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女警偷情時被武裝歹徒槍殺:綠帽緝毒警丈夫莫名被判死刑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77講)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記!!!

這是一起莫名其妙的案件,幾乎是肖申克救贖的翻版。警察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突然被人槍殺。於是,這個警察被視為報復姦夫淫婦的殺人犯,遭到殘酷刑訊,被迫承認有罪,判處死刑。萬幸的是,2年後真兇落網,還找到了作案的兇器手槍。這起冤案才得以昭雪。可惜,警察已經被打成殘疾。聽薩沙說一說吧。

杜培武是雲南昆明戒毒所的一名普通民警。杜培武當時33歲,1967年出生,原籍山東聊城,8歲就跟隨父親來到雲南。他的生活軌跡非常簡單。

杜培武出生在知識分子家庭,籍貫山東的父親是復旦大學畢業生,幾個兄弟姐妹基本都上了大學。

杜培武自己讀書不怎麼樣,比較愛好運動,身體也很強壯。高中畢業以後的1985年,杜培武在昆明讀了警校,畢業以後被分配到戒毒所工作。

杜培武長得挺英俊,為人豪爽,人緣很好。

25歲時,杜培武被提拔為科長,案發前剛準備提拔為副處。

在警校這段時候,杜培武收穫了友情和愛情。他和同一屆的學員王俊波成為好哥們,還和下一屆的警花王曉湘(小他1歲)談起了戀愛,最終抱得美人歸。

94年兩人結婚,次年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1998年4月21日之前,杜培武就是一個普通不能普通的人。

他每天按部就班的去戒毒所值班。戒毒所距離杜培武夫妻居住的市公安局宿舍,有20多公里距離,杜又沒有私家汽車。值班時的晚上,他多住在戒毒所的宿舍,只有不當班的時候才能回家。

因工作原因,家裡大小的事情幾乎都交給了在昆明市公安局通訊處工作的妻子王曉湘。

王曉湘對此有些抱怨,認為丈夫對家庭照顧太少,平時基本見不到人。

杜培武對這個嬌妻很寵愛,即便收入不高,他也雇了保姆,以減輕妻子的負擔。

兩人結婚也有六七年了,杜培武隱約感覺妻子對他不太滿意。這也不稀奇。

妻子王曉湘是知名的警花,長得漂亮又聰明,被安排在市公安局通訊處工作。在這個單位,妻子王曉湘經常接觸高級警員,甚至局長本人,深受領導器重。

相比起來,杜培武已經33歲了,卻還是個小科長,收入不高,似乎配不上嬌妻。

杜培武也經常對親戚朋友說:曉湘是個女強人,長得漂亮又有能力,比我強多了。嫁給我,真是委屈她了。

妻子王曉湘接觸的都是高級警員,杜培武則是整天和吸毒者打交道,雙方逐步出現了一定的距離。

很多時候,杜培武的話題就是戒毒所裡面誰為上廁所打架了,某個女吸毒者發現有艾滋病,誰又吸毒過量送命了。對於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妻子王曉湘根本不感興趣。

和妻子沒話說,萬幸的是還有哥么,好友王俊波經常來家裡串門!王俊波和杜培武同屆,卻比杜強得多。

在警校的時候,王俊波就是同屆的尖子生。

他的業務素質很高,是學員中槍法最好拔槍最快的。參加工作以後,年輕的王俊波曾經在警務技能比賽當中拿到了第2名的好成績。

相比杜培武,33歲的王俊波已經是石林縣公安局副局長,稱得上年輕有為,據說馬上還要高升。

杜培武經常和王俊波喝酒,訴說一些工作上和家庭上的問題。善解人意的王俊波,總是勸解杜培武放寬心。

在王俊波的鼓勵下,杜培武自學了中央黨校法律本科,作為將來的積累。

王俊波是多年的好友,又是妻子王曉湘的師兄,這兩人也很熟悉,也算是10年的老友。

有時候王俊波來昆明辦事,杜培武卻要值班,就讓妻子王曉湘接待,招呼他吃飯。

也許是杜培武心寬,也許是兩人隱藏的好,直到案發前,杜培武沒有發現這2人任何異常。

奇怪的是,案發前幾個月,妻子王曉湘意外的懷孕了。

最近工作太忙加上還要複習備考,杜培武回家很少。根據妻子懷孕的時間推算,兩人在那個月只有一兩次親密接觸,也做了避孕措施。

妻子王曉湘因懷孕怒氣沖沖,埋怨丈夫給自己惹麻煩。此時的杜培武哪有什麼疑心,只是滿心的抱歉,陪著妻子去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手術回家後,妻子王曉湘當著很多親屬的面,大聲罵了杜培武一頓。

