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關於發布2018年版配(農)網設備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標準的公告
國家電網公司關於發布2018年版配(農)網設備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標準的公告
國家電網公司組織專家對配(農)網設備(總部委託省公司實施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產品目錄內產品)的《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標準》、《供應商核實指南》進行了修編,將在2018年資質能力核實工作中應用。請各供應商注意下載。
各相關供應商: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18年10kV配(農)網物資(設備、線路材料)協議庫存採購擬全面採用資格預審方式。為減少供應商製作投標文件時的重複性勞動,保證供應商信息真實性,提高評標採購工作效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將開展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以下簡稱「核實」)工作,核實工作成果將全面應用於10kV配(農)網物資(設備、線路材料)協議庫存採購資格預審。
針對通過本次核實的10kV配(農)網設備供應商發放《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集中招標活動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結果證明函件》(以下簡稱「證明函件」)。
根據工作安排2018年10kV配(農)網設備核實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實範圍和對象
本次核實範圍為「總部委託省公司實施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產品目錄」(見附表)內的供應商。
本次核實對象為2018年4月28至2018年5月8日向各省公司報名參加核實的供應商。
二、核實報名
擬參加核實的供應商須向註冊所在地的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報名。註冊所在地指營業執照上的住所地址。
以下五省(地區)的供應商應向指定的單位報名參加核實工作:
國網江西電力——廣東(廣州、東莞、韶關、清遠等4個市);國網福建電力——廣東(深圳、惠州、梅州、汕頭、汕尾、河源、潮州、揭陽等8個市)、海南;國網陝西電力——廣東(珠海、中山、湛江、茂名、陽江等5個市);國網山西電力——廣東(佛山、江門、肇慶、雲浮等4個市);國網湖南電力——廣西;國網四川電力——雲南;國網湖北電力——貴州。
參加核實的供應商請勿向多個單位報名,具體報名方式詳見2018年4月28日各省發布的公告。
三、核實流程
1.核實報名,供應商按各省公告所要求的時間和報名方式,報名參加核實。
2.文件核實,結合供應商提交的文件資料,對其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ECP平台」)中填寫信息進行核實。
3.現場核實,對供應商生產現場情況進行核實,現場核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現場核實前通知為準。
4.信息公示,公示滿足核實標準要求供應商的ECP平台中所填信息,公示信息不區分專家是否核實為「是」。
5.結果反饋,針對滿足核實標準的供應商在ECP平台上生成「核實證明」,針對不滿足核實標準的供應商發放「反饋單」。
四、關於供應商註冊信息變更的說明
擬變更註冊信息(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供應商,請提前申請,儘快完成審核,保證ECP平台上處於「審核通過」狀態。在2018年5月8日前不能完成相關審核工作的供應商,本次將不安排核實。
變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供應商請關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服務中心發布的以下兩份公告。
《關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及信息變更功能升級的通知》(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5644.html)
《關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變更證明資料提交的補充說明》(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7192.html)
五、諮詢電話
業務諮詢請與所在省或指定省電力公司聯繫。ECP平台系統操作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服務熱線:010-63411000。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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