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袁點,她也是我的原點。
前語:你在的時候,我就已經很喜歡你了,但你走之後,我才發現我丟失了我自己。
見到袁點的時候,是下午三點鐘,我看了一眼手錶,再看一眼,她已經不見了。她穿一件粉色的襯衣,百褶裙,像出現時一樣消失的也毫無道理。我和她是高中同學,之前經常廝混在一起。她做一些毫無根據的事情,比如在春夏之交的某個下午,翹課跟她走上好幾里路,去市裡的一個大超市,理由是她幾個星期之前,在這裡的儲物櫃存了一個娃娃。路上要經過一個精神病院,我就會說:「醫生也不管管,病人跑出來滿大街溜達?「她會扔給我好幾個白眼,一言不發地繼續走。我和她坐過一學期的同桌,總和她吵架,吵架時她就會把我桌上的《歷史教材全解》從四樓扔下去,我也不甘示弱,對,我扔她的原子筆。然後踩著上課鈴聲,一起下樓撿東西,我的書有一次被收破爛的大爺撿了,我笑嘻嘻的說:「叔叔,你要這個也沒用啊,我給你五塊錢好了。」她的原子筆沒有一次找到過,她就逼我給她買棒棒糖,我倆叼著糖坐在小賣部最遠的那個太陽傘底下,她跟我說:「你看,那個打籃球的小腿真修長。」我說:「真帥,和我真配。」她說:「謝謝,肥肉在,無戀愛。」
我是個胖女孩,身上有軟軟的肉,她說我像一隻綿羊。她很瘦,夏天穿九分褲,露出美麗的腳踝。她總是說我的嘴很欠,而事實上,別人總說我是一個老好人。在悶熱的夏季,政治老師召喚我們去改卷子,一屋子的蚊子和熱氣,她蓬著頭髮,睡眼惺忪地問我借紅筆,我摸了摸包,把紅筆的筆帽用濕巾擦乾淨,扔給她。我跑上講台,問老師再借一根紅筆。等到高考結束的時候,她找我跟她去逛街,逛到一家佛里佛氣的飾品店,很重很重的檀香味道。她饒有興緻地試手串,老闆娘過來說:「你們是姐倆吧,長得可真像啊。」我就看她一眼說:「那我還挺吃虧的,長得跟你似的,骨骼清奇。」她切我一聲,看著老闆娘說:「您真有眼光,我跟她就是實打實的姐兩,一個娘胎出來的,就她營養太好,瞧把我瘦的。」她喜歡看小說,就是最惡俗的那種愛情小說,淚點也很低,語文老師給我們放《狼牙山五壯士》,她問我要了半包抽紙。放假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要我陪她去玄妙觀,我們坐在最高的那一級台階上,喝她帶的旺仔牛奶。她突然起身,把牛奶虔誠地倒在地上,說敬孔老夫子記得泄題給她,我說:「大小姐,你真沒文化假沒文化啊,這個可是道觀啊。」她一直沒談戀愛,心裏面好像有一個特別喜歡的人。她特別懶,我經常說她就是人界的蛇精,她說謝謝我誇她身段妖嬈,嫵媚無邊,我說不是,蛇不是喜歡冬眠么,你是蛇精,一年四季都當冬季過。她不再搭理我,從桌肚子里摸一本小說出來,放在課本上面,過一會就問我借紙巾。數學老師正在唾沫橫飛地解題,我看一眼她,慵懶地趴在桌子上,柔若無骨,我經常會想,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沒有骨頭。後來我看動物世界,發現蛇是脊椎動物,當然有骨頭。
對了,說到她一直沒有談戀愛。其實她長得挺好看,五官纖細,像是江南一帶的長相。我知道的,也有七八個男生在追她。晚自習之後,我就陪她一起走回家,路燈細細長長的,她老跟我說:「路燈下,總是有一大群一大群的蚊子,老讓我想到你吐的瓜子皮。」她總是讓我去陪她干一些不知所以的事情,讓我帶上買生日蛋糕送的鏟子,搭兩個小時的公車去挖她小時候埋的寶藏,然後撓撓頭告訴我,不好意思啊我忘記埋在哪裡了。我過生日的時候,她就寫奇怪的詩給我,好像是——「我打著傘/去森林做客/要問我喜歡什麼/綿羊是好吃的雲朵」我邊嗑瓜子邊說:「你還是個詩人了,這個可不算數啊,我禮物呢,從實招來。」後來高考完了,我把所有的教材和教輔資料都賣了,叫她出來吃麻辣燙,我說:「我把書全賣了,換了四十幾塊錢呢,隨便吃隨便點,姐請客哈。」我記得很清楚,她點了十串海帶,邊吃邊說:「誰叫你說我脖子粗來著,海帶是不是治大脖子病來著?」那天晚上,鍋里的熱氣總是飄向她,我有一種錯覺,忽明忽暗的霧氣下,她的臉有種舊時的悲傷。我收到通知書了,找她和我出去唱歌,我發簡訊給她:「姐考到東北去了,以後給你帶哈爾濱紅腸,快出來陪我唱歌,唱一百遍《銼冰進行曲》。」一天一夜沒有迴音,再後來,從別人那裡知道,她居然悄無聲息地去了板鴨國。我當然恨她,悄無聲息的走,沒有通知我。我換了號碼,進入大學,渾渾噩噩,再到畢業。搬家的時候,抽屜里掉出來那個老諾基亞,我鬼使神差地去充電,居然能用。有十三條未讀簡訊,十一條來自10086,一條是天氣高溫預警,還有一條是她。簡訊里說:「XX,你總說我像一條冬眠的蛇,我說你像一隻綿羊,卻沒有告訴你,是因為你性格綿軟對誰都好,沒有喜惡。你不是說我那首詩奇怪么,是啊,綿羊與蛇,八竿子都打不著啊,對啊,也像我和你一樣。我預備喜歡你很久,喜歡到躲起來,一輩子。」
我坐在地上,打了幾萬次那個電話號碼,嘟嘟嘟全是諷刺的忙音。那個抽屜里還有一本《歷史教材全解》,是啊,我賣掉了全部的教材和教輔資料,這一本沒有賣。我沒有告訴她,之後我經常去那家佛里佛氣的飾品店,我買很多無用的手串,也帶朋友過去,只因為那裡有個說我們長得很像的老闆娘,只因為我每次過去老闆娘都會問我:「那個跟你很像的女孩呢,怎麼不一起過來?」。我買了好幾個和她放在超市儲物櫃里一模一樣的娃娃,我去過好多次她埋寶藏的地方,在下雪的時候埋一個紙條,上面寫著:「如果她回來,就一定告訴她,我喜歡她,雖然我胖不好看,要告訴她我喜歡她。」現在再看一眼手錶,下午三點過一分,她應該沒有走遠,陽光無盡,應該事事都可以。去告訴她,我喜歡的女孩,叫做袁點,她也是我的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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