杜培武不敢回口,只是老老實實的聽著。

親戚回憶,杜培武唯一的反應,就是暗地裡伸了伸舌頭。

1998年4月20日,杜培武照例在7點20分登上戒毒所的班車,去上班。

8點30,車子準時停靠在戒毒所,杜培武走進辦公室。

報考的中央黨校法律本科馬上就要考試,領導對他很照顧,讓杜培武這幾天不用工作,全力複習。

於是,杜培武在辦公室複習了一整天。

下班後杜培武去食堂吃飯,和同事高玉才聊了一會。

19點,他又回到辦公室繼續挑燈複習。沒想到看了30分鐘,辦公室要放錄像,杜培武只得拿著書返回宿舍。

路上,杜培武遇到了同時李穎,兩人簡單聊了幾句,時間大概是19點40分。

在宿舍複習到21點20分,杜培武感到飢餓,去食堂買了牛奶。大概21點30分,路上又遇到同時黃建忠,兩人聊了一會工作上的事情。

回到宿舍大概22點,杜培武突然覺得有些心慌的感覺,本能的向家裡打電話。接電話的不是妻子王曉湘,而是保姆。

保姆:王曉湘還沒回家,家裡只有我和孩子,孩子已經睡著了。

杜培武:奇怪了,這麼晚了,她怎麼還沒回家?

保姆:不知道啊,她也沒說要遲回來!

杜培武:好了,我打傳呼給她,看看她在哪裡。

放下電話,杜培武打了幾個傳呼給妻子,後者根本沒回。

這就更奇怪了,妻子的工作性質決定了:有傳呼必回,更別說是家人找她。

奇怪歸奇怪,妻子王曉湘自己就是警察,精明幹練,又不是小孩子啦,能出什麼事情呢?

可能是有什麼任務吧!杜培武沒有多想,隨後自己就睡覺了。

21日上午上班後,杜培武再次打傳呼給妻子,發現還是沒有回答。電話打到家裡,保姆說王曉湘一夜沒回來。電話打到王曉湘娘家,回復也是同樣的。

杜培武畢竟是警察,職業敏感讓他立即覺得不對頭,是不是出事了。杜培武又打電話到王曉湘單位(昆明市公安局通訊處)問王曉湘下落,她單位領導說沒有看見王上班。杜又問是否請過假,領導說也沒請過假。

杜培武知道妻子非常要強,工作很積極,從沒有無辜曠工。

杜培武開始慌了,他判斷妻子肯定出事了,也許是交通事故。

杜培武開始尋找妻子,同時把情況向戒毒所領導作了彙報。

這邊,杜培武打電話到昆明所有交警隊查詢有無交通事故,後者回答昨天沒有女性出過事故。

杜培武倒吸一口涼氣,雲南治安不好,妻子會不會遇到強盜了?

杜培武趕忙找到熟人,通過市局情報資料處查詢全市是否出現過不明屍體的情況。但王曉湘仍杳無音信。

當天下午通訊處王曉湘領導、戒毒所杜培武領導都來到杜家,幫助他尋找,依然沒有消息。

這時杜培武感到妻子一定出什麼事了,這麼等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向「110」報了案。

到了22日上午,妻子王曉湘仍然不知道去向。杜培武已經詢問了所有親戚、朋友、同事、同學,又親自去了妻子經常去的幾個消費場所詢問,一無所獲。

下午,戒毒所一位領導突然來到杜培武家。

兩人客套了一會,領導問杜培武有沒有吃飯?

杜培武回答:沒心情吃飯。

領導:這怎麼行呢?別你老婆過幾天自己回來了,你身體卻垮了。一起吃去。

杜培武架不住領導的面子,跟著他下樓,上了一輛麵包車。

車開到雲南省交通警察培訓中心大門口時,突然停下了。

杜培武對這裡也很熟,問:怎麼停在這裡?

領導支支吾吾:我還有個朋友一起去,等他幾分鐘。

杜培武也沒多想,仍然低著頭想著妻子失蹤的事情。

誰知道,1分鐘後,麵包車門突然被人拉開,2個高大的便衣男人將他突然按倒,開始搜身。

杜培武本來就昏昏沉沉,大吃一驚:你們是什麼人?幹什麼?

2個男人並不回答,繼續搜身。

杜培武轉而問那個騙他上車的領導:他們是不是搶人的(歹徒)?

領導默然無語。

直到這2個男人拿出一副手銬,將杜培武拷上,杜才知道他們是警察。

車又重新上路,一直開到昆明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幾個搜他身的人把他帶到支隊四樓的一間大辦公室,讓他坐在那裡一直坐到下午5時,才把他交給專案組。

押送期間,騙他上車的領導小聲說:你別怪我,我也是奉命行事。到了那裡,你把問題說清楚,就沒事了。

送到專案組,杜培武立即遭到審訊。

專案組民警歹徒很嚴厲,但杜培武不過是嫌疑人,沒有動刑打人,只是戴小銬子、不給吃飯、不給睡覺。

杜培武身為警察,多少有些反偵察經驗,人也是個硬漢。

一開始,他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翻來覆去只說一句話:你們抓我幹嘛?是不是搞錯了?

