷占絕大部分,因此對機械性眼外傷進行系統而規範的分類,對於指導我們臨床和科研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既往卻缺乏對機械性眼外傷嚴格而標準的分類,對相同的外傷缺乏統一的表達,有的甚至語義含糊,模稜兩可。例如,在普通醫學詞典的定義中,裂傷被定義為「撕開的、撕破的、血肉模糊的創傷」,而忽略了單純的銳器切傷,因此無法與其它類型的傷口區別;有時相同的病情卻有著不同的術語,例如既有入口又有出口的外傷被稱作雙穿通傷、貫通傷、雙貫通傷等;有時相同的術語卻又用來表述完全不同的病情,例如貫通傷可以表述單入口外傷或入口與出口並存的外傷。為此,1996年英、美、德、以色列等國的眼科學家把近100年來眼科界沿用的含糊不清的眼外傷術語再次進行討論並參考系統醫學的標準術語,重新定義了機械性眼球創傷的術語(如表一)。新的分類均以眼球為參照系,開放與閉合、穿通與貫通都是針對眼球而言,並非針對受損組織如角膜或鞏膜而言的。該分類體系對每種術語都提供了明確有定義,並對受傷類型進行了全面的分類(如表二)。該分類受到國際眼外傷學會、美國眼外傷登記組織、美國眼科學會及匈牙利眼外傷登記組織、玻璃體學會、視網膜學會、眼外傷學會等的贊同和承認。另需說明的是,該分類系統僅限於機械性眼外傷,不適合於化學傷、熱燒傷及電擊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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