專案組民警根本不理睬,讓他交代4月21日全天活動情況。

杜培武無奈,只能一遍遍的講述情況,前後講了不下幾十遍。

期間,審訊民警認為他不老實,不給他睡覺。

杜培武一閉眼,審訊民警就用警棍將他捅醒,前後長達3天3夜:說實話就給你睡覺、吃飯。

杜培武疲憊不堪:我說的都是實話!你們先告訴我,為什麼抓我?總有個理由吧!

僵持了3天3夜,審訊民警見杜培武前後幾十次說的基本一致,開始放鬆了一些。

1個民警讓其他人先出去,告訴了杜培武一件大事:大家都是做公安的,我也不為難你。你現在涉嫌殺人,必須和我們配合。如果不是你做的,我們不會冤枉你,也不會打你;如果是你做的又不配合我們,雙手雙腳我都給你打斷。

杜培武昏昏欲睡,還沒有明白怎麼回事:你說什麼?什麼殺人案?我殺誰了?你把話說清楚啊?

民警:4月22日上午,有路人報警,說是本市圓通北路40號人行道上停著1輛麵包車,裡面有2個人倒在車內。我們趕到現場,發現兩人都已經死了。死者是一男一女,男的單手被拷在車子上,女的則倒在車子內,兩人都是被子彈射穿心臟,死後又被鈍器打砸頭部和臉部,砸的稀爛,慘不忍睹。

杜培武莫名其妙: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民警嚴厲的說:你少裝蒜!那個女死者,就是你老婆王曉湘!

聽到這句話,杜培武如五雷轟頂一般,一時間傻掉了。隨後審訊民警跟他說了不少花,杜培武一句都沒有聽見。

審訊民警見杜培武情緒不正常,急忙點了一支煙遞給他。杜培武猛抽了幾口,這才回過神來。

杜培武顫抖著問:你們肯定是我老婆嗎?

民警:我們已經找你老婆的父母辨認過屍體,確認無誤。

杜培武:怎麼回事?她怎麼會被人殺了?誰幹的?

民警冷笑:誰幹的暫且不談?你不好奇嗎?那個和你老婆死在一起的男人是誰?

杜培武勉強問:怎麼還有個男人?

民警:你沒聽我剛剛說的話嗎?你老婆是同一個男人,一起死在車裡的。那個男人就是你的好友王俊波!

杜培武再次大吃一驚:啊!王俊波怎麼會跟她死在一起?他每次來昆明,都會打電話給我啊。

民警又冷笑:我再告訴你一個情況。根據屍檢,你老婆生前曾經和王俊波有過親密的身體接觸!兩人在約會!

接二連三匪夷所思的事情,讓杜培武已經無法接受,他瞠目結舌,一句話都說不出。

過了半天,杜培武才恢復了思考能力。突然,他明白了怎麼回事,對民警說:你們是懷疑我,殺了他們?

民警:當然。你也是做公安的。有姦情的老婆一旦被殺,第一個就要懷疑綠帽丈夫。王俊波和你老婆,均是被人在近距離突然槍殺的。殺人者用的槍,就是王俊波副局長佩戴的77式手槍。你也知道,王俊波是警校的尖子,拔槍最快,射擊最快,根本不可能有人搶槍將他制服甚至射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個殺人犯和王俊波認識,用什麼手段將手槍騙到手,然後才殺人。殺人犯槍法很不錯,均是一槍射穿心臟,絕對是玩過手槍的人。你說說看,王俊波的熟人又會用手槍,不是你又是誰呢?你老實交代了吧。

杜培武:我連他們兩人約會的事情都不知道,怎麼談得上去殺他們?你們搞錯了。21日當天我都在戒毒所,很多人看到,沒作案時間。

民警沉吟了一會:好吧。我們姑且相信你。你先去睡覺,明天我們繼續談。杜培武,我勸告你。如果案子是你做的,我們總能查出來的,你沒必要硬頂。你殺了2個人,就算槍斃也不虧了。人如果真是你殺的,你老實交代,我們也不會為難你,更不會收拾你。你也是公安,道理你自己懂,也不用我們多說。

於是,杜培武被允許暫時睡了一會。

隨後又進行了7天連續審訊,直到5月2日。

身為警察的杜培武自然懂法,他多次向辦案民警索要留置他的法律手續,對方只給了他一張《傳喚證》。

杜培武說:一張傳喚證最多只能留置我12個小時,你們卻關我10個晝夜,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續,憑什麼還要扣押我?

民警不屑的說:我們想扣你就扣你,還要什麼法律手續?

到了5月2日,連續10天審訊下,專案組毫無收穫。

為什麼呢?

杜培武確實沒有做過案,一無所知,根本無法交代。

同時,杜培武有些嫌疑,卻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加上杜培武畢竟也是警察,大家都是自己人,將來總要見面的,不能隨便動刑。

到了5月2日,辦案人員只好將杜培武送到其單位,昆明市戒毒所軟禁。

杜培武被安置在一間有鐵窗的辦公室內,門口由民警24小時守著,等於變相關押。

在審訊杜培武的同時,專案組在四處尋找證據。

專案組在圓通北路反覆調查,周邊群眾反應根本沒有聽到過槍聲。

同時,圓通北路附近就是動物園、幾所大學和居民區,人來人往,相當熱鬧。顯然,王俊波和王曉湘在死前發生親密接觸,說白了就是偷情,不可能選擇這種地方。

看起來,圓通北路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哪裡是第一現場呢?昆明是個非常大的城市,高達2萬多平方公里,偏僻的地方也有很多。這根本沒有辦法確認。

車上被人清理過,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和足印,也沒有發現其他任何證據。2名死者的錢包、傳呼機等財物失蹤,似乎是搶劫的樣子。

專案組又擴大視線,圍繞殺人拋屍現場走訪了數百名群眾,查證了上萬條信息線索,在確定了一個又一個的嫌疑人後,經查證後又一個一個地排除了。

這邊,王俊波副局長被害後,他的親人一直鬧著要破案。

王的家屬認為,王俊波人緣非常好,根本沒有仇人,不可能是仇殺。

如果說搶劫殺人,為了王俊波身上那點小錢,去槍殺2個民警,這不符合邏輯。況且,如果真是劫財,為什麼不將那輛麵包車開走賣掉?至少也能賣幾萬元。這說不通。

王俊波和王曉湘發生婚外戀後,突然兩人雙雙被人槍殺,最有可能的就是綠帽丈夫杜培武報復殺人。

誠然,王俊波家屬的懷疑,確實有一些道理。

這邊折騰了幾十天,專案組毫無收穫。

槍殺2個民警,其中1人還是副局長,這可不是小案件。加上此時昆明正在籌辦99年世界園藝博覽會,各級政府對社會治安都非常重視。

該案被列為雲南省公安廳督辦案件,成立了422專案組。

因毫無線索,公安廳被迫向公安部求援。

後者派來了某著名專家,名字就不說了。

這個專家分析了案件,做出了一個判斷: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歹徒還很可能是警察。

死者王俊波是被拷在車上後,突然被人開槍打死的。彈頭和彈殼都在車內找到,說明歹徒在車內開的槍,距離死者不過1米左右。

子彈準確射穿王俊波的心臟,王當場死亡。

而王曉湘沒有戴手銬,也是突然之間被射殺的。根據分析,王俊波先中彈後,王曉湘才被打死。但王曉湘臉上並沒有驚恐的表情,說明歹徒是在2到3秒內連續開槍。王曉湘還沒有明白怎麼回事,就心臟中彈死了。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歹徒連開2槍,均準確射中心臟,可見歹徒槍法非常好,肯定受過手槍射擊訓練。

自然,昆明有不少中越戰爭退伍老兵,但普通士兵不會訓練手槍射擊,軍官手槍射擊技術也不算高明。

真正的優秀手槍射手,幾乎都是警察。

所以,歹徒是警察的可能性比較大。

就像上面說到的那樣,2人是被王俊波佩戴的77式手槍打死的。

而王俊波是著名的快槍手,遭到突襲後他只需要2到3秒就可以拔槍射擊,絕對不會坐以待斃,更不可能隨便將槍支交給歹徒。以王俊波的技術,即便有數名歹徒也不是他的對手。

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歹徒認識王俊波,用了什麼手段將手槍先騙到手,然後突然射擊。

不過,這個老專家也說:一切都是推論,沒有證據。你們可以繼續審訊杜培武,看看他又沒有作案時間,會不會主動交代證據。

這邊,專案組分析杜培武是否有作案時間。

根據時間分析,王曉湘和王俊波是21日晚上20點被人槍殺的。

而戒毒所同事,曾經在19點40分和21點30分見到過杜培武。

根據戒毒所的門崗反應,夜晚進出戒毒所的人很少,他們可以肯定杜培武沒有出去過。

不過,戒毒所的一側,有一個斷牆缺口,平時經常有人出入。

這裡只有1個保安遠遠的守著,只要看見是穿警服的就不會阻攔,卻不能確認具體是誰。

那麼,杜培武還是有可能在溜出去殺人的。

不過,兩人被殺是在20點,那麼杜培武就沒有基本作案時間。

杜培武19點40分和21點30分還在戒毒所,相聚只有1個多小時。

期間他要溜出去殺人,然後將麵包車開到二十多公里外丟棄,再返回戒毒所,自然是不可能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杜培武是在戒毒所附近,將2人殺死,然後在21點30分之前回來。

隨後,他偽裝在22點睡覺,然後將車子開到幾十公里外丟棄。

不過,以上的只是推論而已,毫無證據可言。

那麼,杜培武究竟有沒有開槍殺人呢?

通過提取杜培武的衣服做射擊鑒定,發現其中一件有過近期射擊的痕迹。

誠然,如果杜培武是兇手,這個證據就很有用。

不過,這種鑒定無法確定具體時間,可能射擊發生在幾小時內,也可能發生在十幾天內。

杜培武既然是警察,就會接觸槍支,存在練習射擊的可能。

這個證據,也說明不了什麼。

沒有任何可靠證據,專案組被迫採用了測謊。

6月30日上午,幾個辦案人員將杜培武從戒毒所帶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CPS心理測試,此即俗話所謂「測謊儀」測試。

在國外,測謊作為一種輔助偵查手段,準確度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

即便是百分之九十,仍然存在百分之十的誤報。

國外一般只將測謊作為輔助手段,不作為證據。

於是,在6月30日全天,測謊人員反覆對杜培武進行測謊。提問包括:4月20日晚你有沒有離開戒毒所?是不是你上車開槍把他們殺死?是不是你用王俊波的槍把他倆殺死的?

測謊的結果是4!

一般來說,如果結果低於4,代表測謊者沒有說謊;如果是4到6,說明測謊者部分問題說了謊;大於6,才說明測謊者基本都在說謊。

得到這個結果以後,專案組大喜過望。他們不顧測謊只能作為參考,認為這是杜培武涉案的確鑿證據。

自然,專案組忽視的是,測謊期間如果被測試者出現情緒波動,會嚴重影響後果。

而杜培武回憶:有個測謊員是中院20出頭的小女孩。這女孩很厲害,因對我的一些回答不滿意,伸手就扇了我2個耳光。

7月2日,杜培武正式被刑事拘留。到了這時候,自然就動刑了。

從6月30日晚到7月19日,發生了一場令杜培武永生難忘的「高強度」審訊。

當時怎麼動刑,就不多說了,不然文章又要掛掉。

杜培武被釋放的時候,腦部出現萎縮,這是頭部被皮鞋重踢頭部的結果。

杜培武回憶,當場就被踢的吐血,隨後吐血長達2個月。

杜培武的雙手都出現一定程度的殘疾,這是被戴上手銬以後又被用腳重踩或者被倒著吊起的結果。

至於電棍,屬於帶有娛樂性質的小玩意。

「每到陰雨天,我的手指就發麻。」多年後杜培武伸開他的五指說,經法醫鑒定,杜培武的雙手植物神經紊亂,這是電擊留下的後遺症。「一個手指接一個手指地電,電池電幹了當著我的面換電池。」

後來的報道寫到:這一幕並非發生在某個秘密場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大院里上演,杜培武早已變了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慘叫聲,使得許多正直的警察不寒而慄,他們中的有些人後來挺身而出,作為刑訊逼供的證人。

杜培武自己回憶:整整20天,我基本沒有睡過覺。跪在地上回答問題就是最好的休息,也只有這個時候我才能緩一緩,補充一下體力。當時只有一個想法,趕快死了算了,不能再受這種活罪了!

大家想想看,江姐也不過被用竹籤子夾手指而已,也沒被這樣打過。如果只是打一兩次,硬漢還能挺過去。

動刑長達20天,就算江姐復活怕是也堅持不過去。

於是,杜培武撐了1周,最後還是垮了。

這也源於審訊民警的一次交底:是不是你乾的,你都要背著,我們為了查你的案子已經2個多月沒休息了,我們怎麼交差?

杜培武很快交代了所謂的作案經歷:怎樣發現妻子和好友通姦還因此懷孕!怎麼對兩人對懷恨在心,籌劃報復!怎麼製造不在場證明!怎樣從王俊波手中騙槍殺人!怎樣拋屍!怎樣選擇第一現場!

當時的資料記錄了杜培武的交代:1998年春節以來,我發現妻子經常偷偷和王俊波通電話。妻子意外懷孕後,更加懷疑她與王俊波有染,我就想教訓教訓這兩個人。4月18日,我打電話約王俊波到昆明參加同學聚會。4月20日,我叫王曉湘與王俊波聯繫,以到玉龍灣為名把二王誘騙到戒毒所外。我上車後,借口看看王俊波佩戴的手槍,暗中上膛,隨即質問二人是什麼關係,激憤中開槍射殺了王俊波和王曉湘,並用槍柄擊打二人面部,把王曉湘的牙齒都打碎了。作案後,我把車開到戒毒所門外,21:20分打了牛奶,製造人在所里的假象,並多次撥打家中電話和王曉湘的傳呼假裝尋找妻子。21日凌晨3:00,我從戒毒所斷牆處潛出,將車開往昆明市區,棄車拋屍。

杜培武的交代似乎很完美,但仍然存在一個巨大的問題,就是王俊波的77式手槍和他們的隨身財物去了哪裡。

杜培武說自己騙到了王俊波的77式手槍,將姦夫淫婦殺死後,將手槍扔掉了。

顯然,這個案件基本沒有證據。如果杜培武能夠交代出77式手槍扔到了哪裡,就可以說是罪證確鑿。

於是,專案組反覆逼迫杜培武交代手槍的去向!

吃打不過,杜培武只得交代了一個又一個扔掉手槍的地點。

專案組帶著杜培武去那些地方找槍,結果總是一無所獲。

比如杜培武交代將手槍仍在了昆明銀河酒家門口的垃圾桶。

結果一行人趕到銀河酒家,被告知這裡根本就沒有垃圾桶。

為此,每次找槍失敗後,杜培武就會遭到一頓痛揍。

專案組為了落實這唯一的證據,不惜放話給杜培武:只要你交代出槍支去向,我們保證留你一條命,判你死緩或者無期。我們說到做到!不然,一定判你死刑。

可惜,杜培武沒有這支槍,無論你怎麼做,都是變不出來一支槍的。受不住拷打,杜培武只得再次胡說:槍支被我拆散,扔到滇池裡面沖走了。

專案組無奈,只能尋找別的證據。

最終,出現了一個所謂麵包車離合器上的泥土,和杜培武鞋子上泥土和人民幣,經過警犬辨認氣味一致。

不過,這個證據被杜培武律師視為:標準的假證據,不知道怎麼編造出來的。

甚至當事人也說:我只是說可能是杜培武的氣味,最後不知道為什麼變成了就是杜培武的氣味。

杜培武身為民警,自然知道持槍殺死2人肯定是死刑。在求生欲下,杜培武多次翻供,希望有人能夠為他伸冤。

7月19日,杜培武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在向同號的犯人再三詢問,知道看守所民警不會打人的情況後,杜培武於7月28日分別向駐所檢察官和市檢察院提出《刑訊逼供控告書》,並向駐所檢察官展示他手上、腳上、膝蓋上受刑被打後留下的傷情。

次日即7月29日,該檢察官當著2名管教幹部及上百名在押犯的面為杜培武驗傷、拍照。

杜培武畢竟是警察,看守所內也有熟人。

熟人見到杜培武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個精幹英武的小夥子,竟然成為「目光獃滯,步履蹣跚,兩個手腕和雙腳踝均被手銬、腳鐐吊爛、化膿,手背烏黑,腫得像戴著拳擊手套似的」

然而,這些不能改變杜培武的命運。

9個月後,也就是1999年1月15日,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杜培武死刑。宣判後,杜培武不服,當庭上訴。

庭審期間,出現了很搞笑的一幕。

杜培武的辯護律師劉胡樂,將所謂的證據一個個推翻,認為當事人完全無罪。

沒想到,最終宣判還是被判處死刑。

在強烈的求生慾望驅使下,杜培武不顧一切地高聲申辯:「我沒有殺人!我受到了嚴刑逼供!……」審判長火了:「你說沒有殺人,你拿出證據來!」

自己沒證據證明杜培武有罪,卻讓嫌疑人自己證明無罪,也算創造世界紀錄了。

如果這不是真實發生的事情,真像周星馳主演的一幕無厘頭搞笑劇。

此時的杜培武萬念俱灰。

他每天都寫日記。據他自己供述,寫日記的目的是防止自己發瘋。

一篇篇日記,讓人觸目驚心。

今天是我被判死刑的第36天……死神即將來臨,生命就要逝去……全家人在為我的冤案四處奔波……可想困難是如何之大,希望是如何之渺茫。

今天是4月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來對我進行了複核,時間很短,我知道,我這個冤案再也沒有機會講話了,從今天開始,我隨時都可能離開人世。

這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我做鬼也不會放過那些製造冤假錯案的人,我到了陰間一定要找王曉湘問一問,到底是誰殺了他們?為什麼要我來背這個黑鍋?

今天是4月14日。現在,……我最放心不下的還是睿睿(兒子),這麼小就成了孤兒,他太可憐了,而且,我的冤案不知會對他的成長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死後,請父母把我的骨灰帶回山東老家,葬在爺爺奶奶的墳旁

今天是4月19日,有又一批人「上路」了(死刑犯被執行槍決)。從1998年7月19日我被送進來至今,已見到5批人「上路」了……面對這樣的情況,請家人把我最後穿的衣服準備好,送來給我

今天是5月13日,對於我的冤情,難道這個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辨別是非嗎?古時有個包青天,能斷天下冤案,今天的世上就沒有一個像包青天一樣的法官嗎?

今天是6月8日,在我被冤死之前,我想把自己的腎臟賣掉,把錢留給睿睿,……本來,我想把眼角膜也賣掉,但我又想要留著眼睛,在陰間我要睜著眼睛看到我的冤案澄清。特別是看到那些製造冤案的人遭到報應,受到懲罰。我始終堅信,是冤案總會查清的,只要天地還有公理,即使活著看不到冤案昭雪,死後天地也會還我一個公道。

這段時間,和杜培武同號的犯人反應:杜培武精神幾乎崩潰。極度的死亡恐懼使他經常從惡夢中突然驚醒。只要一聽到鐵門的響聲,杜培武就會渾身發抖,以為要送他去刑場……

杜培武要感謝他的律師,頂住巨大的壓力甚至恐嚇堅持辯護。

劉胡樂律師從業17年,他是在杜案一審開庭前一天傍晚,才決定接下這個案件。

作為老律師,劉律師自然知道這個案子辯護幾乎不可能翻案,還會得罪一大批人。

為什麼接下案子?劉律師多年後回憶:打動我的是杜培武的老父親那雙乞求的眼睛和縱橫的老淚。那一夜,我幾乎徹夜未眠。

知道杜培武家經濟困難,劉律師幾乎沒有收錢,代理費只收了1000元,二審則完全免費。

自然,給杜培武辯護可不是好玩的。

劉律師回憶:一審的庭審結束後,我剛回到辦公室,就有人打來匿名電話「姓劉的,你很厲害呀,本來今天要殺杜培武的,被你攪停了。你小心點。過幾天你也快進去了!」

同時,雲南省高級法院也發現杜培武案件疑點重重,沒有確鑿的證據。

在當時的司法環境下,宣判無罪基本沒有可能。

高院的主審法官還是有良知的。他用盡全力,最終在1999年11月20日將杜培武改判死緩。

當時的資料寫道:雲南省高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杜培武持槍報復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本案的具體情節和辯護人所提的意見有值得採納之處,改判杜死刑、緩期2年執行。

不要小瞧這個改判,最低程度保住了杜培武一條命。如果不是這樣,杜培武恐怕就是一個冤魂,後來能做的只是平反加恢複名譽而已。而他的腎臟、肝臟、角膜之類,今天倒可以好好地活在別人的身上。

在偵破杜培武殺妻案同時,昆明警方還有其他頭疼的事情。

自1997年以來,昆明出現了一個武裝搶劫團伙,四處作案。短短2年多內,他們先後作案23起,其中殺人5起,殺人劫車9起,盜竊機動車9起,共殺死19人,重傷1人。

這伙歹徒極為殘忍瘋狂,被害者很多被他們勒死後分屍熬煮,然後餵了狗和魚,連屍體都找不到。

殺人分屍尚且其次,關鍵是這個團伙有槍。

1997年11月,官渡區3名聯防隊員夜晚巡邏期間,發現異常情況。1輛吉普車頂著另1輛吉普車,在路上行駛。

車壞了,為什麼不找人修車,而是這麼開車呢?

3名聯防隊員將吉普車攔住盤問。

誰知道,車上的人二話不出,突然用手槍連續射擊,將3名聯防隊員全部打倒。

其中2人當場死亡,1人受重傷。

槍響後,一名路過的解放軍戰士跑來查看怎麼回事,也被他們一槍打死。

重傷的聯防隊員很機靈,他倒在地上裝死。期間,聯防隊員聽到歹徒打電話,讓同夥儘快來處理屍體,隨後駕車逃離。

這個聯防隊員為了求生,重傷之下用雙手爬行了2公里,滾到了草叢裡。

歹徒的同夥已經趕到現場,發現有1具屍體失蹤,不敢久留,也迅速逃走。

同時,這個團伙還曾經殺死了2個民警、1名軍人和多名政府公務員。

該案件,被列為僅次於張君案件的99年全國第二號要案。

公安部為了偵破該案,調動大量警力,終於在2000年6月抓捕了該團伙7名歹徒。

這個楊天勇團伙,主犯都是警察或者軍人,他們作案目的並不是單純為錢,更有報復社會的意思。

楊天勇身為從警18年的老警察,因工作不認真導致犯人脫逃,多次被處分,上升無望,薪水微薄。

楊認為是領導故意整他,發誓要報復領導,報復社會。

他同好友、詐騙犯肖力聯手組成團伙。

他們在1997年7月,殺死一名警察,搶奪了1支54式手槍,開始作案。

被捕以後,楊天勇沒有什麼反抗,坦然交代了案情。

期間,楊天勇態度傲慢。

審訊他的民警訓斥他濫殺無辜、草菅人命,楊天勇卻譏諷的說:你們還不是一樣。98年那個戒毒所民警殺妻案,你們還記得嗎?民警被判了死刑,差點送了命。告訴你,這個案子根本不是這個綠帽丈夫做的,他老婆和姦夫都是我們殺得。我就不信,你能不知道真相,還不是草菅人命嗎!

審訊民警大吃一驚,楊天勇卻繼續說:之前我們殺了幾個人,因為風聲緊就躲了一段時間。1998年4月21日,我們長時間不作案,手頭很緊。我帶著2個同夥去搞點錢用,準備偽裝成警察抓嫖。晚上8點多,我們帶著殺警搶來的54式手槍和手銬,穿著警服,開車麵包車來到海埂路民族村附近。我們看到一輛麵包車停在陰暗的地方,估計他們就是賣淫嫖娼的。我去敲開門,車裡果然是穿便衣的一男一女,衣衫不整,神情慌張。我拿出54式手槍給他們看,說「我們是警察,請你們出示證件」。正常來說,我們這一嚇,這些人無論是不是賣淫嫖娼,都會被嚇住,老老實實給錢。誰知道這個男的掏出證件遞給我,我一看,竟然是個公安副局長。我當時一驚,準備趕快走。又一想,這把54式手槍是我們殺警察搶來的。如果是普通人,看到手槍也分不清型號,沒什麼關係。但這男人是副局長,看到我的槍和我們的樣子,肯定會出事,乾脆殺了滅口!

楊天勇又說:我又看了那個女的證件,竟然也是警察,是市公安局通訊處的,長得挺漂亮的。這個女人不慌不忙,男人倒是有些心慌,說話有些結巴。畢竟他是個副局長,有地位,一旦偷情的事情暴露了,單位和家庭都要出大亂子。我說「不管你們是不是真警察,現在會懷疑你們賣淫嫖娼,跟我去隊里調查」隨後,我拿出手銬將男的一隻手拷在車子上。這個副局長大概做賊心虛,竟然沒有敢抵抗。我又問「你攜帶武器了嗎?先交給我們保管」那個副局長沒辦法,拿出一支77式手槍交給我。我又要拷那個女警,沒想到這女人很厲害。她說「你要銬我們,必須得到市局局長批准。你馬上打電話過去,看看局長怎麼說!我和局長很熟」然後她好像有些懷疑,讓我先出示證件。我當時已經下定決心殺人,一面將證件交給他,一面將77式手槍上了膛。那個女的看了我的證件,問「你是鐵路分局東站派出所,怎麼到這裡來巡邏?楊天勇就是你?」我二話不說,突然對準副局長先開了一槍,槍響後他馬上倒下死了。2秒以後,我又對準女的打了1槍,那個女警也倒下去不動了。我怕他們不死,又用扳手對他們頭部臉部砸了一通,砸的血肉模糊才停手。我們搜到手機兩部,中文傳呼機兩台,以及工作證、駕駛證、市公安局出入證等物品,全部都帶走了。隨後我們開車,將屍體的麵包車扔到市區一個人行道上。

那麼,楊天勇是在胡扯嗎?當然不是了。

根據楊天勇的交代,警方打開了他家中的保險柜。

讓參加杜培武案件的民警瞠目結舌的是,保險柜中赫然放著王俊波的那支77式手槍(槍號:1605825),以及王俊波的私人財物。

同時,這也解釋了之前的疑問。

楊天勇也是警察,素質過硬,具有相當高超的射擊技術,才能快速射擊,一槍致命。這符合公安部專家的判斷。

至於為什麼王俊波沒有拔槍抵抗,卻是被欺騙主動交出手槍。不過,這不是杜培武這種熟人欺騙,而是楊天勇偽裝成抓嫖的警察,讓心虛的王俊波主動交出武器。

一案不可能有2凶,自然杜培武是被冤枉的。

2000年7月11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告杜培武無罪,同日將其釋放。

此時,杜培武已經入獄2年之久。

入獄之前,33歲的杜培武身體強壯,精力充沛:我被所里公認身體好、精明能幹,時常加班加點熬夜都無大礙。出獄後常有疲憊感,思考問題一兩小時就覺得累。入獄前,我一頭烏黑的頭髮,出獄的時候頭上半禿,剩下一半也白了。這還是身體上的問題,精神上更是嚴重。出獄後好幾個月,我只要看到穿警服的就不自覺發抖。很多同學同事來看我,我父母要求他們一律穿便服,不然不給進門。

按照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的國家賠償標準,杜培武只能獲得不足3萬元的賠償。

2001年8月3日,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以刑訊逼供罪,一審分別判處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秦伯聯、隊長寧興華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1年零6個月緩刑2年。

妻子王曉湘被害時,杜培武壓根不知道妻子和好友王俊波有婚外戀,甚至妻子之前流產的孩子也很可能不是他的。

隨後杜培武的一系列遭遇,可以說也是源自妻子的出軌。

這個直爽的男人,卻不仇恨妻子。

「別人都認為我會恨她,但我真的恨不起來。」杜培武拿出王曉湘的照片說:「有時候,我會獨自到曉湘的墓前坐上一會兒,給她說說孩子的事情,告訴她兇手已經抓到了。我想,她能聽到的……」

薩沙寫完這個案件覺得不寒而慄。

薩沙如果被抓了,我能夠說得只有這一句:不要再打了,我就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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